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记》天水郡得名的逸文考索——从《太平寰宇记》天水县“古县也”谈起
发布时间:2025-04-17 17:56 浏览量:44
江西地名研究
摘要:天水郡得名于上邽湖水的细节,在北魏郦道元撰《水经注》时应该有多种版本。现存古籍征引郭仲产《秦州记》“天水”得名之内容,或长或短,意思大相径庭。其中天水郡得名于郡治上邽城前湖水之说应该最接近郭仲产原意。《太平寰宇记》引《秦州记》天水县得名于郡治前湖水之说,尤其错误。天水湖得名于郡前湖水的说法是对《秦州记》引文的演绎。乐史以“天水县,古县也”含糊其辞,似乎是不得已而为之。
关键词:《秦州记》;天水郡;《太平寰宇记》
甘肃天水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春秋到汉武帝时,天水行政建制多次变化。春秋初,一部分是邽戎、冀戎地。《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这是目前所知在今天水市辖区最早置县。周赧王四十三年(前272年),秦国宣太后杀义渠戎王,灭义渠国,于其地置陇西郡、北地郡、上郡。秦统一后,今天水市一带属陇西郡,到西汉初亦然。汉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分陇西郡的一部分置天水郡。事不孤起,必有其邻。为何西汉政府定名其为天水郡呢?
这个问题,涉及到天水郡初置时的治所问题。不妨从《太平寰宇记》对天水县建制沿革的记载入手:“天水县,古县也。《秦州记》:‘郡前湖水,冬夏无增减,天水取此名县。’唐末废。后唐长兴三年于南冶镇置。”《秦州记》久佚,不同著作引郭仲产《秦州记》“天水”得名之说大相径庭,容后文论述。这个记载表面上没有什么不合理,然而细加思索就启人疑窦。
按,《太平寰宇记》记载县沿革,一般标明何时始置。譬如,“成纪县,本汉旧县也,属天水郡”云云;寿阳县“本汉榆次县地,晋于此置寿阳县,属乐平郡。卢谌《征艰赋》云:‘历寿阳而总辔。’即谓此。晋末省”云云。说成纪西汉始置县,寿阳西晋始置县。依照常理,《太平寰宇记》“唐末废”前面引《秦州记》,本意应该是为了说明天水县始置时代。可是,从这处引文看不出天水县何时置县。
“古”与“今”相对,意为“时代久远”。“古县”应该是时代久远的县。《太平寰宇记》记禹城县建制沿革:“古高唐城,在县南五十里。《春秋》襄公十九年,‘齐夙沙卫奔高唐以叛。’杜注云:‘高唐在祝阿县西北。’此则古为齐邑也。《汉·地理志》云平原郡有高唐,则汉县也,即齐威王使肦子治高唐之地。阚骃《十三州记》以为汉古县在平原郡南五十里,宋置高唐县。”这里“汉古县”指出了高唐县是西汉旧县。以乐史行文习惯,“古县也”前面应该有具体朝代。“天水县,古县也”,从字面上看,无法说明天水县是“汉古县”之类,也就是说“古县也”根本看不出“古”到什么程度,模棱两可。如此,则“天水县,古县也”违背《太平寰宇记》的通例。这固然不能排除是特例或疏漏所致,但据其他证据分析,似乎是乐史不得已而为之。现申述如下,祈请方家指正。
一、西汉天水郡初治上邽县辨
《汉书·地理志》记载上邽是陇西郡下辖县。然而《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记载:“段会宗字子松,天水上邽人也。”今存古籍中,“天水上邽”一词见称于《汉书》者,只此一例。《汉书》早期注家似未解释“天水上邽”,不知是找不见依据,还是觉得没必要解释。清代学者钱大昕《廿二史考异》谓:“《地理志》上邽县属陇西,《赵充国传》《外戚上官皇后传》亦云陇西上邽人,此作天水,疑误。”清末民国初年,王先谦《汉书补注》录晓徵之文而未另出断语,当是同意。
段会宗,西汉将领、外交家,官至西域都护、骑都尉、光禄大夫等。他两次出任西域都护,四度出使乌孙,于元延三年(前10年)在乌孙死于任上。段会宗出使乌孙期间,正当乌孙多次内乱之际,代表朝廷平叛乱,册立新君。段会宗是西汉重臣,官方理应有他生平的详细档案。东汉初,西汉官方文献或有遗存。且其时去西汉未远,“耳目所接,亦有可以补充”。《汉书》有段会宗专传,班固应该掌握了段会宗生平比较详细的资料,照理不应搞错段会宗的籍贯。
汉代行政区划的变化幅度相当剧烈,兹以贝丘一地为例说明。《居延新简》中屡次出现“魏郡贝丘”简文,如:
戍卒魏郡贝丘利华里大夫□(E.P.T52:479)
戍卒魏郡贝丘匠里大夫王强(E.P.T56:92)
魏郡贝丘戍卒牛(E.P.T56:266A)
又出现“东郡贝丘”简文:
戍卒东郡贝丘武昌里黄侯模(E.P.T56:191)
《汉书·地理志》《后汉书·郡国志》记载,贝丘是清河郡(国)属县。《汉书·地理志》《后汉书·郡国志》所记只是一定时期的行政区划。综合上述资料,可知汉代贝丘或属魏郡或属东郡或属清河。上引“东郡贝丘”与“魏郡贝丘”简文当与《汉书·地理志》《后汉书·郡国志》所据的官方档案年代不同。据此推论,研究汉人籍贯所在县的上级郡国必须搞清其人物生平年代。
据《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赵充国“年八十六,甘露二年薨”。以并本计,赵充国生于建元四年(前137年)。
据《汉书·外戚传》,上官皇后“年五十二,建昭二年崩”。以并本计,上官皇后生于汉武帝后元元年(前88年)。需要指出的是,《汉书·外戚传》是说上官皇后的祖父上官桀“陇西上邽人”。爷孙有年龄差距,行政区划随时代变化,上官皇后出生时的行政区划与上官桀出生时的行政区划不一定相同。今传典籍不载上官桀年寿和其卒年。一般来说,汉代男子十五六岁结婚。汉武帝后元元年他已有孙女,以父子均是十六岁生子且上官安、上官皇后均是第一胎计算,上官桀之生当不会晚于元狩五年(前118年)。
据《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段会宗拜爵关内侯次年“病死乌孙中,年七十五矣”。又,《汉书·西域传》载:“还,赐爵关内侯。是岁,元延二年也。”可证段会宗卒于元延三年(前10年)。以并本计,段会宗生于始元三年(前84年)。
由上以观,赵充国之生早于段会宗53年,上官桀之生当早于段会宗34年以上。天水郡置于元鼎三年(前114年),其时赵充国、上官桀早已出生多年了,怎么会有赵充国、上官桀“天水上邽人”之称?《汉书·地理志》断代在“汉成帝元延三年九月”,晚于段会宗出生74年。行政区划变迁是汉代上计的重要内容,中央政府据各地上报情况编制各类籍册。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取天水、陇西、张掖郡各二县置金城郡。西汉时期天水郡一带行政区划有变动。赵充国、上官桀、段会宗籍贯上邽县上级郡的不同当与出自不同年代的官方档案有关。
段会宗“天水上邽人”的可信性还可以从《水经注》得到旁证。《水经》“又东过上邽县”句下,郦道元注:“秦武公十年伐邽,县之,旧天水郡置。五城相接,北城中有湖水,有白龙出是湖,风雨随之,故汉武帝元鼎三年,改为天水郡。”据此判断,西汉天水郡初治上邽县。段会宗之生距天水初置郡仅三十年,其时上邽当仍属天水。陈寅恪先生指出“吾人今日可依据之材料,仅为当时所遗存最小之一部”。汉代典籍流传到现在的并不多。即使没有《水经注》这条证据,又岂能断言元鼎三年至元延三年上邽绝没有隶属于天水的事例?
钱大昕云“班《志》郡国之名,以元始二年户口籍为断”,这个发现对于研究西汉政区地理者非常重要。《史记》《汉书》列传传主籍贯所在县的上级郡与《汉书·地理志》行政区划不一致的情况,钱大昕一般认为是后来改属。如《史记·李将军列传》“李将军广者,陇西成纪人也”句下,钱大昕谓:“按:《地理志》成纪县属天水,不属陇西。天水郡武帝所置,汉初盖属陇西也。”依循钱氏的认识路径,汉昭帝时上邽县可能属于天水郡岂不顺理成章?只是钱氏本人,可能并没有考虑到赵充国、上官桀生于天水置郡以前。
综上,“天水上邽”当是西汉上邽曾为天水郡属县的痕迹。承认这一“天水上邽”的可靠性,更能有利于探索西汉天水郡行政区划的变化。《汉书》中汉人籍贯有较强的实录性。有学者谓:“读一书当知一书之义例,古人著书多不自言义例,读者当推理考事以明之。”《汉书》书某人某郡某县人便是以某人当时行政区划为“一书之义例”。
《汉书·地理志》说:“武都地杂氐、羌,及犍为、牂柯、越巂,皆西南外夷,武帝初开置。民俗略与巴、蜀同,而武都近天水,俗颇似焉。”从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可以看出,武都郡以北是陇西郡,武都郡与天水郡接壤地只有罕开县一地,武都与天水相距甚为悬远,为什么说“武都近天水”呢?
上文指出,西汉天水郡初治上邽县。研究者指出,《汉书·地理志》武都郡下辖的武都、下辨道一线是汉初陇西郡的南界。郡治是一郡的政治中心,同时也是区域内的经济、文化、军事中心。其经济、文化、军事职能本质上是为了维护其政治职能。为了区域的稳定,郡治所需的生活资料必须得到满足,也必须利于军事控制。所以,郡治一般在该郡的中心地带。上邽县是天水郡治所,其时上邽县在天水郡地境应该较居中。也就是说,当时《汉书·地理志》武都郡辖区北边的某些县原本应该是天水郡属县。根据上述情况,我倾向认为,“武都近天水”反映的是西汉天水初置郡时的情况。
二、诸书引《秦州记》“天水”得名的异文辨析
《秦州记》一书,《中国古方志考》说是刘宋郭仲产撰,《甘肃古今方志编修系年录》也这么认为,原书久佚。《秦州记》“天水”得名佚文,诸书多处有称引,就其内容的区别,基本可以分为三组。
第一组,天水县得名于郡治前的湖水。《太平寰宇记》引《秦州记》:“郡前湖水,冬夏无增减,天水取此名县。”只有这么一处。
第二组,天水郡得名于郡治前的湖水。这组所引较多。兹举两处:
《汉书·地理志》“天水郡,武帝元鼎三年置。莽曰填戎。明帝改曰汉阳”句下,师古曰:“《秦州地记》云郡前湖水冬夏无增减,因以名焉。”《秦州地记》即《秦州记》,殆无疑义。《汉书·地理志》天水郡领县并无天水县,颜师古自然不会脱离《汉书·地理志》本文而无的放矢,在他看来,“因以名焉”必是说天水郡得名之由。
《太平御览》引《秦州记》:“天水郡治上邽城,前有湖水,冬夏中停无增减。天水取名,由此湖也。”既指出了天水郡得名于郡治前的湖水,也说明了郡治是上邽城。然而《太平御览》又引《秦州记》天水郡得名于成纪县石臼,容后文论述。
第三组,天水湖得名于郡治前冬夏无增减的湖水。这组所引较多。兹举两处:
南宋绍圣年间黄裳撰《新定九域志》称秦州有“天水”,并清楚记述说:“天水,《秦州记》云郡前有湖水,冬夏无增减,因号天水。”《新定九域志》是后人将古迹掺入《元丰九域志》,不是记载沿革。所以,“天水”既非“天水郡”,也非“天水县”,而是一个湖泊。清初顾祖禹组织班子撰《读史方舆纪要》,记秦州“天水湖”在“在州南七里。《秦州记》:‘郡前有湖,冬夏无增减,故有天水之名。’”显然也是承袭《新定九域志》的说法。
这三组引文,总有些歧互难合之处,因而它们并不能并行不悖。一个普遍的问题是,古人引书不一定引原文,常有增减,有时节略其辞或引用大意而将文字弄错或将内容颠倒。在所引原书已经亡佚的情况下,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我们很难判断作者是在逐字逐句征引,还是对原句进行加工性的转述。那么,流传至今的《秦州记》“天水”得名佚文那一组与原书的意思更为贴近呢?
首先,分析第一组材料。秦州天水县始置于唐。刘宋时期的著作《秦州记》中涉及到了唐代史事,这与当时的历史背景不合。这样的问题在古书引文中很容易发生。既然如此,乐史引《秦州记》“天水取此名县”之说也就不攻自破,难以成立了。“天水取此名县”绝不是《秦州记》原文,也不可能出自郭仲产原意。
《太平寰宇记》记载当时秦州治成纪县,天水县在州“西七十里”;又记载清水县在州“东北一百二十五里”,废上邽县“今为清水县理所”。据此推算,当时天水县在上邽县西南200多里。不独如此,从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可以看出,天水县与清水县之间有陇城县。而陇城县本“汉陇县地”。所以,天水县不可能在原上邽县地境。亦可以证明天水县绝无得名于上邽湖水之理。
其次,再看看第二组材料。一般来说,文献记载越接近事件发生年代,其准确度越高。《秦州记》至少有三条在北魏时代郦道元所撰《水经注》里被引用过,两处题《秦州记》,一处题《秦川记》。其间异同,当是形近而讹。道元生平比郭仲产晚几十年,应该见过《秦州记》的传本。郦道元在《水经》“又东过上邽县”下作注云:“秦武公十年伐邽,县之,旧天水郡置。五城相接,北城中有湖水,有白龙出是湖,风雨随之,故汉武帝元鼎三年,改为天水郡。”显然也是在用天水郡得名于上邽湖水的典故,不过与《秦州记》佚文天水郡得名于上邽湖水的细节有差异。这样可以推测天水郡得名于上邽湖水的情节,在当时有多种版本。
《元和郡县图志》叙天水郡沿革:“汉武帝元鼎三年,分陇西置天水郡。郡前有湖水,冬夏无增减,取天水名,由此湖也。”此处与诸书引《秦州记》天水得名的原因大体相同,未言所本;天水郡得名于郡前湖水,在李吉甫撰《元和郡县图志》时,应为当时学者所熟知。要之,《水经注》《元和郡县图志》关于天水郡得名于郡置湖水的记载,表面看起来似乎有些差异,但实质大体相同,证明颜师古引《秦州地记》,《太平御览》引《秦州记》天水郡得名于郡置湖水的记载,大体符合《秦州记》本意。
拿颜师古引《秦州地记》和《新定九域志》来比较,颜师古注是一种史书的笺注,《新定九域志》是地理志。就体例来说,《汉书》的笺注是《汉书》的附属品,颜师古作注主要以保存史料为目的,引书一般不改动原意。《太平御览》引《秦州记》:“天水郡治上邽城,前有湖水,冬夏中停无增减。天水取名,由此湖也。”必须指出,《太平御览》这条出自《居处部·城上》。《太平御览》是大型类书,成于众手。类书是资料汇编,不是为了发挥自己的意见。类书引文,一般是删减内容,增加内容的情况比较少。类书引文有时搞错,“将原来文字弄错或将内容颠倒”。《汉书·地理志》对天水郡初设时的治所,没有提及。但北宋《太平御览》转引《秦州记》竟明确指出“天水郡治上邽城”。这与前面得出的西汉天水郡初置情况完全吻合,说明其渊源有自,应该不是《太平御览》作者所加,很可能是《秦州记》原文,或者出自郭仲产原意。至于《新定九域志》,是记述古迹,原意并不在于保存史料。
排比上引资料可知,颜师古注《汉书》引《秦州地记》《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御览》引《秦州记》天水郡得名原因相同。“郡前有湖水,冬夏无增减”、“前有湖水,冬夏中停无增减”与“北城中有湖水,有白龙出是湖,风雨随之”根本不沾边。这个出入,正好证明,《水经注》天水郡得名的记载与《秦州记》不是出自同一史料来源,而是各有所据。而从另一角度看,时间相隔几十年,出于不同史源,尽管对上邽湖水描述不同,却全部认定天水郡得名于郡置所前的湖水,岂非更增强了《秦州记》引文中天水郡得名于郡置湖水的可信性?
再次,再分析第三组材料。天水郡从陇西郡析置,治所是原来陇西郡辖县上邽,这也可以从《太平御览》引《秦州记》“天水郡治上邽城”得到印证。上邽县“冬夏无增减”的湖水在天水置郡以前必已存在,自有名称。湖泊得名在前,上邽为郡置在后。从逻辑上讲,“因以名焉”“因号天水”应该理解为天水郡得名原因,而不应该理解为湖泊得名为“天水”。
北宋时,《秦州记》已无原书。容后文论述。《新定九域志》所谓《秦州记》天水湖泊得名于郡前湖水,可能是在《秦州记》原书已佚的情况下,后人对《秦州记》删减过的引文误解而来,并非别有所据。《方舆胜览》记天水军“建置沿革”云:“汉武帝分置天水郡,治平襄,取天水湖以为名。”这里的“取天水湖以为名”云云,或受《新定九域志》的影响。似乎认为天水湖在西汉平襄县。《大明一统志》记“天水湖”,谓之曰:“在秦州南七里。其水冬夏无增减,天水郡以此得名。”明 代秦州治所在原成纪县,“秦州南七里”并不在 西汉平襄县。《方舆胜览》《大明一统志》所谓的 “天水湖”不在一地。显然,这两个“天水湖”都不在西汉上邽县。
综上,诸书《秦州记》引文中天水郡得名于郡治上邽前湖水之说得到了其他独立史料的支持,应该保留了《秦州记》原本的面貌,最接近郭仲产原意。乐史引《秦州记》天水县得名于郡置前湖水的说法与《秦州记》原意并无任何关系。王存天水湖泊得名于郡前湖水的观念,则起源于《秦州记》“因号天水”之“天水”即天水湖这种认识而产生的推测,似毫无根据。
由于原书久佚,诸书引文文辞各异,要准确复原原本《秦州记》天水郡得名的文字,是难以实现的。
三、乐史以天水县为“古县”的原因推想
乐史以天水县为“古县”的原因,典籍中并无直接的答案,笔者认为这需要从《太平寰宇记》“天水县,古县也”后面的《秦州记》引文谈起。
《隋书·经籍志》著录郭仲产“《湘州记》一卷”,没有著录《秦州记》。《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亦未著录《秦州记》。《旧唐书·经籍志》为毋煚修撰《古今书录》之节本,《古今书录》本于秘书省及诸司藏书。《宋史·艺文志》本于《崇文总目》。《崇文总目》是北宋馆阁书目。南宋宫廷书目《中兴馆阁书目》及《中兴馆阁续书目》已佚,赵士炜《中兴馆阁书目辑考》《中兴馆阁续书目辑考》均不著录《秦州记》。可见,唐宋宫廷藏书当无《秦州记》。
必须指出,余嘉锡先生指出诸史经籍志皆有不著录之书。可是,《遂初堂书目》《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等宋代私家书目亦未著录。《太平御览》以《修文御览》《艺文类聚》《文思博要》等书为蓝本,“参详条次修纂”。修纂《太平御览》时,充分利用了当时的皇家藏书。《太平御览》多次引用《秦州记》,而其“经史图书纲目”并无此书名,说明应该是转引而来。说唐代《秦州记》已亡佚,当无大误。
除前面提到的第二组资料外,《太平御览》还有两处引用《秦州记》提到天水郡得名。《太平御览》卷165引《秦州记》:“郡前有湖水,冬夏无增减。或说天水取名由此湖也。”这是《太平御览》“州郡部”的内容,其目的是说明州郡来历,“天水取名”当指天水郡得名。《太平御览》卷59引《秦州记》:“成纪县有石臼,中水深数尺,水旱无增减,故名其地为天水郡。”这里说天水郡得名于成纪县石臼。今人刘纬毅《汉唐方志辑佚》之《秦州记》也收此条。有学者认为《太平御览》引郭仲产《秦州记》“同一件事两种完全不同的表述,只能说明郭说系道听途说”。其实,古书因史料来源不同而记载矛盾并不奇怪,譬如《史记》本纪与表自相矛盾之处不胜枚举。
如前文所述,西汉天水郡初治上邽县。所以,《秦州记》绝不可能说天水郡得名于成纪县石臼。典籍记载成纪县为天水郡治是在唐开元二十二年,天宝二年还治上邽;北宋初秦州治所在成纪县。推寻其缘由,天水郡得名于成纪县石臼之说的产生,当是唐代或北宋初某著作转引《秦州记》在改写时可能把当时天水郡治的石臼与西汉天水郡治的湖泊混为一谈,保留了天水郡得名的响亮名声,享有了成纪县石臼的知名度。《太平御览》引《秦州记》天水郡得名于成纪县石臼之说应该是从唐人或北宋人著作中转引。正好印证了类书引文“实不可尽恃”。
据以上分析,可以推知,大约在北宋初,诸书引《秦州记》表达天水郡得名,概略言之,其文字基本可以分为两个系统:
第一个系统,明确说天水郡得名于郡置上邽城前湖水。
第二个系统,没有说天水郡治何县,既提到郡置前湖水冬夏无增减,又说“因以名焉”之类含糊表述。我们知道,《汉书·地理志》反映的是西汉末的情况。行政区划的变化,天水郡的治所发生变动。在钱大昕以前,古人对《汉书·地理志》的断限似乎没有清醒的认识。在古人看来,天水郡得名于郡置上邽城前湖水的说法似乎与《汉书·地理志》抵牾。今传诸书引《秦州记》“因以名焉”云云,当以《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为较早。在原书已佚的情况下,“因以名焉”迹象模糊,有歧义,很容易与天水县、天水湖得名联系起来,无意中制造了许多混乱和足以贻误之处。所谓的天水县、天水湖得名于郡置前湖水说法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对“因以名焉”之类含糊表述的错误理解。
乐史应该见不到《秦州记》原书。《太平寰宇记》两次引到《秦州记》,而且其内容不是《太平寰宇记》独有的佚文。可以推测,《太平寰宇记》的《秦州记》佚文应该是转引。可能乐史所见某书引《秦州记》已言天水县得名于郡治前的湖水;更可能乐史看到“因以名焉”之类含糊表述,他误解《秦州记》引文天水郡得名原因,而误改为天水县得名原因。
既然天水县得名于“郡前湖水”,则天水县应该就是郡治。然而,《汉书·地理志》《后汉书·郡国志》《水经注》《晋书·地理志》《隋书·地理志》《元和郡县图志》等均无刘宋以前天水县为郡治的记载,这些都是乐史撰《太平寰宇记》的参考资料,毋庸赘言。《水经注》更明确说汉武帝元鼎三年“改为天水郡”,是因为天水郡所治的上邽城“五城相接,北城中有湖水,有白龙出是湖,风雨随之”。乐史《太平寰宇记》多次征引《水经注》,不可能不知《水经注》此条。乐史所撰《太平寰宇记序》自信《太平寰宇记》二百卷,目录有二卷,取材广泛,“至若贾耽之漏落,吉甫之阙遗,此尽收焉”。《元和郡县图志》所谓“汉武帝元鼎三年,分陇西置天水郡。郡前有湖水,冬夏无增减,取天水名,由此湖也”是说天水郡得名于湖水,乐史不应该不知。
由以上论述,可以证知,天水县是郡治与乐史所见史志不合,“天水取此名县”的时间就根本找不到确切依据,而到处是天水郡得名于湖水的记载。在当时,这一点应该使得乐史大为困惑,但他拘泥于天水县得名于郡治前湖水之说,不得不以“天水县,古县也”含糊其辞,以期能与所谓的《秦州记》引文符合。以后学者在追朔天水县的历史渊源时,大多将上邽湖水所在地视为天水县的前身,众口一词,俨然已成定论,而上文研究表明,《太平寰宇记》当是这一说的始作俑者。
作者:刘振刚
选稿:耿 曈
编辑:宋柄燃
校对:杜佳玲
审订:王玉凤
责编:杨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