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酒,酒文化及其它

发布时间:2025-04-10 04:26  浏览量:10

我天性不喜酒,且随着年龄的渐渐老去,基本与酒绝缘。

最近,常有朋友相邀喝春酒,不禁对春酒这一说法产生了兴趣。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饮春酒是一种古老的民俗,大有来头。

最早见之于文字记载的是《诗经·豳风·七月》中“为此春酒,以介眉寿”,说明西周时期人们已用春酒祈求长寿了。

唐诗“春人饮春酒,春鸟弄春声”,写人们畅饮春酒,享受春天的恩赐;春鸟在枝头婉转啼鸣,仿佛在歌颂春天的到来。使人深切地感受到春天的气息。

如此看来,春天实在是喝酒的大好时机。“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欧阳修《浪淘沙》),那就喝呗。“尽挹西江,细斟北斗”(张孝祥《念奴娇》),“会当一饮三百杯”(李白《将进酒》),醉,自然不在话下了。

其实,国人对酒的迷恋实在是太深太深了,从《诗经》的朴素祈愿到今日餐桌上的杯盏交错,这一传统既承载着古老的农耕记忆,也持续适应着现代生活的节奏。

我想起了两位朋友,他俩对酒的迷恋程度不亚于李白、刘伶。但他俩不是文人,更不是名人,一个是先前一同插队的知青,后在市级机关工作的公务员;一个是中学时期的同学,后在事业单位工作。

先说那位曾一同插队的,我俩曾同住在一个小区。从成家时起,他大概就没离开过酒。一天两顿是标配,还不是那种怡情的小酒。他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是:“今天心情好,弄点老酒搭搭;今天心情不好,弄点老酒搭搭。今天有菜,弄点老酒搭搭;今天没菜也要弄点老酒搭搭。”无论何种情况,都能找到喝酒的理由。

2000年前后,吃喝风盛行,酒席徒增,且中午也不禁酒。一天两顿老酒,岂不快哉。好在中午一顿,好歹记得下午会有公务处置,不至于过分。但晚上一顿,那绝对是放开了喝,喝高就成了常态。

有一次,喝高了,踉踉跄跄上卫生间,摔了一跤,把大腿骨摔成了粉碎性骨折,也浑然不知。人们把他送回小区,他还居然撑着已经骨折的腿,一步一步走楼梯回到四楼的家,连骨折后的碎骨刺进大腿肉也没觉得痛。

为此,住院动手术打了好几根钢钉,一年多才彻底痊愈。

后来,体检发现肾萎缩,医嘱禁酒。但直至每周要进行两到三次血透,也没能戒酒。

再说那位同学,记得在高中时,他就经常陪着父亲一起喝酒。他家兄弟姐妹多,家境并不好,菜是不讲究的,也没条件讲究。一盘炒青菜,甚至一碟萝卜干,也不影响喝酒的豪兴。

成家以后,他妻子也擅长喝酒。于是,夫唱妇随,每天两顿老酒是少不了的。无论是亲朋好友、老同学请客,还是他请客,每喝必高。

一杯酒下肚,鼻子开始泛红,随着酒越喝越多,鼻子上的那抹红便渐渐漫延开去,脸、眼、耳、脖——凡能看到的地方,无不红得透亮,红得发紫。

话也越发多了起来,天上一句,地上一句,东家陈芝麻,西家烂谷子。且分贝极高,桌上只剩他一人声音了。这时候在他的眼里,人人都是哥们,所见皆为兄弟,于是到处敬酒。直到踉踉跄跄被扶下桌,这顿酒才算结束。如果他妻子在,那就众人只有看双簧戏的份了。

在家里酒后自然没人听他胡扯,那就床上横陈,梦周公去了。直喝到一次外出旅游引起猝死。悲痛之余,令人唏嘘不已。

酒喝高了误事,乃至误了卿卿性命,如今酒驾、醉驾不仅会吊销驾照,还会获刑,应该算是常识,也是法律底线,无人不知。不管你是名人大咖,还是贩夫走卒,人皆如此。只是误的事情有所不同罢了。书生、官员误的是仕途,工人、农夫误的是工作和农事,酒驾、醉驾是吊销驾照和获刑。

仕途误了,壮志难酬;工作和农事误了,影响生活;吊销驾照和获刑,受法律制裁,结果都不美妙!

但误事就不喝了吗?还得喝。俗谚云: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譬如李白吧,在人们心目中那算是神一样的存在啊!不只有绝世才华,还有鸿鹄抱负。可是,一朝沾上酒,“鸿鹄”杳无踪。试想,如果不是多贪了几杯,至于让贵妃磨墨、力士脱靴,把好端端的一手牌打得稀烂吗?

有人为其开脱,说那是蔑视权贵,如陶渊明般“不为五斗米折腰”。倘果真如此,还写什么《明堂赋》献给唐玄宗?更何至于大拍地方官韩朝宗的马屁?说到底还是杯中物误人啊!

酒喝多了失态,喝醉了伤身,喝久了成瘾。而一旦喝到成瘾的地步,人生也就基本废了。一杯酒,不知害了多少人啊!

按说,这酒不应该喝,就源头治理而言,更不应该造。如禁止酒后驾车,法律条文写得明明白白,查处和处罚力度极大,但是每年酒驾数量仍然居高不下。

本市某系统,明文规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准喝酒,其余日子喝酒必须报备,且必须晚上十点前回家,并需家属一起向值班领导提供证明。尽管如此严格,依然还有喝酒误事的情况发生。

我不喜喝酒,闹不明白喝酒会惹来那么多麻烦,为什么还喝呢?这里看看古人的见解。

曹操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谁没有愁烦的时候?

李白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谁没有得瑟的时候?

柳永说:“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谁没有失意的时候?

李贺说:“鲈鱼千头酒百斛,酒中倒卧南山绿。”谁没有放纵的时候?

王维说:“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谁没有离别的时候?

陶渊明说:“得欢当作乐,斗酒聚比邻。”谁没有欢聚的时候?

人不是数学公式,更不是法律和规定所能完全束缚的。在烟火味中生活,看来与酒无法切割得那么干净!

但世事吊诡。人因为身份地位等等的不同,同样的表现同样的情形获得的社会评价却往往大相径庭。

有人贪杯,被讥为醉鬼;有人长醉,被奉为酒仙。

李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分明是举止失常,但人皆称其洒脱。

阮籍与人下棋,忽闻母亲去世,仍坚持把棋下完,然后回去再喝上两斗酒,这才放声大哭。但无人斥其不孝,反而赞其率性。

刘伶醉后,那德性就更不用说了,完全就是耍流氓。别人批评他不该赤身裸体,他居然振振有词,说天地是我的房子,房屋是我的衣裤,你怎么钻到我的裤裆里来了?这样的醉汉,有伤风化,应该治安处罚才是?

如果这样想,那你就奥特了。人家那叫对礼法的蔑视和对自由的追求。不但不受责罚,还圈了一众“伶粉”呢。

唐诗人王绩说:“恨不逢刘伶,与闭户轰饮。”姚合说:“长羡刘伶辈,高眠出世间。”卢仝叹息:“但恨口中无酒气,刘伶见我相揄揶。”宋人黄庭坚则盛赞“阮籍刘伶智如海”。

试想一下,如果把这几位酒中大咖换成我的那两位朋友,世人的评价会是怎样呢?估计人人都会骂他个狗血淋头,避之犹恐不及了。你说到哪里讲这道理去?!

好在喝酒是不用讲道理的,无论学识,无论地位,待三杯两盏下肚,酒壮怂人胆,不该说的说了,不该做的做了,遑论他哉?!

它能让你在醺醺朦胧中思绪缥缈,仿佛置身于美妙的梦境中,所有的烦恼和忧愁都顿时消失,看到的东倒西歪的醉汉,一个个都变成了飘逸潇洒的仙人。

它能让你变得更加坦诚和直接,许多平时难以言说的情感脱口而出。这种美好的感觉会一直陪伴你进入梦乡。直到浓睡消了残酒,人变得清醒之后你才会发现,自己喝的是酒,醉倒自己的也是酒。

我不喜喝酒,但并不反对喝酒。纵观古今,酒是人际交往、情感沟通的载体,“无酒不成席”的习俗延续至今,它始终是国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精神和物质符号,只是觉得少喝为妙。但愿没有因此扫了喝酒人的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