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伦不愿收留林冲,为什么在杨志走后,还是让林冲留下了?
发布时间:2025-07-19 17:25 浏览量:28
这个问题,有个小小的错误:王伦决定收留林冲,并不是在杨志走后。
林冲和杨志相斗,四十多合不分胜败,王伦带人赶来,把杨志请到山寨吃酒。酒至数杯,王伦就想:“若留林冲,实形容得我们不济,不如我做个人情,并留了杨志,与他作敌。”看看,邀杨志入伙,就是为了与林冲为敌——是在杨志走后才决定留下林冲的吗?
《潜伏》里,吴站长坐山观虎斗,看着下属们争斗不休。余则成总结为“做长官的艺术”。部下互相有矛盾,才需要长官居中调停,这长官才能坐得稳位子。古今中外,这是一样的道理。不过别的长官是坐视、纵容、最多怂恿部下争斗,像王伦这样,专门引进人才,来与林冲为敌的,还真不多见。
那么,问题来了:王伦一直不愿意,为什么这时会同意收留林冲?让我们再往深里想一想:从一开始直接拒绝不好吗,为什么要弄个“投名状”的陷阱出来?
很简单,王伦并不敢强硬地拒绝林冲。林冲的武力是他最大的凭恃。如果林冲不顾情面,发起狠来,哪怕这时的梁山全是王伦的心腹,他仍旧没把握战胜林冲。“匹夫之怒,血溅五步”,王伦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他搞出个“投名状”来:三天之内,杀一个过路人,“若三日内没时,只得休怪”。他还一再强调:“你明日再无投名状时,也难在这里了。”“若明日再无,不必相见了,便请挪步下山,投别处去。”
梁山自从王伦等人占据之后,连阮小二兄弟都不能去水泊打鱼,怎么会有单身客人路过?王伦打了个信息差,趁林冲不知道这个事实,逼他答应“三天得个投名状”,就是笃定三天遇不到孤身客人,让林冲没脸留下、自行走开。
现在来了个单身客人杨志,林冲和他缠斗不休。再打下去谁胜谁负,倒也难说;但是很显然,林冲已经拿出了拼命的架式——王伦是听说过杨志的名气的,当然知道他武力惊人,林冲和他打了几十回合,那不是拼命,是什么?
林冲拿出拼命的架式了,王伦还敢拒绝他吗?再要强硬拒绝,只怕“火并王伦”就会提前发生了!
王伦又小气又愚蠢,可是这么明显的事实,他还是看得清的。从林冲与杨志拼命的时候,他就知道,不可以拒绝林冲入伙,否则会引来大麻烦、说不定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为了生命安全,他不得不留下林冲,才会想到同时留住杨志,与林冲为敌;
等到留下了林冲,危险暂时解除了,他那嫉贤妒能的小心思又发作起来,百般打压林冲(作品没直接写,可是很明显。如果不是受到打压、立身不稳、朝不保夕,林冲怎么不急着接林娘子上山?);
林冲受够了窝囊气,才会在晁盖吴用等人上山之后,一拍即合,火并王伦,给梁山开创一个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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