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在评论里说什么(包括讽刺挖苦我)我都点赞

发布时间:2025-07-25 00:36  浏览量:33

我常在头条上分享些法律文件,有些是自己写的,有些是转的。自己写的倒还好,大抵因文风老派,引不起什么风波;转的那些却常招来不少冷嘲热讽。我是一名老法律工作者了,深知处理旧案须用旧法之理,故而常翻检些陈年卷宗。每有分享,必在标题注明年份文号,开篇即言明效力如何。然而看客们多不解此中深意,一见旧文件,便疑为"骗流量"之举。

我想,他们大约是不明白的。法律这碗饭,原不是只消懂得时新条文就能吃得开的。那些陈年的法律文件,纸色已经发黄,字迹也渐模糊,却偏生藏着解决旧日纠纷的钥匙。譬如有人要打一桩十年前的官司,你拿今天的法条去套,岂不是"缘木求鱼"?然而这些旧文件,在寻常百姓手里,真如"海底捞针"一般难觅。我不过是做个"摆渡人",将这些尘封的文字,渡到需要的人眼前罢了。

评论区里常有讥诮之声:"这老古董又来了"、"过时的东西还拿出来现眼"。我见了,照例点个赞。他们笑我迂腐,我却不恼。法之为物,本就有古今之辨。今人看旧法,觉得不合时宜;旧法看今人,或许也觉得格格不入。然而时光流转中,那些白纸黑字记录下的,正是我们这个国家法治进程的年轮。

有一回,我分享了一份二十年前的部门规章。次日便有人留言道:"这种老黄历也好意思发?"我照例点赞。谁知过了半月,竟有读者私信谢我,说他父亲的一桩陈年纠纷,正苦于找不到当年依据,多亏我那篇分享才得以解决。这倒叫我有些感慨:那些看似无用的旧条文,说不定何时就成了别人的"及时雨"。

当然,我也明白,网络世界讲究的是"新"与"快"。人们追逐热点,崇尚潮流,对那些蒙尘的旧物自然不屑一顾。他们笑我"抱残守缺",我亦不辩。法律人的职责,本就不是趋时媚俗。那些发黄的纸页里,记录的何止是冰冷的条文,更是一个时代的法治记忆。

所以,你们尽管在评论区嬉笑怒骂。我自会为每一条留言点赞——不是认同,而是感谢。感谢你们让我知道,这世上还有人愿意看一眼这些老物件;哪怕是用讽刺的眼光,也强过视而不见。

点赞的手指已经准备好了。你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