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古今】由“猿”到“人”,“郧县人”出土早期经历了什么?

发布时间:2025-03-18 16:00  浏览量:6

在“郧县人”出土初期,考古专家对他的定论是“南方古猿”,而不是“直立人”。“郧县人”由“猿”到“人”,到底经历了什么?

“郧县人”遗址位于汉江左岸的学堂梁子,隶属于湖北省郧阳地区(现在的十堰市)郧县(现在的郧阳区)青曲镇弥陀寺村,地处曲远河与汉江的交汇处,东北距青曲镇约10公里,沿汉江往下约40公里至郧县城关。(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5',北纬32°49'左右。曲远河自北向南流,在学堂梁子东麓注入汉江,当地居民将曲远河入江一带称为曲远河口。

学堂梁子是汉江左岸的第四级阶地,海拔高程为200米,附近汉江水面高程为150米,阶地顶面与汉江水面的相对高程约为50米,第三级阶地高程为25米,第二级阶地高程为15米,第一级阶地高程为河漫滩,高出水面5~8米,阶地后缘被一条大冲沟——白家沟切割,形成一条东西走向的土岗,东西长约800米,南北最宽处约100米。土岗上原来建有弥陀寺小学,故名学堂梁子,东西长约800米,南北最宽处约100米。

1989年5月,原郧阳地区(今十堰市)博物馆组织文物干部对全地区文物进行普查。郧县博物馆王正华和郧西县文化馆屈胜明根据已掌握的线索到曲远河口进行调查。据村民反映,在1973~1975年间,他们劈山改地时曾在学堂梁子上发现相当多的“土龙骨”。王正华便在梁子顶部选一地点试掘,发现一件古人类头骨化石,即郧县人1号头枕骨骨化石,编号为EV9001,发现地点位于T745的北隔梁。

1990年5月至6月,经过国家文物局批准,由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持,与地、县博物馆联合组队,对郧县曲远河口化石地点进行了第一次试掘。这次发掘共布5×5平方米的探方4个,于6月15日(2)发现了一具更为完整的古人类头骨化石,即郧县人Ⅱ号头骨,编 号为EV9002。学堂梁子地层剖面从上到下分为五层。第3层为灰黄色粘土,含树枝状钙质结构,厚约2米,郧县人工、1号、2号头骨化石均出自这一层,同时出土的还有哺乳动物化石及石制品。

郧县人1、2号头骨化石,都保存了比较完整的脑颅和面颅骨。头骨因受地层堆积物的挤压而变形,向右侧偏斜。2号头骨比1号头骨保存完好。这两具头骨都有若干原始性状,如颅盖低平,眉脊粗壮且左右相连,有明显的眉脊上沟和较显著的眶后缩窄,有明显的枕骨圆枕,枕平面与项平面间呈角状转折。这些都是直立人所具有的特征。

郧县人的脑量比较大,可能达到1100毫升;头骨没有矢状脊;角圆枕不典型。这些是比较进步的特征。牙齿的嚼面构造与人类牙齿有些差异,有与南方古猿牙齿相似的特征。研究者认为这两具头骨属于同一类型,应归入直立人范畴,简称郧县人。

郧县人遗址经过系统整理的291件石制品包括8种类型:石核、石片、砍砸器、手镐、刮削器、尖状器、单面器、两面器、石锤、碎片(碎块)、有打击痕迹的石块或砾石。

郧县人所采用的打片方法以锤击法直接打片为主,同时还存在着砸击法用的石锤,表明可能使用砸击法打片,多在一个边缘打片,对石核的利用率不太高,第二步加工也用锤击法。在郧县人遗址出土的石制品中,有24件(约占总数的10.63%)可以拼合,联成10组,充分说明这些石制品是原地埋藏,说明学堂梁子是郧县人的活动地点。

郧县学堂梁子的第3、4、5层都发现有和郧县人伴生的丰富的哺乳动物化石23种:蓝田金丝猴、无颈鬃豪猪、虎、豹、裴氏猫、爪哇豺、猪獾、西藏黑熊、桑氏鬣狗、武陵山大熊猫、似剑齿虎、东方剑齿象、云南马、中国貘、中国犀、李氏野猪、小猪、云南水鹿、秀丽黑鹿、麂、大角鹿、短角丽牛、水牛。

整个动物群具有南北动物群的色彩,其中具有华北地区动物群中的典型种类:李氏野猪、大角鹿、短角丽牛等;属于华南的“大熊猫——剑齿象动物群”种类:大熊猫、云南马、中国貘、中国犀、小猪及麂等。整个动物群显示以森林动物种类为主,也有少量属于草地生活及多水地区生活者。将郧县学堂梁子动物群和陕西蓝田公王岭动物群相比,有典型的公王岭动物群成员蓝田金丝猴和短角丽牛。

在可以鉴定到种的19种动物中,有11种同公王岭动物群相同或相似,比例接近60%,说明两个动物群的时代相近。从地层剖面、地貌特点、哺乳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年代测定等诸多方面来分析,郧县人遗址应属早更新世晚期。

头骨化石在体质人类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著名考古学家贾兰坡说:“骨骼化石特别是头骨化石显示出来的(人类)进化特征最明显。学者们可以从头骨的特征上观察出原始与进步、年龄和性别来,从而容易确定其在演化上的位置和与其他人种的关系,甚至连他活在世上的相貌都可以塑造出来。北京人、山顶洞人的复原像就是根据发现的头骨塑造出来的。”

在“郧县人”头骨化石的鉴别过程中,既反映出头骨化石的重要性,又体现了贾兰坡先生“要叫自己的头脑围着事实转”的科学求实精神和有错就改的高风亮节。他初次观察郧县人1号头骨后,在1989年11月3日给湖北省文化厅的函中说:“这件化石据我初步观察为‘南猿’(又称‘南方古猿’)。”“南猿是属级名称,过去发现于非洲,目前主要有三种:即阿法尔南猿、非洲南猿以及粗壮南猿等”,“学者多认为:南猿属是人类的直系祖先。”“郧县曲远河口发现南猿属的头骨具有很大的学术价值,深盼贵厅筹备费用和组织人力尽快发掘,以免遭到破坏为荷。”后来,化石经过修理,露出了真面目,他就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承认是直立人了”。

他在回忆录《悠长的岁月》中写道:“湖北省考古所李天元先生在郧县发现了郧县人之后,把头骨拿到我们研究所里来,叫我所帮助修理。当时整个头都还被钙质结核包裹着,只露出了一部分牙齿。我发现白齿很大,很像南方古猿。我就说这好像是南方古猿。等到我的老朋友胡承志先生到武汉帮他们把头骨修出来以后,他对我说:不是古猿,是直立人。李天元教授也认为是直立人的头骨。以后我也承认是直立人了。我并没坚持自己的看法,事实就是事实,在没修出之前我没看准。但此臼齿之大,与其他直立人有很大差异,其原因至今与湖北省考古所合作研究的美国专家也没搞清楚。”因此欣然提笔为之题词:“郧縣人”(縣,繁体县)。

中国科学院院士吴新智在《人类进化足迹》一书?中记述“郧县猿人”说:“我国还有两个相当完整,但是在地层里被挤得严重变形的人类头骨化石。它们出产在湖北郧县的曲远河口。这两个头骨的形态有点特别。有的特征,比如头顶低矮、脑颅紧挨眼眶后方处很缩小、牙齿齿冠颇大等与北京猿人接近,另外有些特征,如矢状嵴很弱,脑量可能很大、1号头骨犬齿(尖牙)的齿根不粗壮,乳头较大等,又像是早期智人。从伴生动物群看,可能和蓝田公王岭的头骨接近。古地磁法测定地层年代为87万~83万年前,电子自旋共振法测定为56.5万年前。因此这两个头骨的进化位置究竟应该怎么看,还值得做很多研究。”

在“郧县人”出土初期,考古专家对他的认识和定论经历了一个又“猿”到“人”的过程,这正体现了严谨的治学态度。值得后人借鉴学习。

下期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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