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代法制到新时代检察:法治文明的古今回响
发布时间:2025-03-13 11:53 浏览量:5
遗音沧海如能会 便是千秋共此时
樊城区检察院 余融豪
近日,我仔细研读了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十个维度》,又聆听了王先福先生《从云梦秦简看秦法制文明》的讲座,深刻感受到中华法治文明从古至今的传承与发展,对于两者在理念、实践与价值追求上的联系与启示有一些感悟。
从“严刑峻法”到“证据核心”的法治演进
秦代以法家思想立国,强调“事皆决于法”,通过《秦律》等成文法典规范社会行为,但对证据体系的构建较为粗放,刑讯逼供不在少数,从“毛诬讲盗牛案”便可见一斑。新时代检察工作致力于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不断加强证据收集、证据审查和证据运用,严格把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和“应受刑罚处罚”的必要条件,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的作用,既避免冤错案件,又兼顾法理人情。
从“以刑去刑”到“宽严相济”的文明跨越
《秦律》以“刑罚严苛”著称,轻罪重罚以震慑犯罪,如“弃灰于道者黥”的严苛规定。这种理念虽短期内强化了社会控制,却极大地激化了社会矛盾。现代司法倡导“谦抑性”原则,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坚持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依法做到从严与从宽相结合、治罪与治理相统一。一方面坚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形成有力震慑;另一方面不断规范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建议,确保依法从宽、当宽则宽。
从“以法治民”到“司法为民”的职能拓展
《秦律》以维护君主统治为核心,如《田律》《徭律》等虽然详细规范了经济与社会活动,但缺乏对人民权益的主动保护。新时代检察机关则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比如,樊城区检察院大力保护弱势群体,通过支持起诉帮助程某某等8人成功追回劳动报酬,该案也入选了全国总工会推动治理拖欠职工工资典型案例。
从“简牍记录”到“数字检察”的科技飞跃
秦代通过简牍文书记录法律、文书,尽管看起来相对原始,但云梦睡虎地秦简能够保存至今,也足以说明简牍、笔、墨的材质及制作已经是当时的“高科技”了。如今,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前沿科技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比如,我们樊城区检察院研发的涉生态损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筛查行政机关可能怠于履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公益诉讼线索,以数字检察助力公益保护。
尽管有着巨大的差异和变革,但是,从《田律》注重对山林水泽的休养生息到检察机关助力长江大保护的专项推进,从《法律答问》《封诊式》的规行矩步到“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从《为吏之道》中的五善五失到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从《韩非子》中的“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多的还是中华法治文明的古今呼应和千年传承!
秦代法制在法律思想、法律制度、司法实践等方面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新时代检察机关更是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在司法理念与价值追求等方面实现了质的飞跃。两者共同揭示:法治的进步需根植于历史传统,更需顺应时代需求,方能真正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