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不准”名存实亡?中国书协需要给公众一个明确交代
发布时间:2025-09-11 19:56 浏览量:32
一项原本旨在斩断权力寻租链条的反腐规定,在现实中却陷入执行模糊、说一套做一套的尴尬境地。
2018年,中国书法家协会被报道出台针对主席团副主席以上领导的“四个不准”规定,明确禁止他们在职期间办个展、出书、搞笔会、走穴。这项规定被视为中国书协对当时备受诟病的“雅贿”等文化腐败现象的强力回应。
然而七年过去了,这项规定似乎正陷入名存实亡的尴尬境地。2025年7月,中国书协作为第一主办单位,为现任副主席张胜伟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了个展。这一行为与“四个不准”中“不准办个展”的要求直接冲突。
01 规定出台背景:遏制“雅贿”与权力寻租
中国书协曾是文化腐败的高发地带,老百姓俗称为“雅贿”。此前,陕西书协选举主席团成员时,竟出现了60多个副主席的咄咄怪事,成为古今中外未闻的文化丑闻。
赵长青案更是典型例证。这位中国书协原副主席在2006年至2019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批中国书协会员、当选中国书协理事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86万余元。
赵长青善于以所谓的书法作品为幌子索贿受贿3。他甚至还总结了一套顺口溜:“当官的收钱,不是贪污就是受贿;我收钱是稿费,既不犯法又不犯罪,顶多交点税”。
02 现实执行:规定与实践的明显背离
规定与现实之间存在显著差距。中书协作为第一主办单位为现任副主席张胜伟举办个展,这与其历史上对个人展览的谨慎态度形成鲜明对比。
中国书协主办等于给展览贴上了“国家级”权威标签,随之而来的还有政策绿灯、媒体聚光、学术加冕和市场溢价等各色“附加值”。
长期以来,由中书协直接参与担任“主办单位”的个人书法展比较罕见。如今却为现任副主席破例,这不得不让人质疑:“四个不准”是否仍然有效?
03 艺术与权力的纠缠:公共资源如何分配
中国美术馆作为直属文旅部的国家美术最高展示平台,其展览场地的资源稀缺性不言而喻。据称,“个人书法展”直接申请中国美术馆场地,成功率不足3%。
公共资源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共性原则。然而张胜伟展览呈现出的却是强烈个人化倾向,西安美术学院书法系官微发布的通稿称:“展览集中展示张胜伟近年来书法创作成果,向社会汇报其艺术思考”。
展览序言全文千字中,高频出现9次“余”,3次“余以为”,2次“余尝谓”,以及“余出身”“余平生”“余生于”等,更是凸显其个人叙事。
04 书协的沉默:为何需要明确表态
中国书协对此规定的现状保持沉默,这种态度令人失望。沉默只会损害公信力,让人怀疑是否在默许某种特权存在。
书协应该明确表态:要么重申“四个不准”的有效性,并要求所有成员严格遵守;要么正式修改或废止这一规定,并说明理由。
无论如何选择,都需要通过正式渠道向公众公开说明,而不是让规定处于模糊状态,一方面看似存在,另一方面又被公然无视。
05 超越规定:构建更健康的艺术生态
单纯依靠一纸禁令并不能根本解决艺术与权力纠缠的问题。需要构建更阳光、公正的展览、评审和交易机制,并完善监督。
中国书协作为全国性专业组织,其职责不仅是管理,更重要的是服务书法艺术发展和引导行业风气。这需要建立更透明的决策过程和更公平的资源分配机制。
只有建立真正尊重艺术规律的管理引导,才能培养出健康繁荣的书法艺术生态,让书法艺术回归本体,而不是成为权力和金钱的附庸。
2025年7月,中国书协作为第一主办单位,为现任副主席张胜伟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个展。这一事件与“四个不准”中“不准办个展”的要求直接相悖。
中国书协的沉默只会损害其公信力。它需要明确表态:要么重申“四个不准”的有效性并要求所有成员严格遵守;要么正式修改或废止这一规定并说明理由。
无论如何选择,书协都应该通过正式渠道向公众公开说明,而不是让规定处于模糊状态——一方面看似存在,另一方面又被公然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