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为什么被人称为“曾剃头”?其实与太平军毫无关系
发布时间:2025-09-27 08:00 浏览量:30
“古今第一完人”曾国藩,杀人太多,一直被后人呼为“曾剃头”。有人说他杀太平军杀得血流成河,所以得名。攻陷天京一战中,天京城中血流满地,房屋瓦舍被付之一炬,“各王殿府馆自焚者十之三,被焚者十之七”。其实不然,“曾剃头”这个说法倒是有来源。
实际上,“曾剃头”这个名号的由来和太平军没有一点关系。
先看曾国藩的杀人历史。
洪山之战时,湘军将领塔齐布,湘军中唯一的满人将领,曾国藩军事上的左右手。率军将太平军围困在沙湖塘,太平军士卒争相跳水而死。他发现其中有不少孩童,于是动了恻隐之心,命人救出数百人。
塔齐布这人也是个憨憨,他身为满人,却非常崇拜岳飞,常以岳武穆自勉,甚至模仿岳飞在自己左臂纹上“忠心报国”四个字。曾国藩得知塔齐布私救太平军士卒的消息后大为火光,认为塔齐布处事欠妥,将其唤来当面训示,指出慈不掌兵,对待逆党应该“诛根尽绝”。
塔齐布回了封信,“贼党凶戾,民人从逆多为胁迫,实非本意,况孩童乎?若不加甄辨,恣由滥杀行事,悖逆人心,恐失天和,有负天朝。”
让身为汉人遍读圣贤书,却靠给外族卖命屠杀同族来染红头顶红缨的曾国藩无言以对,只能喋喋不休要求塔齐布对俘虏严查,起码要杀一批“应杀之人”以儆效尤。碍于曾国藩的上级身份,塔齐布只好处决了其中的一些“悍勇之人”,剩下的全部释放。
曾国藩别看他在人民面前凶神恶煞,说屠城就屠城,说杀降就杀降。但只要皇权一句话,就能让他乖乖放弃兵权。曾国藩的口号是:“我是一块砖,东南西北皇上搬。”“我是一块铁,皇上砸谁保证瘪。”“我是一条狗,洋人瞪眼我就走。”
曾国藩家书里频频可见这样的文字:“屠戮净尽,三省官绅士民同为称快。”“九江克复,闻抚州亦已收复,建昌想日内可复,吉贼无路可走,收功当在秋间,虽迟至冬间克复,亦可无碍,只求全城屠戮,不使一名漏网耳。”“既已带兵,自以杀贼为志,何必以多杀人为悔?既谋诛灭,断无以多杀为悔之理。”“克城以多杀为妥,不可假仁慈而误大事。”
“今日未接弟信,不知刘玱林一垒究竟如何,其已降之三垒已杀之否?”“二十九日有三垒出降,全数杀之。”“初一卯刻,安庆克复,城贼诛戮殆尽,并无一名漏网,差快人意。”“劫数之大,良可叹悸,然使尧舜周孔生今之世,亦不能谓此贼不应痛剿。”
而曾国藩之所以会落到一个“曾剃头”的外号,其实与他早年的经历有关。那时,还没有太平天国。完全是他在湖南省内杀人太多。
曾国藩在自己的公馆里开设了一个“审案局”,专门审理社会治安案件。曾国藩命令,凡有地方土匪、流氓、抢劫犯被抓获,不必经过州县,直接送到这里。只要捆送来者,一不需要参照法律,二不需要任何实际证据,只以举报者口辞为信,稍加讯问,立即结案。处理方法只有三种:一是立刻砍头,二是活活打死在棍下,三是施以残酷的鞭刑。用曾国藩自己的话说就是:“匪类解到,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敝处所为止此。”四个月内,审案局“计斩决之犯一百零四名,立毙杖下者二名,鉴(监)毙狱中者三十一名”。曾国藩因此获得了“曾剃头”的著名外号。
曾国藩酷爱杀人是皈依者狂热,我感觉不尽然,曾国藩明显是心理有问题,以杀人为乐趣,他当京官时喜欢去菜市口观刑,这种心理显然不正常,曾国藩大概是有潜在的反社会人格,有一些连环杀人犯在供述时会说自己一段时间不杀人就感觉难受,非得杀人才能缓解,曾国藩似乎也有类似的心理。
太狠了,太造孽了,从军官到皇帝,觉得曾国藩杀的太狠了,都反抗制止劝。曾国藩不要杀那么多人,但通通被曾国藩反驳,从这里可以看出,什么阶级利益才是第一位呀,民族算个登啊,你以为曾国藩真的和你是汉人就不会杀你呀?
曾国藩上面的做法,被社会舆论激烈地抨击,“曾剃头”这个绰号在全省传遍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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