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经典洞照古今(715) 天下第一奇书——《庄子》
发布时间:2025-09-01 09:04 浏览量:30
《外篇·胠箧》(2①)
“胠箧”就是撬开箱子的意思,没有什么深意,只是因在篇首做了题目而已。本篇的主旨跟《马蹄》相同,但比《马蹄》立意更深刻,言辞也直接、激烈,体现了庄子文风的恣肆汪洋,笔锋犀利的特点。重点一:竭力痛斥所谓圣人的“仁义”;重点二:倡导抛弃一切文化和智慧,使社会回到原始状态中去。总之,中心就是宣扬“绝圣弃知”的思想和返归原始的政治主张。
今天,我们学习《胠箧》的第二部分,一共两段,有些长,今天学习第一段。
原文:
夫川竭而谷虚⑴,丘夷而渊实⑵。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虽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利盗跖⑶也。为之斗斛以量之⑷,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⑸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为之符玺⑹以信之,则并与符玺而窃之;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何以知其然邪?彼窃鉤⑺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知邪?故逐于大盗、揭诸侯⑻、窃仁义并斗斛权衡符玺之利者,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⑼,斧钺⑽之威弗能禁。此重利盗跖而使不可禁者,是乃圣人之过也。故曰: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彼圣人者,天下之利器也,非所以明天下也。
解释:
⑴虚:空旷。竭:干涸。
⑵夷:平。渊:深潭。实:满。
⑶重利盗跖:使盗跖获得厚利。
⑷斗斛[hú ]:古代的两种量器,十斗为一斛。本句两个“之”字含意不一,前指天下之人,后指斗斛所量之物。
⑸权:秤锤。衡:秤杆。
⑹符玺[xǐ ]:古代用作凭证的信物。
⑺鉤:即“钩”字,本指腰带钩,这里泛指各种细小的不值钱的东西。诛:刑戮,杀害。
⑻逐:竞逐,追随。揭:举;“揭诸侯”即高居于诸侯之位。
⑼轩:古代大夫以上的人所乘坐的车子。冕:古代大夫或诸侯所戴的礼帽。“轩冕”连用,这里代指高官厚禄。劝:劝勉,鼓励。
⑽钺[yuè ]:大斧。“斧”和“钺”都常用作刑具,这里代指行刑。
译文:
山谷空虚溪水就会干涸,山丘夷平深潭显得格外充实。圣人已经死了,那么大盗也就不会再兴起,天下就太平而没有变故了。圣人不死,大盗也就不会消失。即使让整个社会都重用圣人治理天下,那么这也是让盗跖获得最大的好处。给天下人制定斗、斛来计量物品的多少,那么就连同斗斛一道被盗窃走了;给天下人制定秤锤、秤杆来计量物品的轻重,那么就连同秤锤、秤杆一道被盗窃走了;给天下人制定符、玺来取信于人,那么就连同符、玺一道被盗窃走了;给天下人制定仁义来规范人们的道德和行为,那么就连同仁义一道被盗窃走了。怎么知道是这样的呢?那些偷窃腰带环钩之类小东西的人受到刑戮和杀害,而窃夺了整个国家的人却成为诸侯;诸侯之门打起了仁义的旗号,这不就是盗窃了仁义和圣智吗?所以,那些追随大盗、高居诸侯之位窃夺了仁义以及斗斛、秤具、符玺之利的人,即使有高官厚禄的赏赐不可能劝勉(使他们动心而停手),即使有行刑杀戮的威严不可能禁止。这些大大有利于盗跖而不能使他们禁止的情况,都是圣人的过错。因此说,鱼儿不能脱离深潭,治国的利器不能随便拿给人看。那些所谓的圣人,就是治理天下的利器,是不可以用来明示天下的。
这一段有两句话不太好理解,我说说我的理解。
第一句:“故逐于大盗、揭诸侯、窃仁义并斗斛权衡符玺之利者,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斧钺之威弗能禁。此重利盗跖而使不可禁者,是乃圣人之过也。”
庄子对真正的大盗贼和盗取、夺取诸侯之位的田成子(上一部分出现)之类的人是深恶痛绝的,但是为什么这些人在社会中不能禁止,就是儒家思想崇尚的所谓“圣人”的过错。你们儒家思想治理社会不是讲究“刑赏二柄”(《韩非子·二柄》)吗?不是讲究“导之以政,齐之以刑”(《论语》)吗?但是这些大盗和夺取诸侯之位的更大的“盗贼”,根本不把你们的“刑赏”当回事儿。你们即使赏给他们高官厚禄也不能让他们动心而停止盗窃,即使你们用什么严刑峻法来恐吓他们,也禁止不了他们的盗夺。因为你们所倡导的仁义礼乐,已经把它们对利欲的野心膨胀到你们控制不了的程度,人性的“恶”被你们虚伪的仁义礼乐完全蛊惑出来了。当制度与盗权形成共生结构,奖惩机制将完全失效。所以,盗跖这样的人不能根绝,原因就在于儒家所谓的“圣人”啊!
第二句:“彼圣人者,天下之利器也,非所以明天下也。”
“圣人”,指儒家推崇的圣贤,“利器”比喻高效的统治工具和手段,指圣人制定的礼法、仁义等制度规范,这些工具和手段为什么不能“明示”天下呢?
其一、庄子认为,圣人通过礼法、仁义等工具、手段试图规范社会,那么这些工具和手段,一定会被统治阶层那些有私欲、有野心的人滥用,成为他们控制老百姓、满足自己的权利欲望和财富欲望的工具。这样,圣人制度与窃国大盗就会形成“共生关系”,权力与规则的关系呈现一种,二者既相互依存又存在深刻对立的矛盾关系,权力的扩张性与规则的约束性始终处于动态博弈中,形成了独特的“辩证困境”,两者很难达到一种稳定的平衡。所以,才会出现“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的荒谬现象。
其二、所谓“圣人之道”,是刻意的、人为的,是束缚人性、压抑本真的治理工具和手段。真正的治理应该顺应天道,摒弃人为干涉,让老百姓遵从客观规律,循四时、尊天时,按照自然节律来生活、繁衍,也就是依照本性生活。不需要什么智慧和是非之心,老子也说过同样的话:“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其三、圣人的礼法制度的确能起到维持秩序的作用,但它的害处更大。过渡依赖变会成为祸患的根源。一方面可能成为统治者实现个人私欲虚伪的“遮羞布”,一方面可能会造成人民遭受压迫“借口”。在这些礼法制度成为统治者可以操弄“为我所用”的“武器”“利器”时,那结果必然就是人民遭殃,社会混乱,国家崩溃。“天下之利器也,非所以明天下也”,就是这种治理国家的“利器”,不能运用于治理天下。庄子在此不是主张神秘主义,不是主张国家不能有治理工具和手段,而是告诫世人警惕权力对治理工具的垄断。
老子在《道德经》三十六章就说过“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也应该是同样的道理。
庄子指出斗斛、权衡、符玺、仁义等本为规范社会的工具,最终反被权力者篡夺,而这些规范社会的工具被“异化”后,反而成为维护和保护权力者利益的工具。这种“工具异化”的悖论,恐怕人类的发展史上一直存在着,尤其是在一向主张民主、法治的西方国家普遍存在。现代社会的法律体系可能成为某些财阀规避责任的工具,他们利用法律漏洞避税,比如一些富豪和财阀通过设立信托基金、慈善基金会等方式,巧妙地规避了巨额税款;比如利用特权逃避法律责任,身为总统的拜登可以赦免自己的儿子;民主程序可能被民粹主义操纵,如选举制度沦为煽动工具;社交媒体算法反成操控舆论的利器等等。
庄子对“窃国者侯”的权力合法性批判,也穿透历史,映射到现代生活中,直指权力对道德话语的垄断,如同庄子所说的“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看当今社会,美国这样的霸权国家以“普世价值”包装地缘政治博弈,很多资本集团通过慈善行为美化剥削本质,威权政权将维稳机制论证为“特色民主”,赖清德运用法律手段对政治对手的陷害,对统派势力的打压,都是“窃国者侯”的生动体现。
庄子“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的深层逻辑,庄子并非反对道德本身,而是批判将道德异化为统治工具。当“圣人”成为绝对权威符号,必然催生以圣人之名行盗跖之实的伪善权力。
而此种圣人崇拜的现代变体,也在警醒着现代治理体系弊病。古代“圣人”崇拜变为现代的个人崇拜、领袖神化;古代的“仁义”教条,变身为现代政治正确的话语霸权;古代的礼法制度,化为过度官僚化的治理体系等等,这些都在削弱着现代治理的效力。
结语:在解构中重建的治理智慧
庄子治理理念的深刻在于揭示一个普遍规律:任何试图通过完美制度根治人性之恶的企图,本身就可能成为新罪恶的温床。“制度是渡船,而非彼岸”,人性之恶无法被制度根除,但公正的制度可抑制其蔓延;而当制度自诩为“救世主”时,它便成了需被警惕的对象。历史反复验证,警惕那些许诺完美的制度,因为它们常以纯粹之名,行毁灭之实。法律可约束行为,却无法改造人性。若制度将道德完美设为强制目标,必然催生伪善与高压,如古代社会礼教吃人、告密成风等等。
人类的治理之路很很漫长,探索之路也很漫长,我们现代社会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如区块链、AI等新技术需预设防篡改机制,警惕治理工具的“圣化”;比如承认权力的必然腐化,通过任期制、分权制,加强监督来防范腐败,并将反腐制度化、长期化。现代社会已经提倡不只是口头上讲“道德”,而是把“道德”还原为公民自发伦理实践,并以“道德楷模”来起示范作用,比如“感动中国年度人物”“道德模范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等的示范效应,比那些整日口头上的宣讲更有效。
正如“鱼不可脱于渊”,真正的治理智慧不在于设计尽善尽美的制度,而在于培育权力与民众共生互洽的“社会渊池”,使任何治理“利器”始终浸润在公民理性的活水之中。
好,明天我们继续学习感悟《胠箧》的第二部分的第二段,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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