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流束蒲”之“蒲”是草还是木

发布时间:2025-07-30 19:32  浏览量:28

“蒲”字作为一种植物,在《诗经》里出现了五次:《王风·扬之水》“不流束蒲”,《陈风·泽陂》“有蒲有荷”、“有蒲与蕳”,《小雅·鱼藻》“依于其蒲”,《大雅·韩奕》“维笋及蒲”。其中的“蒲”,古今解释一致,都说是蒲草或香蒲。《王风·扬之水》“不流束蒲”之“蒲”,有说是蒲草或香蒲,有说是指蒲柳,没有定论。

“蒲”字在《说文解字》、《唐韵》等古代文字工具书里,只解释为可以作席的水草。

《毛诗训诂传》释“不流束蒲”之“蒲”说“蒲草也。”其后,毛晋《毛诗陆疏广要》,陆佃《埤雅》,多隆阿《毛诗多识》,姚炳《诗识名解》等都认为“不流束蒲”之“蒲”是指蒲草。

我们通常所说的蒲草,包括植物分类学里的水烛和香蒲。水烛别称狭叶香蒲,俗称蜡烛草或水蜡烛,高可达1.5-2.5 米,叶片长50-120厘米。香蒲别称东方香蒲,高1.3-2米,叶片长40-70厘米。水烛和香蒲的叶片都可以用于编织蒲席、蒲鞋等,还可用于造纸;幼叶基部和根状茎先端可作蔬食;雌花序可作枕芯和坐垫的填充物,花粉即中药蒲黄,也是一种很好观赏植物。水烛和香蒲很相似,二者的明显区别是水烛的雌雄花序之间有2.5-7厘米的间隙,雌花序长15-30厘米,粗壮;香蒲雌雄花序紧密连接,雌花序长4.5-15厘米。

蒲柳说的依据是《尔雅》、郑玄《毛诗笺》和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尔雅·释木》:“杨,蒲柳。”郭璞注:“可以为箭。《左转》所谓‘董泽之蒲。’”《毛诗笺》:“蒲,蒲柳。”《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释“扬之水,不流束蒲”:“蒲柳有两种,皮正青者曰小杨,其一种皮红者曰大杨。其叶皆长广於柳叶,皆可以为箭杆,故《春秋》传曰:‘董泽之蒲,可胜既乎。’今又以为箕鑵之杨也。”其后,孔颖达《毛诗正义》、朱熹《诗集传》、《说文解字注》等都认为“不流束蒲”之“蒲”是为蒲柳。

在现代植物分类学里,没有蒲柳这一种名。因为古代没有杨属、柳属之分,杨、柳都有杨名,直到清代才有“今以叶之圆而大枝之疏者名杨,以叶之狭而长枝如丝者名柳”之说,这给后人对“蒲柳”的理解带来了麻烦。

崔豹《古今注》:“蒲柳生水边,叶似青杨,一曰蒲杨······水杨,蒲杨也。枝劲细。”《说文解字注》说《古今注》里说的蒲柳,就是《左传》说的可为箭杆的“董泽之蒲是也。累呼曰蒲柳,单曰蒲。音同浦。至唐而失其读矣。”

陆玑《毛诗草木疏》说的“小杨”的叶“其叶皆长广於柳叶”,可知,蒲柳是柳属。《说文解字》释“柳”,也说是“小杨也”。《说文解字注》解释说,“杨之细茎小叶者曰柳。”又从《毛诗草木疏》说的“蒲柳有两种”,“皆可以为箭杆”,《左传》“董泽之蒲”,《古今注》“蒲柳生水边”,“枝劲细”等可知,蒲柳是统称,是生于水边或湿地的灌木。

《360百科》说“蒲柳”是一种叫“水杨”的灌木,并引用了一篇介绍“蒲柳”的散文。大意是说蒲柳是黄河滩上常见的一种植物,植物学上的名字叫水杨。这种植物一丛丛地没有树干,没有枝杈,只有细长的树条儿,挤在茂密的芦苇丛中,竟分不出彼此。入秋后不久,蒲草才刚刚长出蒲棒儿,芦苇还没有飘絮,蒲柳就开始落叶飘零。及至河滩上众多的植物现出枯相,蒲柳早就成了光秃条。《晋书·顾悦之传》中说:“蒲柳常质,望秋先零。”指的就是蒲柳的这种特性。蒲柳条儿质地柔软有韧性,可用来编笸箩、簸箕、篮子。秋天,河边的庄稼人就去割蒲柳,叫杀柳条儿。

植物学里并没有叫水杨的柳属植物。根据上述描述,这种黄河滩上的蒲柳应该是植物学里的筐柳或簸箕柳

筐柳是杨柳科柳属灌木或小乔木,小枝细长,枝条细柔,是很好的编织材料。产河北、山西、陕西、河南、甘肃等黄河流域,生于平原低湿地,河、湖岸边等。簸箕柳也是灌木,枝条较筐柳强韧,也用于编制柳条箱、筐篮、农具等用。但“董泽”(春秋晋地,今山西闻喜县)不产。所以《左传》所谓“董泽之蒲”,当指是指筐柳。

陆玑说的“其一种皮红者曰大杨”者,可能是指红皮柳。《头条搜索》说蒲柳学名红皮柳,又名蒲杨、水杨、青杨和蕉苻,但未说明出处。红皮柳也是一种高3-4米的高大灌木,叶披针形,似柳叶而短。产陕西、山西、河北、河南、湖北等省。生山地灌木丛中,或沿河生长。

回到“不流束蒲”上。

认为“蒲”是蒲柳者说,“不流束薪”是成捆的薪木,“不流束楚”是成捆的荆条,把“不流束蒲”解释为成捆的蒲柳枝条顺理成章。认为“蒲”是蒲草者说:其一,《陈风》“有蒲与荷”,《小雅·鱼藻》“依于其蒲”、《大雅·韩奕》“维笋及蒲”,凡言“蒲”,皆水草(蒲草),那么“不流束蒲”之“蒲”也应该是指水草;其二,《王风》一章“不流束薪”,二章言“不流束楚”,三章“不流束蒲”,薪是木柴,楚是牡荆(黄荆,荆条),“蒲”是蒲草;楚轻于薪,蒲又轻于楚,则弱之极矣。“言激扬之水宜能浮泛,而蒲又轻扬善泛。今反不流如此,则以水力更微而不胜故也”(陆佃《埤雅》)。其三,说一章言薪,二章言楚,则三章不能言草,不成立。《唐风·绸缪》一章“绸缪束薪”,二章“绸缪束刍”,三章“绸缪束楚”,其中的“刍”不就是饲牛马之草吗?怎么说是在一首诗里有言木,就不能再言草呢?

说“蒲”是蒲草还是蒲柳都不影响本诗的主旨,也不影响对该诗的理解。如说这个“蒲”到底是什么,确实很难决断。我感觉是指蒲草的可能性更大些,因为其一,《陈风·泽陂》“有蒲有荷”、“有蒲与蕳”,《小雅·鱼藻》“依于其蒲”,《大雅·韩奕》“维笋及蒲”,其中的“蒲”,都说是蒲草或香蒲;其二,《王风·扬之水》的“束薪”,“束楚”,“束蒲”和《唐风·绸缪》的“束薪”,“束刍”,“束楚”只有一草只差,这是《诗经》经常使用的表现手法。

那么,为什么郑玄、陆玑、孔颖达、朱熹、段玉裁等这些历代的训诂经学大家都说是蒲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