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逢李龟年》疑非杜甫之作,不宜入选教科书
发布时间:2025-09-08 00:07 浏览量:25
图① 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上册)》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上册)》选有这首题为《江南逢李龟年》的七言绝句,署名杜甫(712—770)(图①)。但此诗的作者大概率不是杜甫,不宜入选教科书。
此诗最早出自范摅(晚唐人,生卒年不详)著作《云溪友议》,其“云中命”云:“明皇幸岷山,百官皆窜辱……李龟年奔迫江潭,杜甫以诗赠之: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值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但《云溪友议》属传奇性的笔记小说,所记故事不一定真实。
早在北宋的时候,就有人提出《江南逢李龟年》非杜诗。宋本《古今绝句》在本诗后注:“江季共云,此非杜诗。岐王范开元十四年薨,崔九涤亦卒于开元,子美方十五岁,天宝后未尝至江南。”(图②)江季共(1060—1097),字子和,黄庭坚的学生。胡仔(1110—1170)《渔隐丛话》、姚宽(1105—1162)《西溪丛语》、俞樾(1821—1907)《茶香室丛钞》等接力转录了江季共的观点。据《唐书》记载,岐王李范和殿中监崔滌均卒于开元十四年,亦即公元726年,当时杜甫才15岁(14周岁),在此之前不可能经常出入岐王宅和崔九堂。
葛立方(?—1164)《韵语阳秋》载:“《明皇杂录》云:天宝中,上命宫中女子数百人为梨园弟子,皆居宜春北院。上素晓音律,时有马仙期、李龟年、贺怀智,皆洞知律度,而龟年恩宠尤盛。自禄山之乱,散亡无几。老杜逢李龟年云:岐王宅里寻常见,苏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天宝(742—755)中期才有“梨园弟子”,李龟年(生卒年不详)也才飞黄腾达,当时岐王和崔九都已去世多年。也就是说,在天元十四年(726)之前,李龟年经常出入岐王府宅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语文》在《江南逢李龟年》诗下的赏析文字中说:“‘岐王宅里’‘崔九堂前’,都是当年名流骚客聚集的场所,一提到这些地点就不免勾起人们对过往岁月的美好回忆。诗人当年出入其间,与李龟年这样风光无限的乐师常有交往。”这段话没有任何文献记载,也不可能真实发生。
针对上述质疑,黄鹤(南宋人,生卒年不详)在《集千家注分类杜工部诗》中辩解说,“开元十四年,公止十五岁,其时未有梨园弟子。公见李龟年,必在天宝十载后,诗云岐王,当指嗣岐王珍。据此,则所云崔九堂前者,亦当指崔氏旧堂耳,不然,岐王、崔九并卒于开元十四年,安得与龟年同游耶?”此段纯属推测,并以疑问结束,可见黄鹤本人也满怀狐疑。
董养性(1616—1672)《杜工部诗选注》在此诗之后注曰:“三山严氏谓,崔九乃公以后之人,恐此非公所作。姑备于此,以俟识者。大抵此与他绝体不相似。”这里提到,《江南逢李龟年》与杜甫其他绝句风格不类,也是一个可资佐证的理由。
课文选自《杜诗详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其中也引用了《明皇杂录》的记载和黄鹤的说法。也就是说,《语文》编写者应该知道《江南逢李龟年》的作者存在巨大争议。
那么,咋办?我认为,教科书应该规避这种争议很大的作品。杜甫的好诗很多,选择的空间非常大。如果选入,应当说明。
【注】本文选自刚刚出版的拙著《〈语文〉有可挑剔——发现课本中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