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古今】郧阳文教六百年:(4)郧阳抚治衙门的特殊建制
发布时间:2025-08-04 14:13 浏览量:32
《郧阳文教六百年:从明代流民治理到现代师范教育的嬗变》(【秦楚古今】郧阳文教六百年)系列共27章,内容严谨详实,既有宏观历史脉络,也有鲜为人知的细节故事。即日起,将在今日头条陆续发布。
第四章:郧阳抚治衙门的特殊建制
成化十五年吴道宏的任命,使郧阳抚治成为跨四省的常设机构。这个兼具军政大权的特殊衙门,其"三司俱全"的架构在明代地方治理中独树一帜。
到明代中后期,郧阳的文化教育事业进入繁盛时期。以科举事业的发展为例,整个明代郧阳府共考中进士11人:洪武至成化年间2人,房县、上津各1人;成化以后郧县4人,房县2人,竹山1人,竹溪2人,共9人,约为进士总数的81.8%。明代郧阳府共有举人81人,成化以后有55人,约占举人总数的62.5%。由此可见郧阳建府后人才数量明显增多。特别是郧县,无论是进士还是举人,都远多于其他县。这说明郧县由于处于郧阳府署所在地,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尤为显著。
由于山大人稀,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明代中期以前的郧阳社会发展滞后,文化教育事业不兴,民俗教化萎靡不振。自郧阳设府后,教育逐步普及,对民众素质的提高和民风、民俗的变迁及社会风气的改变,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同治八年(1869年),湖广总督李鸿章、湖北巡抚郭柏荫、湖北学政张之洞,依据郧阳知府金达所陈“卑郡所属距省辽远,实与施郡相同”,“十余科来,乡举亦无一人”为由,向清廷奏请“仿照施南,请编字号。”清政府批准郧阳府另外设立乡试考场,根据考生成绩按序录取,但要求应试考生达到30名以上,才能定向录取一人。同治十一年(1872年),湖北学政洪钧在奏折中说:“查湖北文风,向以武汉、黄冈为最,此外各郡才华秀出者亦不乏人。宜、施、郧三郡,僻在山陬,素称荒陋。”2据统计,嘉庆、道光、咸丰三朝,郧阳府考取进士、举人的数量位列全省十府一州之最后一位。可见即使到了清代,郧阳府的科举事业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相当大差距。
当万历年间抚治衙门加挂"提督军务"衔时,这个存续205年的机构已发展出完整的行政体系,为乱世中的鄂西北带来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