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刻入志:富平石刻的历史书写
发布时间:2025-07-08 19:37 浏览量:29
文/卢树刚
富平,这座因墨玉而闻名的 “石刻之乡”,其精湛的石刻技艺已传承千年。2014 年,富平墨玉成为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富平石刻也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通过梳理明清四部《富平县志》中 29 处关于石刻的记载,我们发现这些史料不仅记录了石刻产业的技术细节,更折射出地方社会的经济形态与文化认同,为研究中国古代手工业文明提供了独特视角。
凤凰山采石场
一、产业实证:从资源禀赋到社会影响
明万历十二年(1584 )孙丕扬纂《富平县志》(下称 “孙志”)第二卷《地形志》记载凤凰山青石:“青石亦名墨玉,色泽墨青,质地坚细,为雕刻与建筑之上等材料”;清乾隆五年(1740 )乔履信纂《富平县志》(下称“乔志”)第二卷《物产》的金石类亦载:“石窠石,一名墨玉,石理细腻,阖陕古今碑刻取之”。这些记载不仅确立了富平“石刻之乡”的地位,更揭示了墨玉产业的历史渊源。孙志第五卷《官守传》中“诸郡县采者群至”的描述,展现出明清时期已形成跨区域的原料供应网络;而同卷“岁费殆数千金,百姓苦甚”的记载,则真实反映了产业繁荣背后的民生负担。
二、经济镜像:劳役制度与区域贸易
乔志第六卷《名宦》记载的“匝班车”制度,展现了地方政府对石材产业的管理模式。这种以里甲为单位、轮班代运石料的徭役制度,反映了官府与民间在产业负担分配上的博弈。同时,乔志第八卷《艺文》提到 “邻邑所用石,凡坊础门椁之类皆取于富平”,表明墨玉产品已突破地域限制,成为周边地区建筑用材的主要来源,印证了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
三、文化载体:技艺传承与审美流变
从孙志第八卷《田赋志・土物》记载的 “可镌字、琢磬、砌堂阶”,到乔志第三卷《群祀寺观》所述 “石狮以华原磬石为之,叩之声极清越”,县志详细记录了墨玉的加工工艺。尤其是清光绪十七年(1891)樊增祥修《富平县志》(下称 “樊志”)第六卷《人物志下・儒学》中 “油素双钩刻石” 等技法的记载,为研究古代石刻工艺提供了重要线索。
白居易《磬玉山》诗被收录于县志,将富平墨玉与古泗滨浮磬并提,提升了石刻的文化品位;而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吴六鳌修《富平县志》(下称 “吴志”)第八卷《艺文》所载“神雕护洞”等传说,则反映了工匠群体的精神世界。
四、现代启示:从历史记载到非遗传承
县志中“人号墨玉”(孙志第八卷《田赋志・土物》)“碑刻取之”(樊志第三卷《风土志・物产》)等记载,与当代富平石刻的“非遗”地位形成历史呼应。樊志第五卷《人物志・儒学》记载的沈起潜 “石刻现存”、第六卷《人物志下・忠节》提及的杨俊英 “镌石为生”,直接佐证了技艺的家族传承。这些持续数百年的记载,不仅构建了富平的地域文化认同,更为现代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历史依据。
《富平县志》的石刻记载,以其系统性和连续性,成为解读中国古代手工业文明的 “微型样本”。其史料价值不仅在于记录事实,更在于展现了地域产业与自然环境、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的互动关系。一刻千年的富平石刻,正以其独特的文化魅力,续写着新的时代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