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火:尊孔与向孔子送礼
发布时间:2025-05-15 14:22 浏览量:13
昌明儒教与昌明国学,是中国新近二十年隆重而盛大的文化景观。这一隆重又盛大的文化景观是对晚清民初新文化运动的反思,还是以另一种方式对旧文化的“复辟”,抑或重新确立汉文化本体?暂且不论。但就这一“昌明”本身,除了一些诸如兴庙祀、复古礼、着汉服、诵《弟子规》等小把戏外,一些昌明国学的文章,也相当然。现举证一则:
《〈周易〉的前生今世》(周山,《文汇报》2013.3.11)指出《周易》与《周易大传》不是“两名一实的重同关系,而是种属关系”,即《周易》是“经”、《周易大传》是“释”。周先生此说有理,应当鼓掌。但是,就在此文的结尾处,周先生却有这么一段文字:
春秋末期,“善为《易》者不占”成为风气;孔子晚年喜《易》,以致“韦编三绝”;为学生讲《易》,留下解读《周易》的数篇文字,与前人留下的几篇数据性文字一起,合编成《易传》,遂使得《周易》如虎添翼,进入每一位读书人的书房,并进而成为后世科举取士的“统编教材”。
这段话虽然似是而非,但有一点则明显告诉今人:《周易大传》里的“十翼”为孔子所编。但是,“十翼”真是孔子所编吗?先人欧阳修(宋)、崔述(清)已经陈述《易传》非孔子所有。治《易》后人如李镜池、高亨、冯友兰等辈若干年前,就坚信《易传》非孔子所有。高亨说,欧阳修崔述所论“皆可信从”,而且不必“详论”(高亨《周易古经今注》中华书局1984年)。详论的是李镜池的《易传探源》(李镜池《周易探源》中华书局1997年)。这篇写于1930年(同载燕京大学《史学年报》第二期和《古史辩》第三册上编)补记于1962年的两万余字的长文,详尽周全地论述了《易传》非孔子所由。
李说,不能以《论语》里仅有的一句“加我十年,五十以学易”就断言《易传》为孔子所作。之后,李用胡适的“剥皮主义”(见《胡适自选集/古史讨论的读后感》)的方法,以大量的内证和《易传》可能产生的年代,斩钉截铁地说《易传》非孔子所做。不仅如此,李还认为《易传》为孔子所有的肇事者刘歆班固之流“未必见到过”《十翼》的真迹(因为在李先生看来,《易传》非一人所有、非一年代所创是有定论的)。《易传》是否为孔子所有,其实在二十世纪初期的国学大争辩大讨论中,已经有了定论。这个定论就是冯友兰、李镜池等辈完成的。但我们却在周山先生的《〈周易〉的前生今世》里读到了这么一段语焉不详却语焉甚详的文字,认为《易传》为孔子所有。
为什么会这样呢?李镜池说得好:我们是孔庙里的香客,给孔子送点礼是人之常情,但是“古今来假冒伪圣人之名贪财夺产者太多了”;因为他们“迷信的尊孔的好古的背景”所致。因此,在李先生看来,不要把“捡来的烂铜废铁带在身上,硬说是他老人家所佩的宝剑”。在时下的昌明儒教和昌明国学的文化景观中,这种认铜为金的人和事(包括认为“‘民主’来自孔孟”等说),或者这种假儒家贬损新文化及否定新文化的人和事,不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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