《道德经》第三十章:“果”是战争胜利,不是英勇果敢
发布时间:2025-03-22 09:54 浏览量:7
——《道德经容易误读的地方》
老子不主张战争,但战争不可避免时也要正确面对:
“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
这一段连续有6个“果”。这里的“果”是什么意思呢?先看古今学者的注解:
河上公章句:“‘善者果而已’,善用兵者,当果敢而已,不美之。‘不敢以取强’,不以果敢取强大之名也。”他说“果”是果敢,不恰当。
王弼注:“果,犹济也。言善用师者,趣以济难而已矣,不以兵力取强于天下也。”他认为“果”是救济危难,也不妥。
当代文化名人余秋雨翻译:“适当地取得一些成果就可以了,不敢以兵示强。有了成果不要自大,不要夸耀,不要骄横。其实取得那些成果也是不得已,岂能拿来示强。”
他把 “果”翻译为成果。成果通常指某项工作或任务的最终结果或成绩。例如科研、生产、学术成果等。成果不符合原文语境的意思。
北京大学陈鼓应教授今译:“善用兵的只求达到救济危难的目的就是了,不借用兵力来逞强。达到目的却不矜持,达到目的却不夸耀,达到目的却不骄傲,达到目的却出于不得已,达到目的却不逞强。”
陈教授把“果”看成是达到目的是对的。如果是“救济危难的目的”就不十分贴切,与后面的五个“果而”不相配。目的是救济危难,谁还会有心思矜持、夸耀、骄傲和逞强呢?
这段原文是接着前面说的,不要打仗,战争会给老百姓带来灾难。但是,面对战争的威胁,最好的办法是 “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用现在的话来说,面对战争的威胁最好的结果就是抓住战争主动权以战胜侵略者,达到打击目的就行了,知道适可而止,不敢再以兵力来逞强。
“果”是象形字,本义是果实。在这里果与因相对,就是结局、结果或达到目的的意思。“果”在这里的准确意思是指战事的胜利。这样理解,与下文“果而”才讲得通,亦即反击战打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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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而勿矜”,胜利了也不矜持,不会觉得了不起。
“果而勿伐”,胜利了也不炫耀,低调处理。伐,即自夸,炫耀。
“果而勿骄”,胜利了也不骄横,偃旗息鼓。骄,即骄横,骄纵。
“果而不得已”,战胜了敌人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是自卫,保家卫国。这里的“不得已”与前面第二十九章的“不得已”不是一个意思。
“果而勿强”,打赢了也不要逞强称覇,和平共处。强,即强势、强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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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老子对待战争的态度之一。尽量不要打仗,更不要劝君主发动战争。如果是正义抗战,打赢了就算了,不要扩大战争。
当今社会希望和平,但局部战争仍然不断,仍然不符合老子提出的战争观。超级大国称霸天下,一定会“其事好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