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上作乱,何以为律?执法者当何以面对誓言?

发布时间:2025-07-29 21:28  浏览量:33

写此文,若有幸承蒙谬赞,实不敢当。文字不过是借胸中块垒,诉笔下衷肠——法之不彰,则民无所措;誓之不守,则权无所束。能以文载意,触人心门,便已是笔墨幸事。

若说这字里行间有几分力量,皆源于对“公正”二字的共盼。毕竟,法者如衡,民者似水,衡平则水静,衡倾则水沸,古今皆然。

当“法律”二字被剥离公正的内涵,当“执法”沦为偏私的工具,所谓“律条”便成了束人手脚的绳索,而那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作乱者”,实则在动摇一个社会的根基。法上作乱,是对规则的践踏,是对良知的背叛,更是对无数人对“公平正义”朴素信仰的凌迟。

“法”者,平之如水,所以决疑止争;“律”者,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普适性与权威性——它既不该是权贵手中的玩物,也不能是欺压弱者的棍棒。若有人凭借权力、资本或特殊身份,视律法为无物,肆意妄为而不受约束,那“律”的意义何在?当银行追债可以借法律之“快刀”直刺要害,劳动者讨薪却要在程序的迷宫中辗转匍匐;当欠薪者的违法行为被轻描淡写,讨薪者的合理诉求反被贴上“恶意”的标签,这种“法上作乱”的本质,是规则的异化,是公平的崩塌。此时的“律”,早已不是定分止争的准绳,而成了制造不公的帮凶。

更令人痛心的,是执法者面对这一切时的姿态。每一位执法者入职时的宣誓,都曾字字千钧:“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职,清正廉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誓言不是空洞的仪式,而是对权力的约束,对责任的承诺,对人民的交代。可若执法者选择性执法,对权贵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弱者的合理诉求“踢皮球”“打太极”;若他们将“法律条文”玩弄于股掌,让“程序正义”沦为拖延的借口,让“执法为民”变成口号的装潢——那举起的右拳、说出的誓言,便成了对自己职业最侮辱的讽刺。

执法者要明白,宣誓不是结束,而是开始。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手中的权力就只能为“公正”服务,天平绝不能向任何特权倾斜。面对“法上作乱”,是选择沉默纵容,还是挺身而出?面对规则的被践踏,是选择妥协退让,还是选择坚守初心?

誓言的重量,从不在唇齿之间,而在面对不公时的挺身而出,面对诱惑时的坚定拒绝,面对弱者时的俯身倾听。当法律的尊严被挑战,当人民的期待被辜负,执法者的沉默便是对誓言的背叛。只有让“作乱”受惩,让秩序归位,法律的光才能照亮社会。

法上作乱,动摇的是国本;誓言蒙尘,冷却的是民心。所有的执法者都要铭记:你手中的权力,是民众的给予,是法律的委托,更是自己的誓言,容不得半点亵渎,更经不起丝毫辜负。

暮钟沉,法鼓寂。长街月冷,照朱门酒肉,亦映陋巷风霜。

昔有皋陶画象,刑期于无刑;今执三尺者,当思誓言如磐。若法秤偏斜,纵条文如山,不过废纸堆中虫噬痕;若初心锈蚀,虽冠冕堂皇,终是青史页上蝇营墨。

风过庭,叶纷落。问一声:铁面可映丹心?清规能护黎元?曰,在衙前石狮子的沉默里,在市井老幼的口碑中,在落笔时,那一点墨的重与轻,吾辈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