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省略句的异同与“是非”
发布时间:2026-06-06 06:10 浏览量:2
汉语中,依据特定的语境,按照一定的语言习惯或修饰上的需要而省略了句子成分,这样的句子叫省略句;古代诗文中最常见的有主语省略、谓语省略、宾语省略和介词结构中介词的省略。
古代汉语中主语省略与现代汉语一样也分承前省、蒙后省和对话省三种形式。所不同的是现代汉语中主语承前或蒙后省略是有条件限制的,即同一复句中各个分句的主语必须一致,如果主语不一致而省略就会出现偷换主语的毛病。下边是两个偷换了主语的病句。
(1)“一个小小的分理处主任,居然是一只贪得无厌的硕鼠。八年来,他的贪污数额巨大,而且长期作案,竟然一直没被发现”,
(2)一片新生的松林围着一间护林人的小屋,就坐落在美丽的金鸡山南坡。
例(1)划线部分第一个分句的主语是“他的贪污”(谓语是“数额巨大”),接下来的分句其主语应是“分理处主任”,这就是偷换主语了。
例(2)是说松林围着小屋,接下来应该是小屋坐落在美丽的金鸡山南坡,如果是承前省略“松林”的话,又是偷换主语了。
1、文言文中,即使各分句的主语不一致也可以省略。古诗文中也难免出现病句,但无论承前还是蒙后省略出现了“偷换”现象,也不能说它是不合乎语法的。
(1)永州之野产异蛇,(蛇)黑质而白章,(蛇)触草木,(草木)尽死,(蛇)以啮人,(人)无御之者。(柳宗元《捕蛇者说》)
(2)居五日,桓侯体痛,(桓侯)使人索扁鹊,(扁鹊)已逃秦矣。(《韩非子·扁鹊见蔡桓公》)
(3)子路从而后,(子路)遇丈人,(丈人)以杖荷蓧。(《论语·荷蓧丈人》)
(4)樊哙曰:“今日之事如何?”良曰:“(事)甚急!”(《史记·鸿门宴》)
例(1)省略的主语有“蛇”、“草木”、“人”,例(2)省略的主语为“桓侯”与“扁鹊”,例(3)省略的主语为“子路”和“丈人”,这都是同一复句中分句的主语不一致而省略,都是现代汉语规则所不允许的。而例(5)是在对话中承前省略了主语“事”,这与现代汉语的表达方式倒是一致的。
2、谓语省略也往往依据语境承前省或蒙后省,有时单独一个谓语不依据前后语境也可省略。
(1)一鼓作气,再(鼓)而衰,三(鼓)而竭。(《左传·曹刿论战》)
(2)今肃可迎操耳,如将军不可(迎)也。(《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3)上医医国,其次(医)疾。(《国语·晋语》)
(4)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中(不过)五之一,小(不过)九之一。(《左传·隐公元年》)
(5)直不(走)百步耳,是亦走也。(《孟子·梁惠王上》)
(6)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往)。(《战国策·荆轲刺秦王》)
(7)夫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了所溺,岂独伶人(误国)也哉!(欧阳修《伶官传序》)
(8)然后卑事夫差,(派)宦士三百人于吴。(《国语·勾践灭吴》)
以上例(1)至例(4)都是承前省略谓语。例(1)的“鼓”是名词活用为动词而充当谓语,例(4)的“不过”是“不超过”的意思,“中(不过)五之一”是说中等的都城不能超过国都的五分之一。例(5)是蒙后省略谓语“走”。例(6)、例(7)、例(8)则不依据前后文而省略,而是残缺了谓语,这种残缺在现代汉语中更是不合语法规则的。在古代汉语中,如果不能补出省略了的谓语,我们阅读理解简直寸步难行。
动词谓语的省略与名词活用为动词是有区别的,省略多依靠前后文、省略的成分全可补出来,也必须补出来。活用则是一种语言习惯,往往一个词当几个词用。比如“中(不过)五(国)之一”,“中”就不能产生“不过”的意思,只能承接前文补出;而“驴不胜怒,蹄之”,“蹄”就有“用蹄子踢”的意思,这种名词活用为动词的用法是约定俗成的,已形成一种规律。
3、宾语省略包括动宾结构中的宾语省略和兼语结构中兼语的省略,为了表述的便利,我们将它们放在一类
。
(1)尉剑挺,广起,夺(剑)而杀尉。(《史记·陈涉世家》)
(2)请其矢,盛(矢)以锦囊。(欧阳修《伶官传序》)
(3)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樊哙)斗卮酒。(《史记·鸿门宴》)
(4)祭祀必祝之,祝曰:“必勿使(燕后)反。”(《战国策·触龙说赵太后》)
(5)试使(促织)斗而才,因责(华阴令)常供。(蒲松龄《促织》)
以上例(1)、例(2)是普通宾语的省略,例(3)是双宾语句中省略了一个受事宾语“樊哙”,例(4)、例(5)中省略的成分都是既充当前一个动词的宾语,又充当后一个动词的主语,这些都实际上是兼语的省略。
4、还有介词结构省略了名词或代词,也是一种宾语省略(有人称之为“宾词省略”)。动词后边宾语(或兼语)的省略还好理解和掌握一些,但如果介词后边省略了名词或代词,句子就会出现歧义,文意很不好理解。
(1)此人一一为(洞中人)具言所闻,皆叹惋。(陶渊明《桃花源记》)
(2)亚父曰:“唉!竖子不足与(之)谋!”(《史记·鸿门宴》)
(3)忠之属也,可以(之)一战。(《左传·曹刿论战》)
(4)向为(义)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孟子·鱼我所欲也》)
(5)豹曰:“民可以(之)乐成,不可与(之)虑始。”(魏学洢《西门豹治邺》)
以上例(1)和例(2)只有补出了“洞中人”和“之”,句中的“为”和“与”作介词的功能才能显现,句意才明确。例(3)只有补出“之”,才能看出“可以”是两个词而不是一个词(“可”是可以的意思,能愿动词;而“以”是介词,凭的意思)。例(4)有人将其中的“为”解释为“宁可”,但这种用法简直是一个孤例,显然说不通;如果将它当作介词,并在后边补出宾语“义”,句意就很顺畅了。例(5)西门豹的意思是:老百姓可以和他们享受成功的快乐,但不能和他们一起商讨创业大计。以上例子介词后边省略的宾语(宾词)只有准确补出,句子才能避免歧义,才会通顺,句意才会明确。而现代汉语中,无论宾语还是“宾词”省略,一般视为“成分残缺”的,我们必须格外小心。
古代诗文中“以”“于”等介词也时常省略,如果不能准确补出,句意也无法理解。还有一些省略了介词的状语后置句,我们翻译时,须补出省略的介词,且大多要把这些后置的状语放回到动词谓语的前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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