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说山西 ——《原平县志》

发布时间:2025-03-12 09:55  浏览量:4

原平县,旧称崞县。位于东经 112°17.'~113°05',北纬 38°35'~39°09'之间。东临五台,西靠宁武,南与忻县、定襄毗邻,北和代县、朔县接壤。西汉以来就是山西北部的一个重要县份,也是太原通向塞外古城的交通枢纽。东西绵亘群山为历代之天然界域,阳武河、滹沱河畔是全县之开阔地带。东西相距62公里,南北长约 58 公里,总面积为 2 538.21 平方公里。

清光绪八年(1882),崞县疆域东至五台上庄村,西至宁武狼窝村,南至忻县界河铺,北至代县阳明堡。1936年(民国 25年)疆域如前。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随着战争年代行政区划的变更,辖地也不断发生暂时变化,为了适应抗战形势,以太同公路为界,将崞县分为东西两个县。1946年7月,崞县城解放,东西两个县合并。1958年12月,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报请国务院批准改名为原平县。1959年12月,县级机关由崞县城迁至原平镇,设置原平县城。崞县易名,疆域未变。

《原平县志》本志遵循略古详今原则,除历史沿革通贯古今外,其余断限一般上溯到明、清时代,下限至公元 1985 年。

1991年第一版

《原平县志》共分二十七卷,主要介绍了地理、人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食、财税、金融、党派团体、政体、司法、军事、民政、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人物、历史辑要。

地理(建置沿革)

原平地域历史悠久,从卫村、南寨、呼家崖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证明,早在史前期已有人在这里生息、繁衍相传,尧为冀州领域,舜为并州领域。

夏、商为冀州领域。

周复属并州领域。战国归赵。秦属太原郡。

西汉元鼎三年(前114)始置原平县,属太原郡,县治在今原平镇。

东汉建安十五年(210),移置云中县于原平县境内,属新兴郡。县治在今楼板寨。建安十八年,原平县属雁门郡。

三国归魏,属雁门郡。

西晋,仍称原平县,属雁门郡。永嘉四年(310),怀帝封拓跋猗卢以勾注陉北五县(包括马邑、阴馆、楼烦、崞县、繁峙)地为代公。并州刺史刘琨徙陉北五县于陉南时,崞县居今崞阳镇,楼烦县居今大阳村,各立城邑,而未置县。

十六国时期,仍为原平县,属雁门郡。

北魏,天兴元年(398)原平县改属肆州秀容郡。永兴二年(410)原平县改称石城县,属秀容郡。县治在今崞阳镇。始光三年(426)在红池村置敷城郡,太平真君七年(446)改郡为县。石城、敷城两县隶属肆州秀容郡。其时,繁峙侨置石城(县治在今板市村),云中并入定襄,原平北徙广武,西界其旧。北境东西二平原又为广武县地,属雁门郡。而南境之原平古城则为秀容县地。永安二年(529)石城归属永安郡。

东魏,因之。天平二年(535)属恒州繁峙郡。其时县境南又置崞山县,亦属恒州。武定四年(546)置廓州于石城。领广安、永定、建安三郡,州治在今崞阳镇。

北齐,废三郡,改廓州为北显州,属并州省,州治在今崞阳镇。北周,废州复石城县,属并州总管府。

隋开皇五年(585)仍称石城县,属代州。开皇十年自秀容移平寇县于石城,同时,另置铜川县,县治在今城头村。大业二年(606)并废,始改平寇为崞县,属雁门郡,县治在今崞阳镇。

唐贞观元年(627)崞县属河东道代州管辖。贞观五年(631)以思结部落驻于秀容境,置怀化县,属顺州,县治在怀化南街。贞观十二年(638)改属代州,后并入秀容。证圣元年(695)分五台、崞县之地置武延县,属代州,县治在今唐林岗村。神龙元年(705)改称唐林县,属代州。

五代,崞县仍属代州管辖。后梁开平二年(908)分唐林县地置白鹿县。后唐同光初(923)复为唐林,后晋改为广武。不久,又改唐林。

宋景德二年(1005)废唐林入崞县,属代州。

金仍属代州,后改崞县为崞山军。

元初,因之。后改崞州,属中书省河东山西宣慰司冀宁路管辖。州治在今崞阳镇。

明洪武二年(1369)改州为县,属太原府。洪武八年,属太原府代州。清,因之。雍正二年(1724)改属代州。

1912年(民国元年)废州,直属山西省。1914年置道,崞县属雁门道。1927年废道,直属山西省。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阎锡山的山西省政府将全省划为7个行政区,崞县属第一行政区管辖。同年,八路军深入敌后建立抗日根据地,以太同公路为界,崞县东部地区划归晋察冀边区,隶属晋东北政治主任公署管辖;西部地区划归晋绥边区,隶属晋西北行政公署管辖。

1940年9月,晋西北第二次行政会议对行政区划作了新的调整,将宁武一区划归崞县(西)管辖,崞县三区部分地区划归忻县(西)管辖,分静乐、宁武、崞县之部分地区置崞山县,不久,崞山县撤销,辖区归静宁县管辖。

1941年7月,晋西北行署政务会议决定,撤销朔东县佐公署,辖区归崞县(西)管辖。其时,崞县(西)管辖崞一区、崞二区、崞四区、宁一区、朔五区、朔六区。

1943年11月,崞县(东)五个区和代县两个区,五台县两个区合并成立崞代县,1946年2月撤销,除留五台县一个区(九区)仍归崞县(东)管辖外,各归原建置。

1946年7月,崞县全境解放,东西两地区合并,仍称崞县,属晋绥六专署管辖。

1949年全国解放后,崞县隶属山西省忻县专员公署管辖。1958年12月7日,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报请国务院批准改名为原平县。1958年12月忻县、雁北两专署合并,归晋北专员公署管辖。1961年撤销晋北专署,分设忻县、雁北专署后,归忻县专员公署管辖。1968年属忻县地区革命委员会管辖,1979年归忻县地区行政公署管辖。1983年7月隶属于忻州地区行政公署管辖。

人 口

明洪武十一年(1378),崞县有2480户,18865人。清康熙五十年(1711),全县有22835户,118025人。光绪八年(1882),全县有人口240092 人。

1912年(民国元年),全县有248 705人,1914年,全县人口曾增加到299960 人。此后数年间,由于天花、伤寒、鼠疫、霍乱等传染病流行,医疗条件不佳,患者死亡率较高,人口自然增长速度相当缓慢,甚至出现下降趋势。1933年,全县人口曾下降到 238328 人。到 1936 年全县有 264978 人。

1937年日军侵占崞县,战火蔓延,人口骤减,1940年全县有199306人。1947 年全县有 49 592 户,241719 人。1948 年有 62526 户,246633人。

1949年后,缺医少药的状况逐步改善,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不断增加,婴儿和疾病死亡率显著降低,全县人口增长速度较快,到1979年全县人口已增加到 397536 人。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全县非农业人口也由 1949年的5900人,增加到489978 人。

图为部分年份常住人口职业状况

农 业

明洪武十一年(1378)崞县有耕地239031亩,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全县共有民田、屯田、更名田、官地827 404.348亩;清光绪八年(1882)有耕地820992.762亩;1918年(民国7年)全县共有耕地817 653.6亩;1932年耕地面积增加到990919亩;1933年之后,由于战火迭起,地价猛跌,土地荒芜,全县耕地面积一度减少。1946年7月,崞县全境解放,到1947年土地改革时期,全县耕地面积为1143514亩,人均耕地4.73亩。1949年至1957年,全县耕地面积较为稳定。1954年宏道镇等7村划归定襄,相应地减少耕地9200亩。1958年以后,由于基本建设占用耕地逐年增加,全县耕地面积逐步减少,到 1981 年,全县耕地面积为 951 600 亩,人均 2.36亩。

图为民国年间全县耕地面积变化情况

商 业

摊贩

摊贩,分固定摊贩和串乡货郎两种。主要经营日用小杂货和小食品等。

1933年(民国22年),在崞县城、原平、轩岗、宏道、东社、大牛店等地共有摊贩83户,其中崞县城69户,原平镇8户,东社、宏道、轩岗、大牛店共6户。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除少数货郎担在农村进行经营活动外,大部分摊贩歇业。

1946年7月,崞县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为活跃城乡经济,支持个体摊贩逐步恢复营业。

1950年,崞县城、原平、轩岗共有摊贩34户,全县农村共有流动商贩706 户。

1953年,崞县城、原平、轩岗、宏道四个集镇的摊贩共113户,从业人员127人,资金3740万元(旧币)。其中,崞县城有摊贩9户,从业人员9人,资金291万元;原平镇有摊贩66户,从业人员 78人,资金2 270万元;轩岗镇有摊贩7户,从业人员7人,资金153 万元;宏道镇有摊贩 31 户,从业人员33人,资金1016万元。

商号

1933年(民国22年),全县经营百货、棉布、针织、药材、杂货的商店和饭店、货栈以及加工首饰、食品、面粉、酱醋的作坊共 445 户,资本 30余万元(银元)。其中崞县城有商号230户,资本10万元;原平镇有商号170户,资本18万元;东社、宏道两镇有商号25户,资本2万余元;轩岗与大牛店两镇有商号20户,资本8000余元。

图为各行各业经营情况

教 育

私 塾

清光绪八年(1882),崞县37都,22 屯。设有私塾 49 处。全县私塾的办学形式有3种:

一为家庭书馆。多系一两户官宦富豪,自聘教书先生在个人庭院专设一书馆,让自己的子弟或少数至亲好友的子弟在书馆供读。师资费用由开设者承担。

一为都办书房,由本都几户富豪人家发起,物色一处房院,聘请一位教书先生,吸收发起者的子弟和邻都富户的若干子弟,在书房集体供读。师资及书房设备费用,由入私塾的各户人家按供读子弟多寡平均分摊。这种办学形式,到光绪十九年,全县已发展到 83处。

一为自设书馆。这种私塾多为秀才和举人开设,也有当地士绅出资开办的。在城镇和一些较大的村庄择地而立,书房以个人名字命名。开设者提供私塾的一切设备,而一切费用须从入学者名下全部分担。

所有这些私塾多以《千字文》、《三字经》、《百家姓》、《名贤集》、《朱子治家格言》等为启蒙教材,继之以《四书》、《五经》及当地名赋、碑文等为基本教材。

与私塾授徒的同时,崞县一些乡绅富豪还创建了义学。义学的费用一部分由当地乡绅募捐,一部分由知县拨出银两支付。到清末,全县先后创建的义学有6所:

崞县城义学乾隆二十年(1755)由知县邵丰候倡建,设于崞县城内育贤坊东街,占腰子贝土地8亩,是崞县最早的义学之一。

原平镇义学乾隆二十二年创建,位于原平镇马厂街。正房3间,厨房1间。道光十年(1830)贡生邢恒谦捐祖产房屋 48 间为原平镇义学占用。

南申村保安义学 道光二十四年,南申村段芳州、段宗朝、段慎创建。大牛店义学 咸丰三年(1853)大牛店村李桢、贾恭倡建。

神山村义学 同治三年(1864)神山村贾安阔、贾正海、贾连登创建。同川南庄义学同治四年南庄村赵浚创建。

育英文社 同治九年原平镇士绅捐资创建。设于原平县南堡门内,占用房舍 35 间。首届招收学生 84名。同治十一年,因资金不足停学。

书 院

崞县书院始于明嘉靖十五年(1536),是年在崞县城崇圣寺旁建有石桥书院,万历二十二年(1594)续建宁文书院,天启二年(1622)失火,改建文江书院。

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在县城明察院故址育贤坊街重建崞阳书院。设正厅、讲堂16 间。同治三年(1864),崞阳书院移至龙王庙街,改名为崞阳考院。考院建有正厅、仪门、牌楼、操场、花园、贞观楼、园丁室等多处庭院设施。

崞阳考院重建后广延生徒,实为荐纳全县文人学士之所。到光绪十八年(1892),诸生赴考先后取得功名的进士有 73名,举人 89 名,贡生 116 名。

崞阳考院的经费主要来自田租。到光绪二十二年,在孙家庄、大阳村、李家庄、白村、上阳武、南坡、野庄、阳贾、南韩、小营、桃园、湾里、连狄等村仍拥有土地488亩,每年纳银72两。不足经费由每年田赋附加银项下支出。

学 堂

光绪三十年(1904),县知县张桐奉旨在崞阳书院旧址创建崞县第一座学堂--崞阳高等小学堂。命乡绅张景南任督学。

光绪三十二年,崞阳高等小学堂扩建,将贡院及龙王宫一并占用。高等小学堂课程除原来的《四书》、《五经》外,增设了算术、修身等新学科。

从光绪三十年招收第一班学生起,到1915年民国4年)为止,崞阳高等小学堂先后招收7个班,结业学生 265 名。

清末,随着科举制度的废除,崞县县兴起办学堂之风。光绪三十三年,在崞县城内城隍庙街创建了崞阳初等小学堂。光绪三十四年成立了宏道初等小学堂。宣统元年(1909),原平、川路社切等小学堂也相继成立。到 1911 年辛亥革命时,全县先后将原有的私塾改建、扩建为初等小学堂122所,自聘教书先生502名,入学儿童12430名。

其时,全县所办之小学堂,仍无经统一教材,教学内容由聘请之先生自行选定。学制规定为初等小学堂4年,高等小学堂2年。

外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