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尺”还给老师,终究是为了学生

发布时间:2024-09-10 16:50  浏览量:17

自古以来,“严师出高徒”“教不严,师之惰”“如有忤逆,严惩不贷”就是人们奉为圭臬的教育箴言。

古代的私塾先生只要戒尺一挥,堂下的学子顿时肃静端坐、认真聆听;戒尺一拍,犯错的学子立马改正错误,不敢再犯。

《西游记》中孙悟空保护师父唐僧一路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唐僧能把石猴“点石成金”,把“泼猴”训服得服服帖帖,与观音菩萨赋予他“惩戒权”——念“紧箍咒”也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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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现在,惩戒被贴上伤害孩子身心的“标签”,成了错误教育方式的代名词,“教师不敢管”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现在的孩子,难道真的不需要“严师”、不需要惩戒了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教育与以往相比有了极大的改变。

现代教育大力倡导“快乐教育”,掌声逐渐代替了戒尺,教育越来越重视表扬、奖励和赏识,“师者为尊”也逐渐变成了“师生平等”,而学生的自我意识也更加强烈,对于老师的管教常常表现出明显的反抗情绪。

孩子有独立的思考能力、有自我意识是件好事,但同样也要让孩子认识到,从古至今传下来的“尊师重教”传统应该继续传承下去,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守则是必须要遵守的,打架斗殴、欺凌弱小同学以及不良嗜好这些事情是万万不能做的。

“快乐教育”不等于不要“惩戒教育”,就像不能缺少“吃苦教育”“挫折教育”一样。当一些学生出现不良行为时,“惩戒教育”就有必要“出场”,发挥及时的、必要的规范和警醒作用。

有“惩戒权”的教育才算完整。古今中外的教育家,无不推崇“惩戒教育”,认为“惩戒教育”应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惩者,以正其心也。”教育的本质就是“正其心”。而要“正其心”,需要教师这位“引路人”,在学生成长的道路上不断地去指点他、感化他、训导他、惩戒他、扶正他。不少人反对教育惩戒,这跟他们把教育惩戒等同惩罚,甚至等同体罚有一定关系,但教育惩戒并不等于惩罚,更不等于体罚。确实,教育惩戒与惩罚有密切联系,教育惩戒是教师依据一定的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

教育惩戒是手段与目的相结合,只有符合教育目的的惩罚方式才是教育惩戒。以体罚为例,体罚是惩罚方式的一种,它是指通过对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的行为。体罚有损人格尊严,会给学生造成身体和心理的伤害,甚至会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且体罚宣扬暴力,不利于教育目的的实现,是反教育的。因此,我们要反对体罚,反对不符合教育目的的惩罚,但不能将符合教育目的的教育惩戒也一起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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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惩戒权”的教师才有尊严。教师需要在学生中树立较高的威信,需要维护自己的师道尊严。树立了威信,学生才能“亲其师,信其道”;维持了尊严,教师才能充满激情地“传道、授业、解惑”。古代的戒尺,换来的是孩子的敬畏之心,象征的是教师的尊严;当今赋予教师“惩戒权”,同样是为了换来学生对教师的敬畏,象征的同样是教师的尊严。

当老师的戒尺,被娇生惯养的孩子打掉、被溺爱孩子的家长抢走、被充斥偏见的社会没收,会让老师在教育问题学生的时候唯唯诺诺,生怕引发不必要的麻烦。试想,一个畏手畏脚、处事不果断的教师会有师道尊严吗?会培养出尊师重教、品学兼优的学生来吗?

其实,在教育问题上,家长和老师的根本出发点是一致的,都是希望孩子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材。然而,在“该不该严”“严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上,家长和老师之间出现了分歧和矛盾。因此,家长在处理孩子的事情时,应以尊师重教为前提。如果孩子确实有问题,教师处理问题又没有明显不妥,家长应与教师一道,找准自己孩子的问题症结,然后对症下药。也可以和钱钟书的父亲一样,对孩子实施适当的“惩戒”,这样才能帮助到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

在惩戒教育方面,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2021年开始执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中小学教师可以实施的惩戒范围做了明确规定;2024年8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其中,“加强教师权益保障”中规定“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这些规则意见的实施,从政策层面把“戒尺”还给了教师,既是对教师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保障,也是对学生健康成长的护航。

图源|张岚

教师被赋予“惩戒权”,有了“尚方宝剑”,但并不等于严厉的程度不受限、惩戒的方式可随意。教师要正确运用和实施惩戒,重要的是做好四点。

把握“度”。把握好惩戒的“尺度”,不可因意气用事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如击打、刺扎学生身体,以侮辱性的语言辱骂学生等;把握好惩戒的“法度”,在道德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不可逾越道德的底线和法律的红线;把握好惩戒的“力度”,对违纪学生分清轻重、主次,该说服的说服,该念“紧箍咒”的念“紧箍咒”;把握好惩戒的“温度”,惩戒必须以爱为前提,惩戒的方式学生能乐于接受。

掌握“法”。有些教师不是不敢管、不想管,而是不会管。教育有方,“会管”才能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规定了很多有效的、可操作性强的方法。如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做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回家接受教育反省。孙悟空不是也被唐僧赶回家(花果山)反省过吗?

讲究“新”。教无定法,惩戒的方法也要与时俱进,花样翻新。如知名教育专家魏书生,他的学生做错事时,可以自己选择受惩戒的方式,可以写几百字的说明书:喜欢体育运动的,可以做几个俯卧撑;有唱歌天赋的,就给全班同学唱一支歌;可以选择为班级服务,如浇花、擦黑板等。再如,一个班主任对两个人的惩罚方法是,将不文明的交往过程写成剧本,并互换角色,当着全班表演出来。此种戏剧性的惩罚办法,新鲜有趣,还能让学生学习“设身处地”和“换位思考”。这些惩戒的方法值得老师们借鉴。

注重“合”。教育惩戒有其自身优缺点,它能够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但是它不能促进良好行为的养成。教育不能仅仅满足于暂时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还要努力促成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因此,教育惩戒要与其他教育方式相结合。例如,在运用了教育惩戒权制止了学生的暴力行为的同时,还要通过说理的方式改变学生的认知,让他们认识到暴力行为的巨大危害,通过赏识等正面强化的方式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人际交往模式。不仅让学生明白可以做什么,并且让学生努力做成。

今天是我国第40个教师节,今年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育人智慧是教育家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立德树人成效。对于广大教师来说,育人智慧是严爱相济,有爱也要有适当的惩戒手段和严格的力量,既能给学生提供情绪价值,又要起到约束和引导学生的作用。让孩子们既可以在阳光下自信成长,也能够在风雨中变得坚强,让每一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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