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帝“义利之辨”的三重超越
发布时间:2025-09-05 23:58 浏览量:29
关帝精神中的“义利之辨”,从来不是简单的“重义轻利”,而是对传统义利关系的深度突破。它跳出了“逐利必失义”“守义必弃利”的二元对立,以三重超越性,将“义”从利益取舍的工具,升华为道德理想、群体价值与文化共识的载体。
这种超越,让关帝的“义利之辨”不仅是个人品格的彰显,更成为贯穿历代的精神符号,至今仍为华人社会所尊崇。
关帝“义利之辨”的第一重超越,是超越功利算计,以道德理想为终极指向。
在关帝的认知中,“义”从不受眼前利益的左右,即便面对极致的诱惑,也始终坚守道德承诺。
建安五年,关帝为保全刘备家眷暂居曹营,曹操深知其忠义,以“三日小宴,五日大宴”待之,赠金帛、赐美女,甚至表奏汉献帝封其为汉寿亭侯,试图以功利打动他。但关帝始终“心神无久留之意”,正如《三国志》所载,他对张辽坦言:“吾极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刘将军厚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
当得知刘备在河北的消息后,他即刻“尽封其所赐,拜书告辞”,放弃曹操给予的一切功名利禄,千里寻兄。
这种选择,完全跳出了“利则留、无利则去”的功利逻辑,他并非不知曹操的厚待能带来一时的安逸与富贵,却因“誓以共死”的道德承诺,甘愿舍弃所有。
史书赞其“财色不动其心,爵禄不移其志”的颂词,正是他这一选择的最好注脚:“义”对他而言,不是换取利益的筹码,而是必须坚守的道德理想,即便付出放弃功名利禄的代价,也绝不妥协。
第二重超越,是超越个人得失,将“义”与群体价值紧密绑定,以个人的坚守成就群体的存续与发展。
关帝的“义”从不局限于个人层面的道德自守,更延伸到对兄弟、对家国群体的责任,甚至愿为群体利益牺牲个人安危与功名。
桃园结义时,关帝与刘备、张飞立誓“上报国家,下安黎庶”,此后便将这一群体目标置于个人得失之上:建安十三年,赤壁之战后,关帝驻守华容道,面对兵败势穷的曹操,他念及“曹操昔日照拂之恩”与“义释”的承诺,虽知“私放曹操”可能触犯军法,却仍选择放行,这并非个人的“一己之私”,而是深知曹操若死,北方必乱,蜀汉将面临更复杂的局势,其背后是对蜀汉群体长远利益的考量。
更不必说他镇守荆州时,“恩信大行,胆势益盛”,北伐襄樊时“水淹七军,擒于禁、斩庞德”,威震华夏,所为的并非个人军功,而是“兴复汉室”的群体大业。
即便最终退走麦城,他也不愿投降孙权,坦言“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以个人的坚守践行对群体的承诺。这种超越个人得失的“义”,也深刻影响了后世商帮,晋商、潮商、徽商等效仿关帝“桃园结义”的精神,以“同乡如兄弟”为念,在异地经商时相互扶持,某商人资金周转不灵,同乡会以“关帝名义”募集资金相助;某商队遇盗匪,同业必设法救援,正是这种“群体大义”,让晋商在明清商界屹立数百年,印证了“义能成就群体价值”的真理。
第三重超越,是超越时空局限,让“义利之辨”突破时代与阶层的壁垒,成为全民认同的文化共识。
自汉末以来,关帝的“义利观”从未因时代变迁而褪色,反而被不同阶层、不同信仰的人共同尊崇,最终沉淀为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之一。
从朝廷层面看,北宋徽宗封其为“义勇武安王”,明代神宗加封为“三界伏魔大帝神威远镇天尊关圣帝君”,清代顺治帝敕封“忠义神武关圣大帝”,16位皇帝23次御旨加封,将其“义利之辨”视为治国理政的道德参照;从文人层面看,朱熹赞其“忠义贯日”,王阳明将关帝的“义”与“良知”并提,毛宗岗评其为“古今来名将中第一奇人”,皆推崇他“重义轻利”的品格;从民间层面看,儒释道三教共尊——儒家奉其为“武圣人”,佛教奉其为“伽蓝菩萨”“盖天古佛”,道教奉其为“伏魔大帝”“关圣帝君”,即便是普通百姓,也将其“义利观”作为立身处世的准则。
明清时期关帝庙“祀遍天下”,从都城到乡野,从内地到边疆,甚至海外华人聚居地,皆有关帝庙,商人供奉其为“武财神”,以“义中取利”为商道;农人供奉其为“守护神”,以“守义不贪”为家训。
这种跨越时空、阶层的认同,让关帝的“义利之辨”不再是个人的道德选择,而是中华文化的“通用语言”。无论身处哪个时代、哪个阶层,人们都能从他的“义利观”中找到共鸣,明白“义”是比短期利益更珍贵的财富,这种共识,也让中华文化在传承中始终保持着对“忠义诚信”的坚守。
关帝“义利之辨”的三重超越,本质上是对“人如何处理利益与道德”这一永恒命题的回答:它告诉世人,“义”不必为“利”让步,反而能超越功利、得失与时空,成为个人安身、群体凝聚、文化传承的核心力量。
从曹营挂印封金的坚守,到桃园结义的群体承诺,再到历代朝野的共同尊崇,关帝以自身的选择,为“义利之辨”写下了最生动的注脚,这种超越,不仅让他从历史名将升华为精神偶像,更让“忠义诚信”成为华人社会的文化基因,历经千年而不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