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行《作文杂谈》——累赘拖沓、板滞沉闷、师生之间、言教身教
发布时间:2025-05-23 10:49 浏览量:40
三四累赘拖沓
这一节谈流行病的第二种,累赘拖沓。所谓累赘拖沓,是可以不写的写了,可以少写的写多了。可以不写和可以少写可能表现在不同性质的两个方面:内容方面和表达方面。历史上有不少传世的甚至在当时认为高妙的作品,如有些史论、绝大部分应制诗、一切八股文,都应该列入可以不写的一群,这是因为“内容”毫无足取。我们这里谈的是假定内容可取,可是行文不简练,用两句能说清楚的却用了三句甚至四五句,用两个字能够交代明白的却用了三个字甚至四五个字。这是“表达”方面的问题,因为近些年来大有日增月益之势,所以值得说一说,引起注意。
说“近些年来”,意思是同过去比较。我国文人写作,一直是惯于简练并推崇简练的。这一部分是客观条件使然。所谓客观条件是:(1)书写、印刷条件困难,时代越靠前越是这样;(2)最多只能得名誉,换地位,却不能拿按千字计酬的稿费。因书写困难而不得不简,可以举《论语》为代表,如讲仁之方,由消极方面说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8个字;由积极方面说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2个字,不过增了三分之一。如果现在写这个意思,也许就要由“必须指出”写起,中间加上些“由于……使得”,“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要”,等等,说了半天也未必能说明白吧?有人也许会说,要确切生动就不能过于简。我看不是这样,譬如《左传》记事,总不能说是不确切生动吧?可是同样很简。再以后,如《史记·货殖列传》是讲若干朝代若干地区的经济情况的,内容那样丰富,可是字数并不很多。
比客观条件更重要的是主观条件,就是都以能简为大手笔。宋朝和尚文莹《湘山野录》记一个故事:北宋大官钱惟演请谢绛、尹洙、欧阳修都为他作《河南驿记》,写成以后,谢文700字,欧文500字,尹文只380多字。欧阳修不服,重作,比尹文少12个字,尹洙赞叹说:“欧九(欧行九)真一日千里也!”这是公认,同样的内容,用字越少文笔越高。因为这成为文人的公有信条,所以大名家如司马迁,后来竟不只一个人试改他的文章。如《史记·李将军列传》:“(李广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因复更射,终不能复入石矣。”金末王若虚《滹南遗老集》就主张改为:“以为虎而射之,没镞,既知其石,因复更射,终不能入。”比原作少五个字而意思未变,想来太史公有知,也许会首肯的吧?
简比繁好,是风气,但风气之下有更深的理在。这理是个经济规律:最好是所费少而所得多。小孩子选买鞭炮,用的是这个规律;孩子妈妈买毛线织毛衣,用的也是这个规律;孩子爸爸写文章,当然也要用这个规律,除非考虑的不是文章好坏,而是稿费多少。——如果在这方面还有些半信半疑,那就请看鲁迅先生的意见:“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二心集·答北斗杂志社问》)
可是,不管道理怎样明白,现在的实况是繁多简少,许多人惯于繁而无所感,情势趋于繁而没有停止的迹象。自然,这也有客观的原因。显而易见的有:(1)词汇的音节加多了,如《论语》“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换成现代语,除“矣”变为“啦”,不改旧家风之外,“足”、“食”、“兵”、“民”、“信”、“之”都要变为双音词。(2)意会法用得少了,如“杖死”,不管怎样译,前面总要加“被”;“雨则改期”,现在要用“如果……那么就”的格式表示。(3)省略法用得少了,如“君君,臣臣”,“此堂,议事之地”,“家姑苏”,用现代语说总要加些字。(4)新事物多了,有不少已经不是简的说法所能表示(严复译文求雅,努力求本土化,费力大、不全信、难理解就是明证)。这样的词很多,句式也不少。(5)吸收西方文明,大量翻译外国作品,就不能不同时创造很多能够同外语协调的长句式,这类长句式又不能不渐渐地、偷偷地挤入旧有的表达方式,使句法更加趋向于长。不管由于什么原因,反正“长”与“繁”是近邻,这道理可以引滥竽充数的故事来说明,因为吹竽的多到三百人,所以没用的南郭处士就容易混进来。
不必繁而繁的结果是累赘拖沓。果,想摘掉,要溯本穷源;可是源太复杂,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说不尽。不得已,只好举一些例,以管窥豹,可见一斑。
(1)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有时候,“段”也可以删去。段可删,常常是因为意思不必要,甚至不好,当然写了不如不写。较少的时候是因为前面已经说过,或者后面还要着重发挥,不删去就成为赘疣。这里所说是指这成为赘疣的一种。
(2)比较常见的是句意重复。如刚写了“像这种不合理的措施,我无论如何是不赞成的”,还怕读者印象不深,于是加一句:“这就是说,我是坚决反对的。”这后一句写了等于不写,当然应该删去。
(3)有时候,也是不如不写,但不像刚举的例那样明显,可以名之为“画蛇添足”。比如描写景物,文笔不坏,甚至有如文学史上的名句:“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写完,惟恐读者还不能体会,于是加一句:“这是多么美好的景物呀!”同理,有的人写悲惨的故事,到足以引出同情之泪的地方,总愿意加上一句:“这是多么使人悲痛的事啊!”像这样的话,写的人也许意在锦上添花,其实效果是嚼饭与人,甚至大煞风景。
(4)说法可以从简而从繁。这个门类里货色太多,也是说不尽。随便举几个例,如不写“我没注意”而写“没有引起我的注意”;不写“我欢迎他来”而写“对于他的来我是欢迎的”;不写“张三和李四都参加了”而写“张三和李四,他们都参加了”;不写“这我同意”而写“这我是不会表示反对的”;等等。
(5)加无用的修饰限制语。不必要的修饰限制语可以分为三类。如“·大·声叫喊”,“·白·色·的雪花”,“正在上中学的·年·轻姑娘”,其中加点的字都可以不用,但用了也不明显地像是多余,是一类,如果苛求,应该在反对粉饰造作的地方讲。另一类,如“我读过他·所·作的文章”,“我放下·用·钱买来的苹果”,“我抱起·放·在桌子上的电视机”,“我·有·意·识·地告诉他”,“我·用·自·己·的·手把门关上”,等等,加点的字都明显地多余,当然应该删去。还有一类是用了不只多余,反而更坏。常见的如“麦子·基·本·上都收完了”(类似的说法还有“一般都是”),“损人利己不·太好”,前者意思矛盾,因为“都”就不是“基本上”,后者可以理解为“损人利己是好,不过不是太好”。近年以来,尤其“太”字,成了口头禅,比如分明毫无所知,一定要说“我不太清楚”,这在语言中虽然未必是大病,也总不如没有吧?
(6)故作惊奇。如“必须指出”,“如所周知”,“·噹·噹·噹,下课了”之类,常常是不用照样能够达意,用了反而显得装腔弄势。
(7)新流行的异国格调。如“上班不好好工作是不·会·被允许的”,“这件事我们要·作调查”,“下午,学校正在·进·行开会的时候”,“这个问题,领导必须仔细·加·以研究”,“由于下雨,·使·得我不能出门了”,等等,其中加点的字好像衣服上的泥点,去掉反而显得干净利落。
(8)叠床架屋。顾名思义,是指用一个足够,偏偏用两个甚至三个的说法。近些年来,这类说法几乎无孔不入,而且似乎还在发荣滋长。我有时思索这种情况的原因。一种可能是对某些词的功能有怀疑,或说拿不准,因而像买锁一样,要双保险。这正像派人出差,惟恐张三一个人办不好,所以加上李四。另一种可能是啦啦队心理,越多越气盛,也就是不加思索地认为繁比简好。不管源头是什么,反正涓涓之水已经汇成小河;在某些人的眼里,甚至认为不顺着河水流的说法是错了。这类说法,绝大多数表现在使用虚词方面,数量很不少。下面举一些常见的(加点的字都是多余的):a.想起·了一件事,打开·了箱子,带来了一本书,装在了脑子里。b.认为·是很正确,看作·是最出色的,莫非·是他不来啦?c.必须·要今天办完,·必·须要争取本月底完成。d.能够看·得见,·能·够买得起吗?e.只·不·过用了三天,·只不过是历史陈迹了。f.重新·又拿起笔来战斗,·重·新又读了一遍。g.目的是·为·了自学成材,目的是·为·了·要自力更生,·目·的是为了加快建设速度。h.除了食品以外,·其·余·的都不买。i.意见很好,但是·却有人不同意;以为他会来,·但·是却没有来。j.有书,而且·也有画;漂亮,而且也聪明;要勤,而且还要俭;请你,而且还请他。k.如果他来,·那·么就开会。l.由于下雨,·因·此我不晒衣服了;因为风太大,·因·此树刮倒不少。m.这个问题涉及·到三个方面。n.不应该将过错完全归诸·于他人。此外还会有些相似的,可以类推。
前面说,想除病,要穷本溯源。源是什么?仔细考虑之后,仍以为繁比简好的人大概没有。那么,剩下的可能不外两种:(1)因为还不能很清楚地了解语言文字的功能,所以不能熟练地使用它;(2)随波逐流,学什么唱什么。这(1)和(2),追根问柢,其实是一回事,就是人云亦云而不自知,以至于有意无意地认为,表达某种意思,只能这样繁而不能简。
救不知的办法是“知”。分开说是两种:(1)多读名作(名作不会是累赘拖沓的),逐渐求简练的写法在脑子里占上风;(2)并提高为理性认识,明确知道简比繁好的理由,下笔时努力避繁就简,以求逐渐形成下笔能简的习惯。写到这里,想起当年叶圣陶先生同我讲的一次话:“文章写成,如果人家给你删去一两个字而意思没变,就证明你的文章还不成。”这个教训我一直记住;可是惭愧,总是望道而未之见。自然,能够达到这个境界是太难了,比如《孟子》,古今推为超级手笔,可是像“时子因陈子而以告孟子,陈子以时子之言告孟子”的说法,顾亭林《日知录》也宛转地提出批评:“此不须重见而意已明”。这是健步的人有时也难免跌跤。“有时”,但绝大部分时间是不跌跤,我们学作文,所求的正是这个。
三五板滞沉闷
这一节谈流行病的第三种,板滞沉闷。与粉饰造作和累赘拖沓相比,板滞沉闷是个更难对付的症状。这样说有种种原因。其一是比较难于辨认。打个比喻,擦浓胭脂,抹厚粉,一见便知是粉饰造作;琐碎小事,一般人几秒钟可完的事,某人却用了一两分钟,也是一见便知是累赘拖沓;板滞沉闷就不然,像是正襟危坐,不苟言笑,你能说这是不应该的吗?其二,有的文体,如宣言,有的内容,如悼念死者,似乎就不宜于写得轻快活泼。其三,郑重严谨与板滞沉闷纵然不是一回事,却性相近而貌相似,想一刀两断式地划清界限很不容易。其四,因为划清界限不容易,说某种写法是板滞沉闷,应该改弦更张,就难于找到人人都信服的理由。其五,假定人人都信服了,就是说,承认它是病,想治,化板滞沉闷为轻快活泼,却很不容易。
因为有以上几难,所以处方之前,要先搞清楚什么是板滞沉闷。这可以从郑重严谨与板滞沉闷的分别说起。不错,有的文体和内容宜于写得郑重严谨,或说不容易写得轻快活泼,本土的如《荀子》,外国的如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都是好例。但也不尽然,如《庄子》也是讲大道理的,可是不像《荀子》那样,总是板着面孔,目不斜视,而是上天下地,嘻嘻哈哈;同样,英国罗素的著作有不少是讲抽象道理的,可是能近取譬,写得浅明,而且常常有风趣。又如同是记史实,唐宋以后的正史都是循规蹈矩地写,《史记》就不然,而是揉客观的事和主观的情为一团,随笔锋之所至,有时嬉笑怒骂,有时痛哭流涕,因而能够取得使读者像是读小说、看戏剧的效果。再举个罕见的例,曹操写过一篇祭桥玄的小文,由歌功颂德起,说了不少恭谨的话,可是接近末尾,却引用了当年的玩笑话:“殂逝之后,路有经由,不以斗酒只鸡过相沃酹,车过三步,腹痛勿怪。”可见悼念死者也未尝不可以轻松一下。
总之是事在人为。
以上的例表示,在郑重严谨和轻快活泼方面,性质相同的作品有偏此偏彼之差,也就是有回旋的余地。有的内容,通常是写得偏于郑重严谨,但并不是绝不能写得偏于轻快活泼。能够轻快活泼,好,至少从读者方面看是这样;不能,也不能算坏,因为无论照常规说还是就表达效果说,都是合格的。我们这里所谓板滞沉闷不是都合格的一群里的偏此偏彼,而是应该写得浅显通畅而没有写得浅显通畅。看下面的例:
例如,民主德国体育科研所的机构体制由按学科划分转为按项目组织,对一些优秀选手由各相关学科组成专家组来进行指导;美国标枪设计师根据流体力学的原理,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把标枪设计得更符合波特拉诺夫的特点,这对创造新的世界纪录起到很大的作用;随着世界向信息社会发展,各国十分重视收集和了解其他国家的先进训练方法、手段和技术,根据本国的具体条件制定出多年的、全面的规划和计划,有目标地、稳步地培养田径人才;现代化设备在田径科研和训练中得到更多的应用,利用电子计算机辅助训练的安排,进行生物力学和运动生理的定量分析,帮助计算并纠正错误动作等,从而使训练更趋科学、合理;各国越来越重视科学地选材和育材,新出现的大批年轻选手在身体形态和素质方面都很理想,这无疑促使了成绩进一步提高;各国重视对女子体育的理论研究,因此,近些年女子田径成绩发展速度高于男子的速度。(某月刊一九八四年第一期某文一段)
文章的条理不能说不清楚,可是,因为全段只一句,分号隔开的几部分又都繁复而少变化,所以读起来显得没有简明清新之气,甚至相当难懂,光靠听就更不行,要慢慢看,仔细捉摸。想到不少前辈写文章就不是这样。如:
但是,中国的老先生们——连二十岁上下的老先生们都算在内——不知怎的总有一种矛盾的意见,就是将女人孩子看得太低,同时又看得太高。妇孺是上不了场面的;然而一面又拜才女,捧神童,甚至于还想借此结识一个阔亲家,使自己也连类飞黄腾达。什么木兰从军,缇萦救父,更其津津乐道,以显示自己倒是一个死不挣气的瘟虫。对于学生也是一样,既要他们“莫谈国事”,又要他们独退番兵,退不了,就冷笑他们无用。(鲁迅《华盖集·补白》)
战国以来,唱歌似乎就以悲哀为主,这反映着动乱
的时代。……书生吟诵,声酸辞苦,正和悲歌一脉相传。
但是声酸必须辞苦,辞苦必须情苦;若是并无苦情,只有苦辞,甚至连苦辞也没有,只有那供人酸鼻的声调,那就过了分,不但不能动人,反而遭人嘲弄了。书生往往自命不凡,得意的自然有,却只是少数,失意的可太多了。所以总是叹老嗟卑,长歌当哭,哭丧着脸一副可怜相。(《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论书生的酸气》)读一读会感到,意思虽然深微曲折得多,表达方面却简明流利。这是总的印象。分开说是:(1)意思不是玻璃版式的,平静不变,而是波浪式的,有动荡;(2)句式的长短和结构都变化多;(3)短句多,念着有顿挫感,不是拉扯不断;(4)最重要的是像话,至少是同话接近,只靠耳朵可以理解。
下笔成文,板滞或者活泼,也许同内容或文意的情况有些关系。但这不是主要的,因为名作家如鲁迅先生,是很多种文意都写,可是没有一篇是板滞沉闷的。所以关键还是在于表达,就是用什么样的语言写。提起用什么样的语言写,我想谈一些远但又不很远的事。那是五四时期的文学革命,表现在文章的用语方面是舍文言而用白话,就是说,过去写成“归遗细君”的,而今要写成“拿回去给老婆”。“老婆”没有“细君”古雅,所以许多遗老见了白话就皱眉,如林琴南之流,这且不谈。单说赞成改用白话的,其中不少是惯于用文言的,一下子改用白话,反而不习惯,这有如缠脚穿绣鞋惯了,一旦解放,难免扭扭捏捏。语言的改变也是这样,起初,有不少人是把脑子里的文言翻成纸上的白话,虽然已经是白话,文言的影子却还在半明半暗地晃动。比如“我想好了”,当时就会写成“我的意思是决定哩”,这显然是文言“余之意决矣”的翻版。翻版,产品是尚未脱离文言羁绊的白话。不过无论如何,写的人是“决心”用白话。这日久天长,经过不少作家的摸索、试验、创造,文言的羁绊力量越来越薄弱,终于形成了以三十年代为代表的新风格。严格说,新风格不是地道口语(姑且以北京话为标准),这只要拿老舍作品中的对话同鲁迅先生的杂文一比就知道。但作者的笔下,或有意或无意,总是在写“白话”,结果是写成提炼了的白话。提炼了,因而与口语的关系成为“不即不离”。它不完全同于口语,是不即;但是就照原文说说讲讲,也并非不像话,是不离。至少我个人想,以三十年代为代表的文章用语的成就主要就是这不即不离。这个传统向下流传,不少作家,不少作品,仍然有意地学它,无意地用它,因而养壮了,吃胖了。自然,小的变化也在所难免,这且不谈。需要注意的是由这不即不离岔出去的一股水流,是不即而离,并且越离越远。这就是本节所说板滞沉闷的那种格调。我有时想,为什么会这样?异国情调的译文的影响可能不小。又,有些新事物和新思想,旧的酒坛子常常不能恰好装下去。也许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同不即不离不熟悉,甚至无一面之缘,因而也就不能借不即不离的风来驶自己的船。不管因为什么,总之是这股远离白话的水流势头很大,颇有泛滥成灾的危险。
上面这些话,有的人也许认为完全是偏见,甚至没有进化观点,因为我没有领会我所谓板滞沉闷的文章的优点。优点是什么?可能是严密,是精深。严密的思想,精深的内容,就不能用简明流利的话写出来吗?——这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还是不争论的好,因为有的人分明很不喜欢像话的文章,理由是太浅易,下里巴人。如果所谓“浅易”是指容易写,连小学生都优为之,所以是下里巴人,我倒要争论几句。我的意见正好相反,是浅易像话的文章并不容易写,而是更难写。理由很多,这里随便举几个。(1)上面举的两面的例可以为证,浅易的是出于鲁迅、朱自清二位的笔下,容易吗?这个理由也许有势利眼之嫌,不算也可以,再看(2)上面引的第一个例,请改为浅易的下里巴人之格,试试容易不容易。我估计,大概有很多人办不了。(3)举旧小说的语言为证,《西游记》不像话,《红楼梦》像话,我看高不可及的不是前者而是后者。(4)说句失礼的话,板滞沉闷的格调又有何难?不过是把一些熟套里的虚词和大量的名称术语像装货车那样堆在一起;而浅易像话的格调就麻烦得多,好像布置客厅,哪里要松,哪里要紧,哪里要方,哪里要圆,以及多种形式怎样衬托、穿插,都要费思索,具匠心。(5)像一切技艺的学习过程一样,学作文也有三种境界(借用王国维《人间词话》的说法):一是不知如何用力,只好平铺直叙;二是尽力求不凡,修饰,曲折,玩花样,使人一见就知道是在大卖力气;三是炉火纯青,绚烂之极归于平淡,有时也许用力,可是看不出曾经用力,经常是行所无事,连自己也不觉得曾经用力。我看,板滞沉闷,像粉饰造作一样,至多只是“趋向于”第二种境界;至于浅易如话,那才是第三种境界,归于平淡。
话说得很多,很琐碎,是希望不习惯用浅易如话或不愿意用浅易如话的格调写的人相信浅易如话比板滞沉闷好,或至少是对板滞沉闷的格调的信心稍有动摇。——如果真就动摇了,怎么办?我的想法,能动摇是根本,有了这根本,其他都好办。下面说说处方。
(1)至少由时间方面看,眼比手更重要。这里说眼包括两个方面:a.眼力。刚才说动摇是根本,意思是可以从这里出发,向前走,使怀疑板滞沉闷并不好变为相信轻快活泼确是好。信是取舍的决定性的动力;没有这个动力,甚至会尽力求板滞沉闷,其他一切灵丹妙药自然就都不能奏效。b.用眼睛吸收。前面一再说过,表情达意的方法都是学来的,用浅易像话的语言表达,也要学。办法是多读并仔细体会浅易像话的作品的表达方面的格局和巧妙,不只吟味(包括同板滞沉闷比较),还要熟,使它慢慢印在脑子里,成为自己的。
(2)写时的注意和努力。所谓注意,总的说是避开板滞沉闷的格调,分开说是:a.立意、行文不要总是板着面孔,死气沉沉,要行云流水,涉笔成趣,治大国如烹小鲜;b.尽量把长句拆开,化为短句;c.尽量把只见于书面的说法改为平常话,异国情调的句式尽量少用;d.句式尽量求多变化,如长短交错,单复交错,骈散交错,直陈、疑问交错,不同结构的句式交错,等等。e.尽力求鲜明流利,写完看看,还有晦涩别扭的,改。
(3)我国有个成语,金针度人。求鲜明流利也有个金针,是向“话”靠拢。关于话和文的关系,前面“言文距离”一节已经谈了不少,不再重复;这里只想说说,话一般是简短的,浅易的,鲜明的,能够像话,或者说,同话接近,就不会有板深沉闷的缺点。执笔求像话在两个步骤:a.“努力”用像话的格调写,慢慢做到“惯于”用像话的格调写;b.写完要念,发现不像话的地方,坚决改。写到这里,想起叶圣陶先生同我讲过的话,虽然多次向别人转述,这里还要重复一次,是:“写成文章,读,要让隔壁听的人以为是谈话,不是念稿,才算够了格。”这个境界,我虽然心向往之,可是说到实践,很惭愧,也许还离十万八千里吧?
三六师生之间
关于作文,想到的内容算是谈完了。有个从事语文教育的朋友说,这样的内容,有些语文教师会拿去参考,那就不如也谈谈怎样教。这个善意,以及或者会拿去参考的语文教师的善意,我不敢辜负。可是想到谈,却感到困难不少。我昔年也当过语文教师,深知道语文教师的苦处,上课,要把未必好的文章说成天衣无缝,下课,要把不很通的作文改得体无完肤,精力比其他学科的教师费得多且不说,最头疼的是常常事倍而功半。当年我上学时期,不少人有个偏见:教数理化不能凑合,教语文(那时候名“国文”)可以凑合,比如有那么一位先生,教数理化等学科能力不够,而有后门,不能不照顾,那就只好让他教语文,因为他识汉字。到如今,这样看的人大概很少了吧?但也不见得没有。如果真有,那我就不得不以曾经是语文教师的资格,代今日的语文教师(也为自己)发几句牢骚,一吐不平之气。说气,气不足以服人,要讲理。其实,这理很简单,就是事实是,教语文课,特别累且不说,最要命的是特别难。比如家长送来几个学生,保证,甚至经过检验,资质都是中人以上,恳切地希望(这自然是人之常情),经过一段时间(比如五年或六年),老师把他们教“会”了。再比如我是历史教师,或者出于恻隐之心,或者出于爱面子,也许敢于这样回答:“请您放心,我一定办到。”这样回答,是想到,经过几年的教和学,背清楚中国的朝代统系,说清楚历朝的大事,至少不把秦始皇和秦琼搅在一起,总不会有问题。如果我是语文教师,即使同样有恻隐之心,同样爱面子,答话就不敢这样干脆;经过几年,作文能够清楚地表情达意,至少是不写错别字,行吗?我多年不教语文课,也许还是旧框框,过于保守,那就请现在仍在教课的诸位去答吧。我的想法,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找到向家长打保票的可靠的有效的办法。不错,都在想,而且想出的道道很不少,雨后春笋、汗牛充栋的语文教学报刊就是明证。但这证据同时可以看作反证,是药方多,可见都不是特效的。话像是扯得太远了,其实意思却是简单明确的,是教会作文非常难。善意的读者或者会说:“因为难,所以想听听你的意见。”我呢,自知拿不出什么好办法,可是这篇韩非子《说难》却非作不可,怎么办?不得已,只好细题粗作,或正题歪作,办法少说(原因之一是难于细说,之二是胶柱鼓瑟未必有用),只说说我想到的应当注意之点。总之,仍同以前各节一样,近于无用的空话。打算分作四个题目谈,这一节谈“师生之间”。
师,一位,生,相当多,40上下。教师,有学识、经验、性情等方面的差异,都会影响教学,留到下一节谈。这里说学生,虽然年龄差不多,程度、兴趣等却也必致有差异。旧时代学塾教学,是合屋而不合班,比如有的学生念《千字文》,有的学生却念《诗经》,在一间房子里背诵吟唱,各不相扰。就学习语文说,这个办法不无好处,可是现在引用有困难,直截了当地说,那是小农经济,不足为训。既然不能考虑,也就可以暂且放过,留待有用的时候参考。
另一个必须考虑的是语文课的性质的特殊。怎么特殊?不久前有人告诉我,说王力先生在上海说,语文可以无师自通。这是经验之谈,很对,语文的性质就特殊在这里。数理化就不然,初步的,无师自学不容易,高深的更难。语文是学语言,可讲的理不多,至少是用处不大。学是学的“习惯”,比如同样的疑问句,汉语说“你是小王吗?”,“你是”的次序与直陈句相同,英语就不然,要说“Are&you”,颠倒一下。理何在?没有理,只是“习惯”。学而能成习惯,靠“熟”。熟,要靠自己动口,自己动手,“勤”。勤就能学会,学好,不勤就不成。这个意思已经说过多少次,因为总有人看作老生常谈,不重视,所以想再唠叨一次,举两种性质的例,郑重地证实一下。一种是很多人的经验,比如看《聊斋志异》,文言,典故多,难懂,但又喜欢鬼狐故事,爱不忍释,只好硬着头皮看,这样看多了,看惯了,也就懂了。这是偏于感性的。还有偏于理性的,比如读多了,文白都熟悉,看到“未之有也”与“未有之也”并存,知道后一种说法是错的,并能讲出一番大道理;看见“把他请”、“把他请来”、“把他坐上车”并存,知道前后两种说法都不对,也能讲出一番大道理。不管是久而自通还是能够讲出一番大道理,基础都是“熟”,不是先记清知识和原则,然后用知识去分辨,用原则去衡量,判定是非。
因为语文具有如此特殊的性质,教师想要教会、教好,就必须适应这个特殊的性质。怎样适应?可一言以蔽之,要以学生的活动或说主动为主,教师的教导为辅;或者换句话说,要让学生自己走,教师在前后左右关照关照。有人也许会想,这是不是启发式?我说不是,因为启发式是先引起兴趣后开讲,以学生为主是尽量让学生去读、去写,教师少讲。我有时想,教语文(包括作文),教师无妨退居顾问的地位(自然要在识字阶段以后),比如课本上收的是范文,其中也许有难点,有就讲讲,不难的地方就少讲甚至不讲,让他们自己去读,自己体会。用这种办法教,效果就一定不如满堂分析课文的思想意义、写法特点,以及语句的语法结构吗?我看不见得,因为少讲或不讲,学生活动多,主动性大,熟的机会就多得多。课本之内是这样,课本之外(课外读物)当然更是这样。
说严重一点,有的教法(自然完全出于教师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是正好反过来,以教师为主,学生为从,无论课上课下,学生都随着教师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团团转。比如教一篇课文,讲前要布置作业:解释生词,体会文意,等等。上课了,问词意,问文意,然后小张念了小王念。再然后是开讲,重点是分析:思想意义,篇章结构,写法特点,甚至某些语句的语法结构,等等。再其后,比如讲完了,还要布置作业,由发挥教育意义之深刻起,直到把某几个句子(多是长句)画为图解止,等等。我没有多调查研究,可是偶尔有大小孩子来诉苦,说累得要死,总是夜十时以前不能睡,却始终不知道画这样麻烦的图解有什么用,拿起笔来怎么样能够写通顺了。我同情这些累得要死的孩子。但是更同情那些使孩子累得要死的教师,因为他们不只要在堂上分析,还要在堂下写教案或变相的教案。——有个时期,教案甚至被抬举到同于演出的剧本,你上台演《游园惊梦》,就一定得唱“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一个字不许错。如果说孩子是累得要死,教师就可以说是几乎死去了。我常常想,什么事都要问问效果,这种学生和教师都累得要死的办法,有什么效果呢?我看,最值得重视的效果是学生没有时间读,没有时间写,因而没有熟的机会,并永远不能培养成为熟和通之基础的读写兴趣。要熟,要通,至少我个人想,办法要反过来,让学生自己去活动,多读,多写。有的人也许要担心,就拿读说吧,学生自己读,不懂,体会不深,甚至理解错了,怎么办?我的想法,这毫无关系,读多了自然就懂了,体会深了;退一步说,理解错了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教师又何尝不可以理解错了?语文专家又何尝不可以理解错了?何况错误总会随着读得多而逐渐减少,这就好。总之,原则是,如果“多”和“确”不能两全,那就宁可抓紧“多”,把“确”放松一些。这种办法的附带收获是:学生有了自由甚至兴趣,在读写方面可以自己调节,不至累得要死;教师呢,也可以活动一些,不至于长年背诵“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自然,最重大的收获还是熟能生巧,虽“有”师而“自”通。
有的人也许会想,我的设想是让学生走放任的路,教师睡大觉。其实不然。专就教师说,他的工作只是变机械为灵活,担子并没有减轻,甚至更重了。为什么?因为有些重要而不容易的事,他必须做。
(1)要引路。打个比方,学生是外地的甚至外国的旅游者,想用有限的时间饱看北京的风光;教师是导游者,就必须能够说清楚,都有什么可看,看某个地方,可以利用什么交通工具,顺着什么方向走,看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等等。教语文也一样,学生起初都是不辨东西南北的,身上背着家长的希望(变不通为通)来求学,几乎是每迈一步都要教师来指点:学语文是学什么,怎样学,怎样向前走,哪条路平坦,哪条路崎岖,最终要走到哪里,等等。再说具体一点,比如学生拿到语文课本,或者什么课外读物,翻翻,通常会提出种种问题:这个字怎么讲?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段话的大意是……,对吗?我不喜欢这一篇,是怎么回事?某一本我看完了,再看什么好?你的意见,我不同意,可以说说吗?等等。教师要有问必答,虽然不必担保都正确,却要言之成理,使学生心服;更重要的是要有助于学生顺利地前进。有时候,有的学生默默然,那表示他还没有走到能够提出问题的地点,是问题更大,这就要用到启发式,牵着他向前走,或推着他向前走。
(2)还要适当地因材施教。上面提到旧时代学塾中合屋不合班的教法,现在全套引进不容易,似乎也没有必要,但适当地采用一些还是可以的,或说应该的。以读为例,不同的学生,资质不同,兴趣不同,学力也有高下之分,那就不能求画一,要读什么都读什么,要读多少都读多少;而最好是,应该吃酸的就供山楂,应该吃辣的就供青椒,只要能够吃饱了养壮了就成,食单却不要求一律,而常常是故意不一律。
(3)还要严格要求。上面多次说到自由,说到主动,这不是放任,因为它有明确的目的,是学好语文,能写通。就这目的说又没有自由,绝不放任。再说简单明快一些,是只有前进、求快求好的自由,没有踏步不进、不快不好的自由。学,未必是本能所具,因而培养兴趣并不容易。这有如上路的马,如果不好好往前跑,就不能不打几鞭子。鞭子是比喻,意思是要严格要求。这包括大大小小的许多事,只举两个例:a.限定半个月读完一本课外书,交读书笔记,某一学生到期没读完,不交笔记,决不通融,扣分不算,还要补上。b.作文,字写得既不清楚,又不整齐,或者标点马马虎虎,也决不通融,扣分不算,退回,重写。
(4)还有更根本的任务要争取完成,是引导学生,使他们逐渐培养成学语文的兴趣,也就是读写的兴趣。有了这种兴趣,鞭子用不着了,“多”和“熟”没有问题了,也就是一切都可以水到渠成。其实,所谓兴趣,同上面谈到的以学生为主、以教师为辅正是同一事物的两面或不同阶段,它的形貌的表现是师生在一起读,在一起写,在一起研讨,在一起体会,总之是在一起前进。师,也许有些白发了吧?同孩子们携手前进,是忘年交,我以为,语文课的师生关系最好是这样。
有问必答,因材施教,培养兴趣,携手并进,这比写教案、背教案究竟容易多少呢?——难易是小事,效果是大事,所以凡是与语文教育有关的人都应该平心静气地想一想。
三七言教身教
写下这个题目,我不禁联想到许多旧事,只得先说几句题外话。教语文,正如现在大家都承认的,是高尚的事业。我当年教语文课,大致也承认这个评价。可是对这个工作一直很怕。现在回想,分析怕的原因,大致不出三种:(1)有些课文并不深,用不着发挥,却也必须虚应故事,作意深旨远的课堂八股;甚至有些课文,我觉得并不好,却不能不像作应制诗一样歌颂一番。
(2)课堂作文,两周一次,180份,绝大多数是不很通顺的,要一字一字、一行一行地看,动笔改,费力且不说,还不讨好,改多了,学生不高兴,改少了,校长和教导主任有意见;还有,周末了,邻居夫妇带着孩子去逛市场,或看戏,我还要在灯下改,改,改,以致全家随着愁眉不展。(3)应该说是最重大的,是难得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想起有用的精力都耗在无用之地,未免寒心。我很久不登讲台了,现在用笔乱说乱道,却要谈言教身教,向仍在登讲台的语文教师提要求,所谓躬自薄而厚责于人,实在惭愧。——但是,既然要谈作文的教,有些意思又不能不说,这两难的处理办法似乎是,先交代自己的弱点,然后向现在乐于登讲台的广大的语文教师致敬,再然后是说官话,提要求。
要求是什么?很简单,是引路之前先要“识路”,或者换个说法,想要学生通,先要自己“通”。这个简单的答复过于概括,实用性不大,还要分析。多年以来,选拔人有德才兼备的说法,这里无妨就以此说法为纲,说说作语文教师,想要教好,在德才方面要具有哪些条件。
先说德。德,绝顶重要,因为缺少这个,纵使有天大的本领,不想用,就等于没有。可是关于德,可说的话不多。勉强说是:(1)要有“责任心和积极性”,也就是把教好语文当作自己的神圣事业,兢兢业业,用十分力量干。(2)最好是于责任心和积极性之外,还有“兴趣”。俗话说,好者为乐,以为乐,就像集邮家追邮票那样,前面有大力量吸引着走,比只有责任心从后面推着向前走会好得多,因为必致更快,更保险。不过严格说,兴趣不完全是德方面的事,或者说,养成之后,它可以编入德的行列;之前就不能不涉及许多德之外的因素,如语文能力的培养,语文教法的磨练等。这里不多分辨,只是强调一点,至少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看,兴趣比责任心和积极性更为重要,所以无妨看作最上的德。再说才。总的说是要“通”,并且对于由不通到通的过程,能有丰富的经验和明确的认识。通,由多少说可以包括不同的方面,如白话、文言、散文、诗歌,课内、课外,本国、异邦,等等;由深浅说可以包括不同的程度,从基本通到很通,中间可以排成一大串。也可以大致说,主要包括两项:(1)讲,课文,以及程度相当于课文或略高于课文的课外读物,不经过准备,能够理解得差不多(只有比较生僻的拿不准);(2)写,表情达意,能够立意明朗,条理清楚,词句妥贴,语言流畅,不出现够得上错误的缺点。这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是对自己学语文所走的路,有经验,能认识,就是知道哪条路直,哪条路曲,能够引导学生走直路,不走曲路。通和经验都是引路的必要条件,有了这两个条件,就能够以身作则,通过言教和身教,比较容易地完成语文教学的任务。
德和才是教好语文课的本钱,有了本钱,要做生意,也能够做生意。用旧的术语说,本钱是体,做生意是用。说到用,大到传授系统的语言认识,以及文学史、文学批评的知识等,小到分辨“己已”的写法不同、“(名)称(对)称”的读音不同等,情况万千,说也说不尽。为了简明扼要,以下谈言教身教的主要表现,算作举例,共有四个方面。
(一)博,或说通晓与语文课有关的各个方面。语文课是个超级市场,百货俱全。在课堂上,教师要从左丘明讲到赵树理;堂下就更不得了,教师是一个人,学生上百,200只眼睛,200只耳朵,什么都看,什么都听,看了,听了,有疑问,会来请教。比如课本上没有选高鹗的文章,有个学生看《红楼梦》大感兴趣,因而连带也看了《高兰墅集》,对于末尾的三篇八股文莫明其妙,于是来问究竟是怎么回事;又如课本上没有选果戈里的文章,有个学生看了《钦差大臣》的剧,对于作者大感兴趣,来问作者的情况,以及还有什么著作;等等。总之,上天下地,古今中外,学生都可能来问。当然,有些问题答不上来,应该视为常事,算不了什么;不过总不如答得上来好,因为这主要不是情面问题,而是带领学生勇往直前的问题。这就要求教师非博不可。怎样才能博,用不着说。这里要着重说明一点,就是,博,不能专吃老本,因为新的与语文教学有关的作品(由创作、翻译到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如雨后春笋,都看自然做不到,总要择要地看。前面说过,教师和学生要成为一起读写的忘年交,其实,从另一个角度看,在读的方面,教师和学生又是赛跑场上的对手,有互相促进的作用。互相促进,就教师方面说,不进就有掉队的危险。这是从消极方面说。从积极方面说,是必须进才能当好引路人,才能很好地完成语文教学的任务。说到这里,不禁又想起前面一再表示的意思:语文教师最艰苦,应该受到破格的尊敬。
(二)有评价的眼力。这是个难于讲清楚的问题,或说是难于讲得使人人都信服的问题。评价要有标准。标准不见于明文规定,那就必然要来自爱好,或相当大的一部分来自爱好。这同吃馆子颇有相通之处,爱吃甜菜的进江苏馆,爱吃辣菜的进四川馆,是甜菜好呢还是辣菜好呢?只好承认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理。可惜在语文课方面又不能这样抹稀泥,因为抹稀泥的办法是应指明道路而不指,听任学生瞎闯。结果是定标准难,又非定不可。怎么办?我的想法,要遵循两个原则:(1)以文的性质、目的、作用等为依据,以历代的文论为参考,定个评好坏、定高下的标准。这个意思,前面已经说过,这里只举一点点例。如就文的目的说,我们应该承认,深入浅出比浅入深出的好,因为著文的目的是把深刻新颖的情意告诉别人,使人理解;又如李白、杜甫,历代推为唐代最伟大的诗人,他们的诗作应该是上好的,所谓名下无虚士。(2)定了标准之后,用它衡量作品,要安于大德不逾闲,小德可以出入,就是说,要注意两端的(明显的好和明显的坏),放宽中间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武断,因苛求而陷于失误。有了标准,也就是有了眼力。这很重要,因为,一方面可以指给学生前进的路,读,要多读什么,不读什么,写,怎样写就好,怎样写就不好;一方面可以答复学生提出的很多有关评价的问题,这自然也是引路。有人也许会说,对学生谈评价,是不是太高了?其实是,从学生迈入语文的第一步起就离不开评价。教师是师,师是学的榜样,因而一举手一投足都会影响学生前进的方向。在这方面,实况难于多说,只举一个例。这是感触,来自涉览某日报和某晚报,那是末一版,登所谓文艺作品的地方,所刊作品的十之九是粉饰造作、扭扭捏捏、不明不白的,这显然代表编选者的眼光,是上好的文章必须是粉饰造作的。我常常想,有不少学生写文章也是这一路,除了书刊文章的影响以外,是不是还有教师的影响?记得当年我在课堂作文,自己不知道好坏,总是跟着教师的红圈走,现在回想起来,教师的尊手所指,力量竟是如此之大,实在即可感,又可怕。所谓可怕,是失之毫厘,必致谬以千里。话扯得这样远,是因为我总是有点杞人忧天,——还是由正面说吧,改善文风是许多渠道,其中语文课应该是重要的一条,而这一条能否畅通无阻,关键就在或主要就在语文教师有没有评价的眼力,能不能指引学生不走上差路。
(三)有多快好省的教学方法。教学法很重要,但是更难。比如说博,如何取得,简单明确,谁都知道;教法呢,如何能把学生教通,几乎谁也不知道。在这方面,旧时代是盲人骑瞎马,虽然也参考前人的经验,却没有科学根据,而是马融有马融的教法,二程有二程的教法。最突出的差异是教材,私塾是由“人之初,性本善”开始,改为洋学堂,是由“人、手、足、刀、尺”开始。哪一种合理,科学?很难说,因为我们还没有这方面的精确的秤;如果以功效为秤,前期、后期都有通的,也都有不通的,还是难于分是非,定高下。时至今日,还都在摸索,也有不少人写文章,大谈其理论,但是难于抹去另一面的事实,是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找到保证学生必通的办法。难,主要是由于还没有建立这方面的科学,但也有不能不因材施教的麻烦。总之,只能试着做,不能打保票。那么,上面说要有多快好省的教学方法,这不是勉强人挟泰山以超北海吗?我的意思是有两点需要注意:(1)要重视方法,就是要经常参考各种办法,比较其异同,考察,试验,然后评定其得失,取其所长而舍其所短;(2)尤其要在实践中考察某些方法的效果,坚决舍弃那些事倍功半的,保留那些事半功倍的。教学语文,写成文字、大声宣传的方法很不少,不成文的自然更多,哪种可用,哪种不可用,说不尽是小难,说不准是大难。我的想法,是有些成为风气的方法,教师有经验,理解学生,应该以此为秤,称称它,如果效果并不佳,那就无妨反一下潮流,改弦更张,换用效果好的方法。这方面的事例也很有一些,只举一个,是用很多时间和很大力量,去分析句子结构。不只一次,有学生来找我,让我帮助他们分析句子结构,其中有古汉语,有今汉语,当然都是复杂的,或古怪的。我,因为工作需要,也搞过语法,因而知道,析句不是容易事情,常常会碰到两可的情况,如果往深处钻,就会触及语法体系甚至语法理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方面的举措,理论价值不小而实用价值不大。例如汉语一般是动在宾前,宾语多是名词性,可以算作规律吧?可是你能根据它,断定“解决问题”对,“解放问题”错吗?据说,大量析句在语文教学中很时兴,不少谈语文教学的文章也在堂下敲锣打鼓,可见已经成为风气。我没有多调查研究,只说这些来求助的学生,他们都被主、谓、宾、补、定、状等术语折磨得头昏脑胀,而效果呢,只是一句简单的文言,不会讲,拿起笔,连便条也写不清楚;想用力学,读,写,时间都被主、谓、宾、补、定、状占去,没办法。效果是重要的,因而方法是更加重要的。我这里不想多说某某方法的短长,只是希望语文教师重视方法,随时用效果来检验,以期不把学生引上差路,至少是差也不至太远。
(四)以身作则。常言道,言教不如身教。希望学生对读写有兴趣,先要教师对读写有兴趣。最好是读和写,教师都占先,至少是并肩前进。成语“潜移默化”的道理很重要,比如写字,如果教师所写既不整齐,又不清楚,自然就难于要求学生写得整齐清楚,这是往另一方向移,化,所谓上梁不正底梁歪。
以上四个方面,都做到,确是不容易。但要教好,又非此不可。事实是,不少乐于以教语文为事业的教师,经过锻炼、摸索、试验,早已做到了。可见这个目标不是高不可及,而是有志者事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