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研究】张明福:张稷若与他的《济阳县志》

发布时间:2025-09-21 07:53  浏览量:25

明清之际的经学大师张稷若曾用数十年时间编纂济阳县志,可该书因种种原因未得流传,成为济阳县文化史上的一大憾事。

一、张稷若《济阳县志》成书时间考

由于张稷若先生所编纂的《济阳县志》湮灭时间较久,世间学者甚至对张先生是否编纂过《济阳县志》产生疑问。有两段史料可证张稷若先生确实编纂过《济阳县志》。一是张稷若先生自己为这部志书所写的序言,张先生在《济阳县志序》中所说:“予自弱冠以来,每思少佐邑志之所未备,访问故事,搜剔逸闻,间有所获,即录简端。塗乙增竄,笔迹重沓,几不自辨。偶因农暇,命儿子、门人笔录之。稍依原目,定为九卷。间有鄙见,附书首末,以贻后之有心斯事者。”二是清代历城著名学者藏书家周永年之子周震甲《书张蒿庵先生后》说:“先生于康熙元年(1662)辑《新济艺文》二卷,又于康熙十七年(1678)与修《山东通志》,并未及,而所云《济阳县志》则未之见也。乾隆五十又九年(1794),岁在甲寅,秋七月,偶得此志于书簏中,因急装之以存文献”。周震甲指证,在乾隆五十九年(1794),他家还藏着张稷若《济阳县志》)的手抄本。

张稷若编纂《济阳县志》的起始时间是怎样的?按照济南地方史志大家张华松先生编成《张稷若诗文选》所附的《张稷若年谱》所载,崇祯四年(1631),20岁的张稷若始有志于编纂邑志,并致力于本邑文献之访求搜辑,与“弱冠以来”的自述相契合。至于杀青时间,该年谱未作交代。而在1984年《济阳县志》主编李惠广先生所著《闲话蒿庵》一书中所附的《张稷若年谱》,则未对张稷若先生编纂《济阳县志》的事做出记载。根据张稷若《济阳县志序》中,有“济阳之有志,始于毘陵(常州)张公(成化《济阳县志》,知县张端主修),备于河东(山西永济)侯公,续于云中(大同)解公”。其中提到最晚的是顺治七年(1650)知县解元才修、本邑大儒邢其谏纂《济阳县志》,也就是说,张稷若先生的《济阳县志》成书前,已有顺治七年(1650)的《济阳县志》了,因此张先生的《济阳县志》应该晚于顺治七年(1650)。再结合张稷若先生于康熙元年(1662)辑成《新济艺文志》二卷的事实,《新济艺文志》正是新编《济阳县志》的《艺文志》的组成部分,所以说张先生所编纂的《济阳县志》不会成书早于康熙元年,即1662年。

这样,从崇祯四年(1631)开始,到康熙元年(1662)结束,张稷若先生在编纂《济阳县志》时耗时应不少于31年。

二、张稷若《济阳县志序》所反映出的修志思想

作为经学大师的张稷若,由于博览群书,才气磅礴,识力深透,对很多事物都有其独特

的见解,对于编修地方志工作也不例外。他学识渊博,议论宏通,其著作亦均缜密谨严,蜚声学圃。他能“通古今之变”,针砭时弊。

一是注重地方志书的咨治和蓄德度义作用。张稷若先生在《济阳县志序》中称:“邑之有志,史属也。史之为书,纪往蹟,著成宪,好古者于此考古,愿治者于此咨治,乐德义者于此蓄德而度义,在一邑与在天下者等耳”。他把地方志书归类于史属,就是注重地方志书日后发挥咨治和蓄德度义的作用。

二是对编纂地方志缺少人才与史料的现实认识到位。张稷若先生看到,“古之作史者,

其人既具聪明绝世之材,又往往承藉先人成业。不则必有好古深思之士著称当世者为之副贰。其所考据。内则有金匮石室之藏可资紬绎;外则诸司之掌故,才士之著述,与夫里巷风谣、器物铭识,以及稗官家乘之属,皆得以备采择,核同异,而又询问故老,考览山川,然后一代之史以成焉”。而编纂地方志则不同:“邑志则异是。少年誉髦(指有名望的英杰之士),以为无关肄业,概不之及。大雅之士,又多鄙为戋末,不肯涉笔。以至时移世易,黄髪渐远。一旦有良司牧留心斯事,载野而谋,而委巷之口好诬乐诞,适足乱人听闻,回易真伪。非无一二残碑遗碣足当推寻,而丛祠荒塚之间,榛荆委翳,足迹惮涉。史胥抄录,不知颠末,终归泯如而已。至于古书传记之涉邑事者,涣而难稽,簿书稠浊(混浊、混乱),理难独任。择人授简,又多刻期(约定或限定日期),观成仓猝,取具讨论,未遑于是。爱奇者乖于考实,专己者愧于备美,欲其言必有物,事必有征,难矣。”

三是坚持地方志“言必有物、事必有征”。张稷若先生学识渊博,在毕生的研经治史中

议论宏通,其著作亦均缜密谨严,蜚声学圃。他在《济阳县志序》中说:“予以为邑之志,史属也。史则将以纪往蹟,著成宪(既有的法律体系和规章制度),而考古咨治、蓄德度义者也,乃使之不幸,至于言不必有物,事不必有征,可乎?”在他看来,县志不能记空话,更不能记载假的事情,要让人们将其看作信史,才能达到咨治和蓄德度义的效果。

中国近代学术大师梁启超先生认为山东清代所修的600部志书中,较好的有6部,张稷若先生所纂《济阳县志》名列其中。梁启超先生在《说方志》一文中称赞:“清代各府州县志名作不少,以吾记忆所及拉杂记之如下:……康熙《济阳县志》,则张稷若(尔岐)曾私修云。”

三、张稷若《济阳县志》湮灭原因略析

中华民族历来有编史修志的光荣传统,流传至今的重要史书不仅是二十四史,更多的是难以计数的地方志书。在地方志书中,多为官修史书,而私人修成的志书流传下来的很少。

原因在于私人所著因公信力不够多为稿本而得不到刊刻流传,幸存的刻本也是凤毛麟角而难得一见。乾隆二十九年(1764),济阳知县胡德琳组织编纂济阳新志时说,“稷若著作及《新济艺文》具在,其邑志九卷独无传,则固未有成书矣。”其实,这时济南周震甲家中还藏着张稷若《济阳县志》手抄本,但苦于信息不畅,张稷若先生编纂的《济阳县志》除《艺文志》外,没能在乾隆《济阳县志》编纂中发挥参考作用,甚是遗憾。

张稷若《济阳县志》湮灭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张稷若的家庭遭遇在其脑海中种下反清复明的种子,使他在编纂《济阳县志》时不可能轻松绕过崇祯十二年(163)父亲张行素与三弟张尔征被杀的事实,尽管张稷若文笔甚好,但所撰史书书的政治倾向性决定该书不可能在社会上得到刊行。再就是保存他县志手稿的周永年,也是当年《四库全书》的编纂者,如果该书政治上没有任何问题的话,周永年会将其献给四书馆,作为编纂《四库全书》的素材,但周永年没有这样做,足可证明其书政治上有不被当时统治者所接受的内容。

四、张稷若与《济阳县志》的社会影响

张稷若所编《济阳县志》虽然没有成为乾隆《济阳县志》的主要参考资料,但它的序言

部分却对方志学理论做出过重大贡献,他的编志行动也对济阳境内的有识之士热心编纂地方史志产生过积极影响。

方志学理论形成于清代中后期,主要是张姓和方姓两位“学业有成”的先生所创。但在清初张稷若《济阳县志序》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时的方志学已经处于萌芽状态。序言正式将史与志进行了区分,并且明确史志编纂的整体原则相同但它们之间却有细微的不同,这为方志学理论的形成提供了有益借鉴。

张稷若研究经学的同时热心家乡志书编纂的行为,是一种文人士子热爱和回报家乡的行动,对济阳籍后生产生过重大影响。如独自刊印民国《济阳县志》的卢永祥,曾是前苏皖宣抚使,与张稷若先生同里。卢永祥之子卢耀在《续修济阳县志序》中说:“先严一生桑梓观念至为重视,每以早岁从戎,对于乡邦义务未得多所致力为憾。……拳拳于失修垂二百年之邑乘,故当督军两浙暨宣抚苏皖时,曾屡拟遴员到县兴修,均因事而未果。逮晚年息影津门,始得邑中诸君子倡续修,设局任事,并承以督修见委”。同时转载其父卢永祥的原话:“修志,余之素愿,已与邑中诸君约,编纂诸君任之,印资由余独出,稿脱携来付梓可也”。同样值得一提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济阳县史志部门的同志能以先贤张稷若为榜样,在高质量完成两轮修志任务的同时,还率先将旧志汇集成《济阳县志集》出版,率先将境内回河、崔寨、仁风、曲堤、孙耿等五大镇志编纂刊印,使济阳历史文化得到有效传承和保护。倘如张稷若先生在天有灵,也一定会含笑九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