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商鞅变法,功成不居的改革家精神

发布时间:2025-08-31 11:05  浏览量:32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老子《道德经》中的箴言,道破了天地万物运行的至理,亦为古今圣贤立身处世的圭臬。两千三百余年前,商鞅在秦国掀起变法巨浪,以雷霆手段重塑山河,却始终秉持 “功成弗居” 之心,将改革家的精神境界镌刻在历史丰碑上。

一、变法立制,为而不恃其功

商鞅入秦,携《法经》之策,应秦孝公强国之求。废井田、开阡陌,打破世卿世禄的桎梏;立军功、明法度,构建中央集权的骨架。变法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兵革大强。然商鞅从未将此功归于己身。面对秦孝公的封赏,他婉言谢绝:“变法之功,在君之明,在民之从,非臣一人之力。” 他深知,改革非为个人扬名,而是为强国固本,这份 “为而不恃” 的清醒,让变法远离了个人专断的风险。

二、身死法存,生而不有其业

商鞅的变法触动旧贵族利益,秦孝公死后,他遭诬陷逃亡,最终以身殉法。但他所创立的制度并未随其逝去而消亡,反而成为秦国一统天下的基石。商鞅从未将变法视为自己的私产,而是将其融入秦国的血脉。他不恋权位,不蓄私势,即便明知身处险境,仍坚守法治底线。这种 “生而不有” 的格局,让改革超越了个人生死,成为不朽的制度遗产。

商鞅变法的成败,早已盖棺定论,而其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的精神,至今仍熠熠生辉。真正的改革家,当以苍生为念,以社稷为重,功成之时不居功自傲,创业之际不据为己有。这种精神,既是中国古代改革家的智慧结晶,亦是当代改革者应秉持的初心。唯有摒弃私心,坚守公义,方能让改革之树常青,让利民之策永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