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考什么?要求就在《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学业质量水平》中
发布时间:2025-03-10 18:17 浏览量:6
2017年制定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专门设计了“学业质量水平”一节,2020年修订版依然延续并完善了这一做法。在“学业质量水平”中,标准将学生的学习水平划分为五个等级:水平一和水平二是必修课程学习的要求,水平三和水平四是选择性必修课程学习的要求,水平五是选修课程学习的要求。从考试要求上看,水平二是语文学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依据,水平四是高校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水平五则是为对语文课程更有兴趣的学生所设的较高要求,修习情况可供高校或用人单位参考。
从这个设计中,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水平四是高考语文命题的基本依据。所以,作为高三的语文老师,组织学生备考时,不能不熟悉水平四,不能不认真地研究一下水平四。在《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课标从四个方面对水平四的学习表现作了详细地描述:
水平 质量描述4
4-1 能不断扩展自己的语文积累,自觉整理在学习中获得的语言材料和言语活动经验;在梳理的基础上,尝试进行专题探究,发现其中蕴含的语言运用规律,并能用自己的语言加以解释;能将发现的语言运用规律用于自己的语文学习实践。能敏锐地感受文本或交际对象的语言特点和情感特征,迅速判断其表达的正误与恰当程度,察觉其言外之意和隐含的情感倾向;能根据具体的语境和表达的目的、要求,运用口头和书面语言,文从字顺、准确生动地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乐于与他人分享自己的学习经验,主动吸收他人成功的经验。
4-2 理解语言时,能准、地分析和阐明观点与材料之间的关系,能就文本的内容或形式提出质疑,展开联想,并能找出相关证据材料支持自己的观点,反驳或补充解释文本的观点。能比较、概括多个文本的信息、发现其内容、观点、情感、材料组织与使用等方面的异同,尝试提出需要深入探究的问题。能用文本中提供的事实、观点、程序、策略和方法解决学习和生活实际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在表达时,讲究逻辑、注重情感,能综合运用多种表达方式,从多个角度、多个方面表达自己的理解和感受,力求做到观点明确,内容丰富,思路清晰,感情真实健康,表达准确、生动
4-3 在鉴赏活动中,能结合作品的具体内容,闸释作品的情感、形象、主题和思想内涵,能对作品的表现手法作出自己的评论。能比较两个以上的文学作品在主题、表现形式、作品风格上的异同,能对同一个文学作品的不同阐释提出自己的看法或质疑。喜欢尝试用不同的语言表现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尝试创作文学作品。在文学鉴赏和语言表达中,追求正确的价值观、高尚的审美情趣和审美品位。
4-4 有通过语言学习深入理解、探究文化问题的浓厚兴趣和意愿,能在阅读和表达交流中探析有关文化现象;能结合具体作品,分析、论述相关的文化现象和观念,比较、分析古今中外各类作品在文化观念上的异同。能主动参与语言文化问题的讨论和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能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对自己感兴趣的某些语言、文学、文化现象及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专题探究,尝试撰写相关调查报告或专题研究报告,发展自己的文化理解与探究能力,主动吸收先进的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看,课标的这个描述显然过于繁琐,不好把握。为此,笔者尝试运用逻辑分类的方法将这四个方面的描述概括为语文学习的六个大类。这六个大类分别是:
1.积累整理语言的能力
对应于上述的表格,积累运用指水平四所描述的第一个学习表现。这一学习表现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积累整理语言材料、感受判断语言材料。积累整理语言材料的目的是发现语言运用的规律、运用语言运用的规律,感受判断语言材料主要指“能敏锐地感受文本或交际对象的语言特点和情感特征,迅速判断其表达的正误与恰当程度。”
2.理解鉴赏语言的能力
这一大类对应于水平四所描述的第二、第三个学习表现。这一学习表现大体可分为六种情形:①准确清晰地分析阐明文本观点与材料之间的关系的能力,②质疑批评丰富文本观点的能力,③比较概括多个文本信息的能力,④运用文本中的观点、事实、策略解决问题的能力,⑤阐释评论文本的能力,⑥比较鉴赏文本的能力。
3.运用语言表达交流的能力
这一大类对应于水平四中1至4所描述的表达交流的能力。表达交流的能力依据水平四的相关描述,大体上可分为六种情况:①根据语境和表达的目的、要求,文从字顺、准确生动地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的能力,②有逻辑地表达能力,③能综合运用多种表达方式的能力,④多角度多方面表达的能力,⑤观点明确、内容丰富、思路清晰地表达能力,⑥尝试创作文学作品的能力。
4.运用语言理解探究文化现象的能力
这一大类对应于水平四所描述的第四个学习表现。这一学习表现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①在语言学习中激发起探究文化问题的兴趣和意愿,②结合具体作品探究文化现象和文化观念的能力,③开展专题探究的能力。
5.思维能力
这一大类水平四虽未做明确描述,但从其对表达交流能力的相关描述上可以清晰看到。在这个方面,我们可从两个角度来把握:一是思维品质,一是思维方法。就思维品质而言,大体可分为五种情况:思维要有逻辑性,思维要有发散性,思维要有条理性,思维要有探究性,思维要有比较性。就思维方法而言,水平四所要求的考生必须掌握的思维方法有:逻辑思维、程序思维、联想思维、分析思维、聚合思维、发散思维、比较思维、批判思维等。
6.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审美情趣
这一点,在水平四所描述的第三个学习表现中清晰可见。课标的原话是这样的:“在文学鉴赏和语言表达中,追求正确的价值观、高尚的审美情趣和审美品位。”我们知道,语文学习除了传授给学生必备的语文知识和相应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关键的语文能力,使学生具备较好的语文素养外,价值观和审美观方面的教育也是语文学习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这方面的学习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是语文学习的重中之重。所以,课标的这个要求完全是合乎语文学科特点的科学合理的要求,作为语文教师,必须在引导学生学习语文的过程中认真落实。
进一步梳理分析一下,我们可以发现,课标水平四所要求的这六个方面,总的可分为两种情况:5项能力要求,一项思想观念要求。
5项能力基本呈递进形态:积累整理语言的能力属语言能力的初级形态,理解鉴赏语言的能力属语言能力的二级形态,运用语言表达交流的能力和运用语言探究文化现象的能力属语言能力的三级形态,思维能力是语言能力的核心,是语言能力的高级形态。学生学习语言,起始阶段主要靠积累、理解语言,发展提高阶段主要靠思维能力。换句话说,当学生的语言能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后续的进一步提升主要的不是靠语言的积累和理解了,而是靠思维能力的发展水平。所以,重视思维能力的发展是高中阶段,尤其是高考备考阶段学生语言能力发展的核心,是重中之重。考生教师均忽视不得。
思想观念要求主要聚焦于价值观和审美观。应该说,课标水平四的这个界定,是符合语文的特点的,是符合学生学习语文的特点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学生学习语文,除了要练成相关的语文理解和运用能力外,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审美观实乃语文学习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是学生在整个的语文学习过程中无论如何都忽视不得的。忽视了这一点,学生就会成为有能力而无灵魂,或者有能力而能力却被恶魔掌控,从而为恶魔服务的人!显然,这不是我们的教育最终期盼的结果。