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谈 | 孙华:高校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建设
发布时间:2025-04-09 06:00 浏览量:7
全文刊登于《中国文化遗产》2025年第2期 笔谈“建构面向实证与实践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体系——文化遗产学科建设的当代思考” P4-7
文化遗产学是一个兴起不久的学科,业界和学界对该学科的学科定位、与其他既有学科的关系、高等院校文化遗产学的人才培养,包括文化遗产学是否可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等问题,都存在一些不同的认识。我曾经参与过所服务学校文化遗产学科某些方向的建设工作,思考过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建设和教育的一些问题。这里借文化遗产学科建设笔谈,对文化遗产学的一些问题,谈几点看法。
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建设,首先需要明确该学科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畴,也就是学科的核心内容和边界。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文化遗产本体历史信息的提取、分析和研究,是否应纳入文化遗产学研究的范畴;二是文化遗产的利用,包括展示利用、文创利用、旅游利用等,是否也属于文化遗产学研究的内容。
关于前一个问题,多数学者都会认为,文化遗产的发现、发掘和历史问题的研究,是属于考古学、艺术史和专门史等领域的任务,文化遗产学研究者只需借用这些学科的既有研究结论,无须自己再去从事研究。当然,如从事文化遗产学的学者本来就是考古学家、历史学家或艺术史家,那另当别论。这些学者跨学科研究遗产保护,这属于文化遗产学的范畴;而他们关于文化遗产本身的考古、历史、艺术等的研究,又回到了各自的本行,属于其他学科研究的内容了。关于后一个问题,有学者可能会认为,文化遗产的利用当然应该作为文化遗产学研究基本内容之一。但这种认识是存在问题的。文化遗产是一种有用的资源,无论是个人、集体、企业,都会想到利用这些文化遗产,如将它们作为客栈、餐馆、厂房,或者作为私园、景区、宗教场所,由此获取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回报。如何利用文化遗产获取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不应是文化遗产学利用研究关注的内容,这些方面自有旅游、商业、宗教等相关行业去关注。文化遗产学需要关注的利用问题,不是研究如何利用这些文化遗产获取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利益,而是研究利用文化遗产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探讨构建文化遗产利用的新机制,以保全和发扬文化遗产的价值;或研究如何给利用文化遗产设置必要的限制或规范,以防止文化遗产在利用过程中造成遗产价值的损失。由于文化遗产学是门交叉学科,不同学科关注文化遗产的学者,他们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个共同目的,聚集在文化遗产学领域。除了研究感兴趣的保护问题外,有些学者还会把研究和实践延伸到自己最擅长的本专业领域,如博物馆学者探讨并实施文化遗产的展示项目,旅游学者探讨如何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旅游等,这些都是他们本专业的研究领域,已经不再是文化遗产研究的范畴了。
任何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都要构建自己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文化遗产学是针对人类历史积淀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精华的保护和传承问题,探索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遗产的形态、性质和价值保全的方法,通过持续观察和记录遗产的现状并监测其变化,发现它们存在的自然和人为导致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研究恰当的保护措施和技术路线,并在相关保护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框架下,建立恰当的保护机制和机构,以便对这些遗产实施最有利保护和恰当管理的学科。它是遗产保护学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文化遗产学既然是遗产保护学的组成部分,“保护”二字是其学科的核心,那么,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保护理论和方法是否相同呢?换句话说,二者是否需要构建独自的理论和方法论体系呢?我们知道,自然遗产学针对的是地球自然演化的产物,这些遗产既有地质地貌的,也有植物动物的,二者自身的保护和管理方法差别就很大,与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差别更大;文化遗产有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两大系列,前者还有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差异,后者也有注重过程和注重结果的两大种类,它们的保护和传承方法也有很大差异。由此可见,就方法论层面来说,遗产保护学或文化遗产学及其不同类型都有独自的方法,更不用说技术层面了。不过,就保护的理论来说,无论是保护原则和理念的提出依据,还是保护方法和技术的构建逻辑,自然与文化,物质与非物质,它们都应具有共同的学科理论基础,否则它们共同的保护原则和理念,如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的保护目标,最少性、可逆性、可辨性的保护要求,就缺乏成立的基础。文化遗产学及其所归属的遗产保护学共同的理论基础是什么?这些理论体系由哪些相关理论组成?如何构建遗产保护学科的理论体系?这些也都是作为遗产保护学的文化遗产学需要探讨的重要内容。
文化遗产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的组成部分,它的学科构成,按照研究对象的不同和保护方法的不同,通常将其划分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分支,无论是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文件、国内行政主管部门,还是专门科研机构的建设、高校相关专业的设置,都体现了两个分支的差别。不过,在物质和非物质这两个分支下的学科或专业划分,学术界就存在不同的认识。物质文化遗产的可移动文物保护,在文博业界通常是将其纳入博物馆的藏品保护与管理的工作范畴,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则基本上是文物保护科研机构或古代建筑修缮机构的主要业务。高等院校的文物保护专业设置,除文物建筑或建筑遗产这两个专业方向通常独立外,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与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并没有进行区分,一般统一在文物保护专业或专业方向之中。从学科的基础来说,包括建筑历史(又分为城市史、建筑史和园林史)和建筑遗产保护在内的建筑学科,或将其作为工业或工程的组成部分,归属工科单独设置专业、院系或院校;或将其作为艺术学的组成部分,归属艺术学院校的专业或专业方向。而其他类型文物如石窟寺与石刻、土质文物保护等相关的基础学科,则是地质学门类的岩土学等专业。由此可见,文物保护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学科架构,不宜以文物的分类来设置,这样会带来学科边界不明确的问题。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科专业和专业方向的设置还是应另行考虑。
物质文化遗产即文物的保护,如果按照对象材质、保护材料、修复工艺等的差别,可以分为有机质文物、无机质文物、复合文物甚至复合文化遗产的保护等不同专业或专业方向。有机质文物如木材、丝绸、织品、纸张等,因材质容易自然老化,逐渐降解,相对比较脆弱,对保存环境条件要求较高。服装之类古今都是最常见的日常生活用品,只是古代服装等纺织品保存或流传下来的很少而已;然而保存至今的古代纸质文物却很多,图书馆所藏的大量古籍善本,博物馆和艺术馆所藏的书画作品等,都需要专门的保护机构和专业人员。无机质文物如石雕、泥塑、砖瓦、铜器等,既有可移动文物,也有不可移动文物,它们的多数类型较有机质文物而言,材质老化相对慢一些,但在室外环境下也面临自然和人为各种因素的威胁。室外环境中的无机质文物数量极多,遗址暴露在地表的夯土构筑物、寺庙的摩崖造像和石窟、遍布城镇乡间的石刻碑碣等,也都需要有专门的保护行动,培养专门的保护人才。至于复合类的文物,如建筑遗产或文物建筑等,现在有较多的科研机构和高校院系进行研究和人才培养,只是主要研究对象和培养方向是在建筑遗产本身,尤其是建筑历史方面,保护和修缮的专门人才还有所不足。最近,山西大学依托山西及其周边丰富的文物建筑资源,开始筹办文物建筑(保护和修缮)专业,这是可喜的一项办学举措。
文化遗产学既然是一门聚焦在人类创造和使用遗存“保护”的交叉学科,在一般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建设交叉节点以外的知识体系,那是其他相关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的范畴。就物质文化遗产学而言,高等院校文物保护学的专业设置,没有必要将文物保护所需的化学、生物学、岩土学、建筑学、历史学、考古学、艺术学等相关专业都纳入文物保护的学科范畴。文化遗产学就如同博物馆学一样,它是一门文理交叉的应用学科,博物馆学的学科交叉节点在自然和人文藏品的保存和展陈上,文化遗产学的学科交叉点则是在历史上人类文化遗存的保存和传承上。也正由于这个原因,北京大学早年创办的博物馆专修科,是在文、理科大学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分文、理两科进行博物馆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的博物馆学文、理科专业的硕士分别选择到人文博物馆或自然博物馆工作。这是具有清晰学术逻辑的学科设置。因此,无论是文化遗产学还是文物保护学,高校专业人才的培养层次都应该以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体,适当兼顾一些实践性和动手性很强专业的本科教育,很少量博士层次的理论方法研究和保护材料研发的人才培养。整个文化遗产学或文物保护学的人才培养学科结构呈橄榄形而非金字塔型,这样恐怕更为合理。
文物保护的专业分划很具体,有机质文物如纸张、丝绸、竹木、牙角、涂层(大漆)等,无机质材质如石玉、泥土、陶瓷、金属等,材质各有不同,病害机理也有差异,保护和修复方法差别也较大,需要分类培养专门的保护和修复人员。培养层次应以硕士研究生为主,但也不是一概而论。一些普通高等院校如果兴办文物修复或文物建筑修缮等专业,就不妨采用从本科生开始直至专业硕士的长学制培养模式,并基于自己学校和院系教学科研力量,确定哪一个或几个文物保护专业方向作为自己学校或院系文物保护学科的建设方向。一所学校文物保护学科建设的专业方向不宜过多,面面俱到则难以突出学校的专业特色。举例来说,如果某高校文物保护专业聚焦在纸质文物保护和书画修复方向,就可以将资金投入到防紫外线光照的专业保护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室建设和相关设备仪器购置上,教学采用课堂教学与实习实践教学并重的方式,本科毕业提交书籍档案的修复报告,专业硕士学位申请提交卷轴画或油画的修复报告。通过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后,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分别申请报考图书馆、艺术馆、博物馆等修复部门工作。这样少而精的专业方向选择,可能反而有利于办出文物保护专业的学校特色。
最后想谈谈高校文化遗产学或文物保护学的课程设置。学科自身课程体系建设是高校学科建设的核心,最为紧要。文化遗产学或文物保护学的研究生课程建设相对容易,但如果建设本科生的课程体系,其难度就要大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学本科教育主要是艺术学(包括视觉艺术和表演艺术)、民俗学、社会学等学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这一专业没有必要从本科生开始,也就没有必要建设该专业的大学本科课程体系,直接进行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就可以。物质文化遗产的文物修复专业如果从本科开始办学的话,就要建设自身的课程体系。以文物建筑专业为例,本科生宜先打牢建筑制图、测绘和设计的基础,不宜过早安排文物建筑修缮相关的课程。专业课程设计应成系列,不宜细碎。本科生的基础课系列应有美学与审美、中国古代史、历史文献、应用文写作、计算机与AI技术等;基础专业课系列应是建筑初步、建筑设计(视实际情况确定安排几个学期)、建筑力学与结构、园林建筑设计等;主干专业课之一应有中国建筑史、中国建筑的结构与类型、中国艺术史、文物保护修复史、文物建筑测绘等;主干专业课之二应有文化遗产概论、文物建筑导论、文物保护法规、文物调勘技术、文物修复学等。研究生课程系列较为灵活,但《营造法式》与唐宋建筑、《工程做法则例》与明清建筑、文物建筑材料学、文物建筑修缮、古建筑概预算、西方建筑史等都是文物建筑专业研究生课程应该包括的。文物建筑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建立自己的文物建筑实验室和实习基地。本科生阶段应有一个学期的古建筑测绘和观摩实习,研究生阶段应有古建筑保护和修缮实习。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先前包括文物建筑在内的文物保护专业的课程设置,由于将其归属于理工科而不是交叉学科,课程基本按照理工科的思路来设置,对人文的课程建设不够。文物保护专业针对的文物多数是历史上的艺术品,培养学生的具有历史知识、艺术史知识和美学修养至关重要,加大课程体系的基础课或基础专业课这方面课程的比重,很有必要。
作者简介
孙华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泉州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三星堆研究院学术院长,研究方向为中国青铜时代考古、中国西南地区考古、专门考古和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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