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刚过一周,就有4个警队政法口的“虎”被揪了出来,看看都是谁
发布时间:2025-04-07 11:27 浏览量:8
为什么抓不完的“虎”
4月刚刚过去一周,搜索以下这一周被打掉的“警虎”有多少,好家伙,写不完根本写不完。
凑出了个9000字大文,还有几个小“警虎”没上榜。
有点想不明白这些老虎是怎么想的,反腐力度大的没边,还敢撞枪口上。
难道一位自己是“老刑侦”、“老政法”就刑不到他们都上,侦不到他们身上吗?
好了今天我要说的这4个警虎,一个比一个大,看看都是谁吧。
《论语·颜渊》中有言:"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意为治理国家,需敬于事务、取信于民、节约资源、爱护百姓、按时役使民力。这句话虽简短,但却概括了古代执政者应有的品质:敬业、诚信、节俭、仁爱。更有《吕氏春秋》中所云:"明主之官人也,忠信而已矣,廉洁而已矣。"意为明智的君主任用官员,看重的就是忠诚可信、廉洁自律。
这些穿越千年的智慧箴言,至今仍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警示着每一位公职人员,尤其是执法者,更应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2025年4月4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宿迁市——公安局——原一级高级警长——张延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宿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在社会上引起热议。
张延来,1962年5月出生,今年已62岁,拥有大专学历。1985年,他踏入公安系统,开启了将近40年的从警生涯。他曾任宿迁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等职,2016年12月任宿迁市公安局一级警长,并于2018年曾获嘉奖。
这让人想起明代著名的执法官刘畴。刘畴在嘉靖年间担任刑部主事,执法严明,曾受到皇帝嘉奖。然而晚年却因受贿被革职下狱。正如古语所言:"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张延来在近40年的从警生涯中建立了不菲的功绩,却在退休前夕栽倒,令人唏嘘。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人若失去诚信,便难以立足于世。那么,作为一名资深警务人员,张延来为何会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张延来1985年进入公安系统,从踏入警界的那一刻起,他就应当接受了严格的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在将近40年的从警生涯中,他逐渐升迁,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包括经开区公安分局局长、政法委书记等,足见其业务能力和领导才能。2018年还获得嘉奖,可见其工作表现曾得到组织的认可。
然而,正如东汉名臣杨震拒收"四知"白银时所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每个人内心都有一杆秤。张延来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经历了无数的案件调查和处理,本应更加明白法律的尊严和底线,却在某一刻选择了逾越。
这让人联想到清朝著名的巡缉御史于成龙。于成龙以清廉著称,曾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他任职期间,面对贪腐诱惑毫不动心。相比之下,张延来没能坚守住内心的那道防线,最终落入违纪违法的泥潭。
张延来的职业生涯可谓一波三折。从基层警员做起,一路走来,曾任宿迁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等职,最终担任宿迁市公安局一级警长。这一职业轨迹显示出他曾经是一名有能力、有前途的警务人员。
然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古语有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张延来在权力面前逐渐迷失了自我。作为一名公安系统的领导干部,他本应在打击犯罪、维护正义的道路上坚定前行,却在不知何时开始走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
唐代名臣魏征曾言:"君人者,诚能见可欲,则思知足以自戒;将有作,则思知止以安人;念高危,则思谦冲而自牧;惧满盈,则思江海下百川。"这段话告诫掌权者要知足、知止、知谦、知惧。张延来或许正是因为缺乏这四"知",才在长期的权力积累中迷失了方向。
经开区是经济活动频繁的区域,权力与资本的交汇处往往是腐败滋生的温床。作为曾经的经开区公安分局局长,张延来处在这一敏感位置,面临的诱惑可能更大。正如宋代理学家朱熹所言:"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内心的防线一旦松动,外部的侵蚀便会加速。
从有限的公开资料看,张延来作为一名从警近40年的资深警务人员,曾获嘉奖,应当是业务精湛、表现突出的。在外人眼中,他或许是一名威严正派的警官形象。
然而,正如古语所言:"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华丽的外表下可能隐藏着腐朽的内心。这让人想起宋代著名的包拯案例。当时有人赞美包拯"铁面无私",而包拯自己却说:"吾面非铁,吾心如铁耳。"强调的是内心的坚定不移才是最重要的品质。
张延来身处公安系统,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外表威严肃穆,却可能在暗处违纪违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个人形象,更玷污了整个警察队伍的荣誉。正如《孟子·离娄上》所言:"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当一个人行为出现偏差时,应当反省自己,而非一味掩饰或推诿。
张延来案例的曝光,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反思和警示。正如《礼记·大学》中所言:"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一个人若想保持内心的纯净,首先要做到不欺骗自己。
在当今反腐高压态势下,张延来仍然心存侥幸,顶风作案,最终被查,体现了反腐败斗争的坚决性和必然性。正如唐太宗李世民所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张延来的案例就是一面镜子,警示着所有公职人员,尤其是执法者。
从古至今,清官廉吏都是民众敬仰的对象。宋代包拯"铁面无私"、明代海瑞"两袖清风"、清代于成龙"为民请命",他们之所以能够青史留名,正是因为在权力面前保持了清醒和廉洁。相比之下,张延来虽有近40年从警经历,却因一时贪念而毁掉了自己的名誉和前程,实在令人扼腕。
当前,反腐败斗争已进入深水区,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监督的网络越织越密。正如文中建议的那样,我们需要持续加强对经济开发区的监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借助科技手段提升透明度。只有多管齐下,才能真正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正如古人所言:"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任何人都不可能在腐败的道路上得到善终。希望每一位公职人员都能从张延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常怀敬畏之心,永葆清廉本色,做一名无愧于心、无愧于民、无愧于时代的优秀干部。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经济发展与民众福祉的双重目标,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在阳光下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2虎、邝剑飞《韩非子·有度》中有言:"法之所加,智能无所逃;法之所及,权势无所容。"这句箴言道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至理,无论智慧多高,权势多大,都应在法律面前俯首。汉代名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也曾强调:"明法度,正礼义,祗奉上命,出入有节,所以为旨也。"
这些穿越千年的法治思想,如同一面明镜,映照出古今执法者的本分与职责。然而,令人扼腕的是,有些执法者却走上了践踏法律的不归路。
2025年4月5日,"清廉丽水"发布消息称,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邝剑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调查。
邝剑飞,1977年7月出生,浙江遂昌人,1997年参加工作,200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担任遂昌县妙高街道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后升任遂昌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级别已达副局长。
值得一提的是,邝剑飞还兼任遂昌育才中学法治副校长,多次为学生授课普及法律知识。然而,这位曾被学生称为"校长"、被同事称为"副局长"的执法者,最终却因涉嫌违纪违法而落马。
这让人想起明朝著名的"两淮盐案"中的江南巡抚周新。周新作为一方封疆大吏,本应秉公执法,却在两淮盐政中贪污受贿,最终被嘉靖皇帝下令查处。历史记载,周新在审理案件时常对他人讲解法律条文,以显示自己通晓法律,却在背后肆意妄为。正如古语所言:"知而不行,是为不知。"邝剑飞与周新在身份与行为上何其相似。
孔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一个人的成长轨迹往往能揭示其内心的变化。那么,邝剑飞是如何从一名年轻警员蜕变为一名违纪违法的副局长的呢?
邝剑飞20岁参加工作,27岁加入中国共产党,属于从基层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干部。他曾担任遂昌县妙高街道派出所所长,直接面对民众,处理各类案件,本应对法律有着深刻的理解与敬畏。
随后,他升任遂昌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负责考核奖励、文化宣传、舆情引导等重要工作。政治处是搞思想舆论阵地的部门,承担着意识形态教育的重任,邝剑飞应该更加清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这让人联想到明朝的"东厂"和"西厂"。这两个特务机构本应严格执法,维护朝廷秩序,但其中不少官员却利用职权中饱私囊。如明朝锦衣卫指挥使刘瑾,本是皇帝身边的执法者,最终却因贪腐被处以凌迟之刑。邝剑飞虽然职位不如古代那些执法大员显赫,但都应懂得"法不阿贵"的道理。
纵观邝剑飞的职业生涯,他从基层派出所一路走来,48岁就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在同龄人中算是发展较好的。他本有机会继续前进,却因违纪违法而前途尽毁。
作为政治处主任,邝剑飞的工作职责之一是加强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然而,他自己却率先"沦陷"了。这种"言传不一致,身教"的行为,不禁让人想起中国古代的"监察御史"制度。
古代的御史大夫、监察御史等官员负责监督百官,捍卫法纪,但历史上也不乏御史贪腐的案例。汉代名臣杜周曾任廷尉(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却因徇私枉法,最终身败名裂。这与邝剑飞的境遇颇为相似:都是本应维护法律尊严的人,却亲手玷污了法律的神圣。
明代思想家王阳明有言:"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行原是一件事,不是两件事。"邝剑飞或许知道什么是廉洁从政,但他没有将这种认知付诸实践,最终导致了行为的失范。
从公开照片看,邝剑飞戴着眼镜,显得文质彬彬,身形偏瘦,一身警服更显其年轻帅气。这位外表斯文的副局长,本是亲友眼中的骄傲,却因内心的贪婪而堕落。
这让人想起《史记》中描述的秦朝酷吏赵高。赵高外表温文尔雅,却心怀叵测,最终祸乱朝纲。唐代诗人白居易在《赋得古原草送别》中写道:"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表面的繁荣掩盖不住内在的腐朽,就如邝剑飞的文雅外表下隐藏的贪婪之心。
更令人唏嘘的是,邝剑飞作为育才中学的法制副校长,曾多次为学生讲授法律知识,告诫他们"懂法、知法",而他自己却在践踏法律的边缘试探。这种自相矛盾的行为,犹如汉代名臣董仲舒所批判的:"言行不一,内外相悖,此君子所耻也。"
《论语·为政》有云:"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句话告诉我们,执法者首先应当以德服人,以身作则。
邝剑飞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执法者违法,其害尤烈。作为公安系统的领导干部,他理应比常人更懂法、守法,却因贪念而迷失自我。正如唐代大诗人杜甫所言:"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权力的傲慢与贪婪,最终会导致人民的失望与不信任。
在中国古代,执法不公一直是社会痼疾。北宋名臣包拯(包青天)之所以能够青史留名,正是因为他"铁面无私",严守法律底线。相比之下,邝剑飞未能守住自己的初心使命,令人扼腕。
古人云:"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句朴素的警语,在今天依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反腐败斗争正向纵深推进,无论是"大老虎"还是"小苍蝇",都逃不过法纪的天网。
邝剑飞的案例告诉我们,执法者首先必须知法守法。正如《礼记》所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只有内心无愧,方能堂堂正正地站在法律的一边,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希望所有执法者都能从邝剑飞的教训中汲取智慧,牢记初心使命,守住廉洁底线,做一名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好警察、好干部。
3、宋志明《管子·形势解》有云:"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以食为命,以有余为宝。"意为治国之道,必须以民为本,保障生计,取之有道。我国古代对管理海洋和水利资源极为重视,《周礼·地官》中就有"海虞"一职,专司海滨地区资源的管理与保护。汉代贾谊在《治安策》中也提出:"善为国者,必先除民患,然后致民利。"强调了执政者应当先解决百姓的困难,再谋求发展。
这些穿越千年的智慧箴言,至今仍闪烁着光芒,警示着现代海洋监管者:守护海洋资源,必须先守住清廉本心。
2025年4月3日,威海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中国海监威海市支队)支队长——宋志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威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作为威海市海洋发展局的党组成员,同时兼任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支队长,宋志明肩负着守护蓝色国土、维护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职责。威海地处山东半岛东端,三面环海,海岸线长达1000多公里,海洋资源丰富,渔业发达。宋志明的职位虽不高,却掌握着关乎当地海洋经济发展和渔民生计的重要权力。
这让人联想到明代的水师提督刘应节。刘应节原本负责东南沿海的海防与海上治安,拥有调度水师、维护海疆安全的重要职权。然而他却利用职权中饱私囊,勾结海盗,最终在嘉靖年间被御史参奏而获罪。历史上的贪腐者与现代的宋志明如出一辙,都是将守护海洋的神圣职责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孟子·离娄上》有言:"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人性本善,为何会有人在公职岗位上迷失自我?
宋志明作为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的支队长,是当地海洋执法的"掌门人"。海洋监察工作涉及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渔业资源保护、违法捕捞查处等多个方面。这些领域往往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在违法捕捞查处、海域使用审批等环节,容易滋生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
威海作为重要的渔业城市,每年的渔业产值数十亿元。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部门握有巨大的执法权力,而权力若不受到有效监督,很容易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这让人想起清代的漕运总督。漕运总督负责管理全国漕粮水运,权力极大,却因监督不力而成为贪污腐败的重灾区。康熙年间的漕运总督李光地面临类似的诱惑,却能廉洁自守,整顿漕政,被后人称颂。相比之下,宋志明未能守住内心的那道防线,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迷失了方向。
宋志明作为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和海监支队长,处在一个特殊而重要的位置。海洋执法部门既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也要保护渔业资源,还要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职责繁重而复杂。
在这样一个关乎国家利益和人民生计的岗位上,宋志明本应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然而,从其被调查的事实来看,他可能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辜负了组织和人民的信任。
古代《贞观政要》中记载,唐太宗曾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对于宋志明来说,手中的执法权既可以用来保护海洋资源、维护渔民利益,也可能被用来谋取私利、损害公众福祉。宋代名臣包拯任开封知府时,面对繁华都市的诱惑,始终保持清廉,被后人称为"包青天"。而宋志明却可能在权力的诱惑下迷失了自我,将公权力变成了谋私的工具。
海洋执法领域存在的特殊性在于,执法区域辽阔,监督相对困难,一些违法行为容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给权力寻租提供了可乘之机。正如唐代诗人刘禹锡所言:"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看似难以监督的领域,也必须建立有效的制度保障和监督机制。
作为一名海洋执法部门的领导,宋志明在公众场合应该是威严正气的形象。身着制服的海监支队长,代表着国家海洋权益的捍卫者,本应成为守护蓝色国土的模范。
然而,外表的光鲜掩盖不了内心的贪婪。这让人想起明代海防名将戚继光的对比。戚继光在抗倭战争中战功赫赫,却生活简朴,拒绝接受不义之财。他曾言:"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体现了一名军人的气节。相比之下,宋志明虽身着执法制服,却可能未能守住内心的那道防线。
古语有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宋志明作为执法部门的领导,若自身不能保持廉洁,如何能带领团队公正执法?明代《大明律》中有言:"凡监临主守之官,侵欺所部,罪加一等。"强调了执法者更应严于律己。宋志明的案例再次证明,无论外表多么威严,若内心不正,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宋之问在《渡汉江》诗中写道:"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描绘了一个远离家乡、不敢问归途的悲凉景象。宋志明的案例同样折射出一个堕落官员的悲剧命运——当他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时,就已经开始了精神上的流放。
海洋资源关乎国计民生,海洋执法人员肩负着特殊的使命。《管子·轻重》中有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只有保障民生,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宋志明的案例警示我们,在资源监管与执法领域,必须建立更加严密的监督机制,防止权力被滥用。
古有宋代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家国情怀,今有无数海洋执法者默默坚守岗位、保护海洋资源的责任担当。宋志明的案例是个别现象,但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无论权力大小,无论监督强弱,都必须始终保持对纪律和法律的敬畏。
正如《周易·系辞上》中所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海洋广阔无垠,却不能容纳一粒沙子的污染;执法权力虽大,却不应有丝毫的不正之风。希望每一位公职人员都能从宋志明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做一名无愧于心、无愧于民、无愧于海洋的优秀干部。
在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的今天,任何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唯有廉洁从政、依法执政,才能无愧于肩上的重任,才能让蔚蓝的海洋永远清澈如初。
4、彭开云《管子·七法》中有言:"国有四维,礼义廉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意为治国有四大支柱:礼、义、廉、耻,若这四维不能树立,国家就会灭亡。其中"廉"作为重要一维,要求官员清正廉洁,不贪不占。《周礼》中记载的"司灾"官员,负责"掌八灾之害",即水、火、旱、虫、疠、荒、风雨和瘴气,古人对这类官员尤其重视其品行,因为他们肩负着保障民众安危的重任。
这些穿越千年的古训,至今仍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警示着现代社会中负责应急管理的每一位公职人员:守护民众安全者,须先守住自身廉洁。
日前,经中共寻乌县委批准,寻乌县纪委监委对寻乌县——应急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彭开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开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未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并对项目资金拨付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据相关法规,彭开云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这让人联想到明代兵部尚书张永的案例。张永原本职责是管理军队、筹备战事,与现代应急管理职能有相似之处,都是关乎民生安危的重要岗位。然而张永在嘉靖年间却利用监督军需物资的职权贪污受贿,最终被革职查办。历史上的贪官与现代的彭开云如出一辙,都是利用手中掌握公共资源的权力谋取私利,令人唏嘘。
自古云:"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人何以会从正直走向堕落?又是什么让彭开云这样一位应急管理局"掌门人"放弃了初心?
彭开云作为寻乌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是一级主任科员,处于县级机构的领导岗位。应急管理部门肩负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监督等重责,涉及大量工程项目和资金拨付,这些都是腐败的高风险领域。
从通报中可以看出,彭开云在项目资金拨付监管方面存在失职,并插手执法活动,这在应急管理领域尤为严重。在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频发的当下,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更为重要,而领导干部的贪腐行为不仅损害公共财产,更可能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这让人想起古代的"都水监"官员,负责水利、防汛等工作。唐代名臣姚崇曾任都水使者,面对巨大的水利工程款项,他亲自监督每一笔开支,确保民脂民膏用在刀刃上。相比之下,彭开云却在项目资金监管上失职,甚至将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与古代清官形成鲜明对比。
纵观彭开云的违纪违法行为,不难发现其思想蜕变的轨迹。从收受礼品消费卡的"小节"失守,到干预插手执法活动的权力滥用,再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的严重腐败,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渐进过程。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彭开云"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说明他对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缺乏应有的敬畏,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失误。这种对权力的迷恋和对法纪的漠视,最终导致了他的彻底沦陷。
古代《贞观政要》记载,唐太宗曾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权力如水,既可以用来造福百姓,也可能因滥用而害人害己。北宋名臣范仲淹主管水利时,面对汴河工程巨额资金,严格监管,一丝不苟,被后人称颂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典范。相比之下,彭开云将本应用于保障人民安全的权力变成了牟取私利的工具,与古代清官的家国情怀形成鲜明对比。
虽然通报中未提及彭开云的外表形象,但作为一名县级应急管理局的领导干部,他在公众场合必然是西装革履、言行得体的形象。然而,这样一个外表光鲜的领导干部,内心却被贪婪蒙蔽。
这让人想起明代的大贪官严嵩。严嵩外表儒雅,文采斐然,却心术不正,利用职权中饱私囊。古语有云:"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彭开云也是如此,表面上是守护一方平安的应急管理局长,实则是违规干预执法、放松项目监管的腐败分子。
更为讽刺的是,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本是防患未然、化解风险,而彭开云却未能对自己的贪腐风险"防患未然",最终酿成了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正如宋代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所言:"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彭开云身为应急管理专业人士,却未能将这一理念应用于自身修为中,令人深思。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彭开云的案例再次印证了这一古训的深刻道理。作为一名应急管理局的"掌门人",若自身不能保持廉洁自律,又如何能带领团队有效履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策林》中写道:"救灾以德为本,以礼为辅。"应急管理工作是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必须建立在德、礼基础上。彭开云的腐败行为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更可能在应急资源分配、安全监管等方面留下隐患,最终伤害的是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
《左传》有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古代将防灾抗灾视为治国安邦的大事。如今的应急管理部门继承了这一重要职责,其清廉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彭开云的案例警示我们,应急管理部门的党员干部必须恪守初心使命,严守纪律底线,才能真正担负起保障人民安全的重任。
正如北宋名臣包拯审理水利贪腐案时所言:"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民为水,吏为舟。"应急管理领域的每一位干部都应铭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于造福人民。唯有此,才能无愧于心,无愧于民,无愧于职责所系的重大使命。
彭开云的教训告诉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只要触碰纪律红线、违反法律底线,必将受到严惩。愿每一位公职人员都能从中汲取教训,常怀敬畏之心,永葆清廉本色。
看看今天栽了的4个“警虎”,有的年纪轻轻就是一局之长,有的是混了多年的老刑侦,有的执掌海防侦缉,不落马各个都是人上人,各个都是大人物,你说他们好好做大人物,非要贪非要腐,落得个人人喊打的下场,只能说是自己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