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古语的死亡残留和转生
发布时间:2024-08-16 18:56 浏览量:42
本篇所论的语言事实,是指现代语中所发现的语言事实而言,即是说,古语(古代的词语)在现代口语中死亡了,在残留着,或死而复活(转生)。我们只论口语,不论文章,因为在文章上很难说某一个字是死亡、残留或转生。文章的古今界限是很不清楚的,写文章的人是读书人,读过书的人的脑子里,是古今词汇混杂着的;唯有一般民众的口语里,古今的界限最清楚。就是文人的口语里,也比他们自己文章里的古今界限明显得多,因为满口诌文,就有大家听不懂的危险。由此看来,如果说某一个字在现代文章里是死了,这自然是很武断的说法;如果说它在现代口语里是死了,这可以由事实来证明:只要看一般民众口语里没有它,已经可说是死去;若连文人的谈话里也没有它,更是死亡的铁证了。
古语的死亡,有死字和死义的分别。死字如:“奰(佚名君注:bì),怒也”(《诗・大雅・荡》:“内奰于中国”),现代只说“生气”,不说“奰”。又如“慵,懒也”(杜甫诗:“观棊向酒慵”)现代只说“懒”,不说“慵”。死字有些是文人笔下几乎绝迹的,如“奰”之类;有些是文人还喜欢在文章上应用的,如“慵”之类。此外还有半死的字,例如“怒”字虽然被“生气”代替了,但口语里仍可以说“发怒”或“怒气冲冲”;“惧”字虽然被“怕”字替代了,但“恐惧”二字连用在口语里,仍旧是读过书的人容易听得懂的。
死义例如:“方,并船也”《诗・邶风》:“方之舟之”;“刀,小船也”;《诗・卫风》:“谁谓河广?曾不容刀”;“孩,小儿笑也”。《孟子・尽心》:“孩提之童”;“捉,握也”。(《世说新语・容止》:“而自捉刀立床头”)。死字和死义不同之点,就是死字是整个字死了,而死义只是字的某一种意义死了;“方”“刀”“孩”“捉”四个字在现代口语里是有的,只是它们已经失去了“并船”“小船”“小儿笑”和“握”的意义了。
古语的死亡,大约有四种原因:第一是古代事物现代已经不存在了。例如“禊”(佚名君注:xì)字的意义是:三月上巳临水祓除谓之“禊”,现代没有这种风俗,自然用不着这个字。第二是今字替代了古字。例如“怕”字替代了“惧”、“裤”替代了“袴”。第三是同义的两字竞争,结果是甲字战胜了乙字。例如“狗”战胜了“犬”,“猪”战胜了“豕”(“狗”和“犬”,“猪”和“豕”,大约起于方言的不同。有人说“猪”是小豕,“狗”是小犬,恐怕是勉强分别的)。第四是由综合变为分析,即由一个字变为几个字。例如由“渔”变为“打鱼”,由“汲”变为“打水”,由“驹”变为“小马”,由“犊”变为“小牛”。
以上说的是死亡的字。另有一种字,若说它们是死了,咱们的口语里却还有它们;若说它们还活着,却又不能按着它们的意义来随便应用。例如“墅”字本来是“兼有园林的住宅”的意思,所以《晋书・谢安传》说:“于土山营墅,楼馆林竹甚盛。”后人称“平日的住宅之外另营的游息之地”为“别墅”,“别”者,“另”也,就是“另外的一所住宅”的意思。但是后来“墅”字就常常依着“别”字而行,非但在口语里没有人说“他造了一个墅”,连文章里也没有人这样写了。又如“钟”字本来有“聚也”ー个意义,所以《国语·周语》说:“泽,水之钟也”(泽是水所聚的地方);《世说新语·伤逝》说:“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情之所聚,正在我们的身上)。但是,后来“聚也”的“钟”不很能离开“情”字而自由应用,咱们只能说“情之所钟”或“钟情”(文章上还可以说“钟灵毓秀”),却不大说“海为水之所钟”,尤其不会说“娼寮赌馆,下流之所钟”之类。以上所举的例子,似乎太文雅了;一般人不大说“别墅”和“钟情”,但较俗的例子也不是没有。比如现代口语“不是”替代了“非”,“这”替代了“此”,“他的”替代了“其”,然而“除非”不能说成“除不是”,“岂有此理”不能说成“岂有这理”,“莫名其妙”不能说成“莫名他的妙”。“非”“此”“其”在这种地方也是古语的残留。
古语残留的原因往往是借成语的力量。最占势力的成语往往能是“后死者”;而某一个已死的字义也似乎托庇于这种后死的成语,得到较长的寿命。但是,咱们若要判断某一个字义死不死,应该看它的用途普遍不普遍,不该只看现代口语里有没有它,因此,咱们可以说“非”“此”“其”的字在现代口语里确是死了;它们只在某一些特殊情形之下,还有些残留的痕迹而已。
此外,还有一类的字,它们在口语里本来是完全死去了的,但是到了现代却复活了。这种现象,我叫做转生。转生的原因,大约有三种:第一是双音词的产生,第二是外国词义的翻译,第三是新事物命名。这三种原因的界限并不明显:新生的双音词往往是外国词义的反映;新事物的命名也有些是根据外国词义而来的。不过,我们姑且勉强把它们分开,在讨论上可以方便些。
第一,双音词的大量产生,是最近几十年的事。双音词的构成,往往是在一个口语里的活字之外,添上一个口语里已经死去的同义字,例如“皮肤”、“思想”(“皮”“想”是现在语里原有的,“肤”“思”是从古代词汇中取来的);有时候,两个字都是曾经死去了的,例如“考虑”(“考”是“审察”,“虑”是“打主意)”。
第二,外国词义的翻译,有时用现代口语里的字很难译得适当,于是用古义来译。并非古义就能适当,只因为它们对于一般人是生疏的,所以它们复活之后就很容易承受了外国原字的涵义。例如“绝对”的“绝”字,和“无”的意思相近,“绝对”等于说“无可对待”,恰象“绝伦”等于说“无可比拟”。此外如“高原”的“原”,“奇数”的“奇”,“肺炎”的“炎”,“滋养料”的“滋”,都是从古语中借来的。kiss有时虽可译为“亲嘴”,但中国所谓“亲嘴”含有猥亵的意思,而kiss有时是纯洁的,所以只好另找“接吻”二字去译它。“吻”字也是在口语里死了的。
第三,新事物的命名,借用古义,恰象西洋新事物的命名借用希腊拉丁的语根。例如“警报”的“警”字是“危急的消息”的意思,古人所谓“边警”就是“边疆的危急消息”,“告警”就是“来报告危急的消息”。由此看来,“警报”就是关于“危急消息”的“报告”;这种“警”字,早就在口语中死去了,然而现在非但复活,而且成了人们日常谈话中最常用的字眼之ー。又如“贷金”,“贷”者“借”也,“金”者“钱”也,“贷金”就是“借钱”或“借的钱”,然而咱们不说“借钱”或“借的钱”而说“贷金”,因为“贷金”是一种制度,和普通的借钱不同。由此可见,造新名词的人之所以运用古义,并不一定是卖弄古董,有时候是要使它们和普通口语的字眼不同,以便产生一种特殊的意义,例如“贷金”不是普通的借钱而是一种制度,“警报”不是普通的危急消息而是专指敌机来袭而言。
说到这,大家都明白古语的死亡、残留和转生是怎么一回事了。下而我们将要讨论这三种语言事实对于青年作文的影响。
死去的词语,本来可以和一般青年不发生关系。活的词语是尽够用的了,犯不着向死的词语堆里去求补充。尤其是初学作文的人,应该抱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咱们对于活生生的语词的运用,总是比较地有把握的,何必为好奇心或虚荣心所驱使,运用已死的词语,以致有用字不当的危险呢?例如近日报纸的社论里有一种颇流行的新错误,就是把“殊”字当“谁知”讲。这种“殊”字的来源是“殊不知”,和“完全不知道”的意思差不多,其后有人误省为“殊知”,近日更索性省为“殊”字。其实“殊”只有“甚”的意思(引申为“完全”),怎么能当“谁知”讲呢?某日某报上有一个新闻标题:“伊总理已请德军援助,并诱致阿拉伯人参战”,这里的“诱致”也用错了,“诱致”是“诱之使至”的意思。又另一个报上有一个新闻标题:“美国军火生产将首屈世界”,这是不曾彻底了解“首屈一指”的意义,所以用错了。这些都是可以不错的,譬如干脆用了“谁知”“引诱”和“将居世界第一位”,岂不更妥当些?现在的时代,用死的词语用得不错,并不因此就得到一般人重视;用错了,却要被社会轻视了。何苦呢?
古语如果残留或转生,咱们运用它们,较有把握,用字不当的毛病大约可以不犯了。然而另有一种易犯的毛病,就是写别字。只要本来是古语,无论是死亡、残留或转生,都是别字的来源。青年笔下的别字,十分之九是由这三种语言事实产生的。已死的词语,固然和咱们不熟习,容易弄错;就是残留的或转生的,也并不为一般人所彻底了解。残留或转生的某一个字,和另一个字(或两个)结合之后,就被认为囫囵的一体。例如“别墅”,大家只当它一个整体看待,并不理会“墅”是“兼有园林的住宅”的意思,甚之不理会“别”是“另”的意思。又如“绝对”,大家也只当它一个整体看待,并不理会“绝”是“无”的意思。这种不理会就是产生别字的原因。
古语残留所产生的别字,例如“别墅”误作“别署”,“钟情”(佚名君注:此处“钟”繁体对应为“鍾”而非“鐘”)误作“鐘情”或“中情”,“间谍”误作“间牒”,“兴趣”误作“幸趣”或“性趣”(官话別字),“摧残”误作“推残”,“成绩”误作“成積”,“烦恼”误作“烦脑”,“枉然”误作“往然”,“固然”误作“果然”(吴语别字)等。古语转生所产生的别字,例如“绝对”误作“决对”(官话别字),“资料”误作“滋料”、“残忍”误作“慘忍”(官话别字),“驱使”误作“趋使”(官话别字),“恐怖”误作“恐佈”,“警报”误作“驚报”,“彻底”误作“切底”(粤语别字)等。
现在一般青年对于每一个字的每一个古义,自然没有那么多的工夫去仔细研究。但是,至少应该对于残留和转生的古语,求一个彻底了解。因为它们不是死的词语,而是现代活的词语的一部分,并且是最难彻底了解的一部分,唯其是活的词语的一部分,所以咱们不能不求了解;唯其是最难彻底了解的一部分,所以咱们不能不加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