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规范:意犹未尽说“林阴”

发布时间:2024-10-19 09:06  浏览量:1

原创 :邓木辉

关于“林阴”抑或“林荫”,最近的媒体高度关注:首先是2011年05月22日腾讯网等转载《扬子晚报》刊载的一篇文章《小学语文课本写“林阴道” 出版方称没错》,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众多网友纷纷跟帖表达看法;然后众多媒体关注这一热点,通过百度搜索发现,网上有83个讨论“林阴道”与“林荫道”的相关视频;仅中华语文网,5月24日这天就将两篇讨论“林阴道”与“林荫道”的博文作为精华安排在首页头条(邓木辉:《林阴道,没有错》;侯夫强《还是把“林阴道”中的“阴”改回去好》),另有两篇作为精华安排在首页的“文化”栏目(孙延喜《都是审音惹的祸,林荫道上怎无草?》;冯会合《“林荫”变“林阴”,该质疑谁》。笔者针对《光明日报》53日头版头条的醒目标题“绿树成荫花满枝”,写过《这个“荫”字用错了》(后刊载于《语文月刊》2011年第6期)的博文,谈到了“阴”与“荫”的读音区别及规范使用,针对所谓教材“错”用“林阴道”事件,写过《林阴道,没有错》的博文,又谈到了相似内容,按理,应该了无兴趣,不必再谈这一话题。然意犹未尽,故再说“林阴”。

讨论中暴露的问题令人深思:

大量网友差不多都是异口同声指责苏教版教材的“低级错误”,而且居然一“错”就是15年,而且居然没有老师发现并质疑!因而发现“错误”者觉得自己无异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惊奇愤怒,忍无可忍!就是媒体编辑,也是恍然大悟,觉得教材确实“错”了,于是大费周章去追踪,去查证!同样是522日报道教材“出错”事件的文章标题,《扬子晚报》用的是“小学语文课本写‘林阴道’出版方称没错”,这还算克制客气;而中华网“中华论坛”用的是“专家悍然将‘林阴道’写入江苏小学语文课本!”用“悍然”一词,再加一个感叹号,将编辑的惊愕鄙夷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批“错”标题五花八门,不再一一列举!其实,教材本无错,无知自扰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有一个法规性文件《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而这,是教材编写的依据,是辞书编写的依据,也是全体公民语言运用应该遵守的一个规范标准。在有规范标准的情况下,教材编者执行规范标准,何错之有?相反,教材编者如果不执行规范标准,各行其是,我行我素,仍然按某些工具书的所谓推荐词条去编教材,这才大错特错!

有的专家说,“林荫道”与“林阴道”二者通用,但意义有所不同:“林荫道”是指树木遮盖太阳而形成的路,“林阴道”是指背着太阳的路;两个词都可以用,只是意义有些差别,一个强调树木遮阳,一个强调背着阳光,现在已经被混淆成通用了。搜索视频发现,有的节目主持人说,“林阴道”与“林荫道”通用,考试时该写哪个呢?按《现代汉语词典》的注释,二者可算“通用”;按《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注释,根本没有所谓“林荫道”一词,何来“通用”?当然,如果没有规范标准,各自依据不同的工具书去解释去运用,倒也无可厚非,毕竟没有规范和统一用法啊!但问题是已经有规范标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执行了规范标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该以什么为判断标准,道理不是显而易见?这些说法暴露的问题是:有的专家潜意识里没有规范标准,有的主持人不知有规范标准。专家和主持人尚且如此,广大网友认为教材“出错”也就不足为奇!当然,根本原因还是对《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宣传不够。

一般来说,中学语文教师是知道有《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并知道其权威性的(不能说所有语文教师都知道),但仍有人主张二者通用甚至用“林荫”取代“林阴”,理由或者是《现代汉语词典》的注释,或者是“林荫”的表意功能,或者是“林荫”的使用频率,或者是“林荫”的历史用例及“正统”地位,等等。我认为这些理由都还不够充分:①《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的权威性高于《现代汉语词典》,关于“林阴”抑或“林荫”,只能以《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为规范标准,不能以《现代汉语词典》为判断依据。②之所以“阴”,主要因为无“日”(阳光),未必一定因为无“草”(草头),“荫”并不能一定让人联想到有“木”,除非将“荫”的草头换为“木头”,但有必要这样吗?退一步说,即便“林阴”的表意功能不如“林荫”,也没有必要恢复“林荫”,繁体字比简体字表意功能更强,有必要恢复繁体字?现在恢复“林荫”是折腾添乱,正如恢复繁体字会造成颠覆性混乱!③词的使用频率是一个动态的数字,由于对《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宣传不够,不少人不知道该用“林阴”而不该用“林荫”,导致“林荫”的使用频率高于“林阴”,但如果加大宣传《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严格执行《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再过十年二十年,词频情况肯定大不一样!④词义演变复杂,诸多纠缠不清,专家为方便运用、规范运用、化繁为简而(制定规范标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肯定不是轻率之举,肯定经过审慎比较方才决定取舍,规范标准既然颁布就应该严格执行,不能各行其是;或许,《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还不完善,有必要修订完善,但我们不能因为其不完善而不执行;可以说,任何法律法规都说不上完善,不同的人总会对它有不同的看法,但我们能因为其不完善而不执行?⑤问题不仅仅是对待一个“荫”字的问题,还涉及到对整个《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乃至其他规范标准要不要严格执行的问题。⑥“林荫”未必比“林阴”正统,下面一篇文章很能说明问题:

“林阴道”写法不为错 汉代前只有“林阴”

汉代之前只有“阴”没有“荫”

“阴(陰)与荫(蔭)看上去好像都是‘古已有之’,以至于十三亿人没有几人能够一眼看清他们的亲缘关系。其实只要我们一查‘家谱’,就会发现阴其实是荫的古字,也就是先有‘阴’后有‘荫’,汉代之前只有阴没有荫,二者是古今字关系。用形象的比喻来说,‘阴’就是‘荫’的祖宗。”南师大古典文献学与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特聘教授黄征告诉记者,从战国之后才有“荫”的用例,而“荫”的字形记载要到汉代《石门颂》碑刻、许慎《说文解字》才见到(光有文献用例而不见实物字形的字有可能是后人添改出来的),然后是“荫”和“阴”并存于文字中。

因此,汉代之前如果写“林荫道”反而是不规范的甚至是错误的。由于“阴”“荫”为古今字关系,一个是祖宗,一个是孙子,从汉代起到明、清年间,“林荫道”就是“林阴道”,意义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差别。直到民国年间,“林荫道”这个用法才逐渐流行,并影响至今。还有,“林荫道”“林阴道”都是现代词汇,古人几乎没有什么用例。那种认为“林荫道”比“林阴道”早上千年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编教材要看国家标准不能掺入个人情感

对于现代汉语来说,国家主管部门的规范就是唯一标准,1985年国家颁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明确了“荫”统读第四声,“林荫道”“林荫”统一写成“林阴道”“林阴”。1997年国家语委推出的《语言文字规范手册》,1998年语文出版社根据这个文件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字典》,已将“林荫大道”“树荫”全部改为“林阴大道”和“树阴”。

“因此这就是国家标准;超出国家标准的都是民间约定俗成的‘俗字’‘俗语词’之类,不足以取代国家标准。有鉴于此,苏教版语文教材中选用了‘林阴道’是遵从了国家的规范和标准,并不是‘弄错了’。”黄教授说。

“从我个人角度来言,也觉得‘林荫道’挺好,但编写教材绝不能掺入个人情感,一切以国家标准为准绳。”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主编朱家珑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编教材是很严肃的事,是教下一代的。既不能跟着哪本字典跑也不能跟着出版社跑,标准只有一个。”朱家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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