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推行“要素式诉状”改革:传统智慧与现代司法的融合

发布时间:2025-07-15 11:24  浏览量:43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诉讼文书格式,提升诉讼服务质效,黄陵法院自2025年7月14日起全面推广使用新版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切实解决群众“不会写诉状”的难题,让诉讼服务更加便民、高效。

示范文本覆盖更广 诉讼服务更规范

此次推广的示范文本从原有的11类扩展至67类,涵盖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9大领域常见多发案件类型。示范文本采用表格化、要素式设计,逐项列明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关键要素,并附有案例说明和填写指引,确保即使“零基础”的群众也能轻松填写,有效降低诉讼门槛。

示范文本三大优势

1. 群众省心:表格化设计清晰明了,避免遗漏关键信息,确保诉求表达准确完整。

2. 法官高效:要素式文书帮助快速归纳争议焦点,提升庭审效率,促进纠纷一次性化解。

3. 服务贴心:从“不会写”到“轻松填”,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彰显司法为民温度。

便民举措多样化 线上线下齐发力

为方便群众使用,黄陵法院提供线上线下双渠道服务:

2. 线下领取:黄陵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免费提供纸质版示范文本及图文填写指引,并安排专人辅导填写。如遇问题,可现场咨询工作人员。

温馨提示

当事人使用时只需“四步走”:

① 根据纠纷类型选择对应案由模板;

② 阅读填写说明;

③ 逐项填写信息并核对;

④ 签字捺印后提交法院。

黄陵法院将以此次推广为契机,持续优化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便捷高效。

历史溯源:从五要素到十二式

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研究所考证,"要素式诉状"可追溯至唐宋时期。唐代诉状已包含"时间、事由、诉求、证据、具状人"五类基本要素,宋代《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了更详细的格式要求。明清时期,随着诉讼制度完善,催生了专业"代书人"的职业,他们熟稔官方要求的文书格式,帮助民众撰写合乎规范的诉状。

现代发展:67类案件示范文本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为民间借贷、离婚纠纷、交通事故等67类常见案件制定示范文本。这些文本采用表格勾选与文字陈述相结合的方式,既确保关键要素不遗漏,又保留必要的陈述空间。

要素式诉状不是简单填空,而是引导当事人有效表达。 这项融合古今智慧的司法改革,既承继了传统诉状"要件明晰"的祖宗之法,又注入了现代司法"程序便民"的创新理念,正以崭新的形式延续着中国诉讼文书千年演变的文脉传承。从唐宋五要素到今日67类示范文本,要素式诉状的嬗变轨迹,恰是中华司法文明守正创新的生动写照。

供 稿 /高晨轩、刘芳芳

编 辑 / 孙 倩

审 核 / 古丽娜

监 制 / 惠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