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淳 |论毛泽东对规律的认识方法与实践逻辑
发布时间:2025-07-19 20:43 浏览量:32
毛泽东对规律的认识,是一个从青年时期探索“大本大源”到革命实践中发展唯物辩证法的动态过程,其核心特征是将传统哲学的“本源”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方法相结合,形成了一套“从根本规律出发、以矛盾分析为工具、用实践检验为标准”的完整认知体系。这种认识方式既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又超越了朴素唯物论的局限,最终成为指导中国革命与建设的方法论基石。
一、“执大本以驭百纷”:对根本规律的终极探索
青年毛泽东即表现出对“根本规律”的强烈追求,将“大本大源”视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出发点。这种探索既受到中国传统哲学“探骊得珠”思维的影响,又蕴含着对规律普遍性的深刻洞察。
1917年,24岁的毛泽东在致黎锦熙的信中明确提出:“夫本源者,宇宙之真理。天下之生民,各为宇宙之一体,即宇宙之真理,各具于人人之心中”。他认为,古今圣人之所以能“通达天地,明贯过去现在未来”,并非因“谬巧”,而是“得一大本而已”,即掌握了支配万物的根本规律。这种规律“执此以对付百纷,驾驭动静,举不能逃”,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纲。在他看来,当时变法之所以“支离灭裂”,正是因为“本源未得”,仅从“议会、宪法、军事、实业”等枝节入手,最终沦为“赘疣”。这种认识直指问题本质:规律是“一干竖立”的根本,而非“枝叶扶疏”的表象,只有抓住根本规律,才能“解释一切”。
毛泽东对“大本大源”的探索,并非抽象的玄思。他在信中强调:“当今之世,宜有大气量人,从哲学、伦理学入手,改造哲学,改造伦理学,根本上变换全国之思想”。这里的“哲学、伦理学”,本质上是探索规律的路径——通过哲学把握宇宙的普遍规律,通过伦理学把握人类社会的价值规律。他将“宇宙之真理”与“人心之动”相联系,认为“以大本大源为号召,天下之心其有不动者乎?”这种认知已蕴含“规律既存在于客观世界,又能被人掌握并转化为改造世界的力量”的辩证思想,为后来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客观规律论”埋下伏笔。
青年时期的探索还体现出对“规律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初步理解。毛泽东推崇曾国藩“收拾洪杨一役,完满无缺”,认为其成功在于把握了太平天国运动的本质规律;而批评康有为“本源究不能指其实在何处”,因其理论缺乏对具体规律的深刻把握。这种“推崇实学、反对空论”的倾向,使他的规律探索始终与现实问题紧密结合,避免了传统哲学“玄虚化”的弊端。
二、“用心去想一想”:形象思维与规律的抽象把握
规律具有“眼睛看不见”的抽象性,毛泽东在革命实践中发展出一套通过形象思维把握规律的方法,强调“用心思去想”的理性加工过程,将局部经验升华为全局规律。
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毛泽东指出:“学习战争全局的指导规律,是要用心去想一想才行的。因为这种全局性的东西,眼睛看不见,只能用心思去想一想才能懂得”。这里的“用心去想”,并非主观臆断,而是对感性材料的理性提炼——从“有局部经验的人”“有战役战术经验的人”的具体实践中,抽象出“更高级的东西”。例如,从无数次战役的胜负中总结出“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的规律,从根据地建设的实践中提炼出“工农武装割据”的理论,都是“用心去想”的结果。
这种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结合,体现为“从具体到抽象”的认知路径:
第一步是积累“局部经验”:通过亲身实践(如参加秋收起义、指挥反“围剿”)获得感性认识,掌握“看得见的”具体事实;
第二步是“用心思去联结”:将分散的经验串联起来,寻找其中的共性(如“胜仗和败仗”“前进和后退”的反复出现,体现“矛盾双方相互转化”的规律);
第三步是“上升为全局规律”:从具体现象中抽象出普遍性结论(如从“国内战争和民族战争”的转化中,把握“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变化”的规律)。
毛泽东特别强调,规律的抽象不能脱离具体实践。他在分析战争规律时列举了35对矛盾(如“集中和分散”“攻击和防御”“持久战和速决战”等),这些“对对子”都是从战争实践中提炼的具体范畴,通过对这些范畴的辩证分析,才能把握“战争全局的指导规律”。这种方法既避免了“经验主义”(只见局部不见全局),又避免了“教条主义”(脱离实际空谈规律),实现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统一。
三、“矛盾分析法”:对立统一规律的系统运用
毛泽东对规律的认识,最具特色的是矛盾分析法的运用。他通过分析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揭示规律的本质,形成了一套“以矛盾为核心”的规律认知体系,其表现为对“对对子”的系统把握。
在战争规律的分析中,毛泽东列举的35对矛盾(如“照顾敌我之间的关系”“消耗和补充”“正规军和游击队”等),本质上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展开。每一对矛盾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相互转化的:
“集中和分散”:体现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在战略上分散兵力,在战术上集中兵力,通过矛盾的转化实现歼敌目的;
“持久战和速决战”:反映了“全局与局部”的规律——抗日战争整体上是持久战,但具体战役必须打速决战,通过局部速决积累全局胜利;
“消灭敌人和争取群众”:展现了“军事与政治”的辩证关系——消灭敌人是争取群众的手段,争取群众是消灭敌人的基础,二者相互依存。
这种矛盾分析方法,源于青年时期对“大本大源”的探索,又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升华为科学方法论。毛泽东在1917年的信中已蕴含“对立统一”的朴素认知,他将“宇宙之真理”视为“各具于人人之心中,虽有偏全之不同,而总有几分之存在”,暗含“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思想;而后来的《矛盾论》则系统阐述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将“对对子”的分析提升为“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的科学理论。
矛盾分析法的运用,使毛泽东能够在复杂现象中把握规律的本质。例如,在分析中国社会时,他通过“地主与农民”“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等矛盾的分析,确定了“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近代中国的主要矛盾,为革命策略的制定提供了规律依据;在抗日战争中,通过分析“敌强我弱”“敌退步我进步”等矛盾,得出“抗日战争是持久战”的科学结论。
四、“从实践到认识再实践”:规律的检验与发展
毛泽东对规律的认识,始终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辩证路径,强调规律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在实践中不断修正、深化的动态过程。
青年毛泽东在探索“大本大源”时就强调“研究日进,前之臆见自见其妄”,反对“以昨日之我非今日之我”的教条主义。这种“自我批判”精神在革命实践中发展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规律的正确性必须通过实践验证,而实践的发展又会推动规律认识的深化。
例如,对“中国革命道路”规律的认识:
初期受“城市中心论”影响,试图通过城市起义夺取政权(实践);
秋收起义失败后“用心去想”,认识到“城市敌人力量强大”的规律,转向农村建立根据地(认识深化);
通过井冈山斗争的实践,验证并发展出“农村包围城市”的规律,最终指导革命胜利(再实践)。
再如,对“统一战线”规律的认识:
土地革命时期,从“反蒋”实践中认识到“联合农民”的规律;
抗日战争时期,通过民族危机的实践,认识到“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规律,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解放战争时期,根据“阶级矛盾重新成为主要矛盾”的规律,调整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这种“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过程,体现了规律的“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规律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绝对性(如“农村包围城市”符合当时中国国情),但当条件变化时(如全国解放后),规律的表现形式也会变化(如从“革命规律”转向“建设规律”)。毛泽东晚年的失误,恰恰在于未能及时根据实践变化调整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陷入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教条主义。
结语:规律认识的中国化路径
毛泽东对规律的认识,是中国传统哲学“实事求是”精神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有机融合。从青年时期探索“大本大源”的宇宙真理,到革命实践中运用矛盾分析法把握具体规律,再到通过实践不断检验和发展规律,形成了一套“从根本规律出发、以矛盾分析为工具、用实践检验为标准”的完整体系。
这种认识方法的核心启示在于:
规律不是“玄虚的教条”,而是“支配事物发展的根本力量”,必须从“大本大源”处探索;
规律不是“直观的现象”,必须通过“用心去想”的理性加工,从具体经验中抽象;
规律不是“僵化的公式”,必须在实践中动态调整,实现“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毛泽东对规律的认识,不仅指导了中国革命的胜利,更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方法”遗产——在新时代探索“中国式现代化”规律的过程中,这种“立足实践、把握根本、矛盾分析、动态发展”的认知路径,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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