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去私立公之道
发布时间:2025-10-20 16:58 浏览量:21
论去私立公之道
张新贵
治国之要,在“公”一字;立公之基,在“弃私”二字。私心萌则公道隐,私欲纵则纲纪乱,故古之明君治世,必以去私为圭臬,以立公为纲领,使万事皆循理而不徇情,万物皆归序而不逾矩。
君者,天下之表率也。明君之举事,必以智慧裁断功过,不凭好恶定优劣;其定赏罚、分财货,必以律法为准则,不依亲疏改尺度;其行仁德、立中道,必以礼制为绳墨,不随私欲变方圆。如此则“欲”不能干扰时势,纵有贪念亦不敢违逆时序;“爱”不能逾越律法,纵有偏爱亦不敢徇私枉法;“贵”不能凌驾亲伦,纵居高位亦不敢轻慢亲族;“禄”不能超出爵位,纵有大功亦不敢妄求厚禄。界限分明,则上下有序,私念无由滋生。
不独君上,百官万民亦当守此公心。士人不可兼任数官,恐其精力分散、职事荒废,更防其借多职谋私利;工匠不可兼做数事,恐其技艺不精、产品粗劣,更杜其因多事失专注。唯有以己之能承担相应职事,凭所任之事获取相应利益,才是“能”与“事”相配,“事”与“利”相称。如此一来,在上者无滥赏之举,不因私意多赐爵位俸禄;在下者无贪财之念,不因侥幸妄求非分之财。赏罚明、利禄公,则人心服,天下自安。
纵观古今,公则兴,私则衰。去私非无念,乃克己以奉公;立公非无情,乃循理以利民。若人人皆能守本分、弃私念,君依慧而断、据法而行、循礼而治,臣依能受事、凭功获禄,则公道昭彰于天下,私欲隐匿于无形,此乃治国安邦之正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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