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大部分著名诗人词人都不拘平仄 若不拘平仄,还是格律诗吗?
发布时间:2025-07-28 08:24 浏览量:36
关于格律诗是否必须严守平仄,以及著名诗人词人为何常有不拘平仄的现象,这是一个涉及诗歌本质与创作实践的深刻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分析:
一、格律诗的核心定义 1. 形式规范
格律诗(近体诗)的核心特征包括:
-平仄规则:字声调有规律的交替(如“平平仄仄平平仄”)
- **对仗要求**:律诗中间两联需对仗
押韵严格:押平声韵,一韵到底
- **句数字数固定**:五言/七言,四句(绝句)或八句(律诗)
**若完全舍弃平仄规则,本质上已脱离格律诗范畴**,更接近古体诗或自由诗。
2.“平仄不拘”的边界
格律诗允许局部变通(如“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但需遵循:
- 避免孤平、三平尾等禁忌
- **通过“拗救”弥补破格**(如杜甫“凉风起天末”中“天”救“起”)
**完全放弃平仄则属于有意打破格律,属于创作风格选择,而非格律诗本身。**
二、著名诗人“不拘平仄”的深层原因 1. 突破形式的艺术自觉
- **李白**的古风体(如《蜀道难》)以气势为先,平仄服务于情感张力。
- **苏轼**“横放杰出,自是曲子中缚不住者”(《碧鸡漫志》),其词常以诗意凌驾于词律。
- **辛弃疾**“以文为词”,用散文化句式承载家国情怀(如《贺新郎·甚矣吾衰矣》)。
2. 语言演变的客观限制
- 古今音变:唐宋语音与明清差异巨大(如入声字消失),后人按韵书仿作难免失真。
- **方言差异**:杜甫诗中部分用韵依中原官话,若以今日普通话诵读或有“不合律”之感。
3. 思想情感的优先级
当格律束缚表达时,大家往往选择“以意役律”:
> 崔颢《黄鹤楼》前四句平仄多违,严羽却评:“唐人七言律诗,当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
> 因其气象恢宏、情感苍茫,形式瑕疵反成艺术张力的见证。
三、不拘平仄的作品还是格律诗吗? 1. 局部变通:仍是格律诗
如王维《终南别业》“行到水穷处”——“水”字应平而仄,但属“拗句”,未破格律诗根本框架。
2. 整体突破:转化为古体诗或新体
如李白《夜泊牛渚怀古》通篇不对仗、平仄自由,被王士禛归为“不古不律,怀古诗杰作”,实为**有意为之的古体化创作**。
3. 词中的“破格”现象
词牌本有定格,但大家常有变体:
- 李清照《声声慢》首句“寻寻觅觅”连用14叠字,突破平仄却成绝唱。
- 姜夔自度曲《暗香》《疏影》以音律精密著称,却仍依情感调整句式。
四、结论:规则与自由的辩证关系
1. 格律诗的本质在“律”
完全放弃平仄即失去格律诗身份,正如王力所言:“没有平仄规则就没有近体诗。”
2. **伟大作品常站在规则边界**
诗人词人的“破格”实为更高阶的创作智慧:
- 在深刻掌握格律后主动求变(如杜甫后期律诗的精微拗救)
- 以内容价值重定义形式可能(如苏轼词开豪放一派)
3. 当代启示
学习诗词当先入格再出格:
> 如齐白石所言:“学我者生,似我者死。”
严守平仄是理解古典美学的基石,而真正创作时,当如陆游所悟:“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格律终为精神服务。
简答:
> 完全不拘平仄即非格律诗。大家“破格”乃刻意为之的艺术超越,非不知律,而是知律却不为律所缚。形式为舟楫,意境方为彼岸——此中平衡,正是古典诗歌最精微的智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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