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平正义之光
发布时间:2025-09-21 11:19 浏览量:22
“公生明,偏生暗”,《荀子》之训穿越千年仍振聋发聩。纵观人类治理史,公开与隐秘的博弈从未停息,其间昭示着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唯有以公开为基石,方能筑就公平公正之大厦;若任隐秘蔓延,则公平倾颓,公正蒙尘。公开如同阳光,是最佳的防腐剂,亦是照亮每一个角落,保障权利平等、机会均等、规则清明的唯一途径。
当权力在密室中运作时,特权便如幽暗处的霉菌般滋生;当权力在阳光下行使时,公平便如春风般普惠众生。昔者周厉王止谤,使“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终致民心离析,社稷崩颓;反观商鞅徙木立信,法令公之于众,赏罚分明,虽严苛却立信于民,为秦奠定一统之基。西方启蒙先贤亦深谙此道,卢梭疾呼:“公共意志唯有在全体公民的集会上才能被宣告”,强调公共讨论与透明决策之于公意形成的关键作用。现代国家莫不将政务公开奉为圭臬,预算公开让纳税人监督“钱袋子”,决策过程公开使民意融入治理——这正是公开对权力任性的刚性约束,对公平正义的坚实支撑。
当司法审判深锁象牙塔内时,猜疑与不公便如影随形;当司法过程经得起“围观”时,公正才能成为看得见的正义。古罗马将《十二铜表法》刻于铜表公之于众,打破贵族对法律的垄断,堪称通过公开追求司法公平的古代先声。而中世纪宗教裁判所的暗室操作,仅凭密报便可定罪,留下的只是“人类正义史上最黑的篇章”。我中华传统中亦早有“三尺法”悬于公众视野之意,古人云“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道出的正是法律隐秘化带来的恐怖与不公。当代司法公开改革让庭审可观、文书可查,正是以公开倒逼法官审慎、证据扎实、说理透彻,使公平正义不仅实现,而且以人民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当资源分配置于黑箱之中时,不公与腐败便如毒藤缠绕;当资源在阳光下流动时,公平才可能照进现实。从“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的古老控诉,到今日对公共资源分配的深切关注,莫不印证资源公开的至关重要性。若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家投资等关键领域信息遮蔽,则“关系”必取代规则,“潜规则”必践踏公平。反之,北欧国家凭借近乎极致的财政透明与福利公开,连续多年稳居全球公平指数前列;我国全面推进的“阳光政务”,将扶贫、社保等资源分配情况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正是以公开斩断利益输送链条,确保每一分公共资源皆能公平惠及于民。
综观古今,横览中西,公开与公平公正犹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不可偏废。然而,公开并非不假思索的信息倾泻,而是在法治框架下的有序透明;是赋能人民监督的利器,而非制造混乱的导火索。它要求权力主体主动揭开面纱,更要求公民理性参与建构。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首传诵千年的理想主义赞歌,唯有在公开的土壤中才能生根发芽。让我们坚信:唯有以公开之勇气打破隐秘的壁垒,以公开之坚定绘制规则的经纬,公平公正的阳光才能普照每一个期待的心灵,照亮人类共同体走向更加清朗、更加可信、更加温暖的未来——在那里,没有暗箱操作的阴影,只有公开赋予的尊严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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