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华《日记》:诗人择词的秩序如同夏天择一枝凌霄花伸进我窗户
发布时间:2025-07-26 07:02 浏览量:42
记得鲁迅写过一首讽刺诗《我的失恋》,虽然貌似打油,但是依据诙谐易懂的语言达到了对当时一些以爱情为主题的诗篇的辛辣讽刺。当下诗人余秀华,并非文豪,却也做到了以辣笔讽刺时弊、回敬歹人的目的,尽显其才。之前我们读过她几首这样的作品,如《孔二狗》、《我拒绝一无钱的赔偿》、《又是自律的一天》、《初冬》。本期我们分享她的新作《日记》。
其实,通读余秀华这首作品一遍后许多人都会哈哈一笑,因为这诗中有几行调侃骂人的意味,文骂的那种。网上经常有几个人有缘有由的骂余秀华老师。有的甚至还连写数篇文章去狠狠地损余老师。而她一旦听闻这些针对自己的文字后也会立马回敬过去。这首《日记》就是如此。由于其间的讽刺意味甚浓,节奏感也挺强,我们完全可以把它作为一首诗来读。
第一节一开头女诗人从自己的写作经验起笔,后以类比手法从侧面摹写这世间的一些人和事物:“诗人有词语的秩序,泼妇叉腰之时 / 会选择腰的位置 / 如同夏天选择把一枝凌霄花伸进我的窗户”。
这一节的诗眼在“选择”、“秩序”一词。诗人写诗,常常自觉地积极运用各种技巧和修辞排列成自己需要的语序,从而精准地表达出心中的感觉和诗意。 这当然是诗人文心选择的结果。她自然深有体会。依此类推,女诗人想到了泼妇骂街。想提气发出更大声响时,一些吵架的妇女自然会把两只手分别按在腰眼的位置,以壮声势。炎夏时节,凌霄花开。女诗人在诗句里强调的是夏天的热情烈如火,把一枝美丽的花递到她窗前,给予她以惊喜。
第一次记住凌霄花因为舒婷的《致橡树》里的那一行句子:“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缘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在《致橡树》一诗中凌霄花成为一种虚荣的反面形象,让人生厌。而余秀华在自己的新作里让凌霄花作为夏日礼物一般呈现于一扇窗前,令人顿感惊喜、惊艳,生机勃勃,眼前一亮。
第二行显得出诗人对生活里一些人物的犀利观察,而下笔摹写的语言更是生动、诙谐,其中的意味教人忍俊不禁。第三行因为这一枝花的出现而让夏日诗意顿生。两行诗皆堪称神来之笔,意趣皆佳。
第一节写的是女诗人脑海中的人间风景,是关于人的,,第二节则写出了女诗人心中浮想的人间险恶之处:“夜晚野鬼进村,家狗会叫起来 / 月亮好好地挂着,月亮好好地挂到 / 鬼变成人,人变成鬼”。
这人间哪有什么鬼呢?要么是人害怕至极的幻像,要么是一些人装神弄鬼,心生的妄念歹意。传说里鬼见不得阳光,只在夜晚出没。女诗人对人间事熟谙且敏感,对人心的体察自有一番感受与看透。
在这人间,温馨与冷酷并存,善良与恶意并存,且常常相互转化。女诗人所在的横店村少为人知,却也是人间的一个角落,能让她从中洞悉到各种人性,从而领会到这人间的美丑、善恶,并用自己的熟练的文字排序成为诗行。第二节三行尤其能体现第一节头一行“诗人有词语的秩序”的内涵。
第一行里的两句字数相等,构成叙事的顺序结构。第二行同样如此,却由一字之差的略加变化形成不同的状态和含义,对第一行里的恐怖感形成烘托场景、气氛的作用,并引出女诗人最重要的感悟。但是,以女诗人的慧眼,还是分辨得出人与鬼的。显然,女诗人笔下的鬼与古人笔下的魑魅魍魉一样,象征着总想祸害别人的家伙。另外,女诗人笔下在民间传说里,人去世后变成鬼,鬼再投胎转世成人。
第三节诗承接第二节关于鬼的两个含义而写:“夜风里谁在练习吹笛,花妖一遍 / 罗刹海市一遍 / “又鸟不知它是鸡,马户不知自己是驴”。
《花妖》是一首特别缠绵的情歌,属于多回转世仍然错过的那种爱情吟唱。而《罗刹海市》是对人间那些丑美不分、却仍扮高雅的一些圈子的巨大讽刺,让人觉得荒诞可笑之余,揭露出并批判了当下一些人的鬼畜之质。
第四节恰好正是女诗人对经常攻击谩骂她的一位小丑的还击:“最好的驴子在商洛,生了个骡子叫陈斌 / 人间有人间的秩序 / 偏有野兽披人衣”。
显然,女诗人沿用了《罗刹海市》里对驴的品性的描写,仍然以“驴”来作为一种隐喻对象。诗词自古以来就有以畜牲、野兽来讽刺人的用法,如“硕鼠硕鼠,无食吾黍”,再如“蹇驴得意鸣春风”,“驴骡无知,伏食如故”……人间的理想状态是什么样的呢?应该是友善祥和的,能让人诗意栖居的,让人们悠然自得,各得其适。但是,一旦有野兽混入这人间,理想的人间秩序必被野蛮搅乱。他们说着假仁假义的言语,做着损人利己的事情。这是让人愤恨不已的原因。
第五节头一行诗意跳转,是另一番想象的场景:“以上一段是插曲。约李清照来喝酒”。
其实,生活里很多事都是小事,真可谓小插曲,我们大可不必太计较,真的可以放怀以赏。比如女诗人在前四节里所写的那些。女诗人约宋时的大才女来喝酒,豪爽是一面,谐趣又是一面。这趣味真堪入诗“问:既当诗人亦会骂人岂不快哉? / 她有点晕:少管人间事 / 你尝这狗肉鲜不鲜?”
狗肉因冷时腥不入席,爱之亦人间风味。并没有谁规定了诗人不可骂人,只是诗人本无骂人念头,看不惯人间一些人事的时候才回敬于人。古时妇女束于礼节,束于三从四德,而今这些束缚俱无。吃狗肉,却是古今闲人趣事,狗肉需趁热偷吃,更加诱人。李清照能搓麻能喝酒,不失千古才女大名。至于吃狗肉之语,乃是老余的自悟:回怼几句给那些无识之货即可,并无太多计较。凡此类事,过后即释怀。
读了余秀华这首《日记》,让人看到的是世间众生相的一部分,并未看到她对这人世的厌憎,反而在嘻怒骂笑之间体会到她对这人世的热爱。不是吗?欢迎诗友交流讨论。欢迎关注白马侃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