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记忆】游洪儒 || “信阳事件”亲历记
发布时间:2025-07-13 01:26 浏览量:37
"信阳事件"亲历记
文/游洪儒
当时,我任上蔡县委副书记、县长,基本上经历了"信阳事件"和处理"信阳事件"的全过程(因自己是审查对象,对处理"信阳事件",只知道表面情况)。我有资格谈"信阳事件",不过因为时间长了,问题也比较复杂,涉及的人也广,只能简要地谈一下当时的情况。
什么是"信阳事件"?即1959年信阳专区所辖各县大量饿死人的事件,是古今中外历史上罕见的大事件。
"信阳事件"是我党"左"的路线造成的严重恶果(这里用左的路线未用左倾路线,是想和我党历史上左倾路线有所区别)。当然有天灾因素,不是决定因素,决定因素是人祸。
具体一点讲,"信阳事件"形成,从思想根源说,当时人们把左的路线产物——"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当成正确路线,加上中央"庐山会议"精神贯彻,本来已经左的不能行了,又一再反右,搞得人人自危,不敢说实话。
有的说,说了实话怕挨整,这是一种浮浅的理解。从更深层次心理上说,说了实话不但不顶用,一反你右倾,左的会更利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损失,也就会更加严重。
再就是农业上高产量,高征购。反右反出一个浮夸风,浮夸风出一个高产量,高产量出来一个高征购,高征购形成群众断炊,没饭吃,得浮肿,饿死人。
上蔡县1958年夏季征购,信阳地委叫争取完成一亿斤小麦,实际完成9000多万斤,占总产量一半左右,已经透底,又遇上严重旱灾,加上吃大食堂,食堂开不了锅,群众自己又没粮食。有的说不让群众"冒烟",实际上群众也无"烟"可冒。普遍断炊,浮肿病人到处可见,人员大量死亡,形成了所谓"信阳事件"。
认识"信阳事件"对我自己来说,有一个过程。主要有四个阶段:
一、盲目执行"左"的路线,更确切地说,忠实执行了"左"的路线。我党从1957年开始,在路线上就"左"了,反右派即是一个重要表现。1958年推出"三面红旗",路线更"左"了,接着召开"庐山会议","左"的路线更加厉害。然而自己没有一点怀疑,忠实执行着这一"左"的路线。
在农业上高指标,高征购,反瞒产,大办食堂,在工业上大办钢铁等,我都忠实地执行了。思想上没有一点怀疑,非常忠实,非常紧跟,还认为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可以想象,"左"的路线执行得那么厉害,也就必然产生严重后果。
二、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大概在1959年底,1960年春,"信阳事件"的问题,由逐渐暴露到严重形成,开始大量发生浮肿病,出现饿死人。这个时候,我开始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当时,我们一位县委副书记安振东,从和店公社向我打电话说:"和店瞒产也很多",我当即回答说:"老安,现在不是瞒产问题,而是认识我们的问题是严重问题"。
民主补课时,我在县直会议上做检查,安振东同志把我俩在电话上的原话当着大家公布了。使我很受感动,安振东真是位好同志。
我当时的指导思想是,问题已经出来了,尽量争取能在全区占一般或者比较轻的县,就算不错了。所以,我千方百计想办法,尽量少死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让县粮食局陈伯英局长往下多分统销粮指标三、四百万斤,当时给东岸公社200万斤,王某某书记执意不要,受到我严厉批评。
2、大量集中浮肿病人,那时成立了浮肿病医院,集中起来小量浮肿病人,因为我们第二书记提出不是浮肿的不准集中等五不准。趁他在省开会,我在家主持工作,召开公社书记紧急会议,亲自拟文件并在会上提出:"宁愿扩大治疗范围,也不准遗漏一个应该治的病人",全县集中起来浮肿病人10多万人。集中起来就要给饭吃,至少少死一万人以上。
3、号召种菜。提出房前屋后,自留地,大田只要有空闲地方,都可种菜。菜的品种,只要能种的菜,都可种,春季种南瓜更好,麦收前可以早接上。种菜一是收获时间短,二是能省粮食,再就是不算粮食产量,在少饿死人上起到一定作用。
4、走访群众。第一书记在北京治病,第二书记在省开会,我在家主持工作。利用早晚在县城周围走访,发现病人及时催收到浮肿病医院。在城关大街上,发现原供销社主任韦志诚,58年被打成右派,满身浮肿,我及时写条送到县医院,现在已80多岁仍健在。在邵店北一个村庄,发现一个病人,骨瘦如柴,说是武汉一个工人,病得这样厉害,满口感谢党的话,没有一声怨言,我立即写条送到浮肿病医院。
三、"民主补课"开始,深思自己的责任。1960年秋后,中央、省、地派干部到上蔡县,说"信阳事件"是民主革命不彻底,是国民党复辟,采取"民主补课"手段解决。
用三种方法对干部集训,一种是特训班;一种是集训班;一种是学习班。参加特训班的到专区集中,参加集训班的就地集中,武装看管,参加学习班的比较自由一点。叫我参加了学习班,在县直大会上检查一次,进行了揭发批判。有的人从学习班叫走,带到大小会议上,多次揭发批判。对我仅一次,算是照顾。
但自己没有忘掉自己的责任,当时的思想是,党派自己在这个地方工作,这个地方出现这样大的问题,死那么多人,叫自己负万分之一的责任,也是人命关天的大问题,实际上怎能负万分之一责任呢?所以,自己做检查受批判,一点怨言也没有。自己想,受什么处分都是应该的(实际未受任何处分)。一直深思自己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
也有想不通的地方,主要有两点:一是"信阳事件"说是国民党复辟,想不通。都是共产党人办的错事造成的恶果,国民党逃到台湾去了,怎么能是国民党复辟呢?
再一点想不通,没有的事,硬往结论上写,比如副省长王国华到上蔡县检查工作,提出"街上戴白帽子的怎恁多",说我说的"这里习惯,家里死一人,全家都戴孝帽"。我反复回忆,从来没说过这种话。
停了很长时间,粉碎"四人帮"以后,我到驻马店见到副专员刘培成(当时陪同王国华到上蔡县)谈起这件事,刘培成说"那话不是你说的,是安振东副书记说的"。才算知道这件事真相,但时间已经长了,我也没有再向组织上提此事。
开始写的结论,说我办过好事,让我看,我补充一下办好事的内容,说我态度不好。结论定稿,听说把我办好事字句删掉了,也没让我再看稿签字。尽管如此,我对处理"信阳事件"一直认为是应该的,并以此作为永生教训,铭记在心。
四、变教训为"宝"。"信阳事件"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付出的代价是非常之大的。如果不接受这一教训,真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更对不起"信阳事件"中失去生命的群众。
"信阳事件"的根本教训是执行了左的路线,是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两眼向上,不顾群众,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占主导,大刮浮夸风,高指标,高征购,害了人民群众。
"信阳事件"已经过去40年了,这中间我不论在工作或离休以后都牢牢记着这一血的教训。"文化大革命"中,我在驻马店专粮局任副局长,斗我二、三年,数百场,最多一天斗我三场,我没有向"四人帮"支持的所谓造反派屈服,最后打我顽固不化的走资派。
在确山县工作七年,开始让我抓工业,不明确职务,到电厂"蹲点",我同工人打成一片,推煤烧锅炉。并在很短时间,新建了莹石矿、石英粉厂、炸药厂、秀山石场、秀山铁路等,都是盈利单位,为县财政做出一定贡献。县化肥厂缺煤,运输跟不上,我带领县直干部、职工长途到平顶山用架子车拉煤,解决了化肥厂的燃料困难。
粉碎"四人帮"以后,我到汝南县主持工作,一进汝南县城,看到城墙上及许多空闲地方都是小庵棚,都是下放回流户,没有户口和粮食关系,困难重重。在上级没有精神情况下,我组织了副书记挂帅的27人办公室,逐人调查摸底,年关每人供应香油半斤,白面20斤,后来省里有了解决这部分人的户粮关系精神,共解决了5000多人的户口粮食关系,稳定了城关,为我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我离休后,仍然兼任多职,发挥余热,为党和人民办好事。这一切一切,都是接受"信阳事件"教训,时刻不忘群众利益的结果。也就是说,一旦深深认识并接受教训,教训也可以变为"宝"。
2001年1月30 日
文章来源:驻马店文史资料辑,作者简介:游洪儒,时任中共上蔡县委副书记、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