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一则“假麻黄致人死亡”案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5-08-01 15:15  浏览量:35

万石斋医话(三)——岩草假麻黄案的启示

作者/俞长荣著,俞宜年整理

本文摘自《俞长荣论伤寒》(2008)

介绍:俞长荣(1919-2003),男,福建永泰人。教授,主任中医师,中医内科专家,首批国家名老中医。祖辈五代行医,父亲俞晓峰擅长内、妇科,精通《伤寒论》。俞幼承庭训,13岁起随父习医,25岁独立开业。1957年起担任福建省中医研究所临床研究室中医师、主任中医师、编辑室主任、文献研究室主任、福建中医学院教师、教授。1983年至1986年任福建中医学院院长。著有《伤寒论汇要分析》《俞长荣论医集》等著作,撰有《伤寒论精华在于诊治大法》等多篇学术论文。

一、清代假麻黄案

1985年仲秋,笔者与先父(俞长荣先生)在庭院赏月,时皓月当空,金风送爽,笔者央求先生讲说杏林趣闻以助雅兴,先生微笑俯允,思索少顷,遂娓娓道来:

清代福州西门外某老妇患病,请医辨治,为伤寒太阳证,处方麻黄汤,用麻黄三钱(约10克)。

某药店恰巧麻黄售罄,老板为顾全招牌,不敢说缺药,而把岩草(俗称席草,与麻黄形似)冒充麻黄。

服药后无汗,次日又请原医看,症状如故,认为病重药轻,仍用原方,加重麻黄为四钱,但仍无汗出。第3天再加重麻黄至五钱,此时真货已到,照方配给,服后大汗不止,虚脱死亡。

家属告入知县王绍兰处,罪及医生。

医生辩解说,太阳表实证用麻黄汤无误,初用麻黄三钱、四钱,不得汗出,医疗过程并无重大变化,才逐渐增至五钱,何以突然致死?必事出有因。

幸亏王绍兰尚能明察,检视3次药渣,发现药店2次以假药蒙人,于是水落石出。

二、引发思考

多年之后,随着学问的积累与经验的增多,我才逐渐领悟到这则故事蕴涵的多种深层意:

假药、劣药害人不浅!

这个道理显而易见,毋庸细说,但往往医患者不知系假、劣药所致,于是贻误病情,发生医疗纠纷,而医者也以为是医疗失误,严于律已者则往往自责“才疏学浅”、“粗工”、“庸医”。

不仅药物不得互混,即便同一药物,花、叶、茎、根、皮、果实也有差异,如麻黄(茎)发汗,根止汗。

又如滇三七、川黄连、藏红花,若非道地药材,野生参改为移种参,桑寄生若改为其他寄生,怀牛膝而以川牛膝代替,均可影响疗效。

所以先生处方均不厌其烦,一一注明。

先生曾指出,药物用量在处方中举足轻重“每每因一味药物用量改变,方名和治疗意义就有不同”。

如麻黄汤中麻黄量独重,为主药;若量小即不成其为麻黄汤。

又如“通脉四逆汤证较四逆汤证更为严重,所以取其方而变易其法,加重姜附量以通达内外阳气”。

因此,先生处方用量遵循“用药太过不及皆非适中”的见解,如麻黄常用量6~10克,柴胡常用量10~20克。

例如,程妇外感2日,症见发热恶寒,头痛,遍身骨节酸疼,无汗微喘,属麻黄汤证,因患者年逾五旬,且性情忧郁,故麻黄仅用10克,且分作3次服,仅1剂而愈。

要十分精确地把握药物用量,并非易事。

所以,药物迭增法(如麻黄由三钱增至四钱、五钱)有时也不失为一种小心谨慎的用药方法,先生在应用大剂量或某些峻猛或刺激性较大的药物如川乌、附子、肉桂等也常考虑这种方法。

林求诚主任医师在审阅《钩吻治癌肿》(收入《福建中医临证特色》一书)这篇文章时,曾叮嘱笔者要加上编者按:“应从更小剂量用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逐渐加量,密切观察。”这种思路与先生可谓不谋而合。

麻黄发汗,这是古今医家所公认的。但发汗的多或少,则因人(体质、病情等)因时因地而异。

我学习先生临证医案,发现患者服药后一般仅微汗出而愈,绝对没有“大汗不止,虚脱而死”者。

我曾在36小时内服完2剂麻黄汤(麻黄用量计20克),几无汗出。可见麻黄是否属峻汗药,尚需进一步研究。

病情的转归(好转、痊愈或恶化),涉及许多因素,有些甚至是意料之外的。

上述“岩草假麻黄案”患者也许是服用过量麻黄所致,但必需排除暴饮暴食、食物中毒、七情过激、放纵情欲、毒气、其他药物中毒等诸多因素。

因此,医者遇到此类突变,一定要冷静分析,明智处理。

何况,根据先生经验,“大汗不止”,用独参汤、生脉散之类,往往回天有望。

言近旨远,发人深省,先生可谓善于引导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