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公安县志》(六卷・清康熙六十年刻本)

发布时间:2025-09-25 05:20  浏览量:27

婚礼
婚礼尚俭易,礼用钗钏。茶礼、问名,男女家皆以庚帖付媒妁,谓之 “草茶”。次纳采礼,倍于前俗,谓之 “正茶”。此后有送鞋缎及布匹者,俗谓之 “过麻”。最后举纳币礼,金玉、钗饰、罗绮之类,皆视家为丰俭;女家则为床几、箱、车骑、婢侍。中人之家大率具礼;亦有士绅遗形相与,六礼俱阙,径行亲迎者,其初为高雅脱俗,其后则俚啬小人借之以自文,甚不可也。

正月
“元旦”,举家夙兴,各盛服祀神,男女序拜尊长,已而交拜。男子出拜族党,谓之 “贺新年”,妇女则否,大约辰卯二时,彼此拜望便周。“立春” 前一日,邑大夫而下俱簪花盛服,迎春于东郊,或令诸行户扮古今故事,手执春条,谓之 “迎春”。至日,邑大夫率僚官属祀芒神毕,击土牛碎之,谓之 “打春”。十五日为 “元宵”,剪纸为灯,饰以五彩,城市人家跨街为棚,彼此竞胜;士女纵观,花灯彻曙。

二月
“社日”,赛土神,宴饮以为乐,秋亦。乡村皆行之。

三月
“清明”,祭扫坟墓,通贵贱皆。剪纸为钱,插于墓上,牲肴、酒,随家贫富,率长幼俱往。先日 “寒食” 修理,不忘先人之首丘也。亦有城市流寓之家,携壶榼郊外席地而饮,谓之 “踏青”。

四月
八日为 “浴佛节”。

五月
“端午”,采艾悬于户上,取笋、糯米为角黍相馈遗。杂置菖蒲、雄黄于酒中饮之,谓之 “开聋”。妇女佩艾符。小民竞渡龙舟,或跃入大江中,平行水面,惊心目。《荆楚岁时记》曰:灵均死汨罗日,人伤其死,并将舟楫以拯之,至今为俗。

六月
六日,浴头、晒衣。

七月
“七夕”,治酒,露坐彻夜,谓之 “观巧云会”。十五为 “中元会”,俗传是日亡者当返其家,焚纸钱、割豕,通贵贱皆然。尽室凛凛,若先魂之至。

八月
“中秋”,各家置果酒玩月。

九月
“重九”,士绅携酒登高,觞吟为乐。

十二月
腊月二十四日,家家扫尘。是夜命丁男 “祀灶”。“除日”,扫庭祀神,换桃符、门神,写春帖,燃纸爆,远近交应,从此至 “元宵” 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