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哲学原理(初稿)》(下)

发布时间:2025-04-18 17:11  浏览量:7

《人的哲学原理(初稿)》(下)

下篇:对"人是什么"的根本问题的论证

对"人是什么"的根本问题的论证,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第一个问题:生命传承的自然性

人的存在是双重传承的结果,即生命传承与文化传承,下面先说生命的传承。

对于生命传承从何开始说起呢?法国著名哲学家笛卡尔有一个重要的观点,认为一切未经充分考察的原则和观念,都不能成为知识的基础。于是他为自己寻求一个重要的基点,即 “我思故我在!”他以“自证性”的方式,确立了支撑人类知识大厦的 “阿基米德”点,以做为其知识的第一原则。那么,论证"人是什么"的根本问题以什么为起点呢?从对问题的探讨来说,如果没有存在,则不存在,不存在就失去一切的可能,也就无从把握。那么,就以存在做为论证的起点吧。

1,生命的存在是生存

在世界万物之中,生命属于特别的一类,因此在存在问题上将有所不同,其特殊性主要有三点:

其一,生命是生存

如果对万物来说,根本问题是存在;那么对于生命来说,则是生存。存在与生存有何不同呢?生命不仅象物一样是一种存在,生命还是一种有生命的存在;而且只有成为有生命的存在,才能成为真正的生命。如果失去生命,虽形体仍在,但已不再是生命。由于生命的存在与万物的存在的这种根本性的不同,所以生命的存在已不仅是一种物的存在,更重要的是有生命的 “生存”。

其二,生存是发展

万物的存在是处于不断地运动变化之中,生命也不例外。但是,生命的变化不只是一种运动,而是一种发展。对此做两点说明:一是,生命的生存过程不但是不断变化的过程,而且是有序的、有明显阶段性的、是按 “确定的图式”进行的,这与物的变化有根本的不同。如人的一生要经过幼年、童年、少年、青年、成年、老年等阶段,即明显的阶段性。二是,生命的生存是一个进化过程,所谓进化是指不断地优化,所以生命的过程呈现出一种连续不断地发展趋势。这种不断发展是在既有内在规定性,又与外物的互动中进行的。由此可见,生命不仅仅是在不断地变化,而且还是一种 “发展”。

其三,生命是 “自为”

万物的存在是一种 “自在”的状态,生命的生存却是一个 “自为”的过程。万物的存在是一种按万物之理、依自然之律的一种自然而然、自生自灭、完全不具有主动性的存在。生命的生存与发展却是一种具有能动性的 “自为”的过程。这种 “自为”过程的根本作用就是对生命的生存进行始终不渝地维护;因为如果没有这种持续不断地维护,或是一旦中断这种维护,生命就将不复存在。所以对生命的维护,就成为生命生存中矢志不渝的重大之事。

从以上三点可知,生命的独特性使其与万物有着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是:物是存在,生命既是存在还是生存,而且是一种需要终生全力一赴地予以维护的生存,从其过程来看是一种发展。

2,生存与发展是生命至关重要的问题

为什么将生存与发展做为生命的根本问题呢?主要说以下几点:

其一,一切生命都始终处于 “自然选择”的优胜劣汰之中,生命如果不注重于生存,而是心有旁鹜、不能全力以赴专致以求,那么灭绝将是难免的。许多物种为什么能够生存至今呢?只有一种解释,即在追求生存方面尽了极大地努力。不能生存者,当然并非不注重生存;但是,能够生存者,则必定注重生存。能够至今仍在的生命,都是幸存者,都是维护生命生存的成功者。

其二,生命可能有多种特质,这些特质也许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缺少维护生存的特质,其他的一切特质都将因为缺失这一根本性的特质而难以存在。可见,维护生存的特质是一切特质赖以存在的根本,所以维护生存的特质是一切特质中最为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也就是说,具有其它多种特质的生命可能已经灭绝,而存在者必然首先具有维护生命生存的特质。

其三,生命的各种特质可能分别出现在不同的阶段,而维护生存与发展的特质却要终生具备。这因为,在生命的整个过程中,无时无刻都不能缺少对生命生存的维护。而且在生命的生存发展过程中,不管是 “用长废退”,还是适者生存,或是优胜劣汰等,都是对生命的维护生存能力的不断考验,是在检验各种特质是否能够以维护生存特质为根本,以此来确定其它特质是否保持及作用大小的必要性或可能性。因为只有维护生存,才是决定其它特质能否存在的前提。

其四,每个物种都是以个体作为基本生存单位与环节的无限延伸的漫长链条,在不断进化的过程中会以不断地优胜劣汰推动生命实现更强的生存本领。从生命生存能力的发展及达到高超的程度看,生命为了获得生存,可以说是竭其全力,倾力以求。最终的结果是,维护生存的特质成为生命的本性,并在个体身上得到最为充分的体现,因而个体生命成为维护生存与发展的现实存在物。

3,生命传承的自然性之重要

正是为了追求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人类进化出了理性。这一重大的变化,使人类成为生命中独特的一类。这样以来,人之道则成为"追求生存与发展+ 理性“。这就使人的生命的传承,既具有生命的共性,也有其特殊性。总之,生命传承的自然性,是先天的、本然的、奠基的。即是说,生命的产生,是自然进化的一次重大的飞跃,而人的生命的产生,则是生命自身进化中的一次更具关键意义的跃升。

就人的属性来说,马克思认为人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是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的统一。社会属性与精神属性虽然极为重要,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自然属性仍具有不可忽视的基础性与前提规定性。这说明,自然属性仍是人的生命内涵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对自然属性的深入理解,才更有利于将精神属性与社会属性确立于正确的基础之上。

二,第二个问题:生活传承的文化性

上面已予说明,人的根本问题是"生存与发展",而正是为了生存与发展,人类有了理性,并由此进入一个新阶段。正是因为有了"理性",人与其他生命才有了明显的区别。什么区别呢?即人不但有先天的生命传承,还有后天的第二个重要的问题,即文化传承。

文化传承其实是生活方式的全面传承,文化做为人的生活方式,具有丰富的内涵,它从衣食住行,人际交往,而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等广泛的领域。正是由于文化的丰富性与多样性,人才成为一个需要多种面向的复杂个体。这种生活的全面传承,所以称之为文化传承,是因为文化是一个整体的系统,人们依据这个系统,追求的是一种富于智慧的精神生活。

对于文化是一个整体性的系统,罗索金就指出:“每种文化都是一个经过整合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任何主要部分都不是偶然的。 ” 并说:“当一种文化从观念性过渡到感觉性或者作相反的过渡时,它的所有艺术、哲学、宗教、科学、伦理和法律都会经历同样的深刻变化。根据这一观点…… 一个特定社会把什么看作真或假、科学或不科学、正确或错误、合法或不合法、美或丑,基本上是由占统治地位的文化所决定的。“(【美】库佐尔特等著:《二十世纪社会思潮》,张向东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5月第一版,第175、177页。)古人云:"时运交移,质文代变。"(《庄子。秋水篇》)说的即是人类的文化是递相代变的。只是文化基础的改变,则需要寻求最高的原则与普遍正义。由此可见哲学的重大作用,可以通过探讨根本性的问题为文化的改变做出贡献,可使文化中存在的多种问题能够得到纠偏归正。

文化是一代代人创造的,因而它属于每一个人。人生应是一种创造性的人生,应当“苟日新,日日新”。尤其是当存在许多问题时,更应寻求正确的目标,而避免沉沦。而追求人的"生存与发展",应成为人类的一个矢志不渝的目的,成为文化的核心。并依此"重估一切价值",使人类的思想走出混乱的误区。当然,这也可以促成中华文化的振兴与崛起,这是合乎中华民族的心愿的。

从上说明,在人的自然性的基础上,文化必然成为人的第二个重要的传承,从而形成人的生物性质与文化性质的密切结合,成为人的”生命指令“与”文化指令“。

三,第三个问题:人生实践的社会性

人以双重传承,即生命的传承与文化的传承,进入社会的人生实践,并由此形成其社会性。历史地看,人必然要生活在社会之中,否则的话还要建立社会做什么呢?既然生存在社会之中,人就是社会的存在物。人的生存与发展既然离不开社会,就应以"追求人类美好社会的实现"为目的,因为这是实现人的”生存与发展"的最为有益的方式,而且这也是人们的普遍共识。

人生存于社会之中,就将属于不同的系统。例如政治系统、经济系统、教育系统、艺术系统等,人人皆不能例外。即使你是一个自由者,也仍然要处于地域系统与商业系统、以及亲情系统之中。总之要在不同的系统中生活,工作,奋斗。这样就会形成各样的关系,或是合作,或是竞争等等。其实竞争是非常重要的,应注重竞争的重要作用。但是,还须防止不良竞争的出现。这样,在一个复杂网络般交织所构成的社会中,就需要制定许多的法律,规范等。由此可见最高的原则与普遍的正义的重要,因为这对"追求人类美好社会的实现"是非常重要与不可缺少的。

也就是说,社会应注重并致力于人的“生存与发展”,而不是相反。这就需要清除那些无益的思想观念,确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这就需要做好四个方面:一是法律的运用,二是道德的提倡,三是注重于教化,四是自我的修养。这一切皆是为了更好地协调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对人的更多约束。应当尽可能减少对人的局限,使人成为自我的主宰。因为这更有利于发挥人的创造性,并可通过人生的自觉,追求人的个性,以达到更高的人生境界。

什么是最高原则呢?就是要一切以此为依据。什么是普遍正义呢?就是是非清楚,爱憎分明,办事公道,合乎人心。即是说,善良不等于勿抗恶,当面对"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时,更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当然,智慧人生,更注重于智取。而且自强不息,方为君子之道。即任何问题,最终都应以最高原则为依据,探讨最佳的方法,以实现“生存与发展”这一终极目的!

四,结语

1,什么是人性?人性是三性的结合。哪三性?自然性、文化性、社会性。在这三性中,自然性是基础。为什么是基础?因为没有自然性的"追求生存与发展",生命都没了,还谈什么文化性与社会性呢?个体生命是物种的现实存在物,因此可以说,没有物种就没有个体,没有个体也就没有物种。个体是物种漫长进化链条的一环,若要继续物种的延续,就有承前续后的使命。因此"追求生存与发展",可谓是天命不可违!"天命之谓性",遵循自然之道,乃为生命之至理!,唯此才可谓之为根本,至此方达至追问的终极性!

实现了对终极性的追问,就可对许多的问题做出新的回答。例如:什么是康德的"善良意志"呢?是"追求生存与发展"。什么是孟子的"良知"呢?是"追求生存与发展"。什么是"人类基因"呢?是"追求生存与发展"。什么是"人的本能"呢?是"追求生存与发展"。再如什么是善与恶的问题,也有了判断的标准:符合"追求生存与发展"者,则为善;违背"追求生存与发展"者,则为恶。甚至什么是利益,也有了最终的答案。最根本的利益是什么呢?是"追求生存与发展"!

2、有了最高原则与普遍正义,人才能"以之为人",社会才有望步入正途,"追求人类美好社会的实现"才真正有了希望!因此,哲学不仅要穷通古今,贯通未来,而且要会通世界普遍之学,达乎天下的普遍之理,以此可安天下人之心。唯有安心,才能安身。

纵观当今之世界,社会复杂,思想混乱,道心帷微,人心帷危。唯返本归真者,可与大道相契合,深察其理,可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归根结底,一切问题皆应以最高原则为依据深入探究,运用之善,方见慧心!这个最高原则既是终极目的,也是理想与信仰,它是引导前行的指路明灯!

3,敢于触碰"人是什么"这一千古难题,的确是鼓足了最大的勇气。匆匆写就,方觉思虑短浅。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请多予指正。唯有集思广益,方能更合众意!做为试写,即使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不仍然也是值得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