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蕴才:旧时的一场“警官”梦
发布时间:2025-03-22 09:44 浏览量:6
引子
#本文摘自《漆园古今》蒙城文史资料第九辑(1991年10月),作者陈蕴才,原标题《旧时的一场警官梦》
正文
1946年8月,蒙城县中放暑假时,校门口和大街上张贴许多广告。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首都内政部警官总队招考警官广告。”因为它的第一条规定:“受训六个月,结束后一律是首都警官”。第二条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第三条是“年满十八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的男性青年”。第四条是考试科目:“国文、数学、常识”。第五条是考试地址:“蒙城县水门街(漆园街)淮北旅社”。第六条是考试时间:“民国三十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这张广告吸引了不少青年学生,想当官的青年人都想去应试。我和几个同学也报了名。25日上午我们到淮北旅社参加了笔试。监考员是内警总队的巡官姚耕渔和警长彭腾甲。下午体检,很简单,只是量量身高,称称体重,试试视力和听力,最后叫考生蹦两下。体检结束后即发录取通知。要求凡被录取者一律在3天以内交一份店保。
8月29日,被录取的考生集合于城隍庙,当汇集在一起时,才知道有好多都是老同学,共36人。有张贯仁、梁志宽、任伯芳、葛和章、王守义等人共编成3个班。在城隍庙驻了1个多星期,每天点两次名,也没有多么严格的制度,又加上我们认为这次蹦上了警官的台阶,所以每个人的心情都是愉快的,整天在一起谈笑风生。9月上旬,我们乘船到院南当涂,驻进当涂城隍庙内。
内政部警察总队,简称“内警总队”。总队下辖3个支队;每个支队辖3个大队;每个大队辖3个中队;每个中队缩3个分队;每个分队辖3个班。总队长汪业洪,浙江人。我们蒙城去的36人属于第二支队、第四大队第十中队,支队长是个满脸横肉的胖子。大队长刘淮南是安徽省凤台县人。中队长严奇,外号阎王爷。我们所去的考生,一律称“学警”。我们对“学警”理解为学着当警官。
受训开始了,每天一半时间学习军事,如劈刀打拳;半时间学习《警察教范》。在操场上学军事和劈刀打拳时,总有三分之一的人挨打。学《警察教范》时,稍不注意听或不会背诵也要挨打。作息、吃饭等都有时间限制。生活和学习都很紧张,也挺艰苦。我们认为自古天生好事险,瓜儿总是先苦后甜,今天能吃得苦中苦,明天就能当上人上人的大警官。所以我们就暗下决心:咬紧牙关,熬过难关,就是警官。度日如年的6个月军营生活即将熬完,大家兴奋难眠,心想,快当上耀武扬威的“首都警官”了!结束后,学警们万万没想到以警官招考来的青年学生们,一律被按三等警士分配到南京五院八部去站岗。这时我们才恍然大悟:“学警”是学着当警士的。
蛊惑人心的招考“警官”广告,郑重地盖上红形彤的方印,竟以此从蒙城骗走了36名正在上学的青年,使他们做了一场“警官”梦。
资料来源:
《漆园古今》蒙城文史资料第九辑(199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