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涛 刘家骥 | 也谈《金瓶梅》的作者(上) (2)

发布时间:2025-09-07 11:02  浏览量:28

三、解破了“嘉靖大名士”情结

吴晗论文最有创见的部分是他从多个方面运用《明史》的记载,确定了《金瓶梅》成书时间的上下限。

当1933年某几位学者影印了刚发现不久的《金瓶梅词话》本提供给一些专家们使用后,专家们首先发现了被崇祯本删去的大量原文,而且其中含蕴了极有价值的资料。

他们自然要深入研究一下,只是因为专家各自学有专攻,他们的学风、文风又很纯正,对自己专业以外的资料,不研究也不妄加评论,

故吴晗从史学家的角度研究而不多涉及语言专业,郑振铎从治文学史的角度看,只注意版本的变迁及《词话》本中大量借用(不是抄袭、后文还分析这样做的原因)以前戏剧、散曲的原文及更多从《水浒》取材之处。

也是治文学史而更是中国戏曲史专家的冯沅君则几乎将《词话》中散曲抄录自《雍熙乐府》及《词林摘艳》中的部分一一列举出来。

他们的研究成果启迪了直到今日的大量研究者。他们的论点,论据基本上(不是完全、后人有所纠补)是正确的。他们“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业绩理应受到我们的尊重。

吴晗的论文第四部分《〈金瓶梅〉是万历中期的作品》学术价值最高,它从《词话》本中“太仆寺马价银”、“佛教的盛衰和小令”、“太监皇庄、皇木及其他”这几个方面考证出:

1.《金瓶梅》的最早开始写作时代不能在万历十年(1582年)以前。退一步说,不能(早)过隆庆二年(1568年)。

2.万历丁已本不是《金瓶梅》的第一个刻本,在刻本以前并且已有抄本行世。

3.《金瓶梅》最晚的著作时代(写成的时间下限)当在万历30年(1602年)以前,退一步说,也决不能后于万历34年(1606年)。

以上三点我们认为是正确的,应该是研究《金瓶梅》作者的一个主要尺度(当然还有其他的尺度)。研究《金》书作者时绝不能绕过这个尺度。

为了验证吴文的正确性,我们还查找反对吴文观点的论文作对比研究。

我们发现:自1934年迄今,赞同吴文观点的很多,虽也有不赞同的,多是纠缠于枝枝节节的问题上,依据上述吴文几个方面逐条予以批驳的。

我们只发现1962年《湖南师范学院杜学科学学报》刊载的龙传仕先生的《〈金瓶梅〉创作时代考索》一文。

下面,我们将兼述吴、龙两家的观点,并且对龙的驳论,具体写出不同意的理由。

1.关于太仆寺马价银子

《金瓶梅词话》第七回,孟玉楼和张四舅对话时说:“……常言道,世上钱财倘来物,哪有长贫久富家。紧着起来,朝廷爷一时没有钱使,还问太仆寺支马价银子来使。”

皇帝没钱使,支太仆寺马价银子,显然是一个特定王朝在某段时间内屡屡发生的事,因为它已形成当时民间的话柄和“今”典了。

吴文首先指出,崇祯本删去了这几句话是不应该的,接着考证这事发生的时间。

《明史》书影

他引《明史·兵志》中马政部分,梳理了资料,兹将其简介于后。 为了军事需要,明代令全国养马。

成化二年(1466年),因南方不产马,改为征收银子,后来在太仆寺设常盈库存储这些银子。

所养的马中,原来有专门作种马用的,到了隆庆二年(1568年)有大臣建议,种马本是为了繁殖备用马的,备用马既然用马价银子购买,可以不用种马了。

现在备用马已达到三万匹,可以把种马都卖了,一匹马十两银子,直隶、河南、山东十二万匹可卖得120万两银子,还可以收回草豆(料)银24万。

有的大臣不同意,这时国库空虚(内帑乏),隆庆皇帝让大臣讨论是否卖种马,结果是议定养一半卖一半。

虽然太仆寺从成化四年存马价银子,却只有三万多两,到了卖种马以后,存银数增加了,但可以用于通贡互市,贮藏的仍不太多。

到了张居正作首辅大臣时,主张全卖种马,从万历9年(1581)开始,上马八两,最下等五两,加上折征草豆地租,银子便多了起来(藏银多至400余万两,见《明史·张居正传》)。

吴先生又据《明史·食货志》考出,隆庆年间,皇帝取用光禄寺、太仆寺的银子,有大臣疏谏,皇帝不听。

可到了万历6年(1578)太仆寺岁入马价及草豆地租达450余万两。

张居正当国时(万历元年至十年)综劾名实,令出法行。马价银子专作互市抚赏之用,三镇不过岁费27万(《明史·方逢时传》)。

只是到张居正死后,万历可以为所欲为了,“数年以来,御用不给,今日取之光禄,明日取之太仆”(《明史·孟一脉传》)。

不到十年时间“光禄,太仆之帑,刮取几空”(明史·何选传》)。只有在皇帝大量挥霍、借支马价银子时,才会在民间形成话柄。

据以上资料,吴晗先生把《金瓶梅》成书的时间上限定为万历十年(这年6月张居正逝世,皇帝开始大肆挥霍),又因为隆庆二年已经出现了借支马价银子的事,所以退一步说,时间上限不会早于隆庆二年。又留有了余地。

上述分析,对研究《金》书成书年代,具有极大权威性,所以要驳倒吴晗《金》书成于万历年间的结论,必须驳倒上述论点论据。

《论金瓶梅》 吴晗 郑振铎 等著 胡文彬 张庆善 选编

龙传仕先生驳吴文这一部分共举出三条理由:

一是“现在已无法证实《新刻金瓶梅词话》本与第一刻本、原钞本在此处有同异……就《金瓶梅》而论,刻本与刻本之间增补删削的意见是显而易见的,”时作吴语“与崇祯本及康熙乙亥本删‘太仆寺马价银’一语就是实例。”

二是“明备贮马价银早已有之,非万历时创作先例。”

三是举出三条资料证明嘉靖年间已借支过马价银子(又举出隆二年借支太仆寺银,已是吴文提出过的资料了。)

今依次考察一下龙文能否驳倒吴文。

龙文第一条理由最为奇怪。前面已经详细考证过,所谓第一刻本和原抄本,早已佚失。

想来龙先生也未看到过他所说的刻本和抄本,那么拿什么与今传《词话》本作比较呢?须知若干专家都承认《词话》本最接近第一刻本的面目。

据评估,可能刻于万历四十七年。这刻本也接近刘延禧收藏的抄本,因为据郑庆山先生在《金瓶梅补作述评》一文中详细分析了书中的53回到57回,认为情节与其前或其后不合榫处太多,有的应照应前面各回而失去照应,有的又突如其来,与前后俱失去照应。

例如一个扬州的苗员外,47回已被贼船的艄公和自己的仆人害死了,到了55回又有了扬州苗员外在汴京与西门庆见面。过了这几回又从不提起了。正说明与刘藏抄本缺5回由陋儒补出相一致。

这些龙先生一概不管,而毫无根据地武断地认定了初刻本与抄本未记马价银子事。

殊不知《词话》本是在山西介休发现的,以本来面目到达北京,无人妄增或妄减。

万历四十七年刻书的人不会预先知道300多年后有人据以考证成书的年代而增加上足以考证出年代的马价银子的话,这乃是能正常推理的人都应懂得的常识。

至于引“时作吴语”及到崇祯本,康熙乙亥本妄改《词语》本证明倒可能是《词话》本妄增了内容,更是倒果为因。“时作吴语”是因为原本缺了5回,让人补作,怎能证明《词话》本的马价银子一段也是补上去的?

明明是崇祯本和康熙乙亥本妄自大段大段删改《词话》本的精采文字怎么变成《词话》本妄在崇祯康熙本上增加了内容呢?这是什么逻辑?

第二条理由是无的放矢。吴晗文根据书中孟玉楼的话,考证的本是皇帝向太仆寺借支马价银子。而不是谈何时开始改收马价银子的。

依龙文例、一定要证明只有万历年间开始创立收马价银子的制度才能证明《金》书写于万历年间。

那末现在考察出马价银子创立于成化年间,岂不证明《金》书写于成化年间,那时龙先生所认定的作者“嘉靖大名士”还都没有出世呢。

第三个理由是龙先生找到了三条嘉靖皇帝借支马价银子的资料。

他所举出的证据,令人看了,不由得哑然失笑。一条是嘉靖四年,仁寿宫灾,工部会商修理,请借马价银子。

但龙先生接着写道“其事后来不果”,不果就是没有借支。未借支算什么借支的例子?

第二条是嘉靖“入缵”不久,大同巡抚建议,可在宏赐等堡膏腴之地屯田,召军人佃作。结果是“上命饬行之,而以市马银市牛一年。”

这条资料出自《明书·土田志》,没有提用了多少银子,料想几万两总也够了。

前引《方逢时传》说三镇岁费27万两,属正常支出,这是办正事,不会形成“朝廷爷一时没有钱使”这种“口碑”,第三条就更可笑了,是引的《明会典·赏罚》:

“三十七年题准,每年动支太仆寺马价银三百两,寄武库司收贮,遇有巡捕官军捉获盗贼,量给充赏。”

如果皇帝每年动支区区三百两银子,就算一时没有钱使,嘉靖朝的国库岂不空虚得太可怜了吗?

其实民间这一口碑的形成,必是指皇帝接连不断地大量支取马价银子,致使太仆寺这个第二国库也几乎弄空的时候。

吴晗先生又引了《涌幢小品》中一条最足说明问题的资料:

“太仆寺马价银,隆庆年间积一千余万。万历年间节次兵饷借去九百五十三万,又大礼大婚光禄寺借支三十八万两,零星宴赏之借不与焉。至四十二年,老库仅存8万两。”

配合其他资料(见下文),吴晗把成书年的下限定在万历三十年(退一步也是万历三十四年)治学态度是谨严的。

龙先生的驳论,在这个最重要的问题上,没有一条站得住脚①。

《明书》 齐鲁书社 出版

2.关于佛教的盛衰及小令问题

吴文认为,《词话》本中,充满因果报应的气味。

还有丧事延僧作醮追荐,平时许愿听经宣卷,布施修寺、胡僧游方,而归结于地狱天堂,西门庆遗孤且入佛门清修。

假如作者所处的时代佛教并不流行,或遭压迫,在他的著作中决不能无中生有捏造出这是一个佛教流行的社会。

吴先生以其精湛的研究明史的知识指出,明代天顺成化年间,喇嘛教颇占优势,佛教徒借其余光,地位在道教之上。

到了嘉靖时代皇帝求延命永年,方士偶献秘方,便受宠遇,道士陶仲文等特别得势。

道士中,领袖者封侯伯,次者也跻于百官之列,再次者还能凌视士人,作威福。

另一方面仗着皇帝的宠幸,焚佛牙、毁佛骨、逐僧侣、没庙产,熔佛像。僧人在嘉靖年间则销声灭迹,倒尽了霉。

但到了隆庆,万历年间,道教失势了,在朝的道士或贬或逐。僧人则到处修庙造佛像。皇帝还度僧人为替身出家,大开经厂,颁赐天下名刹殆遍。

在《词话》中虽然也有关 于道教的记载,如62回潘道士解禳,65回吴道士迎殡,67回黄真人荐亡。但以全书论,仍是以佛教因果轮回、天堂地狱的思想作骨干。

龙先生的驳论主要有三点:

一是不可能以某一历史阶段教派的盛衰来具体区分作品的创作年代,例如吴承恩的《西游记》主要地描写了佛教生活,却出现于重道轻佛的嘉靖年间,《封神演义》描写道家事,却出于道教失势的万历年代。

二是“因果报应”的思想是作者世界观的一部分,不能看成“佛教流行的社会”的反映。

三是《金瓶梅》29回写道士吴神仙冰鉴终身以及与道士、道观有关的35回、39回、62回、65回、67回、84回、93回。

特别是65回朝廷着黄真人到泰安州进金铃吊挂御香,证明道教仍有势力,并非独尊佛教。

龙文不无道理,但吴晗先生谈的是从宏观方面看《词话》中占主导地位的宗教思想。

不错,书中写道士作法事的场面也很隆重。但吴文说得很明白,嘉靖一朝的排斥佛教,是全国范围的,光焚佛骨就达一万二千余斤。

并且逐僧侣、没庙产。隆万时期不过把朝内引导嘉靖信符瑞、炼丹药、符水治病、扶乩等一干道士逐出朝迁及京师而已,外地州县并未驱道士,收宫观等产业,故道士照常作法事。

但全书充满佛教轮回因果、地狱转生等思想则不能与大兴佛教有关。

作者,当然各有其世界观,但世界观如果偏于迷信,则定受形成此种世界观的大气候的影响。

《西游记》 中华书局出版

至于《西游记》、《封神演义》属“神魔小说”,其宗教思想不可与世情小说相比。

《西游记》从《大唐三藏取经诗话》演变而来,不能不写佛教事。

可作者吴承恩对佛教并不那么虔敬,自如来佛下及普通和尚,都不断加以嘲讽。

《封神演义》中则佛教道并尊,是调和三教思想的表现。从实质上看,二书均不能作为例证。

不过,佛教思想不能显示《词话》成书时间的上下限,因此,我们不太注意吴文中的这一部分。

一个时期,流行的唱词(那时称时尚小令)会随着时尚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从中可以看出带有的时代性。

吴晗文中引用的《万历野获编》中《时尚小令》条,说得清楚:

“自宣、正至成、宏后,中原又行《锁南枝》、《傍妆台》、《山坡羊》之属……自兹以后,又有《耍孩儿》、《驻云飞》、《醉太平》诸曲,然不如三曲之盛。

嘉、隆间乃兴《闹五更》、《寄生草》、《罗江怨》、《哭皇天》、《干荷叶》、《粉红莲》、《桐城歌》、《银纽丝》之属……比年以来,又有《打枣竿》、《挂枝儿》二曲……则不问南北,不问男女,不问老幼良贱,人人习之,亦人人喜听之。

以致刊布成帙,举世传涌……又从山坡羊者……今南北俱有此名,但北方唯爱《数落》、《山坡羊》,其曲自宣大辽东三镇传来,今京师妓女惟以此充弦索北调。”

然后,吴先生作出统计,《词话》中所载小令不下于六十种,最多的是《山坡羊》,出现20次以上,次为《寄生草》、《驻云飞》、《锁南枝》、《耍孩儿》、《醉太平》、《傍妆台》、《罗江怨》。

其也如《锦搭絮》、《落梅风》、《朝天子》、《折桂令》、《梁州序》等数十种散列书中,和沈氏所记相符。

在另一方面,沈氏所记万历中期最流行的《打枣竿》、《挂枝儿》二曲,却又不见于《词话》,因《野获编》成书于万历三十四年,可见《词话》作者比《野获编》的作者略早,成书下限时间便不得晚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

《万历野获编》线装本

这一段考证,带有年代性特征,重要性仅次于太仆寺马价银子的一段。

龙传仕先生对此当然予以驳斥。其驳论的要点是:

一、《词话》中的清唱小曲,大部分是从《词林摘艳》及《雍熙乐府》(二书均为嘉靖刻本)中,还有更早的《盛世新声》(正德刻本)中摘录的,可以证明《词话》作者为嘉靖中“一钜公寓言。”

二、也引上面《野获编》那段文字,得的结论却是从《山坡羊》、《寄生草》到《闹五更》、《罗江怨》、《哭皇天》、《河西六娘子》、《折桂令》、《朝天子》、《水仙子》、《落梅风》等散,《摘艳》、《雍熙》二书中摘录不少,可见《词话》中大量采取了嘉靖时流行的曲子。

三、万历年间最流行的《挂枝儿》、《打枣竿》二曲,《词话》中独没有采用,正说明《词话》成书在嘉靖年间。

我们以为,龙文的不能说明人在于:

一、他未注意到《词话》中大量抄录前人作品的现象,散曲而外,小说部分今可考者即有八种,戏剧有《宝剑记》、《南西厢》,散文有《祭头巾文》等等,数量巨大。

这是因为《金瓶梅》开始时是由若干说书人的段子集合而成,最后由一人统一写定。

说书人有说有唱,全书恁多曲、剧,他们没有创作的能力,只好摘自己有的刻本,最方便的便是《摘艳》、《雍熙》二书(万历间盛行的小曲还未刻成书呢)。

所抄的书还有宋代的,难道就证明《金瓶梅》写于宋代?

二、有的曲子在民间寿命长些,有的短些。

即以《山坡羊》为例,据沈德符记载,开始流行于宣德,正统年间(1420至1449),而“今(指万历年间)南北词俱有此名,但北方最爱《数落》、《山坡羊》。”

按《山坡羊》在《词话》中出现20次以上,第一回潘金莲弹唱。第七回、三十三回潘金莲、陈经济似是清唱。

五十回金儿赛儿唱《山坡羊》都是琵琶伴奏。六十一回申二姐唱,也是用琵琶伴奏,都属于“弦索北调”。

最值得注意的是谈到申二姐,写道:“吴月娘……问他套数倒会不多,若题诸般小曲儿,《山坡羊》、《锁南枝》兼《数落》,倒记的有十来个。”

书中《数落》还见过两次。那么根据沈德符所记,唱数落、山坡羊,妓人用弦索伴奏,都是万历年间的特点,《词话》中证据分明,无论怎么说都难说嘉靖年间作品具有万历年间的特征。

三、谈到万历中期才盛行的《打枣竿》、《挂枝儿》吴晗一时疏忽,说《词话》中没有,龙传仕不查对原文,也跟着说,并作为《词话》非成书于万历时的证据。

但是74回中写到了申二姐用琵琶伴奏唱了个十二月《挂真儿》,那就是挂枝儿。

这十二个月的唱词只由二句代表,写作“正月十五闹元宵,满把焚香天地也烧一套。”

为什么不写上全部唱词呢?只因为这是新兴的曲子,还没有《词林摘艳》那样的汇编刻印本收入其中,说唱这段的人记不全这套词,只好不写全文,最后写定全书的人也没办法补足。

这是《词话》成书于万历年间又一个无可辩驳的证据。

《词林摘艳》封面

3.关于皇庄、皇木、宦官和番子

吴文指出,《词话》中有看守皇庄的薛太监,管砖厂的刘太监。在31回西门庆宴官的描写中,清河县的众官员都让他二人上坐,还有一句官场中俗谚:“常言三岁内宦,居于王公之上。”

可见反映的时代是宦官权势大盛的万历年间的事。因为“太监的得势用事,和明代相终始。其中只有一朝是例外……便是嘉靖朝。”他举出明史上很多例证说明了。

关于皇庄他指出明代的皇庄在在天顺、景泰时已见其端,正德时极盛,嘉靖却不但把正德年间占民田为皇庄者给还于民,还“改称官地,不复名皇庄。

”隆、万以后,又恢复了皇庄名称。这两件事证明《金》书写于万历年间是如此有力。以致龙传仕文对前者的批驳十分勉强,对后者只能说一句《金瓶梅》有可能借用皇庄之名”,这种辩解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词话》34回有刘百户盗皇木的记载。吴文提出“明代内廷兴大工,派官往各处采大木,这木就叫皇木,这事在嘉靖万历两朝特别多。”

又说:“万历中三殿工兴,采楠杉诸木于湖广、四川、贵州,费银930余万两……较嘉靖年间也屡兴大工,不能独万历朝,其说也不无道理。这条对证明成书年代不太明显可以置而不论。

《词话》28回中,陈经济说潘金莲:“你老人家是个女番子,且是倒会的放刁。”

吴文指出“东厂……其隶役悉取给于卫……役长曰档头……专主伺察,其下番子数人为干事。”(《明史·刑法志》),在当时口语中,施之于女性,曰女番子。嘉靖时驭中官严,东厂、番子不敢放肆。

由于这一个特别名词被广义地应用情况看,《词语》的著作时代亦不能在万历以前。

龙文驳这一条,一如驳“皇庄”,他说:“这一句词被广泛地应用,也可能与万历前代有关。”

详细考察了吴晗文的主要论点及龙文的逐条驳论。只能得到一个结论,龙先生的驳论丝毫也站不住脚,吴晗论断的《金瓶梅》成书于万历10至30年间,是正确的,这结论是借助《词话》本提供的大量资料而得出的。

倘若没有吴先生这位《明史》专家犀利的目光,其中某些资料恐怕至今也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嗣后,不少学者学习吴先生这种科学研究方法,又从其他方面找出不少证据,得出了和吴文同样的结论。这里只引两个方面的资料以为代表。

1.《金瓶梅》的故事,谁都知道是借《水浒》中武大与潘金莲故事发生而成的,却不知道全书中取自他书的故事很多,据美国的韩南先生考出,至少取自下述八篇小说,即:

(1)《刎颈鸳鸯会》(见《词话》第一回,用了开篇部分)。

(2)《志诚张主管》(潘金莲在王招宣府中的身世及张大户把她买下的情况抄自此书。又104回中韩爱姐被收留的故事模仿此书)。

(3)《戒指儿记》(《古今小说》作《闲云庵阮三偿宿债》。《词话》中作为一个案件由西门庆审理,见34回及51回薛姑子事)。

(4)《西山一窟鬼》(其中老道士呼唤神将为主人公除妖驱魔,为《词话》62回《潘道士解禳祭登坛》所模仿)。

(5)《杨温拦路虎传》(《词话》中的李贵与小说中人物姓名外号出现的场景都相同)。

(6)《新桥市韩五卖春情》(许多情节与《词话》中情节像是抄袭,见《词话》98回、99回陈经济遇韩爱姐及陈经济被杀事,100回春梅着金匮送物与李安事)。

(7)《五戒禅师私红莲记》(故事的主要内容在《词话》73回中由薛姑子以说佛法为名讲说出来,有的地方用了原文)。

(8)公案故事《港口渔翁》(《词话》47、48两回所叙述的苗天秀被仆人和船上艄公所杀害,大部分情节采用公案故事,细节及结尾处作了变动,其承袭之处显而易见)。

《清平山堂话本》 (明)洪 楩 著

我们考察这八个故事,可以得出结论:

一、《词话》在说唱阶段中,正如大抄《摘艳》、《雍熙》、杂剧《宝剑记》、《南西厢》等作品一样,抄袭、略作改变和利用了一些显然早已流传(以话本形式)的通俗短篇小说,以增强故事的曲折性。

上述八篇中,属于今存《京本通俗小说》的有《西山一窟鬼》、《志诚张总管》。

属于《清平山堂话本》的有《五戒禅师私红莲记》、《刎颈鸳鸯会》、《杨温拦路虎传》。上二种书,均为宋话本。

二、《词话》中运用的资料偶然和比《词话》成书年代稍晚的作品相同。这是指《闲云庵阮三偿宿债》,见于冯梦龙的《古今小说》,但二者都是采用了宋代《夷坚志》的素材,很难说是谁抄谁的。

还有一篇《新桥市韩五卖春情》,也见于《古今小说》,应该判断为冯梦龙利用了《词话》在大段情节上抄录了《港口渔翁》。

这个故事最早见于《百家公案传奇》,此书据孙楷第先生《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考证,作者自序的纪年为万历二十五年,故《词话》成书于万历十年至三十四年间,这又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2.《词话》中出现了好几个当时即嘉靖、隆庆、万历时代为官的人。

据叶桂桐《〈金瓶梅〉成书年代新线索》(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88年第四期)所统计,共有曹禾(《词话》49回)、凌云翼(65回)、狄斯彬(49回、65回)、黄甲(65回)、赵讷(65回、77回)五人。

五人都是嘉靖年间的进士,为官的经历却不同。据书中各人所任官职与其本身的实际经历,叶文以为狄斯彬可能以其嘉靖31年至隆庆初年的身份进入《词话》。

曹禾则是在嘉靖40至41年的身份与《词话》所写相当。黄甲的资料不全,姑且存疑。据凌云翼的经历,入书的时间在万历6年至15年之间。

赵讷在万历6年至8年之间。由此而推,成书的年代,应依年代最晚的凌云翼与赵讷的年代而定,那是万历10年左右,与吴晗先生的结论一致。

叶先生的论文考证甚详,因文长不录。

我们所以不厌词费举了上述例子,只是证明,成书于万历年间之说既然成立,则“嘉靖间大名士”说,应该扬弃,不必再举个别“拾到篮里便是菜”的所谓例证,硬抓出一个又一个的“名士”充为作者、浪费研究者的时间了。

至于因书中抄了李开先《宝剑记》曲文,便以为李开先是作者;抄了屠隆的《祭头巾文》便认为屠隆是作者的研究方法也应当再加以考虑。因为《金瓶梅》所抄的书实在太多了。

(未完待续)

《金瓶梅文化研究》 王平、李志刚、张廷兴 编 华艺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