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鲁:明太祖朱元璋“国退民进”言论举例

发布时间:2025-05-09 17:09  浏览量:12

明太祖朱元璋“国退民进”言论举例

周鲁

今人论明太祖朱元璋者,多言其精于帝王之权术,以至于形成戏剧化、脸谱化之形象,然洪武于儒家正统之学术思想与政治理念,并非无吸纳之意,今略举证数则。

《明实录》之《太祖实录》卷三十一云:

上曰:“躬擐甲胄,决胜负于两阵之间,此武夫之事,非儒生所能;至若承流宣化,绥辑一方之众,此儒者之事,非武夫所能也。……”

《明实录》之《太祖实录》卷六十四云:

辛卯,上谓中书省臣曰:“或言刑名、钱谷之任,宜得长于吏材者掌之。然吏多狡狯,好舞文弄法,故悉用儒者。且自古以来,兴礼乐,定制度,光辅国家,成至治之美,皆本于儒。儒者知古今,识道理,非区区文法吏可比也。……”

按:明太祖之言,一则论武夫之事与儒者之事不同,一则论文法吏与儒者之不同。前者与汉高祖“马上得知,不可马上治之”之论略同,后者则与汉宣帝“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之论不同。

《明实录》之《太祖实录》卷一百三十一云:

洪武十三年五月辛丑侍臣有言:“近御史周某上言兴利之事,此人心术不正,宜明正其罪。”太祖曰:“然。朕已命黜之。当思君子得位,欲行其道。小人得位,欲济其私。欲行道者,心存于天下国家。欲济私者,心存于伤人害物。夫知人为难,而知言亦不易。故听纳之际,不可不审。”

按:明太祖之言,论君子得位与小人得位之别。盖君子心存于天下国家,欲行其道,而小人心存于伤人害物,欲济其私。故人主用人听纳之际,不可不审慎也。

《明实录》之《太祖实录》卷九十八云:

南雄商人以货入京,至长淮关,吏留而税之,既阅月而货不售。商人讼于官,刑部议吏罪当纪过。上曰:“商人远涉江湖,将以求利,各有所向,执而留之,非人情矣。且纳课于官,彼此一耳。迟留月日,而使其货不售,吏之罪也。”命杖其吏,追其俸以偿商人。

按:南雄商人贩货入京,至长淮关而受吏之阻,历经数月而货不售,遂有“民告官”之举。由前引《明实录》之言,可知明太祖对于俗吏之评价,为“多狡狯,好舞文弄法”,严厉处罚刁难商人之小吏,正体现了其对于俗吏之痛恨与对民营商业之保护。

《明实录》之《太祖实录》卷一百四十五云:

丙子,广平府吏王允道言:“磁州临水镇地产铁,元时尝于此置铁冶,都提举司总辖沙窝等八冶炉,丁万五千户,岁收铁百余万斤,请如旧置炉冶铁。”上曰:“朕闻治世天下无遗贤,不闻天下无遗利,且利不在官则在民,民得其利,则利源通,而有益于官;官专其利,则利源塞,而必损于民,今各冶铁数尚多,军需不乏,而民生业已定,若复设此,必重扰之,是又欲驱万五千家于铁冶之中也。”杖之流海外。

按:广平府吏王允道建议官办冶铁,而被明太祖重责。明太祖之上谕,一则言当时冶铁之数尚多,军需不乏,而民生已定,若复设此,则必扰民,一则申述儒家关于天下之利之主张:“利不在官则在民,民得其利,则利源通,而有益于官;官专其利,则利源塞,而必损于民。”

《明实录》之《太祖实录》卷一百八十云:

丙子,府军前卫老校丁成言:“河南狭州地有上绞、下绞、上黄塘、下黄塘者,旧产银矿,前代皆尝采取,岁收其课,今锢闭已久,若复采之,可资国用。”上谓侍臣曰:“君子好义,小人好利。好义者,以利民为心;好利者,以戕民为务。故凡言利之人,皆戕民之贼也。朕尝闻故元时江西丰城之民,告官采金,其初岁额犹足取办,经久民力消耗,一州之人,卒受其害,盖土地所产有时而穷,民岁课成额征取无已,有司贪为己功,而不以言,朝廷纵有恤民之心而不能知,此可以为戒,岂宜效之。

《孟子·梁惠王上》云:

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赵歧《注》云:

征,取也。从王至庶人,故言上下交争,各欲利其身,必至于篡弑,则国危矣。《论语》曰:“放于利而行,多怨。”故不欲使王以利为名也。又言交为俱也。

《礼记·大学》云: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

又云:

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欧阳修《居士集》卷四十五《通进司上书》云:

其三曰权商贾。……夫兴利广则上难专,必与下而共之,然后通流而不滞。然为今议者,方欲夺商之利,一归于公上而专之。故夺商之谋益深,则为国之利益损。

《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司马光传》云:

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其不明耳。”

按:《孟子》与《小戴礼记》之《大学》篇所云,为中国传统社会之经典名言,亦为儒家学术中之基本政治理念,宋儒欧阳文忠公与司马温公所云,实承其意,而明太祖朱元璋所云,与宋儒欧阳文忠公与司马温公所云,何止其意相同,其字句亦有类似也。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二之“财用”条云:

财聚于上,是谓国之不祥。不幸而有此,与其聚于人主,无宁聚于大臣。昔殷之中年,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总于货宝,贪浊之风亦已甚矣。有一盘庚出焉,遂变而成中兴之治。及纣之身,用义雠敛,鹿台之钱、钜桥之粟聚于人主,而前徒倒戈,自燔之祸至矣。故尧之禅舜,犹曰:“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而周公之系《易》,曰:“涣,王居无咎。”《管子》曰:“与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谋之。”呜呼!崇祯末年之事,可为永鉴也。已后之有天下者,其念之哉!

唐自行两税法以后,天下百姓输赋于州府,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及宋太祖乾德三年,诏诸州支度经费外,凡金帛悉送阙下,无得占留。自此一钱以上皆归之朝廷,而簿领纤悉特甚于唐时矣。然宋之所以愈弱而不可振者,实在此。昔人谓古者藏富于民,自汉以后,财已不在民矣,而犹在郡国,不至尽辇京师,是亦汉人之良法也。后之人君知此意者鲜矣。

《日知录》卷十二之“言利之臣”条云:

《孟子》曰:“无政事则财用不足。”古之人君未尝讳言财也,所恶于兴利者,为其必至于害民也。昔明太祖尝黜言利之御史,而谓侍臣曰:“君子得位,欲行其道;小人得位,欲济其私。欲行道者心存于天下国家,欲济私者心存于伤人害物。”此则唐太宗责权万纪之遗意也。又广平府吏王允道言:“磁州临水镇产铁,请置炉冶。”上曰:“朕闻治世天下无遗贤,不闻天下无遗利。且利不在官则在民,民得其利,则财源通,而有益于官;官专其利,则利源塞,而必损于民。今各冶数多,军需不乏,而民生业已定,若复设此,必重扰之矣。”杖之流海外。圣祖“不肩好货”之意,可谓至深切矣。自万历中矿税以来,求利之方纷纷,且数十年,而民生愈贫,国计亦愈窘。然则治乱盈虚之数,从可知矣。为人上者,可徒求利而不以斯民为意与?

又云:

读孔、孟之书,而进管、商之术,此四十年前士大夫所不肯为,而今则滔滔皆是也。有一人焉可以言而不言,则群推之以为有耻之士矣。上行之则下效之,于是钱谷之任,榷课之司,昔人所避而不居,今且攘臂而争之。礼义沦亡,盗窃竞作,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后之兴王所宜重为惩创,以变天下之贪邪者,莫先乎此。

按:清初大儒亭林先生在其名著《日知录》一书中,多有明亡过失之反思,“财用”条与“言利之臣”条中对于《明实录》之《太祖实录》中两段记载之复述与称许,即与此种反思有关,并指明太祖朱元璋“‘不肩好货’之意,可谓至深切矣。”又言“崇祯末年之事,可为永鉴也。已后之有天下者,其念之哉!”

《书·盘庚下》云:

呜呼!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尚皆隐哉!予其懋简相尔,念敬我众。朕不肩好货,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今我既羞告尔于朕志若否,罔有弗钦!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

孔颖达《疏》云:

言迁事已讫,故叹而敕之:“呜呼!国之长伯及众官之长与百执事之人,庶几皆相与隐括共为善政哉!我其勉力大助汝等为善,汝当思念爱敬我之众民。我不任用好货之人,有人果敢奉用进进于善,见穷困之人能谋此穷困之人安居者,我乃次序而敬用之。

按:“不肩好货”,典出于《书》,儒者多以此为盘庚迁都后训诫臣子之言。

丁祖豪《明清之际伦理思潮功利主义倾向》(刊于《聊城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二〇〇〇年第一期)一文云:

在理学家看来,财、利二字是大忌讳。顾炎武则明确地说:“古之人君,未尝讳言财也,所恶于兴利者,为其必至于害民也。……利不在官,则在民,民得其利,则财源通,而有益于官;官专其利,则财源塞,而必损于民。”(《日知录》卷十二《言利之臣》)……这些立国为民富的思想,带有新经济因素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反封建的启蒙作用。

许苏民《“内发原生”模式:中国近代史的开端实为明万历九年》(刊于《河北学刊》二〇〇三年第二期)一文云:

首先,从经济思潮看,明清之际具有近代性的经济思潮具有三个主要特征:

……二是反对行政权力支配社会经济运作,主张自由贸易。传统社会的显著特征是行政权力支配社会经济运作,而明清之际早期启蒙学者则主张发挥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李贽主张在自由竞争中“各遂千万人之欲”,王夫之鲜明地提出了“人无不自谋其生,上之谋之,不如其自谋”的命题,戴震亦认为“凡事之经纪于官府恒不若各自经纪之责专而为利实”。

按:当代学者,多有不能读古书而论所谓明清之际“早期启蒙”思想者,故误以明太祖“利不在官则在民,民得其利,……”一语,为后人所云,此虽贻笑大方,然亦反证洪武所论,不仅符合儒家历来之古训,且与现代通行之政治理念不悖。又今人亦多有言市场经济之思想源自近世西方者,此又不能读中国古书之故也。

综上所述,由《明实录》之《太祖实录》所记,可见朱元璋对于民营市场经济之态度,既符合传统儒家学术思想与政治理念,又与今人所言之“国退民进”相类似,特别是“利不在官则在民,民得其利,则利源通,而有益于官;官专其利,则利源塞,而必损于民”一语,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而言,仍具备严肃之警示意义。

西历二〇二二至二〇二三年作于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