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企业发展立法,前所未有!

发布时间:2025-05-22 15:40  浏览量:3

作者 | 燕梳楼

为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立法,古今中外前所未有。

刚刚过去的520,《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一个“促进”,令人泪目。

这些年民营企业有多艰难大家也都看到了,偏偏还有些用心险恶的专家鼓吹“国进民退”,还有一些网络黑嘴给民营企业泼脏水。

更有个别地方为了一己私利,昨天开门把人请进来,今天就开始“关门打狗”,甚至把手伸到辖区外“远洋捕捞”,给民营经济带来极大伤害。

而最高级别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一锤定音,并推动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落地时间表。此后长期以攻击民营企业为旗号的某大V以偷税之名斩于营前。

这一系列信号都在表明,民营企业的春天真的来了。这一次立法,不仅把“促进”二字写入法律,而且还创下了很多“第一次”,把民营企业的地位抬上从未有过的高度。

比如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将民营经济定义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第一次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根据央视的评论,此次针对民营经济的立法释放了三大信号:一是确立法律地位释放政策稳定性,二是破除破除隐性壁垒构建公平竞争环境,三是激发创新动能,护航高质量发展。

我觉得有点绕也有点虚,照我说就一句话: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民营经济的身份和地位,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发展预期,充分彰显了中央将民营经济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生力军的国家意志。

此前的定位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而现在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从“组成部分”到“生力军”,这一表述变化,是对那些鼓吹计划经济的专家一记响亮耳光!

一些没落贵族或某些势力的吹鼓手,总希望我们的社会退到计划经济时代,把民营经济归结为资本主义腐朽,对民营企业家更是百般攻讦,试图毁掉如今的盛世繁华、几十年取得的改开成果。

他们不是蠢而是坏。这几十年民营企业对国家对社会创造的贡献有多大?他们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甚至坐在民营经济创造的成果上敲骨吸髓最后还来了句袪魅,就差把民营企业家拉上台批斗了。

我们来看看民营经济有多了不起,简单可以归纳为“五六七八九”——

税收: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经济:创造了全国60%以上的GDP,是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核心动力;

技术:占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尤其在5G、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华为、比亚迪等企业专利量全球领先;

就业:提供全国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是稳定就业市场的基石;

规模:截至2024年底已达5500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90%以上

创新:成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力量,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占比超过9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占比达到95%。

看看这些数据,谁敢小看民营经济的作用?谁还敢说民营经济不重要?而这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直接就把这些杂音除消除了,以立法的确定性给广大民营企业吃下一颗“定心丸”。

当前民营企业最关心三个问题:一是市场准入方面存在隐性壁垒,无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二是有融资难题,融资贵、融资耗时长等长期制约企业发展;三是面临政策不稳定、执法不规范等情况,正当合法权益易受侵害。

现在直接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直接消解了一些政策的波动性。以9章78条的篇幅,公平竞争到投资融资,从科技创新到规范经营,从服务保障到权益保护,全部以制度的形式进行立法,体现出强烈的针对性。

比如公平竞争方面,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要求破除“玻璃门”“弹簧门”等隐性壁垒,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能源、核电、铁路等领域竞争,规范政府采购公平性,并提高民营企业中标率。

比如融资支持方面,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需提供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政府简化动产质押登记流程,并建立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江苏就通过“检查码”规范执法检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比如权益保护方面,禁止趋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要求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法执行;加强人格权保护,明确保护企业名誉权、企业家隐私权,对网络诽谤行为可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可以说,这次关于民营经济的立法和实施,信息量非常大,机会也非常多,甚至不惜阵前斩司马,来表明国家对于支持民营经济的决心。但能否真正发挥这一立法的历史作用,还要取决三个条件:

第一个,就是执行力。既然上升到立法层面了,司法机关能否对“违法干预民企”的官员一查到底?相关平台能否对攻讧、抹黑、造谣企业和企业家的网络黑嘴重拳出击?

第二个,就是配合度。区域不同资源禀赋也不同,各地都有自己的土政策和小算盘,地方政府能否放弃既有利益,躬身入局或屈身服务,当好民营经济的“娘家人”?

第三个,就是撬动性。这一历史性立法,让民企从“政策红利”转向“法治红利”,作为民营企业能否抓住机会、向上管理、向内升级,就看各自的领悟力了。

总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只是第一步,从“纸面”到“地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们这个时代从来不缺法,缺的是执行,是公平,是透明。

我们没有劳动法吗?没有食品安全法吗?但996依然普通存在,食品安全仍然层出不穷。

法治最大的意义从来不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而是,违法必究、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