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祖乙迁“邢、耿、庇”之地望
发布时间:2025-03-29 09:08 浏览量:8
虽然在邢台市及周边考古发现了很多商周时期的遗址,但因史料记载及对祖乙所迁“邢、耿、庇”之地望的研究一直分歧甚大。今就其认识笔者谈一些看法。
《史记》“祖乙迁于邢”已成定论,《古本竹书纪年》载:“祖乙居庇”,《今本竹书纪年》载祖乙“自相迁于耿”,其“邢、耿、庇”到底是一地还是二地?三地?
我在“商朝故都祖乙迁“邢、耿、庇”地望考”一文中,从祖乙的迁徙研究,因为祖乙是两迁,故认为“邢、耿、庇”为两地。而对此两地研究中的问题,笔者有些另见。
1、徐文靖在 《竹书统笺》注释中说:“史记谓祖乙迁邢者,当即为竹书所云迁庇者也。盖是时未有邢国,邢自周公子靖渊始封。商时谓之庇也。纣(于庇)筑沙邱台。”
(1)、邢国之始,并非“自周公子靖渊始封”。《帝王世纪》、《十三州志》:邢州为“殷时邢国都此。”、“邢侯为纣三公之一”。《金文人名汇编》指出:井伯,即邢伯。井侯,即邢侯。《元和郡县图志》邢州条曰:“邢州,禹贡冀州之域。亦古邢侯之国,邢侯为纣三公,以忠谏被诛。”到周代,周公第四子姬苴建国于此,称“邢侯国”。史称殷时邢国为“古邢侯国”。
(2)、邢“商时谓之庇”亦有误。据考,邢字并非来源于“庇”,亦未见史书有商时称邢为庇的记载。邢字来源于井。按《说文解字》及字形演变顺序,邢字由井、丼—坓—“坓邑”—幵+邑—(说文小篆)—开+邑 —开+阝—邢。
据杜勇研究,“西周金文井侯之‘井’,后世写作‘邢’。……穆共时代以前金文写作‘井’,其后多作‘丼’,后世文献写作‘井’。如《穆天子传》有‘邢侯’,亦有‘井公’,即其例。‘井’与‘邢’为古今字,本质无异。”
(因穆王时已有“邢”字,故邢台古玩城白全忠先生收藏的出土陶残片“坓邑”,约为穆王时代以前之物,即“井”演变为“邢”期间的字形)。
周公子靖渊之前所谓的邢侯时称“井侯”,故徐文所说有误。庞小霞认为:“‘邢’字误隶作‘比’字,后又在典籍中写作‘庇’流传至今。《竹书纪年》居‘庇’实为居‘邢’”。因为“邢”来自于“井”,即便是异体字“丼、宑”也与“比”无关,故由邢而比、庇似无道理。
(3)、邢“纣(于庇)筑沙邱台。”有异议。研究邢地,应明确邢地是指邢台县之地,而非后来之邢州或邢台市之地。从《春秋》哀公四年“齐国夏伐晋,取邢、任、栾、鄗、逆畤、阴人、盂、壶口”来看,邢地也就相当于后来的邢台县之地。沙丘为广宗古名,故徐文以“纣(于庇)筑沙邱台”来证明邢与庇为一地而否定祖乙迁庇的史实未免牵强。
2、关于索隐所注及胡进驻先生所说:“邢音耿。近代本亦作耿,故邢、耿二字音近可通,邢、耿殆为一邑。”索隐注云:郉,音耿。今河东皮氏有耿乡。即“自相迁于耿”、“祖乙圮于耿”与今邢地无关,“邢、耿殆为一邑”是在河东皮氏耿乡。《春秋》闵公元年释邢与耿,杜注:邢,邢国在广平襄国县;耿,平阳皮氏县东南有耿乡。王应麟《地理通释》卷四史记祖乙迁于邢【皇极经世祖乙圯于耿,徙居邢。通典邢州,祖乙迁于邢即此地,亦邢国也。《世本》也主张耿、邢为两地:书序正义:“皇极经世:祖乙圯于耿,徙居邢盖本史记、通鉴前编:祖乙元祀圯于相,徙都于耿。九祀圯于耿,徙都于邢。则索隐音耿为邢者误。”故丁山先生认为:“邢、耿、庇”为一地亦有误。杜注及《世本》、《地理通释》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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