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昱|翻砂铸钱法综述

发布时间:2025-04-09 16:49  浏览量:7

光绪时期的制钱仍以翻砂法为主要铸造法

明清时期,母钱翻砂铸钱法成熟并广泛应用。母钱翻砂法铸钱究竟起自何时尚未取得一致看法,但绝少有隋唐以后的钱范出土这一事实说明隋唐时期甚至再前已经开始采用母钱翻砂法铸钱。

硬范、软范、翻砂三种铸钱法不是对立关系,三者可以并存,它们实际都属于“模范-浇铸”体系,也就是说,翻砂法其实是基于松散型砂和旋转翻模两项特征的特殊范铸法。叠铸铸钱法发展到六朝后期的萧梁时期,工艺本身发生了明显变化,即面、背分范,民国二十四年(1935)南京通济门外出土的梁五铢泥范有一版四模和一版八模的,皆是面、背分范的子范。面、背分范,意味着翻制泥子范的母范是一分为二的,即有一块面母范和一块对应的背母范,翻子范时也是面范和背范分别翻制,这种变化实际上即是母范法向母钱法的过渡,因此,翻砂法可以说与南朝后期的叠铸工艺有很大的继承关系,“由于早期翻砂铸钱的遗址遗物甚少,翻砂工艺的技术起源仍难找到直接的证据,作为一种合理的技术推测,其很可能源于‘用真钱作模翻范’”,“北魏也是我国古代的一个动荡时期,国力比较弱,为了维持钱货的正常流通,朝廷准许官民齐铸钱。…民间铸钱因陋就简,由于范模制作技术要求高,成本高,很可能采用真钱实物代替范模,然后,为适应母钱翻范的需要,不断调整泥沙比,从而派生出母钱砂型铸造”[1]。

母钱翻砂法是从叠范铸币工艺发展而来的,这种方法没有脱离范铸的基本原理,只是以母钱代替了模,以砂代替了范。

文献中关于可能为母钱法的最早记录见于宋朝《宋会要辑稿·刑法》所载“(永丰监)…翻铸御笔大观通宝小平钱,字精细,系背赤仄”。《宋史·食货志》载:“大观元年(1107),京复相,遂降钱式及锡母于铸钱之路,铸钱院专用鼓铸。”张世南《游宦纪闻》卷二描写薪春铁钱监时载:“其用工之序有三:曰沙模作,次曰磨钱作,末曰排整作。”文中的“翻铸”、“母钱”、“沙模”有可能专指母钱翻砂铸钱法,只是古人叙事所用专有名词缺乏规范性,文字记载得过于简略,仅凭此难窥其全貌。

清人著述《大钱图录》记载:“每改元铸新钱,先选至洁之象牙刻作钱样(进呈样钱),呈钱法堂侍郎鉴定,然后以精铜凿成祖钱,其穿孔(局呼金口)非钱局人不能凿,再用祖钱翻砂铸母钱,以后开铸,则悉用母钱印范,须发各省者,亦谓之母钱,外省呈进者为样钱。”民国时期的《故宫清钱谱》记载:“牙样顾名思义,乃精选洁净之象牙雕刻而成,”牙样最晚在南宋即已出现,且明确记载于南宋王应麟《玉海》一书卷一八〇绍兴元年(1131)八月十八日条中“工部进真、篆当二、小平铜、铁钱牙样,诏下铸钱司”。通过记载可知南宋的钱样有两种,第一次呈送皇帝审核上省的钱样是牙样,象牙类材质较软,容易挂砂,翻出来的金属铸币粗糙,废品率极高,用于铸造的是另行制作的金属母钱,牙样只作为送审报批的模型,也不能流通,据记载呈样钱的原料除象牙外,还有蜂蜡、木材、陶土等。南宋时还有第二次上省,第二次进呈的是按皇帝审定同意后的样式另行制作的铜母或锡母等,经御批后下颁给各钱监铸造行用钱,《宋史》卷一百八十有“大观元年(1107),京复相,遂降钱式及锡母于铸钱之路”[2]的记载。

钱样还有一个用途即校点,留存以对照查备各路钱监的铸币质量。

清朝时进呈样钱审核通过以后,就开始进入到铜质雕母的錾刻阶段,“祖钱,母钱,样钱,凡铸钱之法,先将净铜錾凿成二钱三分者曰祖钱,”[3]然后送到户部钱法堂进行再次审核,经审核通过以后,才能由钱局的人,把雕母的穿口崭开(金口已开)。金口未开者,是没有审核通过的淘汰品,金口已开者,是通过审核以后,可以直接用来翻铸母钱之品。

“随铸造一钱六七分不等曰母钱,然后即铸制钱,每遇更定钱制,例先将钱式进呈,其直省开局之始,亦例由户局先铸祖钱、母钱及制钱各一文,须发各省,令照式鼓铸”[4]。母钱准备好以后进行试铸流程,试铸者乃先铸造少量成品,看看效果如何,要是不符合要求,或者钱法堂突然改变了原有的钱文样式,那么此版便被废弃,即试铸样,要是符合要求,户部就会用雕母翻铸出批量母钱下发给各铸币作厂进行大批量的子钱翻铸。这套严格的铸币流程费时费力,从最初的牙样到最后的批量子钱铸造,一般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

母钱翻砂法铸钱用母钱替代了母范,省去了制母范的工序,用砂型替代子泥范,省去了大量子范的翻制,且砂型可以重复使用,这样,不但节省了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而且大大提高了铸币生产的效率。到唐宋时期,也只有采用母钱翻砂法才能满足货币铸造量的要求。

母钱翻砂铸钱法在明朝成熟并成为铸币的主要方法,明朝宋应星《天工开物》记载:“凡铸钱每十斤,红铜居六七,倭铅(京中名水锡)居三四,此等分大略。倭铅每见烈火必耗四分之一。我朝行用钱高色者唯北京宝源局黄钱与广东高州炉青钱(高州钱行盛漳泉路),其价一文敌南直江、浙等二文。黄钱又分二等,四火铜所铸曰金背钱,二火铜所铸曰火漆钱。凡铸钱熔铜之罐,以绝细土末(打碎干土砖妙)和炭末为之。(京炉用牛蹄甲,未详何作用)罐料十两,土居七而炭居三,以炭灰性暖佐土使易化物也。罐长八寸,口径二寸五分。一罐约载铜、铅十斤,铜先入化然后投铅,洪沪扇合,倾入模内。凡铸钱模以木四条为空匡(木长一尺一寸,阔一寸二分),土炭末筛令极细,填实匡中,微洒杉木炭灰或柳木炭灰于其面上,或熏模则用松香与清油,然后以母百文(用锡雕成)或字或背布置其上。又用一匡如前法填实合盖之。既合之后,已成面、背两匡,随手覆转,则母钱尽落后匡之上。又用一匡填实,合上后匡,如是转覆,只合十余匡,然后以绳捆定。其木匡上弦原留入铜眼孔,铸工用鹰嘴钳,洪炉提出熔罐,一人以别钳扶抬罐底相助,逐一倾入孔中。冷定解绳开匡,则磊落百丈,如花果附枝。模中原印空梗走铜如树枝样,挟出逐一摘断,以待磨鎈成钱。凡钱先鎈边沿,以竹木条直贯数百文受鎈,后鎈平面则逐一为之。凡钱高低以铅多寡分,其厚重与薄削,则昭然易见。铅贱铜贵,私铸者至对半为之,以之掷阶石上,声如木石者,此低钱也。若高钱铜九铅一,则掷地作金声矣。凡将成器废铜铸钱者,每火十耗其一。盖铅质先走,其铜色渐高,胜于新铜初化者。若琉球诸国银钱,其模即凿锲铁钳头上,银化之时入锅夹取,淬于冷水之中,即落一钱其内。”

所谓翻砂,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详细描述,因此得知,翻砂工匠的工作是翻转固定砂型木匣,准备砂型的工作由其他杂作工匠辅助完成。看火工匠负责把握熔炉熔解铜锡的火候,这是一个考验经验的技术工种。提罐工匠负责以鹰嘴钳提出砂罐,以及用其他辅助工具倾倒金属溶液。“翻砂、看火、提罐等匠”[5]是比较重要的工作,所以“工食银一钱三分二厘”[6],而“磨钱、开字、到眼、穿条、熏色等匠”[7]这些后加工工种其工食银为“八分八厘”[8],相对“翻砂、看火、提罐等匠”[9]的工食银要少得多。

磨钱工匠一段从潘季驯奏疏中“擦钱砂”[10]三个字,以及宋应星所记载的“磋”[11]字,大致可以推断,明朝中晚期磨钱工具很可能就是一种坚硬的“砂石”[12],磨钱工匠使用“擦钱砂”[13]对串好的毛坯钱进行打磨,去掉边道和钱轮上的流铜、铜茬等,因此很多明朝中晚期制钱实物上可以看到粗细不同的锉纹。钱体上的这种粗细锉纹因为各钱局要求的精细度,以及技术原因不同,反映不同的技术水平,有的制钱达到了唐宋钱的镜面工艺水准,有的相对粗糙。汪有民在《浅谈翻砂铸钱中的磨钱工艺》一文中提到了这种情况:“磨钱是翻砂铸钱后期的一道工艺,即打磨钱币的面、背部位。在重视铸钱质量和艺术的时期,磨钱工艺包括磨锉和抛光二道程序,其中,磨锉又应有钢锉打磨后再加平锉(可能为石质)去纹二次,抛光又有磋磨加擦拭二次。最后才能达到既平又润的效果。…明清磨钱工艺,只是着重钱币本身的打整作光,有时还简单为之,没有将轮廓和文字的艺术与磨钱工艺相结合的理念了。”[14]也就是说,明朝各钱局的磨钱工艺水平参差不齐,与唐宋钱相比,明朝中晚期的制钱缩减了磨钱工艺工序、工时。

根据《天工开物》记录的“以母钱百文(用锡雕成)”所述,开字工匠应当是利用锡块或其他软质材料进行雕刻铸模的工种,部分钱局有对雕模翻铸后的铸模毛坯进行再修整的,比如御作监或者两京工部宝源局的雕模即可能以精铜制作然后修整,这一工作也可以称为“开字”,这种做法相对费工但模具更为精美,其翻铸的铸模也会再次精细加工。因为这个工种工作时间较其他工种短,不必每次制作,所以其工食银不高。剉眼工匠这个工种应负责先从钱树上摘取毛坯钱,并对毛坯钱穿孔里面的铜茬进行凿磨加工,使之光洁。

穿条工匠主要负责把剉眼匠完成穿孔加工后的半成品贯连成串,交给磨钱工匠打磨抛光。熏色工匠主要负责使用松香对砂型进行熏染,即《天工开物》所记载的“或熏模则用松香与清油”,在砂型表面进行撒木灰的工作有可能也由这个工种完成。

《天府广记》中户部尚书侯恂条陈鼓铸事宜中言“其收钱,每五十文为一锭,上用竹牌写炉头、匠头及细钱人姓名,各堆一处,听督铸官照炉抽验。遇有漏风、缺边、缩字等样,细钱人重责,钱轻色浅者,责匠头,沙眼多者,责翻沙匠,边粗糙者,责滚判匠,磨不亮者,责磨洗匠,灰不净者,责刷灰匠。”其中如翻沙(砂)匠、滚到匠、磨洗匠可与《条议钱法疏》及《天工开物》所记录的工种互为印证。而《天工开物》有记录砂型上排布铸模之前要刷草木灰,刷灰匠即负责铸造完毕时将铸币表面附着的草木灰以及铸造过程中产生的炉灰刷洗干净。杂作工匠辅助以上工匠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比如把白麻制成绳索、截取木材制作砂型匣的木匣、筛取土砖末和炭末后制作砂型,码放整齐钱币成品等。

通过分析《条议钱法疏》和《天工开物》等史料可知明朝中晚期铸钱工序大致有几步,首先是制作砂罐、砂型框匣、砂型土炭末、准备铜锡料、准备草木灰及穿钱竹木条等材料,第二步撒炉灰、摆放铸模,制作钱币砂型腔内外浇道,熏染型腔和浇道,然后捆扎多个砂型框匣,从入铜孔注入合金液,最后待冷却后取出毛坯钱树摘取毛坯钱,凿判穿孔成型,贯连毛坯钱以砂石或其他工具磨钱,擦拭、抛光。

关于明朝的铸钱情况《明武宗实录》中有一段记载具有一定史料价值:“一拓局场,宝钞局东隅,地场迫窄,请移近便宽广处所;二处铸匠,鼓铸之法久废,钦降式样不过百文,入模则易于平漫,翻式则展转失真,顷所取山东盗铸充军金山等到局,适在赦原乞,暂留铸造,待教成各匠乃遣;三革滥工,诸司职掌鼓铸惟用铸锉二色人匠,铸司镕泻,锉司刮磨,今本局增用级匠旋匠,乱加锤錾,斜反拙劣殆不成文,宜革去二色人匠,免致虚靡工价;四考铸法,铸钱须兼用锡,则其液流速而易成,今专用乾铜是以难耳,乞每铜一斤量加好锡一二两,有将铅锡抵铜以盗论;五遵中制,诸司职掌所载铜一斤铸小钱一百六十文,俱径八分重一钱,最为中制,今所铸比原式又加重大,积钱十文约有一两七八钱,合依式翻铸,庶钱制不异,便于流行;六时支给,工食银两支给不敷,故旷废日月,乞委官月给之,毋再过期;七均稽考,今在京差科道官按季稽考,而南京及浙江等布政司已未完数目尚未开报,请于南京委官巡视,如京师各省委按察司官职专稽考禁革奸弊;八计物料,金山等铸法只用生铜少加锡镴,以石炭代木炭,以松香代桐油,及少用黄蜡硫黄稻草数束而已,如牛蹄磁末沥青焰硝等项悉合减,革其铜炭之类,每铸钱一万合用若干亦当议定斤两多寡,以省浮费;九惜浪耗,每文削下铜屑至有二三钱,漫弃可惜,乞敕委官置淘沙之器,将灰土铜末淘出作正支用;十防奸伪,谓开局之初于京城雇觅铸铜人匠,造作近又行取金山等法颇利便,及遇赦而归,彼必效尤作伪,乞敕该部将原雇主名通报在官,送臣等稽考。工部覆议谓拓局场宜委官相择处。铸匠已议将金山等除豁军役暂留教习,如或逃逸,仍依原拟摘戍。其谓遵中制新钱止重一钱,恐致浮薄,宜斟酌定夺,余皆可行。从之。”[15]

清朝的《皇朝文献通考·钱币考》中有关于铸钱流程的记载,“鼓铸之法,由红炉、翻砂、刷灰、剉边、滚边、磨、洗而后成钱”。由此可知铸钱局在鼓铸制钱的流程中分工明确,红炉匠、翻砂匠、刷灰匠、挫边匠、滚边匠、磨钱匠、洗钱匠等八行匠人进行工序操作之后才能铸造出合格的成品制钱。仅以磨钱工艺而言,经观察清钱的打磨痕迹可以发现绝大多数小平钱与当十钱所用砂石应基本一样,打磨痕迹均略细浅,大型钱币打磨痕迹稍粗,二者所用砂石粗细应略有不同。清朝母钱、进呈样钱币面非常光洁,均不用粗砂石打磨,所用打磨砂石应极为细腻,所以币面均没有所谓搓痕、呈镜面效果,但咸丰朝之后的很多部颁样钱的制作工艺与行用钱一样,因此部分部颁样钱的表面出现了清晰的打磨痕迹。清朝母钱币面没有打磨形成的痕迹,打磨工艺是鉴别清朝母钱重要的因素之一。个别宫钱有旋转打磨痕迹,例如光绪通宝天下太平宫钱币面有旋纹痕迹,边道也留有打磨痕迹,但绝大多数宫钱没有明显打磨痕迹,而宫钱题材的民用花钱具有打磨痕迹。

每个工序都有自己的独立操作房间,如炉房,磨房,倒边房等等,且每炉都设有炉头,司管各自炉座的鼓铸,在每个月规定的时间之内铸币。同时,一板钱树有额定的数量,在乾嘉道时期,钱局翻铸一板制钱的额定数量为六十四枚,到清末时,由于制钱的重量缩小到了六分,所以一板钱能达百来枚左右。《履园业话·道光五年·卷三钱范》曾有“今官局鼓铸皆用翻砂,所云板板六十四者,余尝亲至钱局看鼓铸,有一板成二三十,有一板成四五十不等,未必定是六十四也”的记录。

同样,根据潘季驯《条议钱法疏》可以得到一些工种方面的信息,其奏疏中提到:“一计工料。…其镟磨工役,部文原开抽取民壮水夫。但各役原非惯习车镟,既不圆整磨泽,每失轻重,况有本等差使不无顾此失彼,必须仍用匠作。翻砂、看火、提罐等匠共工食银一钱三分二厘,磨钱、开字、剉眼、穿条、熏色等匠共工食银八分八厘,煤炭、砂罐、擦钱砂、烧灰隔砂杉木、穿钱麻索及熏色松香、牛蹄壳等项共银一钱六分三厘三毫五丝。”[16]

使用镟车工作的镟磨工匠对钱边进行精细加工制成镟边钱,虽然这是江西布政司的造作办法,京局如此工作的可能性也极大,熟练工匠使用镟车镟磨钱边可以使钱边圆整,且轻重合适,不熟悉的“民壮水夫”[17]会导致钱边即不圆整,又失轻重。嘉靖朝开始也有这种镟磨工种,后来正是因为革除“车镟”[18],以“摅铴”[19]代替,导致“铸工竞杂铅锡,便锉治,而轮郭粗粝,色泽暗黪,与前造大不侔矣”[20]。镟车应该是一种半机械化的工具,明朝所称“车”者是一种有轴的轮型工具,镟车也是这样,驱动力可以参考水车,可能是以水流或畜力驱动,其制作和使用都是当时比较先进的技艺。弘治朝铸钱相关资料中没有提到镟车,当时可能大多数钱局不具备这种高级工具。嘉靖、万历朝也只有两京宝源局和部分布政司钱局具备镟车,现存嘉靖、隆庆、万历、天启、崇祯朝制钱大多边道圆整,特别是两京铸钱较为精细,推断可能采用了车镟工艺。

光绪二十四年(1898)至二十五年(1899)任河南铸钱局总办兼官钱局帮办的韩国钧铸有《铸钱述略》一书,书中除对宝河局用于翻砂铸钱的机制母钱有“模以砂成印,砂之模仍须用钱,钱必铜制,刻工甚费,镌字于钢是为母模,盖铜片其上垫以铅块尽力锤之,铅较铜弱,为锤所迫则铜片入钢之凹处即成字形,幕亦仿此为之,然后将两铜片合成一钱如印,印泥如锥画…”等记录,宝吉局的机制母钱不同于宝河局的机制母钱,二者工艺有所不同,盖因为技术来源不同,前者较有可能源于上海,后者较有可能源于天津,有待细考。此外,此书对范砂的配比也有记录。范砂配比出现问题,即使母钱精美、铜质精良…制钱的外在依然很差,例如宝吉局光绪通宝制钱即有可能范砂的配比中煤灰比例过高,铜水流动中引燃煤灰,制钱就会出现孔洞现象。

中国古代各时期的铸钱法多是各法杂用,绝不是一法排斥别法,如至清末时期依然有范铸铸币的实例,还有所谓夹铸之法,只是这些方法占比很小或多用于私铸而已。各地各时因地因时而宜,只要有利于提高效率、质量,法是良法物是好物,新的方法、工具也不断出现,如随着铸币史研究的不断深入,建筑材料金砖用于铸币等情况逐渐清晰明朗化。

翻砂铸钱必须要有平整光滑的翻砂面,明清时期,苏州生产的“金砖”[21]因为光洁耐磨,曾被中央铸钱局作为“托砂翻模”[22]的平台使用。工匠先将方形的木质砂箱放在金砖上。用筛子在砂箱内筛撒细细的柳木灰,再筛撒细细的型砂,最后大量填入普通型砂(根据《天工开物》的记载,砂箱内介质由细到粗是杉木炭粉、柳木炭粉铺洒或用松香与菜籽油烟熏到筛过的极细的黄土混合木炭粉),用木杵将型砂舂紧夯实,用木板刮平,然后将砂箱翻转使接触金砖的柳木灰层朝上。之后将准备好的母钱和浇道模放置在平整的型砂灰层表面,先放浇道模,再在浇道模两侧规整排布母钱。摆放结束后,在砂箱上套置第二个空砂箱;用筛子在母钱上轻轻筛撒一层柳木灰,再在上面筛撒细一些的型砂,然后填入普通型砂,用木杵均匀舂压,将型砂舂紧夯实后,用木板刮平。将这两个套合的砂箱一起翻转过来后向上垂直抬出最初的砂箱,这样,母钱和浇道模就在重力作用下自然落入下面的砂箱。在有母钱和浇道模的砂箱上套上第三个空砂箱,轻撒柳木灰于母钱和浇道模上,筛撒细砂入箱,再填入普通型砂,舂紧夯实,刮除余砂。再同时翻转这两个砂箱,向上垂直抬出顶部砂箱,母钱和浇道模落入下面的砂箱。然后,在有母钱和浇道模的砂箱上套上第四个空砂箱,轻撒柳木灰于母钱和浇道模上,筛撒细砂入箱,再填入普通型砂,舂紧夯实,刮除余砂。再同时翻转这两个砂箱,向上垂直抬出顶部砂箱。如是,反复操作,将拨出内浇道的砂箱按最初的模印顺序两两扣合,依次倾斜放置,排成一整排后,用大石块等重物将砂箱压紧,避免浇注时涨箱跑火。按照合适的铜、锌配比配制黄铜合金,待坩埚内的合金熔化后,用长柄铁钳夹取坩埚,对准砂箱浇口,依次给整排砂箱浇注黄铜熔液。冷却后打开砂箱,取出钱树,掰取铜钱。将掰下的铜钱穿入方形铁条中攒成圆棍,堵住两端,在两块大磨石中滚动鎈磨。最后将鎈边后的铜钱取出,再一枚一枚用磨石磨亮表面可用铜钱。

可见最早的有关金砖的记载为永乐时期的史料。天启二年(1622)担任户部员外郎负责监督宝泉局铸钱事务的汤道衡谈泉局铸币有“每钱万文用铜九千斤,炸块二百三十九斤,木炭四十五斤六两,松香五斤五两,炉罐六个,每炉金砖二块”[23]的记录,至晚于此时中央钱局翻砂铸币业已使用金砖。乾隆十五年(1750)二月,两江总督兼江苏巡抚黄廷桂的奏折中提到上年职官丁士英押解圆明园等皇家建筑所用的金砖中有一千一百块发给宝源、宝泉两局。乾隆三十一年(1766)三月,江苏巡抚明德的奏折中提到该省为坛、庙、宫殿及宝泉、宝源二局所需二尺金砖已得二千块,并备用二百块。宝泉、宝源二局领用金砖即是翻砂铸钱流程中必需的工具。乾隆五十九年(1794)七月,绵恩等人的奏折中明确指出金砖为“各炉作为翻沙托模之用”[24]。光绪十九年(1893)七月工部咨文中有“金砖托沙翻印钱模”[25]的记载,及“宝源局鼓铸钱文需用金砖向系取用九十三块”[26]。光绪二十五年(1899)成书的《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记录光绪十二年(1886)奏准因滇铜运输恢复,并可以购买洋铜补充,从当年三月开始恢复正额炉座和临时炉座鼓铸,即老炉二十五座、勤炉六座共三十一座。同年成书的《钦定大清会典》记载宝源局新旧两厂共有炉座三十一座。以索取金砖的数量、炉座数量推出宝源局每炉得三块金砖以供铸币。宝泉局时有正炉五十座,勤炉十座,共六十座,按每炉需三块金砖计算,宝泉局需要金砖一百八十块,因此,光绪十二年(1886)以后,两局同时开铸共需金砖应为二百七十三块。

《中国历代货币大系》记载由私人所藏宝泉局的当百咸丰大钱砖范拓片,由一整块砖雕刻而成,尺寸为长二百零五毫米、宽一百六十五毫米、厚四十二毫米,应是私铸工具。

清朝的制钱铸造机构由京局与地方铸钱局组成,通过“钱法”对所铸制钱的形制、重量、成色、数量、铜铅等币材的供应、运解,新铸制钱的发行、运销以及民间私铸私销制钱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从而形成严密的制钱铸造体系。

地方局想要设炉鼓铸的话,会由该省督抚等向中央发送行文,申请设炉鼓铸。经部议核批准之后,户部会发送行文给钱法衙门,行文里会清楚规定面文、背文详情,然后由宝泉局监督饬令炉头按照行文要求照式准备地方局所需要用到的雕母、母钱、制样钱各一文。准备完毕以后呈送到部,由部发给该省驻京提塘,再由提塘转交给各省督抚,最终送达地方钱局后择吉日铸出成品,后选择其中品质优良者若干为进呈样钱,送到京城以备御览。

以湖北省宝武局为例,宝武局铸币生产皆依照户部所颁发的样钱,按政府规定的重量、币材比例配铸,定炉定卯进行生产,其生产有看火、翻砂、刷灰、杂作、锉边、滚边、磨钱、洗眼等八行分工[27],其中,掌钳看火以及翻砂造模工匠为铸币主要技术工人,此两行工匠的技术水平和劳动决定着钱局铸币的质量和效率,上述八行工匠为正匠,此外,还有从事辅助性工作的闲匠。

按户部规定,宝武局鼓铸应除折耗,每铸铜铅百斤,准报销折耗九斤,除耗方式为百斤外除耗,据嘉庆朝志《湖北通志》记载:“铜铅一百斤内用正铜五十二斤,每百斤照例应入耗铜九斤计算,应加入耗铜四斤十两八钱八分,正白铅四十八斤,每百斤照例应入折耗铅九斤计算,应加入耗铅四斤五两一钱二分”[28]。至光绪时期,宝武局恢复鼓铸,因采办铜铅成色过低,每百斤铜铅折耗十五斤,除“例准折耗九斤外,计多加折耗六斤,(湖北)在本省司库所存之质当捐项下借拨银二万两,按照时价换钱三万千文,盐厘五成外销公费等项内借拨钱二万千两,共合钱五万千文,发商生息,即以所收息钱作为前项六斤折耗弥补之用,不再开销正款”[29]。宝武局于光绪十三年(1887)开炉鼓铸光绪通宝钱,仍设十炉,额铸二十一卯一尾卯,每卯铸钱四千串,每年通共铸钱八万五千八百五十九串文,但因亏折过巨,原料短缺,铸期很短,光绪二十一年(1895),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广东为湖北代铸机制钱二十万串,次年奏请停其代铸,后于湖北省宝武局旧址建造湖北机器铸铜钱局,采用机器铸造铜钱。

采用翻砂法铸钱时,当铸造新钱的指令下达后,钱局根据要求首先雕刻出进呈样钱以呈皇帝御览,此类样钱先于实际铸钱时所用的雕母,存世更少。进呈样钱一般不用作翻铸钱币,多选用象牙、象骨、木材图、铜等材料制作。象牙、象骨、木材等材料比较软,雕刻出来的样钱与铜质样钱差异较大。铜质样钱与雕母工艺形制稍有差异,雕刻技法基本一样,雕刻细节不同,铜质样钱的钱肉和钱郭内侧非常平,而且刀痕基本化尽,雕刻工艺精湛,虽费工费力但十分美观,雕母的钱肉有平坦和隆起两种,走刀稍粗,尤其是光绪朝雕母。雕母的文字、内郭的根部有沟槽,其目的是为使铸造的钱币更具立体感,尽量避免粘连现象。铜质样钱的穿口独具特色,大多数铜质样钱穿口的四个角基本成直角,穿口内没有拔模斜面,而且穿口四边都比较厚,部分铜质样钱穿口修有拔模斜面,并且试铸了一些试铸样钱,这类钱穿口的拔模斜面刀工细腻,拔模斜面平整光洁,部分铜质样钱的穿口仅初步加工,加工后的穿角呈阶梯状,这种穿口的状态在普通雕母中极为难见。

实际铸钱时每铸新钱前要用铜或锡、铅块等直接雕刻祖钱雕母,雕母钱文精美,字口深峻,每个字的笔画都非常清晰,从细部看还保有手工雕刻的痕迹,铸钱时用祖钱作模,翻铸母钱。

由于清朝国力的变迁、技法的变化,铸钱工艺也相应改变,因此各个时期的雕母工艺也有区别,甚至有时铸钱用一时一地权宜之法。顺治朝的铸造工艺比较复杂,多种技法并用,钱范制造这个环节由于缺乏史料记载,现存的翻砂母钱又极其稀少,顺治朝的铸钱工艺有待进一步考证。康熙朝的铸钱工艺没有顺治时期复杂,并有开门的康熙母钱存世,但康熙时期有一部分版式的铸币不是采用雕母铸造母钱工艺铸造的,由于清初铸币管控制度严格,到代的顺治和康熙雕母流出留存也十分罕见。清朝的铸钱工艺到雍正时期趋于规范,从雍正制钱实物分析,大多数制钱都是由标准的雕母铸造母钱,由母钱出钱模翻砂浇铸而成。到清朝中期时铸钱已经大量采用母钱翻砂工艺,乾隆、嘉庆、道光朝的雕母的存世量较多。乾隆和嘉庆两朝雕母形制接近,道光朝早期雕母和乾隆、嘉庆时期近似,钱肉平坦,中后期则钱肉隆起。咸丰朝雕母较复杂,小型、中型、大型雕母各有特点,各地方局雕母也有其地方特色。

咸丰中央局小平雕母钱肉隆起幅度最大,当五和小型当十雕母钱肉隆起的幅度较大,大型当十雕母钱肉隆起不明显,当五十、当百、当五百、当千雕母的钱肉随着钱型增大,钱肉隆起的幅度越来越不明显。咸丰朝物价飞涨,钱币的铜质不好,铸造时液态金属在钱范中的流动性差,钱肉隆起的雕母可以增加钱范型腔内的空间,有效优化了金属流动性,降低了废品率。大型钱具有一定的厚度,铸造大型钱币时不用过多考虑流动性,所以大型钱币雕母的钱肉不必大幅度隆起。咸丰朝宝泉局当五十和当百大钱中有一类钱地张不平,钱币像是以木用刀刻得,粗犷而有肌理感,推测这类咸丰大钱的雕母是木质材料雕刻。宝直局离京城较近,可能因技术交流,宝直局也有类似当五十大钱,工艺特征一致,除此外,宝陕、宝川一些当十钱有此种现象。祺祥年号仅存两月多,祺祥钱虽铸即停,行用钱已属名誉品,雕母更是罕见,祺祥和同治两朝雕母基本沿袭咸丰雕母的特征。

光绪钱早期雕母和同治雕母类似,中后期雕母文字顶部细,底部宽,钱肉刀工粗狂,可见走刀幅度较大,成品文字细瘦挺拔。绝大多数宣统钱雕母的文字风格非常接近光绪后期雕母,同时钱肉趋于平坦,因此时的铸币直径一般在两厘米左右,而且此时机制币占优,浇铸币的数量大幅减少,对铸钱速度要求不高,只要降低铸钱速度即可以降低次品率。至于从乾隆朝出现的大制钱、宫钱大样雕母的钱肉则均比较平坦。

雕母用于翻铸母钱,清朝各朝母钱各有特征,目前为止公认的顺治钱母钱实物罕见,顺治钱中有一种背“同”改范钱,即将崇祯钱改范铸顺治,“顺治”两字特别大,而“通宝”两字较小,大小失衡,可能是将“崇祯通宝”挖去“崇祯”两字,添“顺治”两字再铸钱。这个挖字的过程在铸钱的哪个环节进行比较重要,若挖去“崇祯”,添“顺治”,铸成钱模,以此钱模翻铸母钱,再用母钱翻砂铸大量子钱,则顺治背同的母钱是存在的;若用“崇祯通宝”挖字后添“顺治”,再用这种钱翻砂铸钱,则严格地说母钱不存在,但是第二种方法效率太低,不适宜铸币使用。与此类似,正常直径的康熙钱母钱罕见,而公认的康熙背“广”母钱直径均小,比起后期乾隆、嘉庆等钱的大型母钱,美观程度较差,康熙钱除了这一种母钱公认外,还有略有争议的如宝昌、宝云等局母钱无论铸造工艺、加工风格、精整程度均已满足工艺要求。雍正朝母钱得到公认,雍正朝母钱以京局居多,地方局仅见宝晋、宝云、宝济、宝武、宝苏、宝浙等局母钱,均非常稀少。以品种而言,乾隆朝母钱种类较咸丰朝少,但以版式而言则不遑多让。乾隆朝母钱京局占优,早期少于中后期,早期母钱其形制与雍正钱接近,钱形稍薄、字较浅、直径略大,乾隆朝地方局母钱数量远少于京局,多数局已有母钱发现,宝济、宝黔、宝福、宝台、宝桂等局尚待发掘,川局母钱发现较多。

乾隆时期开始有了宫廷大制钱,乾隆宫钱母钱也多有发现。嘉庆、道光朝铸币量虽有减少,但母钱发现不少,其中京局较多,地方局母钱少于京局,以嘉庆朝为例,有宝直、宝晋、宝桂、宝昌、宝黔、宝陕、宝浙、宝武、宝川等局母钱可见,其中宝川局母钱相对较多,宝桂局母钱有部颁式和地方式两种,宝桂局部颁母钱直径多在二十七毫米以下,近年发现有特大型母钱,直径达到了二十九毫米以上。

咸丰朝的母钱比较复杂,工艺、材质都有特色,南方省如浙江铅类软金属母钱用于铸币较为多见,当十、平钱皆用。大此时的大钱母钱基本都是双面修穿,平钱母钱的修法不尽相同,京局母钱多双面修穿,宝泉局铁钱的母钱有单面修穿、一面口大一面口小,宝河局铁母双面修穿,背面坡度大,修的时候留出四个小角。由于铸钱成本高,同治朝大幅削减铜钱铸造量,京局同治小平钱母钱非常罕见,在清朝中后期其稀少程度仅次于祺祥小平钱母钱。同治当十钱母钱稍多,已发现的同治当十钱母钱以源局最多。同治朝早期母钱整体风格类似咸丰朝母钱。绝大多数光绪朝小平钱直径较小,铜质差,但光绪朝小平钱的铸造量有所回升,京局的光绪小平钱母钱明显多于同治母钱,是清朝中后期较多的母钱品种之一。早期京局光绪小平钱母钱直径大,铜质金黄,文字的风格接近同治小平钱母钱。光绪当十(拾)钱的情况雷同。比较而言,早期光绪小平钱母钱稀少,中后期定型后的光绪小平钱母钱钱缘明显变窄,文字纤细。清朝光绪中央局和地方局小平母钱这一时期出现比较少见的四决穿修穿法,四决穿法与单面修穿面开小决的修法不同,它是在双面的四角分别用力向内修整,四角修穿之前要先在穿内打桩,穿内平滑如镜,修整后整体风格粗犷。以这类方法修穿的母钱嘉庆朝便有,光绪朝较多。

清朝从乾隆朝始母钱制作工艺基本确定,绝大多数母钱的文字和钱肉保持原状,不进行二次加工,只有边道和穿口加工,但清朝母钱也有极少母钱修磨钱肉,钱肉非常平坦,但文字没有修刻,这类母钱往往极其精美,有可能是为了铸造出精美的子钱以备上级机关检查。可见乾隆朝宫廷大样母钱有文字修刻的情况,这种现象极其罕见。咸丰当十钱的母钱较特殊,不但钱肉有加刀现象,而且文字有加刀情况,一般的咸丰当五十面值以上大钱的母钱文字处不加刀,但个别样钱的钱肉有修平的情况。咸丰朝京局当十铁母和当十母钱最特殊,许多当十母钱都精修过钱肉,其中当十铁母修磨钱肉的情况多于铜母,因为在浇铸时液态铁的流动性差,如果钱模内部不够光洁容易产生铸造瑕疵,所以修整常见。同时在缺少雕母、母钱的情况下有将质量较好的母钱、子钱改作雕母、母钱的现象。

明清铸币工艺一脉相承,即使存在雕母刀法、铸造程序与细节的微调,但工艺整体出入不大,明朝铸币量小,母样类留存少见,要注意甄别铸母后雕、新加刀等类钱币,就是清朝翻砂铸币工艺早中晚期亦有不同之处,均属正常。

以清钱为例,至少从雍、乾时期开始,户部在规范各省钱局铸币会颁发部颁式钱,即一枚雕母、一枚母钱、一枚样钱。

《钦定大清会典》中有相关部颁样钱的记载,如“直省鼓铸,顺治元年(1644)定铸成顺治通宝样钱,颁发河南、陕西两省。直隶宣府、蓟州,山东临清,陕西延绥等镇开炉鼓铸,令布政司总理,就近道官同知通判分管。”《钦定吏部处分则例》中记载:“各省钱局由部颁发样钱照式鼓铸,将铸出钱文解部查验,其鼓铸数目、动存工本等项,按季造册送部查复,如所铸钱文与部颁式样不符,或样钱已颁到省,不即照式铸造者,经管官俱罚俸一年。”

样钱除了下发的部颁样钱外,还有各局恭呈的进呈样钱。《制钱通考》中记录有嘉庆时期关于进呈样钱的上谕:“谕旨,从前各省局铸钱文,局员等任听舞弊,偷减斤两,多掺铅锡,以至质地脆薄、减小、模糊。今开炉鼓铸新钱,自应按照部颁式样铜六、铅四配铸,方可肃清圜法。该局所进新钱,系属进呈钱样,自当合式。但恐各卯铸出钱文不能如进呈钱式一律圆整,又有偷减轻小之弊。嗣后除进呈样钱外,于每年十二月仍将所铸新钱封十文,于封印前送交军机处核查。”[30]以乾、嘉时期为例,当时宝泉局留存的各省钱局进呈样钱总体保持在六千枚左右。进呈样钱又可分三批,一批交与户部宝泉局留档审验,放置于宝泉局衙署;一批交与军机处供皇家审验,放置于宫内;一批放置于圆明园、承德避暑山庄等处,装订成国宝万年册,供皇家品赏。

样钱很少修穿,部颁样钱基本不修穿,铸钱局自用样钱也很少动穿孔,即使有也是轻微调整,例如光绪样钱有从穿口四角出发简单剔除流渣的现象。

中国从宫廷到民间都有使用花钱的习惯,宫廷用的花钱归为宫钱,例如清朝“天下太平”钱宫廷、民间皆可使用,宫廷所用即为宫钱,民间所用即为普通花钱,二者其实工艺有区别。

宫钱由雕母直翻,铸造级别同母钱,铜质也与母钱基本一样,但加工工艺与母钱不同,宫钱的边道为方边,穿口基本不做精修,由于边道打磨为方边,因此宫钱的直径略小于同版母钱。宫钱和宫廷题材花钱的母钱厚度基本一样,这种花钱母钱以雕母直翻,铸造级别与宫钱同级,铜质与宫钱基本一样,但后期加工工艺与宫钱不同,绝大多数此类母钱的边道为半圆或角状,穿口精修斜面,由于边道没有修平,因此母钱的直径略大于同版宫钱。宫廷题材的花钱由花钱母钱制模铸造,级别为子钱,铜质与同期行用制钱相差不大或略好于行用制钱,穿口和边道不作精修,钱币表面有初级打磨,厚度小于宫钱和宫廷题材花钱母钱。

注释:

[1]杨槐:《北魏永安五铢砂型铸造的一条历史记载》,《中国钱币》2014年3月。

[2][元],脱脱等:《宋史》卷一百六十二,《志》第一百一十五,中华书局,1985年6月,第4393页。

[3]《钦定皇朝文献通考》(四库本)卷十六,《钱币考》(四)。

[4]《钦定皇朝文献通考》(四库本)卷十六,《钱币考》(四)。

[5][宋],宋应星著,杨维增译:《天工开物》冶铸第八卷,中华书局,2021年5月,第243页。

[6][宋],宋应星著,杨维增译:《天工开物》冶铸第八卷,中华书局,2021年5月,第243页。

[7][宋],宋应星著,杨维增译:《天工开物》冶铸第八卷,中华书局,2021年5月,第243页。

[8][宋],宋应星著,杨维增译:《天工开物》冶铸第八卷,中华书局,2021年5月,第243页。

[9][宋],宋应星著,杨维增译:《天工开物》冶铸第八卷,中华书局,2021年5月,第243页。

[10][宋],宋应星著,杨维增译:《天工开物》冶铸第八卷,中华书局,2021年5月,第244页。

[11][宋],宋应星著,杨维增译:《天工开物》冶铸第八卷,中华书局,2021年5月,第244页。

[12][宋],宋应星著,杨维增译:《天工开物》冶铸第八卷,中华书局,2021年5月,第244页。

[13][宋],宋应星著,杨维增译:《天工开物》冶铸第八卷,中华书局,2021年5月,第244页。

[14]汪有民:《浅谈翻砂铸钱中的磨钱工艺》,《江苏钱币》2008年第4期。

[15]傅玉璋等:《明实录》,《武宗》,上海书店出版社,2018年7月。

[16][明],潘季驯:《条议钱法疏》。

[17][明],潘季驯:《潘司空奏疏》,《钦定四库全书》史部六。

[18][清],陈梦雷《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卷三百五十七,钱钞部总论三《古今治平略二〈明朝钱币〉》

[19][清],陈梦雷《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卷三百五十七,钱钞部总论三《古今治平略二〈明朝钱币〉》

[20][清],陈梦雷《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卷三百五十七,钱钞部总论三《古今治平略二〈明朝钱币〉》

[21]金砖:又称御窑金砖,是中国传统窑砖烧制业中的珍品,古时专供宫殿等重要建筑使用的一种高质量的铺地方砖。因其质地坚细,敲之若金属般铿然有声,故名金砖。

[22]李国荣、宋玲平:《清宫金砖档案》,故宫出版社,2010年10月。

[23][清],《左司笔记》卷六,钱法,清钞本。

[24]李国荣、宋玲平:《清宫金砖档案》,故宫出版社,2010年10月,第156页。

[25]李国荣、宋玲平:《清宫金砖档案》,故宫出版社,2010年10月,第536页。

[26]工部咨文:《为翻印钱模金砖损坏不敷应用增添致工部钱法堂》,光绪十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27][清],王庆云:《石渠余纪》卷5,《铸大钱说帖》,北京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10页。

[28]张仲炘、杨承禧等:《湖北通志》卷52《经政十·钱法》,京华书局,1967年,第1238页。

[29]张仲炘、杨承禧等:《湖北通志》卷52《经政十·钱法》,京华书局,1967年,第1238页。

[30][清],唐与昆:《制钱通考》钱币四,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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