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教师当学生管,把学生当祖宗供”的教育模式,可行吗?

发布时间:2024-09-10 16:46  浏览量:27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左玮】

2024年9月10日是我国第四十个教师节。如果说青年是国家的希望,那么教师就是这片希望的土壤。

四十个春秋冬夏以来,教育工作者们以身作则,扛起教书育人的大旗,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一批又一批的青年才俊,为富国强民奠定坚实基础。有这样优秀的队伍驻扎教育阵地,实为今日国家民族之幸。

不过近年来,一线教育工作者的压力越来越大,而大部分压力正是来自教室讲台下的小听众们。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月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相关情况央视网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消息发布后,立即引发热议。

有人认为《意见》支撑教育惩戒权的力度仍不到位,怀念当初“该打打、该骂骂”的“老规矩”;也有人举例某些教师以极端方式惩罚学生,造成侮辱、伤害之实,忧心《意见》之后教育惩戒权是否会遭到滥用。

教育一线的工作者们,对此有些心里话。

01

“国务院提出维护教师惩戒权,教师群体必然是支持和振奋的。”当我提及“戒尺重回讲台”这一话题,成都一位知名校长如是说。但他即刻撇了撇嘴、摇了摇头:“虽然有法可依了,但大多都不会冒险尝试,尤其是年轻教师们。”

他的观点,我从不止一名教师的举例中得到了佐证。其中一名教师偷偷告诉我:近年,“渡可渡之人”和“放下助人情节,尊重他人命运”成了年轻老师之间的流行语。就本次《意见》而言,受访教师们既为“国家为合法惩戒撑腰”感到欣喜,也对能否落实到课堂充满疑惑。

“2021年,各部门就已经明确提出将教育惩戒权重新赋予教师,当时也引起一番讨论,且社会舆论大部分都支持教师。”一名深耕“家校社”联动的未保专家告诉我。“但社会反馈的积极态度,提供的是宏观支持。落实到具体个例,教师大多迷茫又无力。”

“迷茫又无力”从何而来?

·“把教师当学生管,把学生当祖宗供”

广东拟立法赋予老师"惩戒权" 罚站罚跑不属于体罚东方IC

不少老师反映,教育无力感最直接的来源是极个别学生和家长。“你采写过校园霸凌相关报道,或许也该让大众知道,这些年,学生霸凌教师的事件其实也不少。”一名年轻教师叹息道。

广州某私立中学的老师小月(化名)挣扎一天后,还是于9月2日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开学那天,我就被班上一个男学生打了。其实他并没有针对我,而是教他的老师里我是最年轻、体格最弱的一个,这是他自己给班上其它学生立威‘炫耀’时说的。我被打后,校长说了,要惩罚学生不太容易,开除更难…”令她沮丧的是,报警之后民警解释,未成年人以批评教育为主,建议她和家长协商处理,即使坚持诉讼,折腾到最后,最多也只是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

“在学校这个法律边缘地带,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约束,一些未成年人的丑恶展现得淋漓尽致。”泸州某地,辖区集结了大量学校的杨警官评价道。他为我例举了几个他办理的令人瞠目结舌的案件——比如,被班主任训斥后,两名学生计划在楼道拐角处将怀孕的女老师推下楼梯,因被其他同学及时发现,老师才逃过一劫。再比如,通过散布自己和老师的黄谣,意图使原本严格管教自己的老师“退避三舍”。

因为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大量问题学生祸害整个班级甚至伤害老师的事件不能公之于众,逐渐成为了舆论的视线盲区。“《意见》的核心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合理惩戒权,在孩子可塑性最强时对不良行为进行纠偏。但如今的大环境,不说不良行为,就算中小学生做出过激行为,也会受到诸多保护。警察尚且拿他们没法,让文质彬彬的老师去惩戒他们,怎么惩戒?”

除了极个别摒弃“尊师重教”的学生和家长,近些年,暗流涌动的家校矛盾也使教师群体和家长群体之间形成了一种互相提防的状态。一方面,很多家长习惯于将“惩戒”与“体罚”划等号,对教师惩戒权谈之色变。另一方面,师生关系发生了一些变化。“早餐中的汉堡忘在麦当劳了,发微信请我帮忙去取。告知老师送不了孩子上学,叫了个滴滴让老师在门口等着接一下。”在部分家长心目中,教师变成了服务者,应该解决学生的多元需求。那既然是服务者,你又哪能惩戒“客人”呢?

需要强调的是,绝大多数学生和家长是尊师重教明事理的,但一旦涉及身边家校矛盾,几乎全员沉默。这无异放大了“怪兽家长”给教师群体带来的负面影响,令敢管敢为的老师陷入自我怀疑之中。而教师在班级管理中的权威一旦丧失,教学任务和纪律管理则寸步难行。

·遭遇对抗时沉默妥协

“迷茫无力”还来源于“无法确定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能否会提供支持”。教师也需要安全感,若教师孤立无援,“积极管教”和“合理惩戒”无从谈起。

有老师形容,《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以红线划出“戒尺”的范围和力度以保护学生权益。但在实践中,反被个别学生当作掣肘老师的武器。此前一些事件表明,只要家长来闹,校方即刻“滑跪”低头认怂、息事宁人,即使错不在老师。个别地方教育部门,甚至将家长投诉举报率作为考核评价教师的指标之一,要求“零举报”和“家校联动满意度”。

“你可以去了解一下五莲二中杨老师的遭遇,如果没有媒体曝光,他能讨回公道吗?”一名老师说。

事件的起因,是杨老师追回两个逃课至操场玩耍的学生,并用书本敲打了几下。学生家长遂以“体罚”为由举报老师,要求学校顶格处理。学校第一时间对老师做出了停职、赔礼道歉、取消评优资格、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等处分。之后的两个月,家长仍旧频频举报和施压,为了息事宁人,教育局再次对已停职处分的杨老师进行了追加处理:扣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责成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将该教师纳入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大量杨老师的学生和家长为他鸣不平,但教育局依旧拿出了“敌我态度”来处理教师,将杨老师彻底逐出了教育阵地。“如果不是媒体报道,最终引起了社会舆论和上级关注,当地教育局会撤销对他的处分吗?”事发后,当地教师群体望之心寒,更不确定自己遇到此类事件后能否“沉冤昭雪”,如此,教师哪里还敢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开玩笑?

·面对风暴时有口难辩

更何况,大众舆论并不常常站在教师这边。虽然2021年教育部调研和近期相关热点,社会舆论皆偏向支持“戒尺重回讲台”。但一旦出现具体矛盾,社会舆论往往更偏向学生。“很多声音不是就事论事,而是借此攻击‘教师’这个身份和发泄对当下教育的不满。”

《意见》出台前,语焉不详、模棱两可的“界限”更是教师无所适从的“暗雷”——教师维护秩序和纪律的正当举措,受到很多“具体又模糊”的束缚。例如《教师法》规定“教师不能体罚学生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但什么是体罚,什么叫变相体罚没有界定。比如罚站不算体罚,但超过“一定时限”算体罚。“一定时限”是多久,每个学生以及背后的家长评判标准都不同。比如说不能对学生进行言语羞辱,但个体对“羞辱”的感受差异极大。“最明显的是,既有家长鼓励老师‘该骂骂,培养耐挫性’,又有家长认为‘点名批评’会造成心理阴影。”迷糊不清意味着有概率踩中暗雷,由此,很多老师教育手段不断弱化,在管教中无所适从。

再加上近几十年教育界、司法界等矫枉过正的宣传,用教育和爱感化而不处罚学生,已经成了一种政治正确。例如受到很多人推崇的“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不要打骂,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处罚孩子,是教育工作的失败,是教育无能的表现”等名言,便是佐证。

总而言之,即使《意见》明确表态为教师“撑腰”,很多老师仍无法确定,自己积极管教学生之后,是否会得到家长、学校、教育部门乃至社会的支持。趋利避害是人之本能,部分不想以身犯险成为“孤勇者”的教师,在“积极管教”与“听之任之”的跷跷板上左右摇摆、进退维谷。

2019年6月,北京教委发 教师有体罚幼儿等11项行为或将被开除东方IC

02

好的教育,必定是厚爱又严管,宽容不纵容。

在过去一段时间,“惩戒”曾被个别教育者曲解为“体罚”,部分学校、个别教师也确实存在体罚学生的现象。毋庸赘言的是,从教师体罚的自由裁量到依法依规的合理惩戒,从强调师生的“尊卑有序”到追求尊重平等,这是时代的进步。然而,与之相伴随的是,教育惩戒也渐渐被虚置,出现了教师“不好管、不敢管”,学生“打不得、骂不得”等情况,负面效应日趋凸显。

互联网时代,教育工作再增新挑战。比如,孩子可轻易获取各种信息,瓦解了曾经教师“传道受业解惑”的权威性;再比如,“穿衣自由”、小众爱好等对自我表达和话语权高度追求,以特立独行为荣。今天的“严师”,需有更多的智慧,把握这一代孩子甚至家长的个性特点,采取适切的教育手段,才能有效管理、事半功倍。

《意见》正是在此背景下,对教育惩戒权的实践做出了更合理明确的指导。一方面,《意见》力挺“积极管教”。要求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另一方面,《意见》同样对教师群体提出新要求。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等。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六种情形老师可以当场实施教育惩戒”、“将惩戒手段进行细分,针对不同情形可以使用一般、较重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以及“教育惩戒的七条红线”。

《意见》旨在为教育“纠偏”,为教师合理惩戒“撑腰”,多家媒体及专家也进行了详细解读,但一线教育工作者仍有一些困惑。

比如,《意见》细化了部分惩戒手段的标准,允许教师“当众点名批评”、“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等,打消了很多教师的实践顾虑。但也有老师提出疑惑:如果在“一周内停课停学”惩戒行为期间,学生出现身心安全问题,教师是否要担责?“暂停或限制学生参加集体活动”若遭来青春期身强体壮学生的过激行为,有关部门是否会处理学生?

还有教师提出,《意见》中“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可以实施必要惩戒,“故意”一词容易引起教师和家长、家长和家长间的矛盾。一名班主任举例,如今家长群体已经割裂,人心不齐且诉求针锋相对。尤其在“双减”之后,哪怕同一个班,家长们的分化也极为明显——怨教师作业少了不负责的VS怪教师作业多了太卷的;走艺体赛道不想抓学业、不愿参加延时服务的VS双职工家庭恨不得孩子24小时都在学校的;希望学校多开展春秋游或文体娱乐活动VS不希望学校“折腾”自己和孩子的等等。

“最典型的就是越来越多家长擅自免去孩子的作业、不参加劳动或集体活动甚至频频早退迟到。有些理由竟然是‘我自己都做不来的题不为难孩子’、‘昨晚打游戏打晚了无法早起’,这些情况算作‘学生故意不服从管理’吗?难道让老师去惩戒家长?”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戒尺”消失多年之后,很多老师已逐渐失去了惩戒能力。此前的诸多事件,也让他们难以相信家长、教育部门及社会舆论。“一个实例胜过千言万语。”一名未检检察官告诉我,如果在《意见》实施后,教育惩戒引发的冲突没有越来越多实例上的改变,此类法律法规仍旧同“消失多年的戒尺”一般,被一线教师们束之高阁。

令人感慨的是,目前的状况,并非依靠某些敢管敢为的教师或者通情达理的家长群体就能改变,更关键的节点是教育界高层、公检法部门甚至整个社会风气。

例如,此次采写中不难发现,教师正确把握教育惩戒权非常重要,既可以避免因为认知上的错误而滥用,也可以避免家长对班务横加干涉甚至泼“脏水”。但因被非教学任务牵制了大量时间精力,很多老师根本没力将此次《意见》、《教师法》和最新版《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串联学习,根本无从掌握自身权益、教育惩戒红线及尺度,哪怕这些关乎自己切身利益。

亦有校长指出,不管是学生、老师、家长还是学校和教育局,对抗“怪兽家长”时“价值观团结但行动力上疲软”,才给了少数胡搅难缠者的可趁之机——不够硬气的背后并非“没法可依”,而是想要快点回到正常教育教学或生活秩序中。

关于体罚的网络漫画图东方IC

03

《礼记·学记》中说,“夏楚二物,收其威也”。“夏”是“树木枝干”,“楚”是“荆条”,它们就是戒尺和教鞭的前身,教师用来警惕鞭策学生,收到整肃威仪的效果。

千百年来,教育惩戒的目正在于此:一是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改错;二是尽可能地维护教育秩序。惩戒不是针对某个学生,而是让学生们接受教育。教育惩戒不是一个单纯的针对违纪行为的惩罚工作,而是矫治学生不当或者不良行为的重要契机。

“惩者,以正其心也。”有“惩”才会有“戒”,“惩”必然会造成一定的身心不适,才会达到“戒”的效果。

鲁迅先生能成为一代文豪,既离不开百草园,也离不开三味书屋里的那条戒尺;魏巍先生回忆起恩师,也曾笑谈“教鞭轻轻落下”。都德先生笔下的老师“胳膊底下夹着那怕人的铁戒尺”;教育家马卡连柯说“适当的惩戒不仅是老师的权利,更是老师的义务。”古今中外,惩戒权都是教育权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没有惩戒的教育,就像没有刹车的汽车,是残缺且不负责的。没有“严师”, 教育出来的学生也谈不上“高徒”。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政策为合理惩戒“撑腰”,列出了惩戒教育方式的“白名单”和“黑名单”。部分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在为受冤教师“翻案”,部分公检法判例也不再“按闹分配”和“和稀泥”,越来越多网友也从“血衣女孩”、“成都49中”舆情中吸取经验教训,深谙“让子弹飞一会”。

临近第40个教师节,《意见》再次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态度:教师可以管教学生,也应当积极管教学生。

当严师手持“不烫手的戒尺”,既可教书,又敢育人,才能及时修枝长歪的小树,使秀木成林。律法管教有理、惩戒有度,秩序才能回归、纪律方能周正。

若老师不敢惩戒,最终的受害者还是孩子们。

标签: 教师 学生 祖宗

外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