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乐之斋随笔解析《道德经》玄学之谜十:“也”字的妙用‖周述华
发布时间:2025-10-07 17:02 浏览量:28
周述华
“也”字,是古文中最常见、出现最多的字。虽然是虚词,却有着独特的妙用。
《帛书老子》第四十五章,原有8个“也”字,被西汉的河上公传抄时删掉了,并将此章移到他的《老子河上公章句》(通称《河上公本》)第一章。
历史到了西汉,《老子》原著、《楚简老子》《帛书老子》都已成了殉葬品,河上公所抄母本也失传了,只有《河上公本》成了流传后世的孤本。于是,它也就成了所有传世版本的母本。
由于河上公对《帛书老子》的篡改多达200余处,而且还多是体现老子重要思想的地方,故《河上公本》是伪版《道德经》证据确凿。所有的传世版本,也就都成了伪版《道德经》。
《河上公本》把第一章的8个“也”字删掉,是导致它与魏晋时期的王弼本,把第一章解译成玄学的根本原因。
今天,我们就通过解析“也”字在古文中的作用,来揭穿、破译河上公、王弼,是如何把第一章解译成玄学的。
首先,依据北京大学著名语言学家王力(1900—1986)教授《古代汉语常识》一书,对“也”字在古文中的作用做个介绍:
1.是语气助词,表示判断语气。翻译时要在译文中加一个判断词“是”字。例如:“陈胜者,阳城人也。”(《史记·陈涉世家》)
译文:陈胜是阳城人。
2.表示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要翻译为“是……的”。例如:“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列子·愚公移山》)
译文:“子子孙孙是没有穷尽的。”
3.用来引起下面的分句,起到断句的作用。例如:“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韩愈·师说》)
4.可以用来解释疑问,说明原因。例如:“强秦之所以不敢加兵于赵者,徒以吾两人在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译文:“强大的秦国,之所以不敢发兵侵犯我赵国,是因为有你我二人健在!”
了解了“也”字的4种作用,我们就可以对《帛书老子》第四十五章,给出正确的断义与断句。
《帛书老子》原文: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曒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依据“也”字引起下面分句的作用,就可以把句子断成: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曒。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有了正确的断句,再准确定位词性,就能得出正确的译文。
有了正确的译文,再以此为依据,就可以解析、破译河上公、王弼,是如何把第一章解译成玄学的。
我们先翻译《帛书老子》第一段: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
第1个“道”是名词:规律。
第2、3个“道”是动词:言,讲,说。
第1个“名”是名词:名称。
第2、3个“名”是动词:命名。
“也”字,表示简单的肯定或否定,翻译时要译成“是……的”。
译文:“道,是可以讲述出来的。却是不可能持之以恒地讲述下去的。名,是可以命名的。却是不可能持之以恒地给予命名的。”
由于“也”字的肯定语气,肯定了人类对“道”,是可以用语言讲述出来的,对事物是可以命名的。这就向我们传递了三个重要的信息:“道”的可知性、可述性、可名性。因为只有对“道”了解了,有了认知,才可以讲述与命名。
“非恒道也”“非恒名也”,是在“可道也”“可名也”之后,所以,一定是对“可道也”“可名也”而言的。
由于“可道也”的“道”、“可名也”的“名”,都是动词,“非恒道也”的“道”、“非恒名也”的“名”,也一定是动词,才能与其词性相同。只有词性相同,才能构成语法关系。只有构成语法关系,才符合文理,才能顺理成章,译文才能忠实于原文,才符合原文的本义。
所以“非恒道也”“非恒名也”,是对“可道也”“可名也”的有限地否定,要译成:是不可能永恒地讲述下去的,是不可能永恒地给予命名的。
这是因为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是不可能把宇宙万物的运行之道都能认识清楚的。所以,也就不可能持之以恒地讲述与命名。只能是认识一个,讲述一个,命名一个,所以是“非恒道也”“非恒名也”的。
反之,如果把“非恒道也”的“道”、“非恒名也”的“名”,定为名词,就与“可道也”的“道”、“可名也”的“名”的词性不同,就不能构成语法关系,而是与第1个名词“道”“名”的词性相同,与它们才能构成语法关系。这就迈过了“可道也”“可名也”,形成了隔山打牛的局面。这是违背语法规则的。
于是,就要把“非恒道也”译成“不是永恒的道”,把“非恒名也”译成“不是永恒的名”。译文就与“可道也”“可名也”的本义,发生了矛盾,前后文理不通,逻辑不符,玄学之谜也就油然而生了。
所以,把“非恒道也”的“道”、“非恒名也”的“名”定为名词,是致命性错误。
这也是河上公、王弼,把传世版“非常道”的“道”、“非常名”的“名”定为名词,所犯的致命性错误。
我们可以通过食物的“食”字,来说明这个道理。
“食”作名词,是食物、食品的意思;作动词是“吃”的意思。那么,“食,可食也。非恒食也。”就要译成:“食物,是可以吃的。却是不可能持之以恒地吃下去的。”
因为持之以恒地吃下去,胃肠是受不了的。
如果把“非恒食也”的“食”作名词,就要把“非恒食也”译成“不是永恒的食物”。这就不符合逻辑了,食物就是永恒的食物。故“非恒食也”的“食”,只能是动词才对。
所以,“非恒道也”的“道”,“非恒名也”的“名”,只有作动词,译文才能正确。
同理,传世版的“非常道”的“道”,“非常名”的“名”,也只有作动词,才是正确的。
古代汉语,没有词组,可以由两个独立意义的字,组成双语词汇,如“可道”“非常”等。每个字都有其独立的意义,翻译时,要把每个字的意义都翻译出来,译文才忠实于原文,才符合原文的本义。
特别提醒的是,双语词汇“非常”的“常”,是恒久的意思。故“非常”是“非恒久”的意思。
而近现代汉语词组:非常,是“特别的”,“不一般的”。虽然与双语词汇“非常”文字相同,意义却不相同,不能混为一谈。
清楚了这些,我来翻译传世版第一章第一段:
由于河上公把《帛书》的“也”字删掉了,把“恒”改成了“常”,使句子的结构变成了: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第1个“道”是名词:规律。
第2、3个“道”是动词:言,说,讲。
第1个“名”是名词:名称。
第2、3个“名”是动词:命名。
“常”:恒也。
译文:“道,可以讲述出来。不可能持之以恒地讲述下去。名,可以命名。不可能持之以恒地给予命名。”
这样的译文,既符合原文的本义,也基本符合《帛书》原文本义。只因删掉了“也”字,译文体现不出“是……的”肯定或否定语气。
有了正确的译文,就有了破译《河上公本》《王弼本》玄学化解译的依据。
先看《河上公本》译文:
“道可道”:“谓经术政教之道也。”
“非常道”:“非自然生长之道也。常道当以无为养神,无事安民。含光藏晖,灭迹匿端,不可称道。”
“名可名”:“谓富贵尊荣,高世之名也。”
“非常名”:“非自然常在之名也。常名当如婴儿之未言,鸡子之未分,明珠在蚌中,美玉在石间。内虽昭昭,外如玩愚顽。”
很明显,《河上公本》的译文,没有一句是对的。
一、他把“道可道”,解译成“谓经术政教之道也”
1.经术政教,是人为的产物。而“道”,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物运行规律。老子称之为:“万物之宗”“天地根”“象帝之先”“独立而不改”“先天地生”“可以为天地母”。因此,译文不符合“道”的本义。
2.没有把“可道”的本义译出来。
二、把“非常道”解译成“非自然生长之道也”
1.译文否定了“道”是自然生长的、是道法自然的东西。
2.把“非常道”的“道”作名词解,是导致译文错误的原因。
三、把“名可名”解译为:“谓富贵尊荣,高世之名也”
1.第一个“名”,指的是事物的名称,并非是“富贵尊荣,高世之名。”
2.没有把“可名”的本义译出来。
四、把“非常名”解译成“非自然常在之名也。常名当如婴儿之未言,鸡子之未分,明珠在蚌中,美玉在石间。内虽昭昭,外如玩愚顽。”
1.把“非常名”的“名”作名词解,是译文“非自然常在之名也”错译的根本原因,脱离了原文的本义。
2.万物都是人类给予的命名,没有“非自然常在之名也”与“常名”之分。故译文不符合原文的本义。
所以,河上公的译文,没有一句是对的,风马牛不相及,完全脱离了原文的本义。
下面,再看《王弼本》对“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解译:
译文:“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型,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
意思是:“可以说出来的道,可以命名的名,都是用文字来表述的“道”“名”,这不是永恒之道,不是永恒之名。永恒之道,是不可以说出来的。永恒之名,是不可以命名的。”
1.“可道”“可名”是动词,是第一个“道”“名”的谓语。“可道”是“可以讲述”、“可名”是“可以命名”的意思,译文没有解译出原文的本义。
2.把作谓语的“可道”“可名”,当作了第一个名词“道”“名”的定语,所以才得出了“可道之道,可名之名”的译文,这是不符合语法规则的,歪曲了原文的本义。
3.“指事造形”,意思是文字是通过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和假借,创造出来的文字形体。
“非其常也”的意思是:用文字表述的“道”“名”,不是永恒之道,不是永恒之名。
所以,就得出了“故不可道,不可名也”的结论。
这样的译文,不但完全背离了原文本义,而且否定了人类用语言文字来表述“道”、来给事物命名的人类发展史。
《帛书》“道,可道也”“名,可名也”的“也”字,肯定了“道”是可以讲述的,“名”是可以命名的,这是符合人类发展史的。例如:
摩擦生热,热能生火之道,被人类认识了,于是,人类的祖先就运用此道钻木取火,从此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
又如:同电相斥,异电相吸之道,于1785年被法国物理学家查利·奥古斯丁·库伦发现了。于是,他就用语言文字表述出来,而成了著名的库仑定律。从此,人类运用这个定律,发明创造出了很多科技成果,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今日所有的科研成果,足以说明人类对“道”,是可以认识、表述与命名的。虽然传世版删掉了“也”字,也只是缺少了肯定语气而已,“可道”“可名”的本义并没有改变。
因此,王弼不但没有把“可道”“可名”的本义翻译出来,而且还用“故不可道,不可名也”,否定了“道”是“可以讲述”,“名”是“可以命名”的客观事实。因此,译文不但完全脱离了原文的本义,而违背了人类发展史。
然而,王弼的解译却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导致古今诸多学者,都没有跳出“可以说出来的道,就不是永恒之道。可以叫出来的名,就不是永恒之名”的怪论,玄学之谜也就延续至今而未能破译。
这都是河上公删掉了《帛书》的“也”字,所导致的结果。
老子是语言大师,用词精准缜密,言简意赅。他生活在2500年前的上古时期,其文章必然是上古时期的古代汉语。
因此,要正确解读《道德经》,就必须了解上古时期的古代汉语常识,才能悟道真谛,译文才能准确无误。
否则,只凭自己的想象或偏知偏见来解译,就会把解译,变成演绎甚或是演义,其译文必然就脱离了原文的本义。
《河上公本》《王弼本》的译文,就是这样的译文。
是他们不懂古代汉语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从他们的译文中就可以看出,他们没有遵循古代汉语的语法规则,而是随心所欲地演绎或演义原文,其译文必然会脱离原文的本义。
下面,翻译《帛书老子》下一句:
“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
这里的“也”字,是判断语气助词,翻译时要加一个“是”字:
译文:“无名,是万物的原始态。有了名称,就是无名万物名称的命名之母(依据)了。”
译文的意思是:“无名,指的是没有被人类命名的万物,还都是处于无名无类、混沌未分的原始态。而被人类命名之后,有名的事物,就是无名万物名称的命名之母(依据)了。”例如:“树”,被人类命名之前,就是无名无类、混沌未分的原始态。被命名之后,“树”,就是松树、柏树,树桩、树干、树典范、树标杆等万物名称的命名之母(依据)了。
人类对万物的命名,皆是以此类推。
老子用最精准的语言,阐述了最科学的认知。可见老子驾驭语言艺术的能力,超凡脱俗。
由于河上公把“也”字删掉了,把第一个“万物”改成了“天地”,使句子变成了:“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即便如此,“天地”的概念,也应该是天地万物才对,才符合义理,所以应该译成:“无名的天地万物,都处于原始态;有了名称,就成了无名万物名称的命名之母了。”
这样的译文,既符合原文的本义,也基本符合《帛书》原文的本义。只是因删掉了“也”字,翻译不出判断词“是”字而已。
然而,《河上公本》却不是这样翻译,请看:
“无名,天地之始”:“无名者谓道,道无形,故不可名也。始者道本也,吐气布化,出于虚无,为天地本始也。”
“有名,万物之母”:“有名谓天地。天地有形位,有阴阳,有刚柔,是其有名也。”
河上公的译文,不是翻译出来的,而是在用他的方仙道术语演义出来的。所以,完全脱离了原文的本义。
再看《王弼本》的译文,由于他不同意河上公的译文,于是,他对原文的断句做了手脚,先删掉两个“,”使句子变成:“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然后,他再暗地把句子断义成:“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这样的断义,就拆散了“无名”“有名”,使两个“名”字。由原来的名词变成了动词:称,谓。于是,就使句子的本义,堂而皇之地变成了:“无,称为天地之始;有,谓之万物之母。”
所以,他就单独把“无”“有”解译成:“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
这就是王弼用删掉“,”重新断义、拆散“无名”“有名”,单独对“无”“有”断字取义,以此手法偷换概念,把“无”解译成了“始”,把“有”解译成了“母”,从而使他的玄学化解译,貌似合理,并为他对下一句的解译,做好了铺垫。
王弼的这种做法,使很多后学心领神会。于是,他们就直接把这句断成“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从而在“无”“有”上大做文章,使其玄学化解译,得到进一步巩固,并一直延续至今。
讲一个古人的故事:一人访友,三日未走,主人心生厌情,又不好明言。第四天晨起,见阴天下雨不好谢客,遂提笔写下:“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意思是:“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以此宣泄郁闷之情。
刚写完,被客人瞧见,并大声念道:“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念完大笑,主人愕然无语。
这个故事说明,同是一句话,不同的断句或断义,就会有不同的解译。因此,正确的断义、断句,是多么的重要。
下面,我们再解译《帛书老子》下一句:
“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曒。”
这两个“也”字,不但是判断语气,而且还起到了引起下面分句的作用。所以,只有在“也”字后断句或断义,才是正确的。
译文:“所以,要恒持以无私无欲的思维,才能观察出事物运行之道的奥妙;还要有坚定不移的意志,才能对道观察得清晰分明。”
“恒无欲也”,是永远无私无欲的意思。
“恒有欲也”,是要有坚定不移的意志。
因为“道”,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物运行规律,任何带有私心杂念的思维去观察“道”,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都不可能得出正确的判断与认知。
又因事物的运行之道,是极其深奥复杂的,不但要用无私无欲的思维去观察,还要有坚定不移的意志,作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对“道”观察的清晰分明。
这就是“恒无欲也”“恒有欲也”的本义。
单从语法上讲,“无欲”“有欲”,是两个不可分割的双语词汇,译文一定要把每个字的本义翻译出来,才符合原文的本义。
从意义上讲,同是一个“欲”字,却有着两种不同的含义,又出自一人之思维,寓意了思维是玄妙变化的东西。
这就是老子把人类的思维,誉为是“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的理论依据。
“恒无欲也”“恒有欲也”,是这一章的重中之重,是人类观察认识事物的基本原则与必备条件,是老子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同时,也是老子为“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所做的理论铺垫。
由于河上公把“也”字删掉了,把“恒”改成了“常”,把“所曒”改成了“徼”,使句子变成了:“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并解译为:“妙,要也。人常能无欲,则可以观道之要。要谓一也。一出布名道,讃叙名是非。徼,归也。常有欲之人,可以观世俗所归趣也。”
译文没有对“常无欲”“常有欲”作出明确的解译,只是重复了一遍,没有体现出老子的真实思想。所以,不符合原文的本义。
《帛书》的“曒”字,是清晰明了的意思,被河上公改成了“徼”。“徼”,是边界的意思,他解释为“归也”。这就背离了“道”是没有边界、没有“归也”,是循环往复的特征特性。
再看《王弼本》,他又故技重演,把句子的两个“,”删掉,使之成为:“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删掉“,”也无可厚非,因为古文本来就没有标点符号,重要的是在断义。王弼正是抓住这一点,才删掉了“,”目的就是把句子断义成:“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这样,就拆散了“无欲”“有欲”,把解译的重点转移到了“无”“有”上,于是,就得出了下面的译文:“妙者,微之极也。万物始于微而后成,始于无而后生。故常无欲空虚,可以观其始物之妙也。徼,归终也。凡有之为利,必以无为用。欲之所本,适道而后济。故常有欲,可以观其终物之徼也。”
由于他把解译的重点放在了“无”“有”上,把“无”解译成了“始”,把“有”解译成了“母”。译文虽然也提到了“常无欲”“常有欲”,只是一提而过,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解释。
至此,王弼两次采用删掉“,”重新断义,再用断字取义、偷换概念的手法,又一次把“无”解译成“始”,把“有”解译成“母”,从而使他的玄学化理论,又迈进了一步。
王弼断字取义的做法,超过了断章取义,令人不齿。
然而,王弼的解译,却得到了很多人的追捧。于是,就有诸多古今前贤,直接把这句断成:“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这样的断句,就使王弼的玄学化解译,进一步得到了巩固。
“常无欲”“常有欲”,是这一章的重中之重,是《老子》真经文化的重要体现。不把“常无欲”“常有欲”的本义翻译出来,就抹杀了老子的真实思想,抹杀了《老子》真经文化。
因此,王弼的解译是错误的,不符合原文的本义。
下面,翻译《帛书老子》的最后两句:“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译文:“‘常无欲’、‘常有欲’这两者,同出于人的思维。名称各异,都有一个共同称谓的‘欲’,却有着不同的含义。因此人类的思维,是玄之又玄的东西,是打开万物奥妙的众妙之门。”
这样的译文,就把“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的深刻内涵展现出来了,展示了“无欲”“有欲”,虽然同出于一人的思维,却有着不同的含义。说明了人类的思维,是玄之又玄的东西。
这就是老子为把人类的思维誉为是“众妙之门”,所设计的理论铺垫。
然而,《帛书老子》的原文,再次被河上公篡改成:“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即便如此,如果遵循译文要忠实于原文的规则,就应该得出这样的译文:“常无欲、常有欲这两者,同出一人的思维,名称各异,都有一个共同称谓的‘欲’,却有着不同的含义,故曰‘同谓之玄’。人类的思维,是玄之又玄的东西,是打开万物奥妙的众妙之门。”
这样的译文,既符合原文的本义,也符合《帛书》原文的本义。
然而,《河上公本》《王弼本》,却不是这样解译的。
先看《河上公本》对“此两者,同出而异名”的解译:“两者,谓有欲无欲也。同出者,同出人心也。而异名者,所名各异也。”
这句译文,是河上公对本章唯一正确的一句解译。他认可“两者”是“有欲”“无欲”,认可“两者”“同出人心也”。人心,即人的思维意识。
然而,对下句“同谓之玄”的解译,就马上离谱了。
他置“此两者”的“此”字于不顾,置他刚解译的“两者,谓有欲无欲也”于不顾,置“同出人心也”于不顾,置同谓的“欲”而不同思维的“同谓之玄”于不顾,甩掉“同谓之”三字,单独把“玄”解译成:“玄,天也。言有欲之人与无欲之人,同受气于天也。”
接着,又把“玄之又玄”解译成:“天中复有天也。禀气有厚薄,得中和滋液,则生贤圣。得错乱污辱,则生贪淫也。”
于是,河上公就把“同谓之玄”的本义,完全给转移到“玄,天也”上来了。所以把“众妙之门”解译成:“能之天中复有天,禀气有厚薄,除情去欲守中和,是谓知道要之门户也。”
河上公的译文,不是本着忠实于原文进行解译,而是在用他的方仙道术语,演义原文。所以,完全脱离了原文的本义。
下面,再看《王弼本》对“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的解译:
“两者,始与母也。同出者,同出于玄也。异名,所施不可同也。玄者,冥也,默在首则谓之始,在终则谓之母。然无有也,始母之所出也。不可得而名,故不可言,同名曰玄。而言谓之玄者,取于不可得而谓之然也。谓之然则不可以定乎一玄而已,则是名失之远矣。故曰玄之又玄也。众妙皆从同而出,故曰众妙之门也。”
从语法的角度讲,“此两者”的“此”字,是定语,限定了“两者”是“无欲”“有欲”。然而,王弼置“此”字于不顾,硬把“无欲”“有欲”的“无”“有”单独提出来,并解译为“始与母也”。
这样,他就与前两句把的“无”“有”解译成的“始与母”对接上了。如此连续三次的解译,就使他的玄学化解译系统化了。
有了这三次把“无”“有”解译成“始与母”的理论铺垫,于是,就将“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解译成:“谓之然则不可以定乎一玄而已,则是名失之远矣。故曰玄之又玄也。众妙皆从同而出,故曰众妙之门也。”
译文的意思是:“称‘始与母’同出于玄,也不是一个玄就能说明问题的,还差得很远,所以要称为玄之又玄,众妙皆出自玄之又玄,故曰众妙之门。”
至此,王弼把“无”“有”解译成“始与母”,就形成了他对第一章解译的玄学化理论。而且形成了一时的玄学思潮与流派,他也成为了玄学流派主要代表人物。
综上,王弼对第一章的解译,没有一句是符合古代汉语语法的,没有一句是忠实于原文的,没有一句是符合文理逻辑的。因此,没有一句是对的。
由于《王弼本》是传世版《道德经》第二个译注本,其玄学化理论达到了顶峰,而且至今无人破译,故对后世产生了极其重大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
造成《河上公本》《王弼本》把传世版《道德经》第一章解译成玄学的根本原因,是河上公把《帛书老子》中的8个“也”字都删掉了,从而导致了他与王弼一系列的误读与错译。
从此,带有神学因素与玄学化理论色彩的伪版《道德经》文化,便取代了《老子》真经文化达2000余年,导致《老子》真经文化长期处于被打入冷宫的状态,不能得到很好传承、颂扬与光大。
其始作俑者是河上公,助其成事者是王弼,推波助澜者,是他们的追捧者。
当我通过《我释老子》《众妙之门》,破译了《河上公本》《王弼本》的玄学化解译之际,有感而发,遂口占七绝一首:
前哲多译道德经,众妙之门几人通?
删除也字无解锁,始作俑者河上公。
“道”即规律,是宇宙万物生灭的必经之路、必然过程与必然趋势。它的确是一门极其深奥莫测的玄学。
在人类出现之前,没有任何物种有能力对其进行观察、认识、表述与命名。所以,天地万物都处于无名无类、混沌未分的原始状态。
直到人类出现之后,发明了文字,天地万物的运行之道,才一个一个地被人类认识、表述与命名。从此,它们才脱离了原始态,才有了名称分类、科别归属。而且有些还能够被人类把握运用,以此推动了人类的进步与发展。所有人类的发明创造、科技成果,就是最好的历史见证。
老子的伟大,就在于他看到了人类的思维,是万物之中最伟大、最聪颖、最高级的智慧生命体。只有人类的思维,才是打开万物奥妙的“众妙之门”。
而打开这个“众妙之门”的钥匙,就是“恒无欲也”“恒有欲也”(常无欲、常有欲)。
老子的这一重要思想与伟大论断,是启发人类探索万物奥妙的巨大动力,是打开思维枷锁的钥匙,是破除迷信的法宝,是打破神创论的有力证据。
然而,老子的这一伟大思想,却被河上公对《帛书老子》的篡改,以及他与王弼充斥着神学因素与玄学化色彩的解译,给掩埋了、抹杀了。这是《老子》真经文化发展史上最大的历史冤案,最大的历史悲剧。
《帛书老子》《楚简老子》的出土,为破译传世版《道德经》玄学之谜,为昭雪这一长达2000余年的历史冤案,提供了可靠的佐证。从此,《老子》真经文化,有了得以传承、弘扬与光大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