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平:三个案例:我们如何在思维与争辩中不走入误区?
发布时间:2024-12-02 13:34 浏览量:9
在思维和讨论中,我们往往陷入误区:看起来殚精竭虑,实际上是徒劳一场;看起来是在穷究真理,实际上只是在往牛角尖里钻;看起来是真理在手,实际上却是在对风车作战。
我们陷入了误区。
下面用我近年来讨论过的三个具体问题,来说说是一些什么样的因素把我们引入误区的。
案例1:公平与效率:把动态问题当作静态问题来讨论,只能走入死胡同(原文见《公平与效率,像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进行讨论?说说其中的方法论问题》)
过去这些年,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问题是人们竞相讨论的一个问题,学者在讲,官员在讲,甚至一般的老百姓也在讲。在最近几年中类似的话题好像少了,不是因为不想讨论这个问题,而是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已经走进死胡同了。
死胡同就在于,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往往有一种假设:世界上存在着一成不变的公平和效率关系的问题,或者说存在着一成不变的贫富差距和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但是这本身就是一个误区,为什么呢?因为世界上可能并不存在着哲学意义上、一成不变的的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问题、贫富差距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
其实,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甚至在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上,这两者间之间的关系都是不同。我们可以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来分析这个问题。
改革开放的几十年,我们大体可以分成前后两段,在前半段大约就是上个世纪的80、90年代。那个时候制约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因素是什么呢?是资本、资本的形成。所以当时人们有一句话,说当时一个发展中国家为什么穷?就是因为穷。这句话你初听起来好像是一句废话,但它说的是这个道理:一个国家为什么穷?这个“穷”是指它经济发展水平低,就是因为它穷。这第二个“穷”指的是它没钱、缺少资本,也就是说这个时候资本是制约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看贫富差距的影响关键要看它与资本形成的关系。打个比方说,200块钱两个人分。如果按照绝对平均主义的原则来分,一个人一个月100块钱,然后他每个月消费了九十块钱,每个人把剩下十块钱存到了银行变成了储蓄,然后银行再把它贷出去,那就是资本,也就是说有了10%的资本。但是我们换一个原则,假如说贫富差距拉大一点,同样是200块钱两个人分,一个人50、一个人150,那么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分到50的人可能一个月凑凑活活就就算了,一分钱也没剩下;得到150的人可能生活要奢侈一点,他一个月花了110,然后他把剩下的40块钱存到银行变成储蓄,那么银行把它贷出去变成资本,就有了20%的资本形成。
可见,资本形成的比例后者比前者高了一倍。这就是当时一些人讲贫富差距大一点会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道理。
但到了第二个阶段,情况就不一样了。特别是进入本世纪之后,虽然资本仍然是重要的,但需求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越来越大了。到了这个时候,贫富差距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就不一样了。我们经常说20%的人拥有80%的财富,而80%的人拥有20%的财富,那这样它造成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那拥有80%的财富的20%的人虽然有购买力,但是他的需求基本已经处于饱和的状态;相反,另外占有20%财富的80%的人虽然很多东西都需要,有这个需求,但是他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也就是说,到了这个阶段,贫富差距的扩大开始起到抑制需求的作用,而这个时候经济发展更主要取决于需求能不能形成。这时,贫富差距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和早期那个阶段已经不一样了。这样我们就可以澄清思考这个问题的思路了:如果说贫富差距在经济发展的早期还可以通过促进资本的形成来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是到了后期,由于对需求的抑制,过大的贫富差距已经开始成为抑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了。
这告诉我们,把动态的问题当作静态来思考和讨论,是我们可能走进误区的原因之一。
案例2:正义问题:看不清正面不妨先来看反面(原文见《其实我们不一定要知道什么是公正,只要知道什么是不公正就够了》)
公正的问题,或者说公平正义的问题,又是特别容易使人陷入误区的另一个问题。
无论古今中外,很多人都在感叹甚至谴责社会的不公,很多人都在呼唤社会的公平正义。但一讨论到公正或公平正义的问题,马上就会有人出来说,什么是公正?什么是公平正义?我们得先把这个概念弄清楚啊。这看起来似乎是理所当然,但实际上,一走到这一步,马上就是一场没完没了的学理之争,甚至演变为世界上有绝对公正吗这样的诡辩。
而就在这没完没了的学理之争中,对现实的关切,往往被搁置一边,甚至弄得你都有点理亏气短。
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你意识到一种不什么什么的状况需要改变的时候,马上就有人跟你争辩,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什么什么。于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对现实的关切,就变成了一场根本争不出结果的学理之争。
对此,阿玛蒂亚·森提出了一个解决这个问题的很好的办法:如果你看不清正面,不妨先来看反面。
当然,他的原话不是这么说的,是我给简单化的。阿玛蒂亚·森认为,人们对现实中不公正的共识远远大于哲学意义上关于什么是公正的共识。阿玛蒂亚·森说,让我们难以接受的,并不是意识到这世上缺乏“绝对的公正”——几乎没有人会这样指望,而是意识到在我们的周围存在着一些明显可以纠正的不公正。……这些人并不是在追求实现一个绝对公正的社会,但他们的确更希望尽其所能地消除那些显而易见的不公正。
这个道理很明白,尽管人们在理论上或学术上关于公正的定义可能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但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什么是不公正,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分歧。
对此,叔本华说得就更具根本性:从分析的角度看,不正义才是基本术语:而正义不过是不正义的消失。如此简单而已。
这对我们又是一个极有意义的启示:如果你看不清正面,不妨先来看反面。正面是概念性的,是模糊的、朦胧的,而反面是现实性的,是具体的,清晰的。
案例3:索引性表达:不要把别人省略的东西当作他不知道(原文见《真理越辩越明?其实有时是越辩越糊涂》)
一次,在和一位朋友聊天的时候,我说了这样一段话:为什么你经常和别人辩论,经常指责别人,而我很少与人争辩,也很少指责别人?其中的原因之一是,在别人表达一个观点的时候,你假定他除了直接表达出来的意思之外,对于相关的东西可能是不懂或不知道的。而我的假定是,他对于那些东西可能是懂的或知道的。
举个例子说。对当前消费的低迷,有人说,其中一个原因是某些消费品已经处于饱和状态。这时,可能有人马上会批驳说,不对,真正的原因是老百姓手里没钱,是因为失业、裁员、减薪、收入下降,是因为已经负债累累。对不对呢?当然对,非常对。但我可能不会去批驳。我会这样想,他既然能思考到这个地步,就业、收入、负债的因素还能不懂吗?
也就是我前面说的,我假设他是懂的,只是因为一篇文章能把问题的一个点讨论清楚就不错了,他没有涉及别的因素而已。
这里涉及的一个问题就是讨论或辩论中的索引性表达问题。常人方法学创始人加芬克尔曾经提出过一对概念,索引性表达和客观性表达。他说,前者是日常表达的特征,后者是科学表达的特征。所谓索引性表达,是指日常沟通行动“依赖于对意义的共同完成且未经申明的假设和共享知识”,它是由情境限定的。也就是说,在日常生活的互动中,人们的语言沟通往往要基于人们能够共同感知的情境与知识,省略掉很多语言要素,以提高表达的效率。
比如,妻子在下班之前给丈夫打电话:一会儿你去菜市场买点菜,海鲜就别买了。这就是一种索引性表达,因为省略了很多语言要素。她完整的意思是:(我下班先去接孩子),你(下班的时候)去菜市场买点菜。(因为昨天刚吃的海鲜,因此)海鲜就别买了。这就是索引性表达,括号里面的,都是省略掉的,但基于双方都能理解的情境和知识,都明白对方的意思,不影响意思的传达。
其实,不仅仅在日常生活中会频繁地使用索引性表达,就是在科学研究特别是社会科学研究中,也会不时使用索引性表达,因为在谈论一个问题的时候,你不可能把所有前提的东西、已知的东西,尤其是你自己以前有关的观点全部复述一遍。如果你非得那样,实际上,你做不到,别人也受不了。省略是必须的。
因此,我只有在索引性表达能够行得通的地方才批驳别人或与人进行争辩。否则徒劳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